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全文)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时间:2012-09-28 05:28: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加强文职人员管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职人员管理,应当贯彻党管人才、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各级党委对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所属机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条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文职人员管理职责:

(一)司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编制、训练、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二)政治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聘用、培养、考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奖惩、子女入托入学、抚恤、档案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

(三)后勤(联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工资、服装、住房、卫生医疗、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

(四)装备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履行职责以及训练等所需的有关装备、器材保障工作。

未编设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或者装备机关的,由履行相应职能的机关、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负责文职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岗位等级

第五条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按照下列规定设置:(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六条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所在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结构比例。文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一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

(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

(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

(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

文职人员非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执行。

第七条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一)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的,确定为四级;

(二)聘用到副高级岗位的,确定为七级;

(三)聘用到中级岗位的,确定为十级;

(四)聘用到初级岗位的,根据学历确定为十三级至十一级,其中,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的,确定为十三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二级;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一级。

对首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国内知名专家,经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同意,可以高定一至两个岗位等级。

第八条首次聘用到非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和本人的学历、资历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一)大学本科毕业生确定为十级职员;

(二)硕士毕业生确定为九级职员;

(三)博士毕业生确定为八级职员;

(四)社会流动人才比照相同学历、资历人员的岗位等级情况确定岗位等级。

第九条聘用到领导岗位的文职人员,通常按照该领导岗位职务等级对应的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岗位等级;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根据其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岗位等级。

第十条确定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至十一级由团级单位审批,十级至八级由旅、师级单位审批,七级、六级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五级、四级由军区级单位审批,三级以上由总政治部审批;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九级职员由团级单位审批,八级职员、七级职员由旅、师级单位审批,六级职员、五级职员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四级职员、三级职员由军区级单位审批,二级职员、一级职员由总政治部审批。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后,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

第十一条文职人员工作满本级岗位最低工作年限、在本级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可以在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内晋升一级岗位等级,其中,专业技术文职人员只能分别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等级幅度内晋升岗位等级。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权限审批,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

第十二条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本级岗位的最低工作年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岗位,大学本科学历的为一年,大学专科学历的为两年;十二级岗位为三年;十级、九级、七级、六级、四级、三级岗位,分别为四年;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岗位为一年;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岗位,分别为三年;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岗位,分别为四年。

第三章招聘、续聘和解聘

第十三条聘用文职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编制标准,遵循专业对口、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要求。

第十四条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聘用到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学位;聘用到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特别需要的,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应当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但是,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毕业生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聘用到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聘用到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文职人员,必须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十五条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由编制有文职人员的团级以上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教学、科研、工程、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内设学院(校区)、部、系、所等下属单位,以及各级机关的所属部门,不得组织实施文职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六条聘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岗位空缺情况,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文职人员招聘需求,通过全军文职人员管理信息系统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

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应当对各聘用单位上报的文职人员招聘需求进行汇总审核,拟制本单位下一年度文职人员招聘方案,经本单位政治机关审定后,报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对军区级单位上报的文职人员招聘方案进行汇总审核,拟制下一年度全军文职人员招聘计划,报总政治部批准后下达。

第十七条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于全军文职人员年度招聘计划下达后,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人才网(以下简称军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除涉密岗位外的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第十八条应聘人员应当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基本情况、应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

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军队人才网通知应聘人员。

第十九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军队统一组织的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于每年12月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第二十条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按照聘用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各聘用单位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可以确定全部应聘人员参加体格检查。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考试成绩以及是否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查询服务。

聘用单位应当将参加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体格检查由聘用单位组织,在军区级单位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标准和程序按照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体格检查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应聘人员体格检查合格的,由聘用单位组织进行面试。聘用单位应当成立由五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面试考评组,采用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以无记名打分方式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面试成绩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0%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将预选聘用对象名单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聘用单位应当组织对预选聘用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

预选聘用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其政治考核参照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考核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其他预选聘用对象的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对预选聘用对象的综合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预选聘用对象的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预选聘用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情况,综合衡量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公示拟聘对象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对象的问题,聘用单位应当及时查证,作出结论。

第二十六条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证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第二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当于当年7月底前与批准聘用的拟聘对象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起始日期统一确定为当年8月1日;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分别由文职人员、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和批准单位政治机关保存。

第二十八条聘用单位应当与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试用期间,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对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知聘用单位。对未通过复审的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试用期满后,聘用单位应当对其试用情况进行评定。对经评定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对通过复审且试用期满经评定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文职人员,由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办理文职人员聘用批准书。批准书由聘用单位存入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涉密岗位文职人员应当从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已聘文职人员中择优选聘。具体办法由总政治部规定。

第三十条因工作特别需要招聘下列人员为文职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一)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国家级科技奖励的;

(二)具有专业特长,能够发挥专业骨干作用的;

(三)祖传师授的特殊专业人才。

招聘前款规定人员,由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聘用单位组织进行初审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和公示后,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通过审核的,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十一条文职人员合同期满本人自愿续聘,符合聘用条件,且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有一次为基本称职其余均为称职以上并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的,可以续聘。

文职人员续聘,应当由本人于合同期满六十日前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续聘申请,聘用单位提出续聘意见,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聘用单位应当于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与文职人员续订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一次以上为优秀,或者属于两次以上续聘,本人要求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被同一单位连续聘用在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五级职员以下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十年,且聘用期间表现优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本人要求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

