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注会税法难记知识点汇总
注册会计师税务知识点汇总

注册会计师税务知识点汇总在注册会计师的考试中,税务知识是一个重要的板块。
掌握这些知识点,不仅对于考试至关重要,对于实际的财务和税务工作也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以下是对注册会计师税务知识点的一个汇总。
一、税收法律制度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包括多个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其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二、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账簿凭证管理要求纳税人按照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
2024年CPA税法知识点总结

2024年度的税法考试覆盖了一系列重要的税法知识点。
本文将为您总结2024年CPA税法考试中的一些关键知识点,帮助您更好地备考。
一、个人所得税1.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在个人所得税法中,税收居民被定义为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或者居住不满一年但在境内有居住地、家庭或者经济利益。
2.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对一些纳税人提供了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个人创业板指数基金收益可以免税三年等。
3.各类收入的征税标准:个人所得税法对不同类别的收入有不同的征税标准,如工资、薪金和稿酬按照累进税率计税,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20%的比例统一征收。
二、企业所得税1.纳税人类型:企业所得税法中,按纳税人的所属行业和企业类型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资本收益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资本收益的确认有一定的规定,例如,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可以在取得收益时全额计入应税收入。
3.合并纳税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合并纳税制度也有明确的规定,合并纳税制度可通过共同控股的母公司纳税代表对子公司进行合并纳税。
三、增值税1.纳税人类型:增值税法中,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和企业类型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税率和征税方法:增值税的税率分为3%、6%、11%和17%,根据不同类别的商品和劳务进行征税。
3.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法对一些行业或者特定情况下的商品和劳务提供了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等。
四、相关税法知识点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外,2024年的税法考试还涵盖了一些其他方面的税法知识点,包括:1.财产税:税收体系中的一部分,用于对个人及企业所有的不动产、动产和财产权的征税。
2.关税:进口和出口商品的征收的税款。
3.印花税:对各种印刷文件和经济活动的征税。
4.土地增值税:对土地增值所产生的收入进行征税。
5.资源税:对我国资源的开采和生产进行征税。
综上所述,以上是2024年CPA税法考试中的一些关键知识点总结。
2023年CPA税法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税法总论2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特征:装性法规;综合性法规,国家为主体,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及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次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税法及民法的关系:民法主要是同等、等价和有偿;税法主要采纳吩咐和听从的方法。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第四节税法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期限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分一种税及另一种税的重要标记。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确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确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三、税率:比例、累进、定额四、纳税期限: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②纳税期限一③缴库期限第五节税收立法及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学问点:税收立法:13考点一、税收管理体制:各级国家机构2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动身2.公允3.民主决策4.原则性及敏捷性相结合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及废、改、立相结合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第一,中心税、中心及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心,以保证中心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同等竞争。
其次,依法给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学问点:我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第六节税收执法10/12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三、税收收入划分1)中心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运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cpa增值税税率记忆口诀

cpa增值税税率记忆口诀CPA 增值税税率这部分的知识,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关键就在于这税率啊,不好记!不过别担心,我给大家总结了一套记忆口诀,保准能让您轻松记住。
咱先来说说这增值税税率为啥让人头疼。
您想想,那么多的行业,那么多的数字,什么 13%、9%、6%的,稍不留神就搞混了。
就拿我之前遇到的一个事儿来说吧。
有一次我去超市买东西,结账的时候我就琢磨,这超市里的东西,到底是按照多少的税率交税的呢?是 13%的一般货物,还是 9%的农产品?当时我就懵了,这要是考试的时候也这样,那不就惨啦!好了,言归正传,下面就是我总结的记忆口诀。
“一三货物很普遍,销售劳务和物件。
九类服务要记全,交邮建筑不动产。
电信现代和生活,金融服务六成算。
”咱们来详细拆解一下这个口诀。
“一三货物很普遍,销售劳务和物件”,意思就是 13%的税率通常适用于一般的货物,还有销售劳务以及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
比如说,您买个手机、电脑,这基本就是 13%的税率。
“九类服务要记全,交邮建筑不动产”,这里的“交邮”指的是交通运输服务和邮政服务,“建筑”就是建筑服务,“不动产”就是转让不动产。
像您出门坐个高铁、飞机,那就是交通运输服务,适用 9%的税率。
“电信现代和生活,金融服务六成算”,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还有金融服务,这些都是 6%的税率。
比如说您手机上的各种增值电信服务,还有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服务等等。
再给您举个例子加深一下记忆。
比如说您去饭店吃饭,这饭店提供的餐饮服务,就是 6%的税率。
要是您买了套房子,那这房子的买卖就是 9%的税率。
总之,记住这个口诀,多结合实际的例子去理解和记忆,这增值税税率就不再是难题啦!相信大家在备考 CPA 的路上,都能顺利攻克这个难关,取得好成绩!。
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辅导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难点盲点全套总结八.docx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难点盲点全套总结八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同)以其生产经营的全部所得征税。
企业所得税也是。
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即老板)取得的非生产经营所得,比如股利,利息所得,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该按照各自相应的税率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这里一定要注意税率的确定问题,个人所得税中把收入分为种正是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之一。
2)生产成本和费用可按规定扣除。
这里和企业所得税是多么的相似。
其相同点包括:可扣除“三项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
5%,工资薪金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扣除相关合理费用和成本,这里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均是可以全额扣除的,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三新”费用,可以全额扣除。
这里也是一样的。
不同点包括: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个人独资企业是整体不超过销售收入2%扣除,并可无限期结转。
而企业所得税中广告一般按照2%或者8%或者全额扣除,可结转下期,而业务宣传费是按照0。
5%扣除,并且不能结转下期。
