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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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金融统计制度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又一次凸显了金融统计制度在宏观经济统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货币与金融统计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它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评判依据,为个人理财提供对称信息来源。

货币与金融统计工作能否有效的进行以达到预期效用取决于金融统计制度完善与否。

本文从我国金融统计体系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金融机构部门和金融工具分类、货币统计、金融统计、金融监管统计以及金融统计数据的披露和共享机制五大方面不足,并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一、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现状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是追随或统一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并完善起来的,但又不能忽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点,因此,我先将1993年设为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阶段的总分界点,再将1978年和2000年设为分分界点。

1993年之前为第一阶段,之后为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为MPS下的金融统计体系,第二阶段为SNA下的金融统计体系。

在第一阶段中,将1978年改革开放这一重大转折点作为分界点。

1978年之前,中国金融统计体系是建立在苏联模式下的高度集中统一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金融体系基础上的,货币与金融统计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的综合信贷计划服务为主。

自1978之后,对中国金融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中心,以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为主体,保险、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

这时,对于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中国来说,金融统计体系已经发生文/孔繁彬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的简单综合信贷计划服务统计、现金统计已经远远不能与之相适应,涵盖全社会金融活动的金融统计体系已经形成。

第二阶段,由于2000年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给中国带来了无数机遇和挑战,比如如何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下独善其身、如何解决加入WTO后面临的棘手问题、如何应对相关国际准则的陆续出台,如何利用GDDS成员国身份学习先进经验并提高中国金融统计数据公布水平等,因此将新千年作为这段时期的分界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32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32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32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了准确、及时、完整、高效地做好金融统计工作,人民银行决定实施金融统计数据全国集中。

数据集中后,人民银行的数据采集、数据修订、数据处理、信息发XXX数据共享等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将发生较大变化。

现就数据集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人民银行总行设置金融统计服务器,建立一个全国集中的金融统计数据库,采集和处理所有金融机构上报的金融统计数据,生成和查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及县以上各层次金融统计报表和数据,并实现金融统计数据的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和共享。

二、机构范围及工作模式(一)金融统计数据集中适用的机构包括: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工作模式。

1.人民银行总行设置统一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发布服务器,采集所有金融机构上报的金融统计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各种处理,产生各层次统计报表,并可直接生成和查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及县以上各层次的金融统计数据。

2.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不再配置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服务器,而是通过内联网登录总行服务器完成数据采集、报表处理等相关工作。

3.人民银行县支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原则上由所属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完成。

条件不具备的地市中心支行,仍由人民银行县支行采集相关机构金融统计数据,报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后,再由地市中心支行报人民银行总行。

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8•【分类】问答正文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介绍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先生,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先生,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女士。

下面,先请刘国强先生作情况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

我先做一个开场白,向大家报告一下前一阶段金融工作和下一步的打算。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金融委统筹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助力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尤其是近几年来,货币政策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全球领先地位。

2021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基于我国经济增速前高后低的形势变化,强化跨周期调节。

上半年,国内经济运行的积极因素较多,人民银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用好再贷款和两项直达工具,优化存款利率监管,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在引导货币信贷增长回到常态的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下半年,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人民银行统筹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我国中央银行金融统计的国际比较与制度借鉴

我国中央银行金融统计的国际比较与制度借鉴

一、我国货币当局金融统计与国际标准比较随着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地位的确立和职能的不断调整,金融统计的发展也由最初简单的信贷收支统计,逐步演进发展为涵盖货币供应量统计、信贷现金统计、资金流量统计、债券和外汇市场统计等多角度的综合的全面统计制度,同时还辅之以企业景气调查、物价形势调查、储蓄问卷调查、银行家问卷调查等多项调查制度,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金融统计体系,并逐渐成为中央银行履行各项职能所倚重的基础。

#$$#年中国政府统计加入’())*+后,作为国家宏观经济统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由我国中央银行主持的货币当局金融统计,也在*,-和./0制定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原则框架内,加快实现了按国际标准加工和披露金融统计数据的进程。

目前,在整体内容架构以及数据编制及时性等方面已基本符合和达到())*的指导规范,但与良好国际准则和世界主要经济体金融统计比较仍存在诸多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一+与./0良好的国际准则比较&、金融统计涵盖内容较国际标准偏小。