第三十二条聘用单位文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竞聘本单位空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一)取得竞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竞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竞聘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

(三)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两次以上为优秀。

文职人员竞聘本单位空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由文职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核准后,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通过审批的,聘用单位应当与文职人员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级职员以下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应当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备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以上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应当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聘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出具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的证明,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社会保险等关系的转移手续。

第三十四条文职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聘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章培训和使用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将文职人员培训纳入本单位人员培训规划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文职人员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军事训练。

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我军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根本职能教育和文职人员职责教育,军队相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学习,以及上岗前的基本业务培训,着重提高文职人员适应军队工

作的基本素质和岗位任职能力。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岗前培训通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以由军区级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在职培训主要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着重提高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首次在职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在职培训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集中培训,着重提高文职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专业培训通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以由总参谋部军训部和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组织实施。

军事训练主要进行与履行文职人员岗位职责相关的军事勤务、军事技能训练,着重提高文职人员执行作战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能力。军事训练通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军队院校或者训练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文职人员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在职攻读与聘用岗位专业一致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位。文职人员在职攻读学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并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备案。文职人员在职攻读学位的,聘用单位在提供学习条件和报销学习费用方面应当与本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等对待。

文职人员自愿脱产攻读学位,应当向聘用单位说明情况,并提出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书面申请;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脱产攻读学位的原文职人员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后,申请应聘原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岗位的,原聘用单位应当优先聘用。

第三十七条文职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纳入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文职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应当参加军队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和评审的,发给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条件和程序按照军队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评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数量,均不得超过聘用单位文职人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的130%。

聘用单位对文职人员聘用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核属实的,应当予以认可。

文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审批,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文职人员聘用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聘用后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免除。

第三十八条文职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其领导职务任免按照相应职务等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任免决定由批准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其领导职务自行免除。

第五章教育和日常管理

第三十九条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教育和日常管理,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保持良好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第四十条聘用单位应当将文职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纳入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并结合文职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经常性思想工作。

第四十一条文职人员聘用前是党(团)员的,聘用关系确立后,聘用单位党(团)组织应当督促文职人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将文职人员编入本单位党(团)组织。

聘用单位应当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做好文职人员党(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文职人员党(团)员较多的基层党(团)支部,应当有文职人员党(团)员参加支部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建立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同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军队其他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第四十三条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着军队统一式样的文职人员服装,佩带文职人员胸标。文职人员服装和胸标的式样及其供应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当着作训服,佩带单位臂章。文职人员着作训服时,应当遵守有关着装和军容风纪的规定。

文职人员非因公离开营区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十四条对文职人员通常以岗位职务,或者姓加岗位职务,或者岗位职务加同志称呼;不知道文职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时,可以称同志。

文职人员与军人之间、文职人员之间,当文职人员着便装或者文职人员服装时,相互不敬礼;当文职人员着作训服时,可以参照军人礼节的有关规定相互敬礼。

文职人员进见首长时,在进入首长室内前,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文职人员在室内,首长或者上级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

第四十五条文职人员与军外人员交往,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利益,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经商或者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

(二)不得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团体;

(三)不得擅自在军外媒体发表言论和文章;

(四)不得擅自与国(境)外人员交往;

(五)不得参与不健康的消费娱乐活动;

(六)不得参与其他有损军队形象和声誉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文职人员使用国际互联网和移动电话,应当严格遵守军队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文职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文职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请假销假规定。

除规定的休假或者探亲时间外,文职人员每年因事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文职人员请假,通常由其直接领导批准,其中,休假、探亲以及请假一日以上或者离开单位驻地的,应当报所在单位政治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通过复审且试用期满经评定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由聘用单位政治机关为其办理文职人员证。

文职人员执行任务、办理公务等需要证明其文职人员身份的,凭文职人员证证明。

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将其文职人员证收回、注销。

第五十条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保密管理,将文职人员纳入本单位保密管理范围,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发生失泄密问题。

文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军队的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聘用单位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文职人员发生失泄密问题的,依法依纪追究本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上岗前,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涉密岗位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

第五十一条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案件。

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或者执行任务时发生的事故,由文职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其他情况下发生的事故,由文职人员所在单位协助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文职人员涉嫌犯罪的,按照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军队单位可以派遣文职人员出国(境)执行任务。文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的管理,按照军队派遣人员出国(境)的有关规定执行。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不得因私出国(境),其他文职人员确需因私出国(境)的,应当在规定的休假、探亲时间内安排。文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后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出境入境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文职人员因私出国(境),不得暴露本人的军队人员身份。

文职人员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前,聘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保密和外事纪律教育。文职人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期限回国,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当为每名文职人员建立聘用工作档案。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档案主要包括聘用前本人档案材料副本,以及招聘、续聘、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务任免、岗位等级晋升、培训、待遇、奖惩、解聘、退休等材料。

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档案的材料原件需要存入文职人员本人档案的,经保密审查后,由聘用单位及时转交文职人员本人档案的管理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考核

第五十四条聘用单位应当以文职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对文职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遵纪守法情况;

(二)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

(四)完成本职工作情况;

(五)廉洁自律情况;

