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5101524_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黔西县住建局安监站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备案所需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特检所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安装公司、使用单位、监理三方验收报告);(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安装单位告知书及安装单位资料(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安装塔吊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
注:(一)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即“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产权备案。
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产品合格证;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6、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安装单位资料: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5、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8、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其他资料:1、场地图;2、基础混凝土试压强度报告、基础检测报告;3、预埋件、隐蔽点检查记录;4、起重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5、地螺栓合格证明;6、起重设备超年限评估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1. 引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中使用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控而设立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合法操作和使用,提高施工安全性,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登记流程、备案材料要求以及制度执行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 适用范围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
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各种类型的起重机械。
3. 登记流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流程如下:建筑公司或承包商需要在使用起重机械前,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建筑公司或承包商的营业执照副本;•使用起重机械的项目工程图纸和规划方案;•起重机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维护保养记录等。
步骤二:备案审批相关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予以备案审批。
步骤三:备案登记备案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发放备案登记证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备案登记系统。
备案登记制度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公告栏、培训会等形式向建筑公司和承包商宣传,并提供备案登记制度的详细说明,以便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4. 备案材料要求备案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建筑公司或承包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确保备案申请单位的合法身份;•使用起重机械的项目工程图纸和规划方案:明确起重机械的使用范围和位置;•起重机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维护保养记录等,确保起重机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性。
5. 制度执行与监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备案登记制度的监督机构,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管;•定期进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培训和宣贯,提高建筑公司和承包商的备案登记意识;•加强对备案登记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备案登记制度的有效实施;•对违反备案登记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利益。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
三、安装单位特种组作业证书
四、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
八、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九、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质监发[2009]258号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质监发[2009]258号](https://img.taocdn.com/s3/m/af7904e0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c9.png)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质监发〔2009〕258号)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市局执法总队、市特检中心、市培训中心,各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为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8月31日颁布了《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1-2009),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该安全技术规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适用范围《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两工地(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安装、使用除外。
二、关于施工单位向施工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过程监督检验问题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和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简称新《规则》)已于2009年5月1日施行。
新《规则》明确了施工单位(生产企业)的主要责任,并对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验。
新《规则》的执行,能及时发现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整改,保证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质量。
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在办理起重机械开工告知时,应将新《规则》有关规定一并告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前,应按新《规则》第十条要求持有关资料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受理后,及时指派检验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证书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证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3.24
•【字号】渝建质安〔2022〕20号
•【施行日期】2022.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启用《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证书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方便企业和人员办事,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建办质函〔2019〕375号)和《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35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启用《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实现“到办事现场次数”为零,“无纸化、不见面”办公。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正式启用《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
登记证》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详见附件。
二、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可自行在“渝快办”网上实时下载或打印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获取路径详见附件),电子证书具有与纸质证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证书正式启用前的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其后办理拆卸告知时仍需交回原纸质证书。
附件:《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申请表

建筑起重机械
备案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申报登记表
注:企业分支机构是指法人单位内部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营机构
设备资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备铭牌照片
2、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随机出厂)
3、建筑起重机械限位装置证明资料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产权证明材料)
5、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6、单位自检能力证明资料,包括
(1)设备存放场地情况说明;
(2)机械工程师及相关技术检测维修、作业人员相关证件;(3)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制度;
(4)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制度;
(5)设备出入库管理制度;
(6)其他。
7、旧机提供上一工地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注:①入遵登记备案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1.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2.事故记录和累计运转记录等资料;3.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并将原备案机构颁发的备案登记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②申请表交原件,检测报告核对原件,其余资料均采取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起重机械备案图、表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登记流程图
受理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五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第五条、第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登记流程图
受理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企业登记备案流程图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备案申请表
申报类型:
申报企业:
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职责
1、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符合性,即是否达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不准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
2、检查安拆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
3、检查租赁、安装单位是否证照齐全,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起重机械定期检修、维护情况,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设备基础是否列入专项施工方案,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是否对方案进行审核,现场浇筑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顶升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顶升资料是否齐全。
8、外地企业设备有否备案等。
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备案、使用登记的程序:
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备案、使用登记的程序: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管理分别由设备产权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申请办理。
2、(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请表》;(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购销合同或发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原始资料;(四)查看备案产品实物(五)购置3三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近两年内检测单位出具的性能及安全装置检测报告历次安装拆卸等日常管理资料。
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留存。
3、(安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安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三)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四)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辅助起重机械设备资料;(七)提供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供电管线基础等相关资料;(八)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使用)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安、拆告知回复书。
(三)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非租赁设备不提供本项材料);(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验及安装后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五)使用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报材料清单
复印件
10
其他需要的材料
注:1.申报材料要求的复印件,均须盖上提供单位的红色印章;要核对原件的,核对后原件立即退回。
2.塔吊不同部位的4R规格彩照主要包括:设备铭牌、司机室、动力驱动装置(回转、起升、变幅)、主要结构件(起重臂、平衡臂、标准节、基础节、塔帽)。
3.施工电梯不同部位的4R规格彩照主要包括:设备铭牌、吊笼、动力驱动装置(驱动电机和减速机)、主要结构件(标准节)等。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报表
1
原件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3
设备产权证明材料(购置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4
产品出厂合格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5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国外进口的设备,可提供进口“商检”证明或首台同型号进口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
4.物料提升机不同部位的4R规格彩照主要包括:设备铭牌、吊笼、动力驱动装置(曳引机或卷扬机)、主要结构件导轨架(标准节)、操控台等。
5.门式起重机不同部位的4R规格彩照主要包括:设备铭牌、司机室、动力驱动装置(大车、小车、起升)、主要结构件导轨架(主梁、台车、支腿)、主钩等。
1
复印件(许可证有效期应覆盖设备的出厂日期)
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在2006
年12月31日后2014年1月1日前出厂的设备提交)
7
设备最近一次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或使用登记牌
1
起重机械备案流程
起重机械备案流程
起重机械备案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首先,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交起重机械备案申请。
通常是向负责机械设备监管的部门(如质检部门或者技术监督局等)提出申请。
2. 在申请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如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制造商信息、购买发票或合同等。
3. 审核阶段,相关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对资料的真实性、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4. 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缴纳方式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5. 缴纳费用后,相关部门将对起重机械进行现场检验。
检验人员将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性、功能等进行测试和评估。
6. 检验合格后,部门将颁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
证书上通常包括起重机械的型号、制造商、技术参数等信息。
7. 即使备案完成,仍需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需注意的是,起重机械备案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略有差异,最
好前往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
以上仅为一般性流程,不同地区可能有其他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