行政复议与诉讼-行政诉讼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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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词、代理意见

行政诉讼代理词、代理意见

尊敬的法官:就**教育分局在执行移交协议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我方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已经委托律师草拟了概括的行政诉讼代理意见,但是为了使该事件不至于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在走到诉讼之前,我方还是希望和贵方做一次沟通。

现我方将草拟的行政诉讼代理词呈现如下,望贵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期给我们一个可接受的答复。

一、xxx具有本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2条和第41条的规定可知:原告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

被告**油田教育分局作为行政机关在订立和具体执行《**油田中小学与移交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协议书》的过程中,没有公开移交协议,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隐瞒部分教师的真实身份,私自签订内部用工合同,提高劳动强度,压低劳动报酬,肆意减少原告工资及工资性附加财政划转经费的发放,给作为特定行政相对人的原告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被告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原告的人身财产权益。

故我方认为被告方此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和第八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有关规定。

因此原告xxx是本案的适格主体,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诉讼权利。

二、本案的基本事实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所属**油田中小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22号)经多次协商签订《**油田中小学与移交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协议书》,协议中明确规定实行整体移交原则,根据国办发22号文件要求,按照“人员随资产、业务走”,实行整体成建制一次性移交。

行政诉讼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

⾏政诉讼代理词赵某⾏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接受本案上诉⼈赵某的委托,担任赵某的诉讼代理⼈,为维护委托⼈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该⾏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还清、证据不⾜。

(⼀)被上诉⼈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不清。

被上诉⼈在调查中严重失职,没有要求左某提供证据以证明该债务存在,仅凭赵某、宋某1、宋某2关于双⽅已经结清帐⽬的证⾔,就草率地认定双⽅存在债务纠纷。

实际上左某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该债务的存在,其⾏为从索债到强拿,再到威胁都存在主观恶意,根本就是⽆事⽣⾮、强拿硬要、撒泼耍赖。

但左某对公安局的陈述中却表⽰⾃⼰只是到上诉⼈家说明帐⽬情况,并在此过程中遭到宋家四⼈的毒打。

显⽽易见,左某的陈述明显是在撒谎,其有意隐瞒了与宋家⼈撕打等对其不利的情节。

被上诉⼈没有对本案进⾏全⾯客观分析,仅根据双⽅当事⼈的陈述就认定左某在冲突中未实施打⼈⾏为,⽽是上诉⼈单⽅殴打左某。

相反,洮南市⼈民法院则综合全案的证据和事实,在(2016)吉0881民初1453号民事判决书中认定双⽅互有撕打⾏为。

所以,被上诉⼈对双⽅民间纠纷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被上诉⼈据以⾏政处罚的证据明显不⾜。

1、上诉⼈在笔录中承认打了左某两个⽿光,并将其⼿背划伤,其他伤痕不是其造成的。

2、左某提供的伤情照⽚⽆具体的拍摄时间,在时间上不能证明是与上诉⼈撕打所致。

3、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报告,不能证明左某所受伤害与上诉⼈殴打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左某系2⽉7⽇与上诉⼈发⽣撕打⾏为,其后⼜返回上诉⼈家闹事,当时未见受伤,其2⽉8⽇就医诊治,不排除在其他场合受伤的可能。

4、被上诉⼈认为宋某的⼿伤形成过程不清楚,不能认定是左某所致。

基于同⼀判定标准,除上诉⼈⾃认的打了两个⽿光和将⼿划破外,对左某⾝体其他伤痕不应认定为上诉⼈所致。

综上,被上诉⼈认定上诉⼈⾏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三条规定,处以⾏政拘留三⽇的处罚决定证据明显不⾜。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

原告,XXX。

被告,XXX。

法院审理中,原告XXX因XXXX一案,委托本所XXX为其代理人,现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1.原告XXX系我所委托代理人,其XXXXX一案,系因XXXXX引
起的行政纠纷,特向贵庭申请行政诉讼。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原告XXX在XXXXX方面享有XXXXX权益,但被告XXXXX的XXXXX行为侵犯了原告的XXXXX权益,造成了XXXXX损失。

3.根据《XXXXX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XXXXX的XXXXX行
为违法XXXXX,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综上所述,原告XXX的XXXXX权益受到了XXXXX侵害,被告XXXXX的XXXXX行为违法XXXXX,故原告XXX要求贵庭判令被告XXXXX赔偿原告XXXXX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XXXXX赔偿原告XXXXX损失,共计XXXXX元。

2.被告XX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代理意见。

1.本所XXX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已经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
法律法规,认为原告XXX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请求贵庭依法
判决。