(六)身体、心理素质情况。

第五十五条对文职人员的平时考核,以月或者季度为考核周期,采取工作登记统计、专项检查、考勤、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文职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遵守制度规定等情况。

对文职人员的年度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考核的标准、程序、结果反馈复核和审定、纪律监督,参照专业技术军官考核评价办法执行,考核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聘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文职人员总人数的40%。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束后,由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将考核结果填入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第七章待遇

第五十六条文职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分别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统一标准,按月发给。对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文职人员,下一年度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聘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月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文职人员当年12月基本工资额确定标准,根据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标准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给。

(三)军队服务津贴,标准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按月发给。

(四)其他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特殊贡献津贴,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区的类别,执行国家相应标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发给在军队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标准按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有关标准执行;特殊贡献津贴,发给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标准不超过享受该津贴的文职人员本人当年年度工资总额,发放范围和津贴标准由聘用单位于年底提出方案,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审批后,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

第五十七条文职人员的住房,由文职人员通过市场购买或者租住的方式解决。

聘用单位可以向住房确有困难的文职人员出租集体宿舍或者个人宿舍。聘用单位向文职人员出租宿舍,应当与文职人员签订租房协议;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应当及时收回出租的宿舍。

租住聘用单位宿舍的文职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缴纳房租和水、电、气、暖等费用。

第五十八条文职人员的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由聘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同岗人员相应标准,按月随本人工资发给,所需经费从总部核拨的相应项目经费定额中支出。

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由文职人员本人和聘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照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缴存基数构成和文职人员本人工资中对应项目的上一年度月平均水平确定。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文职人员本人缴存的部分,由聘用单位按月从文职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由聘用单位缴存的部分,从总部核拨的相应项目经费定额中支出,按月缴存。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支取办法和贷款管理等,按照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确立聘用关系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办法,及时为文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十条文职人员工作用车和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十级职员、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十级以下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九级、八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七级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三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六级、五级、四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七级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正高级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文职人员的休假、探亲办法,参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休假、探亲时间,根据其在聘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聘用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确定。聘用单位执行作战和重大军事演习、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时,文职人员应当停止休假、探亲。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正在休假、探亲的文职人员应当自动结束休假,立即返回聘用单位。

第六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每年为文职人员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第六十三条文职人员在子女入军队幼儿园、子女学校以及享受聘用单位自主提供的福利待遇方面,与本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等对待。

第八章奖励与处分

第六十四条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文职人员,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原则、条件和实施办法,分别给予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奖励,并可以给予表彰。

第六十五条对文职人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十级职员、九级职员岗位的,嘉奖由连、营级单位,三等功由团、旅级单位,二等功由师级单位,一等功由军级单位,荣誉称号由军区级单位、中央军委批准;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嘉奖由营、团级单位,三等功由旅、师级单位,二等功、一等功由军级单位,荣誉称号由军区级单位、中央军委批准;

(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嘉奖由旅、师级单位,三等功、二等功由军级单位,一等功由军区级单位,荣誉称号由军区级单位、中央军委批准。

第六十六条文职人员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增加两级薪级工资,提前一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获得二等功或者三次三等功奖励的,可以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合同期满后可以优先续聘。

第六十七条对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文职人员,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处分原则、条件和实施办法,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

第六十八条对文职人员实施处分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十级职员、九级职员岗位的,警告、严重警告由团、旅级单位,记过、记大过由旅、师级单位批准;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警告、严重警告由旅、师级单位,记过、记大过由军级单位批准;

(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警告、严重警告由军级单位,记过、记大过由军区级单位批准。

第六十九条文职人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停止一年增长薪级工资,其中,属于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因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军队任何单位不得再次将其聘用为文职人员。

第七十条对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十一条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一)不按照编制岗位、等级、数量和聘用条件以及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聘用文职人员的;

(二)不按照规定签订、变更、续订、终止或者解除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的;

(三)克扣、截留、挪用文职人员待遇经费和文职人员工作经费的;

(四)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

(五)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文职人员人事争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本规定。

第七十三条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公室行为规范

办公室安全规范火警 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安全用电 1. 使用公共设备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2. 插座、开关、电线等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保持清洁,不得被任何物体所覆盖。 3. 所有电器电源线应远离易燃物、热源、腐蚀物品、金属管路等,牢固固定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有故障、带病及超期的设备。 4. 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检查,防范于未然。 5. 下班离开时,最后离开办公室人员应关闭办公区域的所有电源开关,各类充电器不得在办公室无人情况下使用。 6. 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破损的插座,如外壳破裂和插脚弯曲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②设备在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等存在不安全因为的地方使用以及过热。③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并且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④接线板不要平放在地面上。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防火防盗 1. 禁止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等任何可燃性物品,不准乱接电源、使用电炉,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2. 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吸烟时请到走廊。 3. 禁止随意丢弃未燃尽的烟头、火柴,应该将火柴、烟头、烟灰等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做好对外来吸烟人员的提醒工作。 4. 不允许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5. 室内消防拴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6. 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7.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8. 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开时注意关锁门窗。 其他安全行为准则 1. 办公室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公司发文管理办法发文管理办法

