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江苏教育

合集下载

江苏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一年的参考方案

江苏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一年的参考方案

江苏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一年江苏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一年的分析报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越来越注重幼儿教育,而幼儿园作为儿童成长过程中第一个社会化环境,是广大家长重视的教育机构。

因此,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成为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报告将结合江苏省幼儿园收费情况,深入分析江苏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一年,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江苏幼儿园综合收费情况江苏省幼儿园综合收费普遍在8000-20000元之间,大部分幼儿园仍然采取学期收费模式。

由于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教育形态幼儿园的收费有所差异,建议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到实事求是、合理分配。

二、江苏幼儿园收费涨幅情况随着人力成本、房租成本等综合因素的上升,江苏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一年在近几年呈逐年上涨趋势,涨幅普遍在5%-15%之间。

不过,幼儿园的涨价幅度会受到政策性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家长可通过了解本地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提前预估收费标准。

三、江苏幼儿园收费构成分析江苏幼儿园收费构成主要包含学费、保教费、教辅费、杂费等。

其中保教费占据较大比重,是整个收费构成的主要组成部分。

针对不同幼儿园收费构成的不同,家长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教育需求进行选择。

四、影响江苏幼儿园收费的因素江苏幼儿园收费涨幅的影响因素涉及人力成本、场地租赁、家长自身教育观念等多方面,不同因素对于涨幅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

因此,在选择幼儿园时,家长不仅要考虑收费标准,还要结合幼儿园教育质量及服务水平等因素。

五、江苏幼儿园收费问题应对措施江苏省教育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对幼儿园收费问题的管理力度,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此外,幼儿园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构成,并加强对家长的沟通与反馈,做到信息透明化,有效消除后顾之忧。

总结江苏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一年,是关系到幼儿教育的重要问题,家长需慎重对待。

本报告对江苏省幼儿园的收费情况、收费涨幅情况、收费构成分析、影响收费的因素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希望能为家长们在选择幼儿园时提供帮助。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 《江 苏 省 学 前教 育 条例 》 《政府 制 定 价格 成 本监 审 办 法 》 《江 苏 省 政 府 制 定 价 格 成 本 监审 办 法》 等 规定 , 制 定 《 江苏 省 公办 幼 儿 园 保育 教育 费 定价 成本 监审 办 法 》 , 现 印 发 你们 , 请结合 当 地 实 际贯彻 执行 。
宿 制 、 半 日 制 幼儿 园 及 小 学 附设 的 学 前班 、
幼儿班 。
本 办法所称保育 教育 费 ( 以 下 简称 保教
费 ),
是指 公办 幼 儿 园 向 三 周 岁 以 上 不 满 六
周 岁 学 龄前 儿童 提供 保育 教 育 而 收 取 的 费
用 。 第 四 条 本 办法 所称 公 办 幼 儿 园 保 教
附 件 : 江苏省公办 幼 儿 园保 育教育费 定价成本监 审办法
江苏 省 物 价局
年 20 1 7
1 2 月 28 日
江 苏 省 公 办幼 儿 园 保 育 教 育 费 定 价 成本 监 审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公 办 幼 儿 园 保育 教 育 费 定 价 成本监审 行 为 提高 政府 价格 决策
与 公 办 幼 儿 园 保 育 教育 过程直接 相 关 或 者
间 接相 关 。 ( 三 ) 合理性 。 计 人定 价 成 本 的 费 用 应 当
反映公办 幼儿 园保 育教 育正 常 需要 并按照 ,
合理方法 和合理标准核 算 影 响定 价成本水 ;
平 的 主要技 术 、 经济指 标应 当 符合行业标 准 或公 允 水平 。
工 作 。 第 六 条 核定 公办 幼 儿 园 保教 费 定 价

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发表日期:2018年08月来源:收费管理处共浏览806次31日16:54概述: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苏价费字〔2018〕105号各市、区物价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财政局,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幼儿园收费项目包含: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托管费、伙食费、校车费)和代收费。

(一)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基准价格:省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600元、市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480元、合格幼儿园每生每月410元。

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可以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寒暑假期间收费可以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为不满三周岁幼儿提供保教服务的,每生每月可另行加收不超过50元。

(二)服务性收费托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应当按照自愿原则和家长签订委托协议,提供托管服务时间为非保教时间的下午17:30时之前。

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按月收取。

因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伙食费。

并参照《苏州市中小学校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字〔2012〕1号)规定管理,学校食堂的收支应按月结算并公示,收支差距较大的,要及时调整伙食品种或价格,确保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

盈余在3%以内的,可结转至下一结算周期用于改善学生伙食;盈余超过3%的,应当全额退还学生。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1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XX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制度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2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

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小精灵幼儿园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3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一、收费须知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4.《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4.《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佚名
【期刊名称】《早期教育:教育教学》
【年(卷),期】2015(0)7
【摘要】近日.江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如何认定和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规定。

《办法》指出,凡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幼儿园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资质机构。