注意一下;投资者(即老板)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在计算计税工资时不能将老板计入;投资者家庭生活费用和企业收入划分不清的,不能扣除,划分的清的,投资者用企业收入支付的生活费用不得扣除;投资者家庭和企业共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不能全额扣除,应由税务部门确定的企业所占比例来扣除,企业所得税中不存在这种情况;公益救济性捐赠,投资者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超过个人应纳税所得的30%的部分,可以扣除,而企业所得税中是不超过调整前应纳税所得的3%部分可以扣除。
这里注意投资者应纳税所得包含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和非生产经营性应纳税所得。
6、收入的次的判定。
这里太重要了,我认为除了判定居民性和非居民性纳税人外,这里是最重要的了。
这里要注意1)所得税中仅有7个所得项目是按照次的规定来征收的,因此不包括另外4个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2)按次征收的7个项目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均好理解。
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辅导注会考试《税法》盲点难点全套总结四.docx

注会考试《税法》盲点难点全套总结(四)【企业所得税】考点问题总结如下这一章是所得税中的重点章,更是本书的超重点章,同样本章也是税法中所得税理念的入门章节,考试每年都要在分左右,去年的分值相对比较小,只有分,前两年均超过分,我想也许是因为去年将增值税考察的力度非常大,相对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的分值,当然只是本章的分值,如果包含3个所得税的话,将远远把增值税甩在后面了,呵呵。
可见学好了所得税,就学好了税法的至少1/3的内容,而学好所得税部分的关键,就是要在企业所得税这章中掌握所得税的理念,找到学习企业所得税的感觉,本章迟迟未推出,是因为这章的内容过于繁杂,需要好久的归纳和总结,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以往总结都是凭记忆来完成的,这次本人专门把教材拿到了网吧,希望能尽可能的对本章所有的易错问题都总结到,这是因为,本章实在是太重要了~!1、公益救济性捐赠问题。
注意直接捐赠给对方的不能扣除。
一般企业在不超过调整前应纳税所得的3%扣除,金融保险企业扣除比例为1。
5%。
这里要注意区别一下,不是很难理解,但关键是调整前应纳税所得包括会计利润和视同销售,不能拿会计利润来直接计算,还要看看有没有视同销售,这里要注意了。
(1)完全免征的项目 1)学校问题,凡是涉及学校一率不征,包括高校后勤,科研,自办工厂等。
2)农村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型三产企业免征 3)科研机构与工程勘察单位联合其他企业转制为公司制企业中科研机构占50%以上的,免征,若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占50%或者两者共占50%的,减半,否则没有优惠,这里要注意比较记忆。
4)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福利性生产企业,安置“四残”人员超过总人员的35%以上的,免征,未达到35%但超过%的,减半征收。
5)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级加工的,免征 6)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有个,凡是上缴财政的收入,均免征 7)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部分收入免征。
主要有划拨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分得的所属经营机构的利润。
注会综合考试税法知识点
注会综合考试税法知识点注会综合考试税法知识点归纳综合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法原则税法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核心),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新、程序从旧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税法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地方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保险海洋石油总部集中缴纳的归中央,其余中央60%,地方40%),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中央60%,地方40%),资源费(海洋石油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城市维护建设费(各总部缴纳的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97%,其余3%和其他归地方) 国际重复性征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征税。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征税。
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各国在税收制度上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导致的。
纳税人所得和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综合考试税法知识点:营改增方案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当天,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有关问题作出详细解读。
四个行业适用两档税率两部门负责人在答问中表示,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知识点
1.税目(电信业营改增)
2.营业额—全额与差额(要明确哪些行业是全额计税,哪些行业是差额计税)
3.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章
1.税率:7%、5%;1%
2.应纳税额的计算:实缴(非应缴)“三税”税额;滞纳金、罚款除外;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随“三税”减免而减免;不随“三税”的返还而返还;出口货物免抵税额需缴纳城建税。
第十四章
1.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区分选择复议和必经复议;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决定过程中时间的规定;不予受理,停止执行、中止、终止的情形;调解和和解的情形。
2.熟悉诉讼的原则和范围第源自五章1.熟悉税务登记、发票领购(自制发票、统印发票;临时经营领购发票)、建账建制代理。
2.能够利用税种的具体规定进行税务筹划(运用)
第二章
1.征税范围:营改增的范围、特殊项目、视同销售行为(记忆+运用)
2.税率:17%;13%;11%;6%;征收率:3%(记忆)
3.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4.出口退税
第三章
1.税目(新增电池、涂料)
2.计税依据
3.三个纳税环节+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4.征收管理
第十一章
1.工资(劳动分红、年金、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两处以上工资、内退(提前退休)补贴、内部退养、无住所的外籍个人的工资薪金)
2.年终奖(税前、税后)
3.稿酬+劳务报酬
4.房屋租赁+房屋转让
5.股票期权
6.转让限售股
7.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8.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扣
第十二章
1.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常设机构、营业利润、财产所得(不动产所得、财产收益)、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所得(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
注册会计师税法易错知识点汇总
《税法》易错易混点易错易混点1:代扣代缴vs代收代缴vs委托代征(1)代扣代缴是指持有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持有的纳税收入中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比如:单位向职工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代收代缴是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比如:受托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保险企业代收代缴车船税。
(3)委托代征是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代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
比如税务机关将契税委托房管局、土管局代征。
房管局、土管局就是委托代征单位。
易错易混2:程租vs期租vs光租vs干租(1)概念及税率辨析: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举例:甲运输企业被乙公司雇佣,为其提供从海南到浙江的船运。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举例:甲运输企业,将船队租赁给乙公司10天。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举例:丙航空公司,租赁飞机给某富商10天,同时配备机组人员。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举例:丁船舶租赁公司,将船舶租赁给乙公司10天。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cpa税法知识点全面总结
cpa税法知识点全面总结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这是税法的核心原则,强调征税主体必须依法征税,纳税主体必须依法纳税。
- 税收公平原则: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 实质课税原则: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3. 税收法律关系。
- 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
- 主体:包括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等)和纳税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
- 客体:是指征税对象,如货物、劳务、财产等。