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发文管理办法发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保证发文质量,保证文书的安全、及时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文书的呈批和发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行文规则 第三条公文的种类 公文类别主要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决定、决议、批复、函、会议纪要、总结、计划、简报、制度、规定、办法等。 第四条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部门(领导)、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单位公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文件版头、公文编号、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项。 1.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部门、事由和公文种类。 2.主送部门:指公文主要送达的单位(领导)或部门,凡是向上级报送均为主送部门;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不得多头主送。如需要,同时报送另一上级,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3.正式公文的主体: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 4.发文单位:写在公文下面偏右,要写全称,如以领导个人名义行文,应冠以职务身份。 5.发文日期: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从何时开始下文。发文日期在发文部门下面向右错开,要写全年月日。发文日期一般以签发人签发日期为准。

6.抄报、抄送单位:属上级的列入抄报,平行或下级列入抄送。 7.文件版头: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版头以红色大写印上“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下面加一道红线,通常称为红头文件。所有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一律用红头文件形式。 8.公文编号:一般包括编字、年号、顺序号。 9.机密等级:机密公文应当根据机密程度划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字样。 10.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部门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11.其它:公文排版要求详见附件。 第五条行文要求 1.行文须严格区分公文类别,并严格按相应格式书写、排版; 2.明确发文权限。属于全面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问题,以公司名义行文。属于限定方针范围内的日常业务工作问题,以有关部门名义行文。 3.公文由主办部门经办人拟稿,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送呈有关领导签发。发文涉及几个部门的,经办单位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后,再上交办公室。 第六条关于公司的公文编字 为便于公司公文的使用、保管、立卷、归档和查阅,将公司公文编字明确为:

关于消防文职工作总结

关于消防文职工作总结 导读:工作总结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消防文职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第一篇】:消防文员年度工作总结,消防文员工作总结20XX年以来,在大队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本人思想稳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主动像大队领导干部及老文员学习各项业务和知识技能,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户籍化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支队制定一系列户籍化考评方案,将户籍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评范围,实行每周在执法质量考评上进行通报。作为本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积极协调消防文员,实行每人负责一定数量的重点单位,定期跟踪系统录入情况,对于没有及时录入的单位进行电话督促,上门指导的形式督促信息录入,确保了全县XX 家重点单位在执法质量考评中未出现通报情况。 重点单位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大队积极做好重点单位调整工作,新增 X 家重点单位,达到全县重点单位 XX 家。

为使重点单位信息得以更新,及时通知新增重点单位提交单位基础信息材料,提交重点单位档案。对于原有重点单位信息、人员变更的,及时通知将信息变更后进行归档。 积极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内勤人员,积极协调外出检查人员监督检查的同时,及时处理检查单位相关事宜,电话通知单位 XX 余家,问询问笔录 XX 余家,统计检查单位 XX 余家。 宣传工作按照大队制定的文员宣传管理规定,及时完成每季度宣传任务,今年以来,在部局政工网中稿 X 篇,在总队政工网、总队后勤网、总队安保网、总队纪检网及支队信息网中稿 X X 余篇,工作中及时帮助领导撰写心得体会等。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自己负责的工作涉及到的业务能够及时掌握,但工作中其他自己不负责的工作总是不太了解,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能够多向老同志学习。 宣传工作只注重内宣工作,外宣工作几乎未开展。同时不要只以完成任务为基本要求,希望能有更多的宣传突破。 三、 20XX年工作计划 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在新的一年中,力争本职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通过不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积极向老同

公文排版及行文规则

区委办公室公文排版及行文规则 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上:3.7cm 下:3.5cm 左:2.8cm 下:2.6cm (二)板式中的页脚为25mm。同时,勾选“奇偶页不同”。 二、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22行,每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三、公文排版要素要求 (一)密级。 如需标注密级一般用三号黑体。定格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二)标题。 一般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标题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通常不超过3行,行距为35磅。 (三)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扔顶格,最后 -1-

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四)正文。 一般用3号仿宋,编排于主送机关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行距推荐为28.9磅。 正文结构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第一层为“一、”,后面跟的是顿号,用黑体。 (2)第二层为“(一)”,后面不跟标点符号,用楷体。 (3)第三层为“1.”,后面跟的是小圆点,且是全角小圆点,不是顿号,用仿宋体。 (4)第四层为“(1)”,后面不跟标点符号,用仿宋体。 (五)附件说明 1.编排于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体编排“附件”2字而不是“附”,后标全用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件,附件名称前面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的顺序号,顺序号后面跟全角小圆点。 2.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是,应与上行附件名称首字对齐。 3.附件后名称不标注标点符号。 4.附件说明处的标注内容及附件标注内容前后要一致。 (六)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一般有空4字,用3号仿宋体,用阿拉伯数字,不使用汉字。与正文间隔4行。(如需加盖印章需调整行距使所盖-2-

2016行文规范及收发文件管理办法

公司行文规范及收发文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和签发,提高公文质量,确定文件编号办法,为各种文件的拟写方法、存档工作奠定基础,正确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文件种类: (一)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四)通知:传达上级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五)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六)决定: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七)函:平行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九)简报:上下左右之间反映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主要限于内部使用的,用“简报”。 (十)调查报告: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掌握客观规律,进行