金融统计与国民账户统计政府财政统国际收支统计共同构成一国宏观经济统计体系。

在&22"年*,-和#$$#年./0《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中,金融统计被表述为经济休中各部门之间以及这些部门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所有的金融存量和流量。

按照这一广义概念的表述,目前主要由我国中央银行担负的通常意义上的金融统计,包括货币银行统计、金融市场统计、资金流量统计等,其所涉及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公司统计范围都是与之有差距的,具体表现为1一是金融统计机构范围小。

按照./0推荐的标准,中央银行应通过编制由所有金融性公司资产负债帐户合并而咸的金融概览,反映广义货币的规模、结构及形成过程。

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的初期,金融市场发育尚不完善,银行体系在金融体系中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决定了作为构成广义货币负债的存款性公司———银行业,成为我国当前金融统计针对的主要内容,而保险公司、经纪类和综合类证券公司、金融担保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其他非货币金融机构统计信息游离于中央银行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之外。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金融统计工作,发挥金融统计在管理金融活动、指导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担保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系指除人民银行之外的各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金融统计是指金融机构统计部门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活动。

第五条金融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管理经济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金融业务统计报表;收集、整理、积累金融和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金融部门和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检查和监督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加强金融监管和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金融统计工作遵循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七条金融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人民银行总行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的主管机关。

第八条金融统计应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处理和传输技术的现代化。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九条人民银行总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人民银行省(区)、地、市级分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所辖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人民银行县级支行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条各金融机构总行、总公司设立专业统计机构,管理所辖机构的统计工作;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由其总行、总公司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人民银行统计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人民银行总行制定金融系统统计制度和规定。

二、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检查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

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0.04.10•【分类】问答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2020年4月10日,人民银行举行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周学东、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调查统计司司长兼新闻发言人阮健弘、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出席发布会,发布解读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并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周学东: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刚刚人民银行易纲行长主持行长办公会,对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作了分析。

今天我们邀请大家,召开季度数据发布会,发布一季度主要金融数据。

过去的三个月,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的经济金融带来很大冲击。

值得欣慰的是,由于中国采取的措施及时有力,疫情得到快速有效遏制,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经济金融的一些积极因素正在显现。

但是,当前疫情还在主要国家蔓延,情况也很严重。

美国东部时间4月9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发表了演讲指出,全球经济正面临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160多个国家人均收入会在2020年负增长,有90多个国家已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融资支持。

美国劳工部最新公布的首次申请失业救济的人数达到了660万人,美联储昨天也采取了新的刺激措施。

我们也观察到,这次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一个很大的区别,2008年是从金融体系内部发生的危机,这次是因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实体经济出现衰退,进而对金融市场产生影响。

从一季度金融数据看,中国的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表现总体比较稳定,各项金融数据也比较积极。

这期间,金融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坚定地支持疫情防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疫情期间,记者朋友们准确报道和解读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数据,为抗击疫情作出了贡献,向大家表示感谢。

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业务

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业务

3、统一性原则。 建立科学、统一、有效的统计制度,各级金融 统计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的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统 计口径和统计时间,进行统计,保证金融统计数据 资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4、及时性原则。 大部分金融统计的目的是为了向金融部门和政 策制定部门提供金融活动实际状况的数据以便采取 对策。因此,具有时效性,过期和滞后的统计资料 失去信息价值。 5、保密性原则。 有些金融统计涉及宏观经济的重要信息和商业 性金融机构的商业机密,因此需要遵循保密原则, 不得对外公布的不能公布,在公布前不得私自泄漏。
第九章 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业务
第一节 金融统计
调查统计是中央银行获取金融信息的基本渠道, 在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发挥非 常重要的信息支撑作用。
同时,由于中央银行的权威性和其信息来源的 可靠性、准确性,因此,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也是 观察、分析和研究一国经济金融状况的重要途径。
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包括金融统计和经济调查 统计,其中金融统计处于核心地位,是中央银行调 查统计业务的主要内容。
(四)、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是对统计整理而成的统计报
表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的过程,是实现统计目的的 重要环节。
四、金融统计的主要内容 (一)、货币统计。
1、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基础货币统计
M0=流通中现金 M1=M0+活期存款 M2=M1+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
2、货币概览和银行概览
中央银行为了履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首 先需要获得货币供应量数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编制的《国际金融统计》,货币供应量的统计采 取三级汇总的形式。
(二)、信贷收支统计。 信贷收支是分析和反映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集 中和调剂的资金数量的专门统计。全面综合地反映 了宏观经济运行中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来源、性质、 分布和投向。是我国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了 解金融信息的主要渠道,对分析货币政策、反映货 币流通状况、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和监测具有重要价 值。以信贷资金收支余额表的表式编制,有资金来 源和运用两部分组成。 目前是我国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统计。有全部 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中央银行信贷收支表、国家 银行信贷收支表、其他银行信贷收支表、农村信用 社信贷收支表、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信贷收支表、城 市信用社信贷收支表和财务公司信贷收支表等等。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1995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金融统计工作,发挥金融统计在管理金融活动、指导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担保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系指除人民银行之外的各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金融统计是指金融机构统计部门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活动。