- 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4. 税法要素。
-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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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难记知识点汇总1.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PS: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PS:国内货物联运,结算单据(合同)所列运费的结算方式不同而计税依据不同,即起运地全程结算运费的,按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运费为计税依据。
国际货运,托运方全程计税。
承运方为我国运输企业的按本程运费计算贴花,承运方为外国运输企业的免纳印花税。
2.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
3.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营业税。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交印花税PS:企业所得税: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属于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租赁费支出不得直接扣除。
关于融资租赁和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所得税务处理问题PS:企业所得税关于融资租赁所得的税务处理(1)融资租赁所得的性质,属于利息所得;(2)融资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出租设备、物件的价款后的余额;(3)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融资租赁所得,由中国境内企业在支付时扣缴企业所得税。
5.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征收增值税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6.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务、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PS: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7.纳税人提供的矿产品资源的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图层沙层等)剥离和清洗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8.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其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除此之外的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9.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10.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1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12.烟酒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除此之外不在同一县市的,都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以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为应税数量。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同时,以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代扣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4.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对比: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以房地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由出租房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对比: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但投资联营的企业属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联营的,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15.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无同类工程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16.县(含县市区旗)及县以下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17.营业税预收款特殊点: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以为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8.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书和教育费附加19.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20.车辆购置税: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有两类情形可到车购办申请退税退税款的计算:(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额退税;(2)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税款21. 借款方以财产做抵押,取得抵押贷款的合同按借款合同贴花;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就双方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规定计税贴花。
PS: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22.股票交易的转让书据,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为计税金额缴纳印花税。
23.企业改制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24.小型微利企业问题:印花税:20111101—20141031,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278【特别提示】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实质上是要满足3+2方面的条件:税基式减免与税率式减免混合发挥作用: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5.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几点解释:①关于限售股。
在2005年之前,中国股市处于股权分置状态,上市公司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即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购买“流通权”,非流通股就变为了流通股股份,这些非流通股股份转化的流通股均有一定的限售期,称之为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简称股改限售股)。
②关于代持股:股权分置改革前,由于监管限制,一些个人投资者往往通过法人企业代持的方式购买非流通股,形成“代持股”现象。
③税法不承认没有办理法律过户的限售股交易,而是严格按照法律形式纳税。
规定1: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税问题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在转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例题·计算题】李先生2004年以100万元交付给A公司用以购买非流通股,A公司属于代持股公司。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成为限售股。
2011年11月,A公司将限售股转让,取得1000万元收入,但是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第一步,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1-15%)×25%=212.5(万元)。
第二步,A公司将剩余的787.5万元交付给实际出资人李先生。
李先生以原来的100万元获取了787.5万元的收入,此收入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定2: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征税问题(1)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例题·计算题】A公司持有M公司限售股股票10万股,购买成本为10万元,因资金需要协议转让给B公司,作价150万元,B公司又作价400万元卖给了C公司,两次转让均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过户。
限售股解禁后,A公司将限售股抛售,取得收入600万元。
A公司转让限售股所得=600-10=590(万元)A公司将纳税后的余额转付给B公司和C公司时,由于A公司已经就590万元所得全部纳税,因此BC公司不再纳税。
PS: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计征个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其中: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26.企业所得税关于国债利息收入规定:【提示】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
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例题·计算题】某企业购入政府发行的年利息率4.5%的一年期国债1000万元,持有300天时以1040万元的价格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