调查,获得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认识,用“调查报告”。 第三条公司行政文件编号: (一)公司文件编号:川富航+年份+流水号 (二)公司以综合管理部名义发文:川富航综字+年份+流水号 (三)公司部门发文编号:川富航(部门简称)字+年份+流水号 第四条文件格式: (一)文件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等。 (二)文件纸一般用A4纸。 (三)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四)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不要直接送领导人(除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五条公文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保证及时、准确地处理公文,反对积压和紊乱,注意文件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是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一般公文的处理以不超过一周为限,紧急公文随到随办。 (二)收文

事业单位消防文员笔试题库

2013年招聘消防文员消防常识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计420题) 1、在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 D )(易) A.全体公民 B.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C.年满18周岁的公民 D.年满18周岁的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A ) (易) A.即无产阶级专政 B.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C.形式上接近无产阶级专政 D.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 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 B )。(中) A.18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B.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C.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D.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A )?(中)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 C )、 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组成。(难) A.国务院总理 B.全国政协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B )。(易)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民主集中制度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

生效的行政许可。这体现了( C )。(中) A.公平原则 B.公开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 D.便民原则 8、关于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C )。(中) A.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B.应当遵循许可法定的原则 C.应当遵循协调的原则 D.应当遵循公开的原则 9、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 D )。(易) A.法定的程序和期限 B.法定的条件和标准 C.法定的范围和内容 D.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10、甲市乙区消防大队与乙市丁区消防大队发生管辖争议,后经指定丁区消防大队管辖。该 项指定应当由下列哪一机关作出?( D )(易) A.甲市公安消防支队 B.乙市公安消防支队 C.甲市公安消防支队或乙市公安消防支队 D.甲市公安消防支队和乙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共同上一级机关 1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 )。(中) A.只能由法律设定 B.只能由行政法规设定 C.可以由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设定 D.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 12、行政机关作出( A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易) A.责令停产停业 B.临时查封 C.警告 D.扣押财物 13、下列证据中,( B )可以作为对赵某挪用消防器材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证据。(中) A.办案人员张某一人询问违法嫌疑人赵某时制作的询问笔录 B.饭店监控设备拍摄的违法嫌疑人赵某挪用灭火器的录像 C.饭店大堂经理对购买的灭火器数量和型号的陈述 D.购买灭火器的凭证

行政文件管理办法

文件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制度、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使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内容重复、遗漏,便于文件的检索、存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重庆佳秀商贸有限公司和重庆艾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所有制度和文件的处理。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是公司制度梳理、文件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制度、文件发放的审核、较稿、正式下发、归档及销毁处理。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公司制度、重要文件的审批。 □管理办法 第五条文件的分类 1、公司文件总体上分为外来文件和内部文件两大类。 2、外来文件包括国家机关、行业部门等下发的文件,其编

号执行外来文件原编号。 3、内部文件包括以公司对各部门和对外发放的各类文件。 具体可分为公司各类公文以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文的分类 公文主要包括:决定、指示、报告、通知、通报、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部署,安排,奖励有关部门及员工,变更或撤消部门的决定事项。 通知—适用于转发或传达上级单位要求下属部门需要知悉或者执行的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各部门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有关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具隶属关系的同级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或答复问题。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或议定情况。 第七条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涉及企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3、公文标题应当准确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4、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如:如向全公司发文一般简称为:公司各部门。 5、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6、公文除用专门的会议纪要格式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7、公文的排版格式如字体,字号,间距等见附件。 8、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公文行为规则 1、公文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性,注重实效。 2、盖发公司印章的公文,适用于公司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批示,重要决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发布;盖有相关职能部门印章的公文,适用于专业性事项和一般性,临时性工作事项的部门发布。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06〕2号) 发布: 2008-4-14 17:14 | 作者: dfhzdf | 来源: 我要社保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后联〔2006〕2号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人事厅(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各参管理保障部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做好文职人员社会保险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9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文职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参照执行事业单位的相关办法。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文职人员社会保险工作。聘用单位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以及文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三、聘用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考虑军队特点,适当简化手续,凡涉及军队编制、部署、军事实力等情况,聘用单位免予提供。聘用单位有部队代号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用单位名称一律使用部队代号。 四、聘用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比例和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本单位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供应定额中安排。文职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聘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前,文职人员养老保障参照事业单位退休保障政策执行。聘用单位所在地已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聘用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可参照执行。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后,聘用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文职人员在军队聘用岗位上退休后,退休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确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六、聘用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规定属地参加所在地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文职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七、聘用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文职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八、文职人员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 九、聘用单位所在地事业单位已实行生育保险制度的,聘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夕为本单位文职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文职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文职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文职人员被聘用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新1公司行文规范及管理办法

1公司行文规范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签发和提高公文质量,确定文件编号办法,为各种文件的收发、存档工作奠定基础;确定公司重要信息披露载体的格式、样式,树立公司管理形象。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正确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此办法的实施,达到各种文件可追溯,各级文件有保管,全部文件受控的目的。 一、纸型、纸质 复印纸A4型(国际标准210mm×297mm), 厚度定量60—80g/㎡。 二、封面 文件材料10页以内的一般不加封面,确需加封面的材料可以加上,如规划、纲领性文件、规章制度、材料汇编等。封面可使用必要公司的统一VI形象(文字和徽标),但不宜用花边和图案。加封面的材料同时应加封底。 三、书写要求 (一)标题使用2号宋体加黑,顶行。 (二)副标题居中排列,使用3号宋、仿宋或楷体,但不与正文字体重复,破折号占2格。标题单独成行时,均无需标点。 (三)正文使用4号仿宋。每段文字前空两格,第2行起均顶格。不提倡正文内标题使用加粗或艺术字体,如行书、隶书、魏书、细圆体、综艺体、琥珀体、瘦金体等,以保持文面严肃、整洁。 (四)章节的排序为第一层“一”,第二层“(一)”,第三层“1、”,

