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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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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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是非“经适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

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从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开始,“经适房”经历了90年代的酝酿启动、开建时期,“十五”和“十一五”规划是高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经适房”出台了多个相关政策,如2003年1月1日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2004年1月1日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2004年5月20日实施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而政策制定也由最初的三个部门发展到了七个部门;这一时期也是“经适房”是非最多、质疑最多时期,如:1、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闲置“豪宅”,已售经济适用房呈现“高租售率”。

2、总量不足:经济适用房都这么难买!凌晨4点排队老大爷买不到经济适用房。

2020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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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的耕地保护问题一、案例描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农产品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上升,来自国际市场的影响明显加大,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新的就业门路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农民需求,其中,我国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在这个拥有世界上五分之一的国家里,耕地不仅关系到GDP的增速,关系到人民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的问题,更是我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生命线,“民以食为天,国以食而立。

”而耕地恰恰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正所谓“没天哪有地,没地哪有粮”。

当前,我国耕地不断减少的原因如下:(一)城市化建设对“耕地”的侵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

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 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

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

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

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首先,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用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但无论如何,城市化所带来的占用耕地的需要,与耕地保护两者之间毕竟产生了矛盾,如何正确处理这对辩证的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违法用地现象严重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1资料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1资料

新时期我国的耕地保护问题一、案例描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农产品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上升,来自国际市场的影响明显加大,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新的就业门路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农民需求,其中,我国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在这个拥有世界上五分之一的国家里,耕地不仅关系到GDP的增速,关系到人民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的问题,更是我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生命线,“民以食为天,国以食而立。

”而耕地恰恰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正所谓“没天哪有地,没地哪有粮”。

当前,我国耕地不断减少的原因如下:(一)城市化建设对“耕地”的侵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

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 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

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

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

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首先,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用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但无论如何,城市化所带来的占用耕地的需要,与耕地保护两者之间毕竟产生了矛盾,如何正确处理这对辩证的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违法用地现象严重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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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三、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 目前的工作重点是要完善法规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让城市化在法规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理性地、有序地推 进
• 对私自用宅基地换指标的,要彻底追究相关地方部门负 责人的责任,并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指标进行扣减。
四、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 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各项配套服务,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 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真正解 决农民上楼居住后的衣食住行问题。
确 定 政 策 评 估 内 容
多维度评估
一、农民主体方面:促进了城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潍坊市开 展农村社区建设,初步打破了城 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二元化结构, 以中心村为支点大力发展农村公 共事业。。 二、农业生产方面:推动了现代农业 的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 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 为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搭建了新的平 台。生产性服务既包括农资提供,又 包括农业科技、销售服务信息提供, 还担负着引导农村合作组织、合理土 地流转等方而的服务与内容,加速了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四、政府角色方面:基层政府由管 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潍坊市农村社区 建设的实践,坚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 服务,坚持公共服务职能下沉社区, 贴近群众、服务百姓,促进了政府由 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
潍坊市农村社区建设


山东省潍坊市在近几年的城市 化建设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 日新月异,城市管理成效显著, 城区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推进,按 照潍坊市的整体规划,越来越 多的“村”将会变成“城”的 一部分,村民变为非农业户口 的城市居民,这意味着原来的 村民将失去原先赖以生存的土 地,面临失地失业没有任何收 入和社会保障的境地。不可否 认,这种在全国都存在的普遍 问题,在潍坊市城市化进程中, 也日益凸显出来。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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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先。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最基本需求,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然而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实在不容乐观。

三聚氰胺还阴魂不散,瘦肉精又开始兴风作浪;面粉增白剂刚刚被禁止,端五的粽叶又被爆出浸过硫酸铜· · · · · ·食品安全警钟一再敲响,加强食品监督,严格把关食品生产已成为政府肩头重任。

恰因此, 2022 年 3 月 3 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发布有关撤销面粉增白剂的公告,规定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 (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

此前按照像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紧接着, 2022 年 3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2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之后工信部迅速出台《2022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 4 月 27 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属于已经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者卫生部公告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前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交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包括指定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参考的国际组织或者相关国家标准。

指定标准文本应当包含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其格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 2022 年11 月发布的准入新规,所有乳制品企业须在年底前重新申请“准生证”, 2022 年 3 月 1 日前重新审查发证。