第五条金融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管理经济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金融业务统计报表;收集、整理、积累金融和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金融部门和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检查和监督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加强金融监管和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金融统计工作遵循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七条金融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人民银行总行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的主管机关。

第八条金融统计应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处理和传输技术的现代化。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九条人民银行总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人民银行省(区)、地、市级分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所辖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人民银行县级支行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条各金融机构总行、总公司设立专业统计机构,管理所辖机构的统计工作;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由其总行、总公司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人民银行统计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人民银行总行制定金融系统统计制度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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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世界银行(WB) 亚洲开发银行(ADB)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 东亚及太平洋地区行长会议(EMEAP) 国际清算银行(BIS) 其他国家央行(OC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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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机构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2营业部,9分行,20城市中心支行) 政策性银行(3家) 国有商业银行(4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11家) 城市商业银行(113家) 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1845、农村信用社 38153)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136、财务公司71、 租赁公司12) 外资金融机构 (营业性机构190、代表处214) 邮政储汇局 (1家) 资产管理公司(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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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流程
政策性银行(3家)、全国性商业银行(16家), 资产管理公司(4家)直接向人民银行总行上报 中国人民银行、城市商业银行(88家)、合作金融 机构、外资金融机构, (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 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租赁公司) 证券、保险数据由证监会、保监会、交易所等机构 取得 人民银行统计司取得有关数据、加工后送行领导, 与行内有关司局共享。 人民银行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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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加工
数据库:SQL 统计软件: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加工的原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银行统计手 册 巴塞尔委员会的有关准则 对特别的数据要求编制分地区、分币种、分机构、 跨不同时点的数据 数据加工之前要进行校验,加工后要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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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中国在2001年承诺加入GDDS,人民银行目前已经 按GDDS要求完成数据诠释,并已经在IMF网址公 布: 人民银行定期(月后15日)向全社会公布汇总数据, 报纸(金融时报),互联网 /data/data.html 向IMF提供数据,定期在IFS上刊登 依照有关协议,向有关金融机构反馈单家数据 (月) 通过季报、年报,年鉴等公开发行的资料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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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挑战
金融创新:表外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网上银行 全球化:跨境交易统计(与外管局合作),境外分支 机构统计(为金融监管服务)、离岸业务统计, 加强与证监会、保监会在统计方面的合作日渐近切 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提高数据披露的及时性、全 面性、完整性。 进一步完善金融统计方法论,使统计制度更加科学, 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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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源
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收取的不是报表,而是统计指 标: 指标数量:4000项 主要内容:以资产负债表为基本框架,包括附表和 表外业务。数据源中包括分机构,分地区,分币种, 分部门数据。 以存量为主,包括部分流量指标 (贷款、现金) 币种:人民币,美元 数据源来自报送机构的会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 统 中国的会计准则正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近
中央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概况
内容提要
法律依据 组织结构 统计目标 机构范围 数据流程 数据源 报送频度 数据加工 信息披露 面临挑战 国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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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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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目标
货币政策(货币概览、银行概览、货币总量等;不 同机构、不同币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信贷数 据数据等) 金融监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比例指标、 考核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等) 国民经济核算 (为国家统计局SNA提供数据,为外 管局BOP提供数据,编制资金流量表金融交易部分) 为国务院及国家有关经济部门提供信息 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 向IMF,ADB等国际金融机构报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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