第四层“(1)”,第五层“1)”。 (五)正文中表格一般作附件置后。小于文面半幅的,可随文就位,与正文同宽。表内字体同正文,字号可略小。 (六)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落款、盖印 在正文后空两行,单位名称按印章全称。盖印,可不写单位名称。成文日期中“○”用插入符号里的几何图形,不能用阿拉伯数“0”。最后一个字离右边沿四格。盖印跨年月日,上2/3,下1/3,左右居中,端正清晰。 五、页面设置 上 2.0cm,下2.0 cm,左2.0 cm,右2.0 cm,页脚1.0 cm,行距28磅, 或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为避免最后一页只是几行占一页的现象,可适当收缩行距,使文件成为几张整页, 但收缩行距不宜小于20磅。双面印刷页码居外侧,单面印刷页码居右侧。 六、装订 一律左侧装订。钉离左侧边沿0.5cm,2个钉在上下各1/4处,钉垂直。 七、分类与编号 (一)文件分类 公司常用文件格式分为会议纪要、通知、通报、任命、其他管理制度、工作提案等,其中会议纪要不用文件编号,提取或说明时以某年某月某日(会议召开时间)及某领导(公司领导)主持的某某会(会

行文管理规定

北京华远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内规字[2001]第023号 销售公司行文及传递管理规定 为规范、统一销售公司日常行文及文件收发的方式,依据母公司《文件资料行文及传递发放规定》(总办规字[2000]第003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销售公司自身情况,进行如下规定: 一、行文 (一)销售公司办公室作为销售公司文件、资料的传递管理中心,负责内部文件的上传下达、行文格式的监督把关、文件编号, 以及文件、资料的存档。各部门(项目)负责严格按照规定 起草文件并进行传递。 (二)文件分类: 1、销售公司极文件 (1)销售字:销售公司向母公司领导的请示、报告 (2)销售协字:销售公司对外合同、协议 (3)销售函字:销售公司与母公司相关部门间联系工作、商洽事项、答询问题的公文 (4)销售纪字:销售公司级会议纪要

(5)销售文字:销售公司年度总结等管理文件;销售公司级内部通告及通报等。 (6)销售规字:由母公司主管领导签发的销售公司工作管理规定 (7)销售内规字:由销售公司总经理签发的销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8)销售通知:以销售公司名义向公司内外发布的通知 2、部门(项目)级文件:文号中在“销售”后加上括号,其中 填写项目名称(华清、华亭、京通、凤凰城、策划部等),如: 销售(华亭)内规字、销售(策划)纪字等。以“华亭”为 例: (1)销售(华亭)内规字:部门(项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销售(华亭)纪字:部门(项目)内部例会的会议纪要 (3)销售(华亭)文字:部门(项目)内部文件 (4)对母公司或外单位的请示、报告、通知、函一律以销售公司整体名义,经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出。 (三)公文格式及要求 1、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主题,并在最后标明公文主 类。 2、公文中如使用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再注明简称。 3、公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 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上行文标准格式

(上行文格式) 中共×××委办公室(请示) (居右空1字,联署单位签发人姓名按 先上下后左右标注,用4号仿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左空1字,用4号仿宋体字)×××××× ××报…20××?×号签发人:××××××————————————————★———————————————— 中共×××委办公室 关于××××××的请示(红色反线下空2行,居中 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用3号仿宋体字): ××××××××××××××××××××××××××××××××××××××××××××××××××××××××××……(正文在主送机关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 ×××××××××××××××××××××××××

×××××××××××××××××××××××××××××××××……。 ××××××××××××××××××××××××××××××××××××××××××××××××××××××××××……。 当否,请批复 (发文机关署名在正文末行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 ××××××××× 20××年×月×日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全称,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低 2个字,且“日”字右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凡标明主 送机关的公文需加盖印章) (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主题词(居左顶格,用3号黑体字):×××××××××请示 ××××××办公室20××年×月×日印 (共印××份) (印制版记位于公文末页,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左右各空半个4号字,上行文印发日期后面标“印”字,印制份数在底线下右空两个4号字,印制份数位于末行,均使用4号仿宋体字) —2—