在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公共政策,如此大规模整顿实乃连念“政策紧箍咒”。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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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政府,大社会”是将来治剪发展方向,公共治理权力势必 向社会治理转向,小区自治最终是小区管理模式旳发展方向。在此 意义上说,农村小区管理模式旳研究趋向,是不断强化农村小区自 治管理旳职责和实施,弱化政府行政管理旳职能和作用,构建更为 科学民主旳小区自治管理模式,用于指导我国农村小区管理旳实践。

二、农民权益保障体系
• 政府保持公正透明,倾听关乎公众的利益 • 建立健全拆迁补偿机制 • 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 有效预防和规避潜在的矛盾风险
推动农村新型小区建设旳对策提议
三、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 目前的工作重点是要完善法规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让城市化在法规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理性地、有序地推 进
农村小区建设现场会,
伴随城市规模旳不断推动,按 照潍坊市旳整体规划,越来越 多旳“村”将会变成“城”旳 一部分,村民变为非农业户口 旳城市居民,这意味着原来旳 村民将失去原先赖以生存旳土 地,面临失地失业没有任何收
对潍坊市农村小区建 设旳模式予以了充分 肯定;2023年5月24日 ,民政部经过了诸城市 申报旳“全国农村小
由农村土地征用农民安顿 谈农村小区建设政策评估
——以山东潍坊为例
什么是土地征用? 什么是农村社区建设政策? 潍坊市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实施 评估潍坊市农村社区建设政策 经验总结和对未来的预测
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旳需要,根据 法律要求旳程序和同意权限同意,并依法予以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全部土地 使用权收归国有旳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 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旳财物、土地等。
2、土地保障是农民最主要旳养 老保障手段。一旦农民失去土 地或农转非后,他们旳保障方 式也理应从以土地保障为主向 以社会保障为主过渡。因为我 国有关社会保障是以城乡二元 户籍构造为前提旳,所以就致 使了失地农民虽然名义上变成 了市民,但极难取得城市居民 同等福利待遇旳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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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 香港特首曾荫权,先是自己姻亲的公司,获政府 节能灯项目招标。后是自己弟妇,曾购买雷曼公 司的“迷你”债卷,雷曼公司破产,其弟妇竞能 与公司达成补偿协议,获得一定赔偿。有人怀疑 两事曾氏有出面。尽管两事曾荫权特首都极力澄 清,但媒体与议员就是不依不饶,颇有非议。 • 曾氏受人非议,其根由在其作为特首,其行为是 典型的公权力行为。其姻亲公司中标及其弟妇的 行为都是事关私人利益的行为。这其中存在着较 为明显的利益冲突。特首受到怀疑和非议,根本 就在于人们认为其行为有公权私用之嫌,即公权 力在某种意义上说可能越出了边界。
影响:
这种株连式的拆迁,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却引发了干群关系的紧张。显然,株连式的土地 拆迁是违法的,其实质是公然滥用公共权力的非 法行为。本身严重违背了法治精神在这种株连式 拆迁的危胁下,许多人被迫签订拆迁协议,选择 了屈服,但他们心中难免会有怨气,民愤、民怨 会逐步累积,在适当的时机就会爆发,于是一些 群体上访、群体纠纷等事件因此发生,事实表明:所有的腐败现象都没有离开权 力和私欲,所有的腐败分子无一不是以权 谋私的,世上没有无权力的腐败,也没有 无私欲的腐败。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 色交易的实质是权与利的交易。
结论
• 因此,整顿滥用公权力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国 家尽快对公权力使用立法:国家公权利的使用必 须法制化、程序化,对公权力进行法律界定权力 范围和法定权力运行使用规则。此外,整顿公务 员队伍:利用公权力的腐败是国家最大的肌体腐 败。为杜绝集体腐败和个人腐败,公权力运行必 须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可行。对不按 法律使用公权力的任何人要有强硬的制裁措施, 才可以解决公权力运行中随意性滥用问题。
——先‘拆迁’职

事件始末
1.一份调岗通知,落款为长沙市天 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并加 盖该部门的公章:“关于临时 调整谭双喜老师工作岗位的通 知”称,“谭双喜老师的婆婆 为枣子园项目拆迁对象,经指 挥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商, 一直未能签订拆迁协议。按照 区委区政府及枣子园项目拆迁 指挥部的要求,请临时调整谭 双喜老师的工作岗位,安排谭 双喜老师至枣子园项目拆迁指 挥部工作,直至其婆婆签订拆 迁协议。”