2.希望贵庭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本案,保护原告XXX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以上为原告XXX的代理词,请贵庭审慎考虑,依法公正裁判。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篇一:行政诉讼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东方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邢某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邢某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本案的事情经过本案原告邢某在某年某月某日早上八时,照常骑电动车上班,刚行出150米即看见有交警设岗查车,为避免麻烦,掉头往回走却被交警H和L警官从后赶上拦截,随后在未进行其他询问下,就被执法交警X警官即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实施扣车。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记载如下事项:车辆类型-----电动摩托;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

原告邢某由于琐事缠身,遂委托林某代其办理接受处罚、领车等手续,林某代邢某办理相1关事宜并领取了下列材料:扣车证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车辆放行条。

邢某依放行条领取了电动自行车,并交保管费30元。

同时“巡逻大队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一份也由林某代邢某签。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大队向“邢某”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载如下事项:车辆类型----“两轮摩托车”;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理决定----各处罚款100元,合并执行200元罚款;当事人(签字)----邢某(林某代),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杨和(打印)。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庭:我是(代理人姓名),作为(原告姓名)的法定代理人,我在此代表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就以下事实和理由向法庭陈述如下:一、事实陈述(一)原告系本市居民,持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享有本市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二)自(具体时间)起,原告在其居住地发现了(具体情况),经过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得到合理的解决。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具体问题),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要求被告部门赔偿原告因被告部门失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诉讼理由(一)被告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具体条款)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据证明(一)原告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证据材料),证明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

(二)原告要求法院依法调取被告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证明被告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五、诉讼费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附则本代理词系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代理词,代理人将本代理词提交给法院,并请法院依法审理本案,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代理词。

代理人:(代理人签名)日期:(具体日期)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

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法庭、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云南XX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曾XX的委托,并指派普XX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本案,现根据本案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以供法庭在裁决本案时予以参考:一、代理人认为,经过庭审中的举证和质证,下列案件事实经过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以认定:1999年3月8日原告与XX县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约定:XX县土地管理局以协议出让方式将位于XX 县龙泉经济园区18米街北的面积为1183.27平方米的宗地出让给原告作为塑料厂综合用地项目使用。

原告依约交纳费用及办理各项手续后于1999年4月19日取得XX县人民政府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易国用99字第40号),该证载明土地用途为塑料厂综合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89.0平方米。

后2004年5月27日,XX县国土资源局在换发新证时,在未经原告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将该地块变更登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XX国用2004第变274号),在发证后的第二天又对土地使用证书进行了审验。

此后,原告于2005年和2011年两次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被告都未提出任何异议,直到2019年5月25日才书面通知原告提申请,并让原告在其准备好的书面更正申请上签字后,在未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未解决是否补交或退回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无视XX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于2019年4月9日作出的会议纪要已经明确同意该宗地块变更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的事实,擅自于2019年5月27日将原告的土地用途更正登记为工业用地。

二、代理人认为,本案被告于2019年5月27日将原告的土地用途更正登记为工业用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无论从实体处理上还是程序上都是一个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其理由是:1、原告1999年3月8日与XX县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宗土地手续完全合法,该合同上明确约定该土地的用途综合用地,这是确定该宗土地用途的基点。

代理词(行政诉讼)

代理词(行政诉讼)

代理词(行政诉讼)法律文书2021年8月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们代理其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请求撤销其为第三人**、**颁发房产证一案的代理人。

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代理意见如下,请法庭审查、考虑。

1、被告的行政登记行为违法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山东**司法鉴定中心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申请审批表》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表》中关于“**”的签字是否是其本人所写、手印是否是其本人所按进行鉴定进行鉴定,山东**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鲁永司鉴中心(2013)文鉴字112号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的结果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申请审批表》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表》中的“**”的签字不是第一原告**本人所写,手印不具备鉴定条件。

在第一原告诉第三人**、**赠与合同纠纷二审(2012济民一终字第**号判决书)的开庭笔录中,第三人***承认当时办理房产过户时第一原告没有去,是第三人***和其姐姐拿着公证书去办理的。

按照建设部第57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由权利人申请。

而在本案中,**是房屋所有权人,是权利人,而且第一原告也没有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给第三人,所以被告受理第三人拿着公证书去办理行政登记的行为是违法的,法院应予以撤销。

2、被告为第三人颁发房屋产权证的行为侵犯了第一原告的合法权利“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在合同签订后,还需要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才能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所以,基于赠与的房屋登记,需要赠与人申请;如果不是赠与人申请,登记机构就无法完整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登记结果的正确性就无法保证,从而影响公信力。