军队文职人员考试_国防和军队知识

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大纲第十章 国防和军队知识 第一节国防知识 一、国防概述、 国防的基本含义: 国防,是一门求生学问,也是国家的防务,是指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 国防与国家的关系: 国家与国防相辅相成。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国家的向征,靠国防维护。而国家性质和政策又决定着国防的建设和发展。由于强大的国防是国家兴盛,民族振兴、人民安康幸福的基础。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加强国防建设。国家与国防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防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二、国防是为国家的利益服务的。国防为国家和民族提供安全保障,并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服务。 三、国家的性质、制度、政策决定着国防建设。 国防的基本类型 第一类:进攻性国防。 1、扩张型:即奉行霸权主义侵略扩张政策的国肪。 2、联盟型:即以联盟的形式进行防卫。 第二类:防御性国防。 1、自卫型: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国防类型。 2、中立型:采用严守中立国防政策国家的国防。 我国的国防战略方针是积极防御,属自卫型国肪。 现代国防的主要特征 1.现代国防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是综合国力的基本要素,经济实力是基础,国防实力是支柱,民族凝聚力是灵魂。 2战争潜力能否转化为战争实力是现代国防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 3.现代国防既是一种国家行为又是一种国际行为。 4.现代国防具有多层次的目标体系。从范围上,可分为自卫目标、区域目标和全球目标。从内涵上,也可分为不同的层次目标:在国家面临严重威胁时,国防目标要首先解决存亡问题;在和平与发展的情况下,要致力于保障国家的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同时还应努力营造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国际环境。 国防精神 爱国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民族自强精神、爱军习武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等。 二、国防历史 国防历史的启示

行政公文行文规范及管理制度

公文行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公文种类 (2) 第三章公文格式 (3) 第四章各类公文编制格式要求 (4) 第四章行文规则 (11) 第五章发文办理 (12) 第六章收文办理 (14) 第七章公文归档 (15) 第八章公文管理 (15) 第九章附则 (16) 附件 文件会签表 (17) 发文审批表 (18) 文件签收表 (19) 收文处理表 (20) 文件销毁申请表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规范管理和进行开展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文件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文件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以及文件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 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行文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对外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六条各部门(含分公司,以下同)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文件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本部门文件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公司文件”)及各部门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部门文件”)。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本公司公文内容性质可分为以下10种类型: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 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任免人员。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 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议案:适用于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司标准行文规定

公司标准行文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文件编制、确保公文处理的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公文的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公文归口的管理部门,为内部行业的统一编号及内外公 文的统一归档; 2、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的公文拟稿; 3、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对内、对外行文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内、对外行文的签批。 四、发文分类 公司内部发文为各项规章制度、公务文书、事务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在管理中依照执行的各项制度(规定/办法/准则/政策/措施)等; 公务文书:请示(申请)、报告、通知、通报、通告、决议、决定、函、会议纪要等;事务性文件:说明、各类统计报表等。 公司外部文件为接到的信函、公文、传真等。 1、规定/办法/准则/政策/措施: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 2、请示(申请):用于下级向上级或政府部门请求批示、批准、批的事项; 3、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4、通知:传达公司指示、要求,告知各部门办理中需要的事情;

5、通报:公司认定的,表彰先进、好人好事、或批评错误、或传达情况; 6、通告:公开发布、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7、决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8、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对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奖惩,组织变更或人事任免等; 9、函:于对外沟通,用于对外沟通、和外部业务单位相互商洽,联系工作的,或称公函(可不受行文规定拟定); 10、会议纪要:用于各类会议的记录、整理与总结; 11、说明、表格:用于日常事务工作,由撰写部门领导决定是否受行文进行制定; 五、发文格式 1、公司统一文字排版上下边距为2.2cm,左右边距为2.0cm,表格排版上下左右边距为2cm; 2、文字版头标题为二号、宋体加黑、居中,正文为小四、宋体;格版标题为二号、宋体加黑,表内文字为五号、宋体; 3、文字行距1.5倍行距;段落设置一般为首行缩进2个字符; 4、文本中所有的符号、数字、英文均选用Times New Roman体; 5、页眉页脚:对内行文页眉靠左“云南超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靠右“XXX管理文件CY-XX-001(编号格式见本规定附录)”;页脚格式均为“第X页,共X页”,页眉、页脚均使用宋体小五号字,不加粗、带格式线;对外行文页眉靠右“云南超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页脚同对内行文; 6、落款为4号、宋体、加黑,发文单位写在公文下面偏右,写全称;发文日期在发文单位下面向右错开,写全年月日,日期为发文公布日为准;

办公室行为规范

办公室行为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非全日制用工及实习生可参照执行)。 3主要职责 3.1本规定与《员工手册》处罚措施共同执行。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与修改。 4工作程序 4.1考勤规范(具体见考勤休假制度) 4.1.1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4.1.2因事、因病不能出勤,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4.1.3正常工作期间,如需外出办公要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离开前应将预计及可能发生的事情准备妥当或委托同事代办。 4.2日常行为规范 4.2.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物要迅速处理,并及 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2.2按公司规定着装。男士应着西装、衬衫、T恤衫、休闲裤等,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士应着职业装等,不得穿无袖衫、超短裙、怪异的服饰及皮鞋等。 4.2.3仪容仪表端庄大方。头发常理,指甲常修。男士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 士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异发型。 4.2.4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 4.2.5尊敬领导和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对待,虚心学习他 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4.2.6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 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4.2.7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4.2.8要“懂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 有规矩,不能破规矩。 4.2.9节约能源,确保安全。下班后关闭所有电源设备及门窗,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办公室。 4.2.10发现办公设备和工程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人事行 政部和工程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3卫生管理 4.3.1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每周五根据公司的卫生责任分担区划分,积极参与大扫除工作。 4.3.2文件、印章、支票等重要物品不宜放在桌面,应整齐地放在抽屉里。放置 重要物品的抽屉要随时上锁,保持桌面清洁。 4.3.3各部门的设备设施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洁、保养,公司公共设备由财务信息分部负责定期清洁清洁、保养。 4.4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使用 4.4.1非本单位人员禁用办公室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如果特殊情况需 要使用,必须得到各部门负责人的许可。 4.4.2不得擅自删改计算机程序。 4.4.3不得随意安装外来软件。如工作需要,须通过人事行政部请示领导后,由 IT 人员操作。 4.4.4工作时间不准占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看光碟等。一 经发现,严肃处理。 4.4.5使用复印机需通知人事行政部。 4.4.6节约成本,文件传输尽量使用电子版进行,如需打印或复印文件时应使用正反面印制,避免纸张浪费。 4.5电话礼仪 4.5.1电话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接听电话。 4.5.2接听电话首先要问“你好”,结束通话时礼貌道别。