【总页数】1页(P37-37)
【关键词】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厅;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设置;省财政厅;物价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19.2
【相关文献】
1.《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J], 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J], 无;
3.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教民办发〔2019〕91号 [J],
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理念的问题分析——以成都市22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例 [J], 古莉莎; 李敏
5.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8.31•【字号】锡价费[2012]124号、锡财综[2012]31号、锡教规[2012]177号•【施行日期】201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锡价费[2012]124号、锡财综[2012]31号、锡教规[2012]177号)各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无锡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类定价。

市区公办幼儿园类别调整为省优质园、市优质园、市合格园。

保育教育费标准仍按锡价费[2011] 73号文件执行,即省优质园(省示范园)440元/生·月、市优质园(市一类)350元/生·月、市合格园260元/生·月,上述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个别办学条件较好且已经市物价局、教育局批准上浮保育费标准的幼儿园,仍按原标准执行。

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需上浮保育教育费标准的,由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按隶属关系报市、市(县)、区财政、教育、物价部门审核后,由市、市(县)价格、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元/生·月。

二、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成本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市、市(县)价格、教育、财政批准后执行。

三、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物价成本调查机构确认的保育教育、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市、市(县)、区价格、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

江苏幼儿园收费标准

江苏幼儿园收费标准

江苏幼儿园收费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增加。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接受教育的第一步,其收费标准备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幼儿园收费标准也备受家长们关注。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江苏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情况。

首先,江苏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般包括学费、杂费和代交费三个方面。

学费是指幼儿园提供教育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一般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

杂费则是指幼儿园为孩子提供的一些额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比如午餐费、校服费、教材费等。

代交费是指幼儿园代为收取的一些政府性收费,比如保险费、卫生费等。

这三个方面的费用合起来就构成了江苏幼儿园的总收费标准。

其次,江苏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幼儿园的档次和服务水平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幼儿园收费会高于二线城市,而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则会高于公办幼儿园。

此外,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因素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因此,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除了要考虑收费标准外,还要全面了解幼儿园的办学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

最后,江苏省政府对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也有一定的规范和监管。

政府会对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收费合理合法。

同时,政府也会出台相关政策,对低收入家庭的孩子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以保障他们接受良好的幼儿教育。

因此,家长在面对幼儿园收费问题时,也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者相关机构,获取相关的政策和信息。

综上所述,江苏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除了要考虑收费标准外,还要全面了解幼儿园的办学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

同时,政府也会对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希望江苏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能够更加合理合法,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20XX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省基础教育主要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重点任务,聚力建设教育强省,开启加快江苏教育现代化新征程。

刚才,部分市、县教育局和中小学介绍了各自的做法和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砥砺奋进,20XX年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XX年,全省基础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基础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改革创新,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围绕全局重点,狠抓整体提升。

突出基础教育的基础地位,以基础教育的整体提升,支撑教育现代化全局。

一是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得到改善。

针对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问题,加强预警预测和前瞻规划,出台了《江苏省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

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加快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配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开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十三五”期间各市、县(市、区)学前教育规划专项审查,落实《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工作督导标准(试行)》,开展县域学前教育督导。

联合物价、人社等部门共同开展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调研,推动完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新认定省级优质幼儿园321所。

镇江市全面推行幼儿园服务区制度,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丰县大力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成效显著。

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突破。

20XX年省政府以1号文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工作座谈会,分解工作任务,部署落实举措。

省教育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培训班,对全省各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江苏教育
附件: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13号)、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班)、学前班、托儿所(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家长应合理分担幼儿培养成本,幼儿园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

第四条保育教育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办学条件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可有所不同。

幼儿培养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务费用、业务费用、修缮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用、固
定资产折旧费、其它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出资人要求取得回报的民办幼儿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确定合理回报比例,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财政投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在充分听取社会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经同级物价和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并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六条幼儿园收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

各省辖市可根据幼儿园等级标准,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鼓励幼儿园(托儿所)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

假期收费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第七条寄宿制幼儿园(托儿所)对寄宿的幼儿可适当提高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由省辖市制定。

第八条保育教育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由于放假或中途转学等,按月收取保育教育费的幼儿园,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可按
在园天数计算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按学期收费的幼儿园,入园幼儿在三个月内自行退(转)园,退还一半保育教育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费。

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应主要用于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等支出。

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应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图书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第九条幼儿园(托儿所)举办食堂、为幼儿供应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

伙食费按实际成本核算并每月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它费用。

幼儿园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具体在园时间由各省辖市规定),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第十一条各市、县财政、教育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扶持和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

要制定和完善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托)的资助政策,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予以资助。

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流动人口子女享有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

第十二条注册为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幼儿园收取的
保育教育费、伙食费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伙食费不属政府非税收入,应直接留归幼儿园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幼儿园收取的有关费用应按规定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公办幼儿园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向同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报告,民办幼儿园每年保育教育费用收支情况,应当在次年初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

各幼儿园要推行园务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各幼儿园应当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幼儿园等级证书》和收费标准等文件,民办幼儿园还应持《办园许可证》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年审。

收费标准调整后,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各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 ]297号)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

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十六条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和管理。

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对违规乱收费或平调、截留、挪用
幼儿园收费的行为,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苏办发[ ]21号)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