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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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20_真题-无答案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20_真题-无答案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20(总分97,考试时间90分钟)一、判断题1.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能随土地同时抵押。

( )A. 正确B. 错误2. 我国历史上首次开展全国性大规模的土地清丈是在汉朝。

( )A. 正确B. 错误3. 地价体系中的每一种价格形式都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 )A. 正确B. 错误4. 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决定了土地市场不是实物交易意义上的市场。

A. 正确B. 错误5. 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可依法从事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相关权利、权益的价格或者价值进行评测、判定、咨询等土地估价活动。

( )A. 正确B. 错误6. 统计资料是统计工作的开始,包括原始资料和加工整理的资料。

( )A. 正确B. 错误7. 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其价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

( )A. 正确B. 错误8. 在漫长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土地在不断的改良活动中凝结了大量的人类活动结果。

因此,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土地实际上是自然和人类劳动相结合的产物。

( )A. 正确B. 错误9.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由政府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可以适当低于市场价格,不需要另行评估。

( )A. 正确B. 错误10. 土地供求关系是指土地经济供给与人们对某些土地用途需求之间的关系。

( )A. 正确B. 错误二、单项选择题11.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 )组织实施。

A.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12.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年。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办事指南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办事指南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二、办理依据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

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按照下列权限批准;(一)一次性开发6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一次性开发6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三)一次性开发30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业生产的,一次性开发在10公顷以下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超过10公顷的,按照前款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

2020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关于小开荒的规定

2020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关于小开荒的规定

2020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关于小开荒的规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和现行《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本)相比,有以下变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统筹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确定。

(新增):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4日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耕地保护,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耕地占补平衡,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包括耕地开垦费征缴使用、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耕地易地补充管理。

第四条补充耕地是用地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建设单位为补充耕地义务人,可由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城市、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所在市县政府为补充耕地的义务人;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补充耕地义务人;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收取耕地开垦费的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为补充耕地义务人,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通过收取耕地开垦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易地补充耕地的,接收耕地开垦费的有关地方政府为补充耕地义务人。

土地审批的权限

土地审批的权限

土地审批的权限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国务院审批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对于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

这是严格管理基本农田的主要措施。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规定为“基本农田”但是实际上在征收土地中若经国务院批准应当一并由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有基本农田部分由国务院批准,所以在土地征收时只要被征收的土地含有基本农田就应当由国务院来批准。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3年)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3年)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3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7.29•【字号】•【施行日期】2013.07.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7月25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9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土地资源和资产并重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地区行政公署、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四条本省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山西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项目审核服务指南(2020版)

1.1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项目审核标准化行政审批流程图标准化网上办理流程图- 4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项目审核办事指南基本编码:140115039W00承办机构:审批处协办处室:调查处、空间规划局、耕保处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一、申请条件(一)单位和个人依法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六百公顷以下一百公顷以上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二)一百公顷以下二十公顷以上的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三)二十公顷以下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申报资料(一)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项目申请书。

(二)县级、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地籍、规划审核意见。

(三)县级、市级林业、水利部门审核意见。

(四)会签坐标(符合“一张图”要求格式内容的TXT 电子文件<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受理地点和时间受理地点:(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A座二层4号窗口(二)所在地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办结时限除外;发生需要补正申报资料等情形时,按规定中止时效计算)。

五、特别提示申报事项时应持所需资料原件办理。

六、公告通知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及补正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告。

七、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八、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国土法律法规知识题(知识抢答赛题库)

国土法律法规知识题库一、判断题1、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2、一次性开发一万五千亩国有荒山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3、我国土地登记区别主要是按行政区划分管辖区的。

(√)4、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5、土地复垦的义务人是用地单位和个人,验收者是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 )6、临时用地包括因使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而引起的使用土地的行为。

(×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因临时使用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7、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

(√ )8、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9、农用地能否转为建设用地,首先应当看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规划用途。

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即在建设用地区范围内,可以转为建设用地。

(√ )10、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出租人将权利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年期,出租人因此失去建设用地使用权。

(× ) (不失去)11、我国土地登记的分区主要是按自然区划分管辖区的。

(× )(行政区)12、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但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13、水田、望天田都是用于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水田有水资源保证和灌溉设施,望天田没有。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考试试卷3 业务知识和综合知识题库试题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考试试卷3这4套试题相对简单,时间上也相对较早,可以明显看出来,还有当初国土局的影子,但是题目大多还是很不错的,适合扎实基础,从提升业务知识角度来看,还是很有意义的。

小灵通建议亲们要多注意类比,去芜存菁,多思考,才能增见识,长本领。

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A )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A管制B自由C分配管理D分级管理2、发生滑坡、崩塌时应尽快向(A )跑离危险区。

A两侧B沿滑坡、崩塌主方向上方B沿滑坡、崩塌主方向下方D任意方向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C )。

A国家所有制B私有制C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D以上均不正确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 B )管理。

A指导性B指令性C市场化D强化性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A )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A耕地B农用地C基本农田D农用地和未利用地6、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C )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A 30%B 50%C 60%D 80%7、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方针是(D )。

A谁引发、谁治理B指导与管理相结合C法制建设与行政管理相配套D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8、崩塌和滑坡的前兆是(A )。

A断流泉水复活,或泉水井水忽然干涸;滑坡体后缘的裂缝扩张,有冷气或热气冒出;有岩石开裂或被挤压的声音B闪电雷声轰鸣C动物惊恐异常,植物变形9、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A )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A 占多少,垦多少B占多少,补多少C 占多补少D先占后垦11、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B )确定。

A矿床远景储量B矿山建设规模C矿床实际储量D勘察区域范围12、土地一级市场的供给者是( A )。

A土地所有者B土地使用者C土地开发商D土地经营者13、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A )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国土知识竞赛初赛试题库

“我为国土添光彩”知识竞赛初赛试题库1、井冈山市土地总面积约为(A)平方公里A 1300B 1200C 1100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A )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3.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

并特别指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A)这条红线。

A 18亿亩B 17亿亩C 16亿亩4、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C )A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B土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C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D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5、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C )A城市郊区的土地B城市市区的土地C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6、2012年6月25日是第(C)全国土地日,这次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

A、17,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B、18,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C、22,建设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使用最长期限为(A )A 50年B 60年C 30年D 70年8.每年的8月(C)日是全国测绘法宣传日,2012年的宣传主题是()A、22 ,发展测绘事业,构建和谐社会B、25 ,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加强地图市场监管C、29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颁布10周年9、为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网络,我国利用现代高新技术,组织实施了“(C)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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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申请表
申请单位
土地开发名称
土地开发地点区(县)乡(镇)村土地开发期限(年)
联系人电话


开发
用地面积(公顷)








总计荒草地








耕地滩涂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养殖水面
其他:小计小计:土地权属状况
投资估算总计
投资估

与资
金渠道(万元)




国家投资:






公司租赁
年限:年市财政投资:价格:
区(县)财政投资:承包:年
银行贷款:
单位自筹:
是否
已拆迁安置
农业、水利、
环保、林业
等有关部门
意见
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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