消防文员理论考试题库完整

消防文员理论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 B )。 A、助燃物; B、可燃物; C、燃烧产物; D、氧化物。 2. 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 D )。 A、助燃物; B、可燃物; C、燃烧产物; D、氧化物。 3. 根据国家标准《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 B )类 A、3; B、4; C、5; D、6 4. A类火灾是指( A )。 A、固体火灾; B、气体火灾; C、液体火灾; D、金属火灾。 5. B类火灾是指( C )。 A、固体火灾; B、气体火灾; C、液体火灾; D、金属火灾。 6. C类火灾是指( B )。 A、固体火灾; B、气体火灾; C、液体火灾; D、金属火灾。 7. D类火灾是指( D )。 A、固体火灾; B、气体火灾; C、液体火灾; D、金属火灾。 8. 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通道的灭火原理是( C )。 A、冷却; B、窒息; C、隔离; D、化学抑制。 9. 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就会( B )。 A、闪燃; B、阴燃; C、分解燃烧; D、表面燃烧。 10. 热对流是热传播的重要方式,是影响( A )火灾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A、初期阶段; B、发展阶段; C、猛烈燃烧阶段; D、息灭阶段。 11. 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叫做( D )。 A、热传播; B、热对流; C、热传导; D、热辐射。 12. 热辐射在火灾处于( B )时,成为热传播的主要形式。 A、初期阶段; B、发展阶段; C、猛烈燃烧阶段; D、熄灭阶段。 13. 空气中含氧量大约为( B )%。 A、20; B、21; C、26; D、27。 14. 因物质本身起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称为( B )。 A、物理爆炸; B、化学爆炸; C、粉尘爆炸; D、核爆炸。 15.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采用爆炸下限将可燃气体划分为( A )类。 A、甲、乙; B、甲、乙、丙; C、甲、乙、丙、丁; D、甲、乙、丙、丁、戊。 16.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划分为( B )类。 A、甲; B、乙; C、丙; D、丁。 17.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少数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划分为( B )类。 A、甲; B、乙; C、丙; D、丁。 18. 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为( A )度液体的生产属于甲类生产。 A、小于28 B、大于28,小于60 C、在于或等于60 19.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规定,危险品可分为九大类,其中不属消防监督范围的是( C )。

办公室日常行为规范

办公室日常行为规范 行为准则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务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请假。不在办公时间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尊敬领导和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对待,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四、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 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六、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七、工作时间内不脱岗,迅速、准确、及时地做好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八、请假人员须事先安排好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用电话或请人代假。 九、正常工作期间,办公室人员外出要向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告知去向,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 十、要“懂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有规距,不能破规矩。 十一、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进桌斗并保持桌面洁净。 来宾接待 一、本着热情、周到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宾接待工作,给来宾留下良好印象。 二、当客人来访时,应主动从座位上站起来,礼貌询问来访事由,如有具体业务应引领至相关部门,如探访领导,应先请客人在办公室接待区等候,告知被探访领导,经同意后引领至领导办公室。如领导无意会见,应委婉谢客,请客人另约时间。注意应始终面带微笑。切忌态度生硬。 三、客人落座后,应及时为其送上饮料。递送水杯应把水杯把手递向客人,退后一步后再转身退出。 四、客人来访应注意介绍礼节。介绍行为应大方得体。介绍的原则是将级别低的介绍给级别高的;将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将未婚的介绍给已婚的,将男性介绍给女性,将本国人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全文)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全文) 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第十八条应聘人员应当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基本情况、应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 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军队人才网通知应聘人员。 第十九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军队统一组织的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于每年12月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第二十条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按照聘用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各聘用单位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可以确定全部应聘人员参加体格检查。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考试成绩以及是否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查询服务。 聘用单位应当将参加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体格检查由聘用单位组织,在军区级单位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标准和程序按照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体格检查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应聘人员体格检查合格的,由聘用单位组织进行面试。聘用单位应当成立由五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面试考评组,采用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以无记名打分方式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面试成绩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0%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将预选聘用对象名单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行政公文行文规范及管理制度

公文行文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规范管理和进行开展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文件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文件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以及文件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 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行文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对外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六条各部门(含分公司,以下同)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文件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本部门文件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公司文件”)及各部门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部门文件”)。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本公司公文内容性质可分为以下10种类型: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 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任免人员。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 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议案:适用于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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