公共政策基本原理案例分析及答案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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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基本原理案例分析及答案5篇范文第一篇:公共政策基本原理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保障对策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1、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

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2、失地农民的现状: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

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

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失地农民处境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他们的长远生计更是得不到制度保障。

二、失地农民权益损失分析:1、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附着在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之上,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相关联。

失去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那些与土地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因而导致那些权利和利益的损害或完全流失。

失地农民失去了生活保障、就业机会,失地农民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产土地。

还会失去与土地相关的其他一系列权益。

土地是农民集体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农民的诸多权利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所拥有的土地相关。

如政府对农民的技术、资金、农资等方面的支持都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获得这种支持的机会。

2、现有政策、法律的缺陷导致了失地农民应得的权益补偿受到侵害。

当前,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并且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导致的直接恶果是农民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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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描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农产品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上升,来自国际市场的影响明显加大,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新的就业门路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农民需求,其中,我国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在这个拥有世界上五分之一的国家里,耕地不仅关系到GDP的增速,关系到人民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的问题,更是我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生命线,“民以食为天,国以食而立。

”而耕地恰恰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正所谓“没天哪有地,没地哪有粮”。

当前,我国耕地不断减少的原因如下:(一)城市化建设对“耕地”的侵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

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

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

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

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首先,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用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但无论如何,城市化所带来的占用耕地的需要,与耕地保护两者之间毕竟产生了矛盾,如何正确处理这对辩证的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违法用地现象严重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

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7687公顷。

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

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由此由此可见,违法用地的问题已经十分突出。

(三)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

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

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

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50-70%。

除此之外,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乡镇企业建设过于分散,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等都加剧耕地的减少。

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在连续五个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到了要保护好耕地的问题,并在2004年十一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规定》在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温家宝总理也明确指示一定要保证18亿亩耕地的红线。

从公共政策取得的效果来看,到目前为止,规定也已经颁布有几年时间了,但是成效却并非十分明显,各地方强行占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很多都是在地方政府的默许下经行的,耕地的红线正在一步一步的向后退。

从当前的形式来看,不管红头文件怎样高调呐喊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极端重要性,也无论中央政府怎么用财税支持和激励,农业和粮食耕地却像一个垂暮老人,无可奈何地走向黄昏。

那么为什么在中央政府重拳出击的背景下还不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呢到底是什么敢挑战政府的权威。

公共政策执行效果不明显即耕地保护困难的原因分析:观点分析一:粮食价格过低尽管国家这几年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2002年开始取消了农业税,并对种地农民经行了粮食补贴,但是细细算来每亩地各种补贴加在一起也就几十百把块钱,平均摊到一斤粮食里只有几分钱。

稻谷的价格1992年就被定在9毛钱一斤,但种子、化肥的价格却年年爬坡,到2010年,中央才决定把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提高了%和%,但同一时期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指数却上涨了%,大家都知道茅台酒的价格让大多数普通民众望而却步,它的主要原料是粮食,而粮食成本尚不到20元钱。

东北大米现在出口日本,离岸价只有元一斤,日本超市里的农产品价格,发现有的大米品质跟我们东北大米差远了,但它一般都卖几十块钱一斤,最好的大米卖人民币99元/斤。

谁都不会相信,一瓶麻油竟然比一瓶矿泉水还便宜,一袋金灿灿的稻谷还抵不上一包中档香烟的价格。

然而这是事实。

农民兄弟的生产积极性也受到了严重的抑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离开土地,越要越多的人减少了对土地经行农业方面的投资,从而转向其他方面,也因此越来越多的耕地被无情抛弃。

观点分析二:地方政府对政策执行的效果与要求的严重脱节现在全国各地农业占GDP的比重,普遍快速萎缩。

据不完全统计,最多到2020年,农业在整个GDP中的比重会降到6%以下。

尽管如此,仍没有一个地方政府满足,而是想借助产业结构调整,把农业“赶尽杀绝”。

很多地方领导人口头高喊“重视”农业,要花大力气保护耕地,但是都从内心深处把农业作为拖累本地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包袱。

黑龙江著名的三江平原,那里一直是国家的粮食主产区。

70个产粮大县当中,居然有43个县财政收入不足亿元,21个县还没摘掉贫困县的帽子,绝大多数仍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基本运转。

正如一位学者所说的那样:全国有八百多个产粮、产棉大县基本上都是“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弱县、人民穷县,干部孬县”。