从笔迹和指纹鉴定报告和济民一终字第**号判决书的开庭笔录可以看出,当时办理房产过户时,第一原告没有到场,是第三人冒用了第一原告的笔迹。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
我是××公司的法务代表,现在代表公司就某行政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特向法庭提交我方的代理词如下:
首先,我方要求法庭对本案进行公正、公平的审理。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公正的,我们也坚信法庭会依法公正裁判。

其次,我方要重点强调的是案件的事实和理由。

在本案中,××公司在行使其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受到了某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我们将详细列举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

再者,我方将就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我们将引用相关法律条文,说明我方的诉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会依法作出正确的裁决。

最后,我方将就诉讼请求进行陈述。

我们将明确表达我方的诉讼请求,希望法庭能给予我们公正的裁决,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综上所述,我们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本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们相信法官会作出公正的裁决,让正义得以伸张。

谢谢法庭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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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词,是指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接受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表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和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为维护被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而在法庭辩论阶段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书面审理中,以被代
理人的名义所作的系统性发言或者递交的书面法律意见。

(一)文书样式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__________ 的委托,担任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
诉讼活动。

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二)文书范本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甲市东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并受××市××律师事务
所的委派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

现就本案争议发表代理意见
如下:
杨某系原告甲市东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机械公司)的职工,
2008 年9 月23 日5 时27 分左右,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经过甲市某轧钢厂门
口时,不慎摔伤。

经诊治,诊断为外伤性脾破裂、胸腹腔积液、失血性休克、左
胫骨平台、左腓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第7、9 肋骨骨折、左颧骨骨折、头面部、
四肢挫裂伤。

2009 年2 月4 日杨某向被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告认定杨某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 条第6 项
规定的情形,于2009 年3 月20 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基于以下事实与理由,
我认为被告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缺乏事实根
据和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不当。

首先,本案中,2008 年9 月23 日5 时27 分左右,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
经过甲市某轧钢厂门口时,不慎摔伤所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事实并不是在其早
晨加班途中发生的。

原告规定的上班时间一般为7 :30— 17 :00,加班时间一般
为17 :30— 21 :00。

第三人杨某自述事故当天须5 :45 分提前赶到加班,但没有
相应的证据佐证或证人证实。

相反,原告于杨某发生摔伤事故的当天的出勤记录
查明,没有任何员工因加班提前上班。

因此,本案中被告认定第三人杨某的摔伤
事故构成工伤缺乏事实依据。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 条第6 项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在合理时
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而不能作不合理的扩大解释。

原告规定职工的早晨上班时间
为7:30,根据杨某上班的合理路线,其自家中到工作单位的时间仅需10 分钟,而
杨某发生摔伤事故的当天提前2 个小时上班,肯定不属于合理的上班时间,因此,
被告人将杨某的摔伤认定为工伤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被告在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仅凭第三人杨某自
述的提前到单位加班的路途中受伤,就认定其工伤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2 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撤销被告所作的《工伤认定
决定书》。

诉讼代理人:赵××(签字)
2010 年5 月20 日
(三)文书撰写与提交注意事项
1.诉讼代理人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人员范围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31 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 至2 人
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989 年行政诉讼法第29 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 至2 人代为诉讼。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
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据此,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可以聘请律师、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

而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既可以聘请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以由其近亲属、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
团体推荐的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2.认真撰写和提交诉讼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序言。

序言部分主要交代以下内容:首先,写明称呼语,即“审判长、
审判员”。

其次,向法庭说明出庭代理的合法性依据,如“我接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并由××市××律师事务所的委派,担任原告(或被告)××的诉讼
代理人”。

再者,向法庭简要说明代理人出庭前所进行的准备工作,如:阅读起
诉书,会见当事人,阅读案卷材料,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等有关情况。

最后,可表
明对本案的基本态度,如系上诉案件则可说明对一审判决的概括性意见。

(2)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主体部分,是诉讼代理人为维护原告或者被告,
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所作的主旨阐述。

应该针对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以
及事实与理由、上诉状请求以及上诉理由或者一审判决书所认定的本案事实、法
律适用或者裁决结果,根据有关证据和法律规定,阐述和论证代理意见。

诉讼代理词一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和论证:通过陈述纠纷事实,提供
相关证据加以支持委托人的诉讼主张及反驳对方的诉讼主张。

原告方的代理词以
起诉状为基础,重点阐述和论证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而被告方的代理词
则主要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根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反驳。

二审代理词
则应当着重从一审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裁决程序违法
等方面阐述和论证代理意见。

最后,诉讼代理人对代理意见可以进行总结性发
言,请求法院充分考虑代理意见。

(3)尾部。

法庭要求提交书面代理意见的,诉讼代理人应签名,并写明代理
词提交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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