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2006年10月20日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XX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XX乡人民政府乡长1人,副乡长4人,人大主席团成员5人。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乡人大主席和乡长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经反复酝酿后,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等额选举。
副乡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至3人,(具体办法在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可以定1人、2人或3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选举乡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者本人的签名,并向大会主席团介绍被提名人情况。
五、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预选办法,可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本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刷。
七、选举时,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出席,选举有效。
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乡行政区域内其他任何代表或选民,也可以弃权。
另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如果不会填写选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填写。
但缺席代表不能委托他人写票、投票。
八、选举所投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法

虎牙藏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虎牙藏族乡人大主席1人、政府乡长1人、政府副乡长2人。
二、乡人大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
乡长、副乡长候选人,不限于人大代表,但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乡人大主席、乡长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
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书面介绍候选人情况;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由提名人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二项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由大会主席团或联名代表依法撤回提名。
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时正。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秘书组的,提名有效。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被提名者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告知联合提名的代表。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不画任何符号;也可以另选他人,即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
六、本次会议选举共印制3种选票,选举乡人大主席为红色选票,选举乡长为粉红色选票,选举副乡长为桔黄色选票。
七、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办法

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办法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依据上级党委及人大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报经乡党委批准,我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07年4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特制定换届选举办法如下: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2007年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市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我乡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国家政权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机构根据《选举法》第七条的规定,成立乡选举委员会,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办理选举事务。
各选区分别成立选举领导小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定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开展选举工作,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乡采取各小区分阶段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办法,搞好选举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
宣传发动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和法律、政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
在宣传工作中,要把换届选举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河北省《选举实施细则》及本方案,要以乡村干部和党、团员为主干,组织宣传队伍,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各村大力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增强群众的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广大选民的参与积极性,确保选民参选率。
三、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搞好选民登记1、根据选举法要求,结合我乡实际,选区划分按照居住状况进行划分,各乡直有关部门按照单位所在地并入所在村选区。
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

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3人。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镇政府镇长实行等额选举。
镇政府副镇长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人。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职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提名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副镇长候选人的截至时间为D月D日上午10:30之前。
提名登记表在截至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方得有效。
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全部各职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五、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
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六、大会正式选举共印制三种选票,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进行。
一号选票(黄色):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选票;二号选票(红色):为××镇人民政府镇长选票。
三号选票(粉红色):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选票。
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流程是什么?

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流程是什么?我国实行民主选举的办法,由人民选出心中理想的代表,反映民意,解决民事。
对于一个乡镇来说,有高度的自治权,民主选票投出人大代表,但在成为人大代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前提,需要得民心,那么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到底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实行民主选举的办法,由人民选出心中理想的代表,反映民意,解决民事。
对于一个乡镇来说,有高度的自治权,民主选票投出人大代表,但在成为人大代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前提,需要得民心,那么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选民登记▲(一)选民登记单位。
乡镇人大选举选民登记是按选区进行的。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实践中选民登记一般以户籍为准,若户籍不在该选区也可以登记为该选区选民。
而村委会选举选民登记是按村进行,不存在划分选区的问题。
▲(二)选民资格确认。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宪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具体到某个村村民选举权的确认与选区选民的确认有所不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认以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为准;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若本人表示参加选举也应当列入;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也可以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三)选举资格申诉。
对于确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异议的,选举法规定,“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9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9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24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3月24日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1983年12月25日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3年12月25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6年12月24日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89年11月1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5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21年3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委员会第三章代表名额和分配第四章选区划分第五章选民登记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七章投票选举第八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九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章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东部队代表的选举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细则。
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 年月日镇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以下简称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人。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可以是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可以是本行政区域的选民。
三、各项职务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
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联合提名都必须填写《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可以在本代表团内联名,也可跨代表团联名,并于大会主席团决定的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前将《提名候选人登记表》送交大会主席团。
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书面向大会提出,主席团应向主席团成员和提名的代表说明;如果在确定正式候选人前,提名者书面撤回提名,所提的候选人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者不愿意撤回提名,仍应将所提名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全体代表说明其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理由,供代表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时预以考虑。
四、从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至代表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不是少于24小时。
具体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会议进程决定。
五、镇人大主席、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镇人大副主席、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各多一至三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上述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差额选举。
Xxx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Xxx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会议任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选举***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一人。
三、人民政府副乡长实行等额选举。
四、人民政府副乡长人选在***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选民中提名。
五、本办法所列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时,由提名者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表中如实介绍候选人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代表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方为有效。
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联合提名者如果要求撤销提名,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不愿意被提名时,大会主席团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合提名代表说明。
六、讨论酝酿候选人在各代表团会议上进行。
各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后,由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七、本次会议选举选票为一张(大红),有关注意事项应在选票中说明,统一使用大会提供的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其它书写工具。
画票符号要准确工整,字迹清楚。
八、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划“×”,弃权不划符号。
表示反对的,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否则为废票。
九、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大会设监票2名,计票1名,监票和记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各项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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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大会需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
三、××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
1、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名。
2、选举产生××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
3、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7名,主席团组成人员由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从本届乡人大代表中提名,大会表决通过。
四、××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
五、××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的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人选,应由提名代表填写本次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的《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并签署代表本人真实姓名,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提名理由。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六、代表联合提名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有效。
七、××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1人,进行差额选举。
上述两项职务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各1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代表没有提出新的人选,进行等额选举。
八、××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副乡长的正式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各1名;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有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以各
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预选,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预选中,如遇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预选,以得票多的确定正式候选人。
九、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预选候选人名单,主席团提名的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代表联合提名按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的时间候选顺序排列。
十、被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候选人,应当尊重本人意愿。
如果提名人撤回提名,其所提候选人即可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人不同意撤回提名,则仍应将其所提的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代表说明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请代表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时予以考虑。
十一、本次大会选举的各项职务候选人名单采取一次酝酿、讨论、分三轮次进行选举。
第一轮次,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乡长,分为两种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第二轮次,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副乡长,一次投票选举。
第三轮次,选举××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举手表决通过。
十二、选举××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乡乡长、副乡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
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选举意见栏”内划一个“○”,不同意的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选举意见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如代表所填写的另选人姓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的,该另选人不算得票;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代表所填的另选人必须符合《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否则无效。
、代表如不能填写选票,可委托自己信得过的在场内不是候选人的代表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填写选票,
选票填好后,代表要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填写选票。
填写选票,一律用蓝、黑墨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选票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三、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员2名。
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职务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职务候选人的代表中各推荐1名。
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对会议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四、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赞成票的多少为序,一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代表人数过半数的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中谁当选时,应就获得赞成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选举结果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候选人依次取足名额。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进行第二次选举,授权大会主席团决定。
如需进行第二次选举,则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差额数和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列为第二次选举的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赞成票的多少为序,一次取足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五、投票结束后,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将收回的选票和发出的选票进行核对,作出记录,经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签名后,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公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六、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签名报告大会主席团,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本办法未尽事宜,授权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八、本办法经××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