再看看全国百强县,像无锡、江阴、昆山等,这些富得流油的市县,没一个是靠搞农业“发迹”的。

地方政府为什么要消灭农业与农村原因就在于农业对GDP的贡献已微不足道。

发展速度上不去,衡量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达不到,地方领导人很难受。

更主要的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领域给地方政府的财政贡献基本没有了,反成了地方财政支出的重大包袱。

这里就出现了不同价值选择的矛盾,是顾全大局以人民的长远利益为重还是自己以的政治前途为纲。

对于大部分地方政府来说,显然,什么国家安全,什么粮食问题,政绩永远是第一位的。

观点分析三:土地所能带来的收益极其廉价,农民不爱惜正如第二条所说的那样,由于农业带来的收益实在是太为有限,所以不管怎么打击,农民不在乎,集体不在乎,地方政府的干部也不在乎。

为什么因为农村土地实在是不值钱。

如今国家越来越严格地为保卫耕地面积的“红线”而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土地的行为,但不管怎么打击,农民不在乎,集体不在乎,地方政府的干部也不在乎。

为什么因为农村土地实在是不值钱。

二、问题与思考:(一)如何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对这一公共政策加以解读和评估(二)对于耕地保护问题,如何使地方政府从“消极怠工”到积极应对,如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从而转变我国当前耕地保护的现状三、案例分析与问题探讨:(一)首先,政策问题的认定来说,我国的中央政府还是比较及时准确的做出了反应,该政策问题的产生原因是:有一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即资源分配失衡(耕地资源分配问题)成为了该问题的“引发机制”。

在资源分配失衡的情况下,损益地区和利益集团为获取资源必然引发政策问题,在这个案例中这种冲突就具体表现为以粮食生产为目的的对耕地的使用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对耕地经行占有的矛盾。

但是抛去这些繁琐的具体的矛盾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最为根本的产生原因还是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之间是矛盾造成的,那就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对生产资料的经行重新分配的需求和继续保护耕地以确保粮食安全之间的新的矛盾。

我国政府机构的相关部门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经行了合理的政策问题认定,可以说在公共政策动态运行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即政策问题的认定上我国上级政府还是做出了明智的价值判断。

但是,在下一个步骤——政策规划过程中却并非十分完美,例如,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颁布过程中安全未能遵循可行性原则,这一实践原则。

该政策方案没能准确考虑到政策调试对象的利益分配问题,不要说侵占耕地的开发商们了,就连地方政府都不愿去接受这份自己砸自己脚的“苦差事”,正如上文提到的那样很多地方政府每年都有招商引资的任务要完成,而要吸引外资莫过于廉价的土地和税收,而现在又要去保护耕地,这真的让地方政府很是左右为难。

所以说,在这一点上,上级政府未能作出比较合理的规划,比如如何处理吸引外资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等。

当然了由于该政策问题结构质量不良,政策问题的层次也比较宏观这都加大了对该政策问题的认识难度,中央政府未能作出一个十分完美的规划也无可厚菲。

最后的一个环节就是政策的执行,政策执行是公共政策发挥实际作用,解决政策问题的关键之一,更是政策评估与修订总结的现实依据,切不可小视。

很明显该《规划》在政策的执行这一环节出现了很大的偏差,甚至出现了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唱反调的现象,原因我们也已经提到了,那就是农业利益的低下与地方政府渴望取得业绩之间的矛盾冲突。

也正是由于这一个动态运行环节使得该政策问题的效果大打折扣,由此也可以看得那种认为政策科学和政策分析应该致力于研究政策方案的制定,而政策执行则属于行政学研究的范围的观点是多么的滑稽可笑。

(二)解决方案:根据以上的分析,从公共政策学的角度,可以给出相应的以下对策:第一,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等国的先进农业生产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可行性,尽可能的给人民带来更多的收益,使农民自觉的保护好耕地利用好耕地。

比如,在现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政对农业的倾斜,降低粮食的生产车成本,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医疗制度等,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等。

完善政策规划的全面性和综合性,像美欧等先进的农业现代化国家到目前为止已经为农民配备了比较完善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这就使他们真正的提高自己的生产积极性,毕竟农民才是三农问题的主题,政府要想实现公共政策决断的科学化合理化,在考虑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坚持全面的原则,看到政策问题的相关性,注意到它连锁性的影响,只有这样耕地才可能会得到广大农民兄弟的爱戴和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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