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云南省建设厅公告 第3号)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省建设厅公告第3号)第一条为规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评标行为,建立健全有关评标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补充规定为《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4]395号,以下简称“395号文”)和《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4]396号,以下简称“396号文”)两个规性文件的补充。
凡本省行政区域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评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执行以上两个规性文件以及本补充规定。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评标工作的统一管理,各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评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当执行国家清单规、省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的有关规定及下列规定:(一)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时,项目特征描述应当清晰、准确,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明确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二)措施项目清单应结合工程实际,考虑通用条件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并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以下简称“建设部89号文”)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标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没有编制措施项目清单的工程量清单为不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不得对外发出,招标管理机构和造价管理部门不予备案。
(三)招标人应考虑市场状况和工程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费用,列出其他项目清单。
招标人未提出,但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承包方可以按规定向业主索赔。
云南(昆明)建设造价政策文件汇编-2020年5月更新

云南(昆明)建设造价政策文件汇编目录1、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3]668号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2、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04]39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3、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04]39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4、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5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660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6、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661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7、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6]104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电子版等三套软件鉴定复核通过的通知8、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6]211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9、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3号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10、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4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11、附录:(1)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2)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1-5批)12、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昆建通【2017】18号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查备案相关事宜暂行的通知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16}208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定额人工费的通知1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1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18}3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17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的通知1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函{2018}4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1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18、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费用调整的实施意见(大气污染、废置土石方、土石方运距)1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20、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解释与造价争议协调工作的通知2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2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3]668号签发:冯志成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最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

云建建[2004]396号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云建建[2004]396号ﻫ各州、市建设局,省级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ﻫ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全省统一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ﻫ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ﻫ2004年6月28日ﻫﻫ云南省建设厅ﻫ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报价招标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ﻫ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
ﻫ第三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宜为7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相关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云建标〔2005〕5号文

云建标[2005]5号各州、市建设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云南省建设厅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4]395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4]396号)等相关文件,对推动工程造价市场化进程,规范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和招投标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防止因片面追求低造价而导致工程质量降低的行为,针对目前我省建设工程中存在的招标方盲目压价招标、投标方盲目低价竞标等违规现象,结合各地在实施新计价依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按照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实维护好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的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两个意见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函告我厅标准定额处。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2、《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建设厅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切实维护好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合同实施及工程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03版计价依据的作用(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国家标准,其中文字加黑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工程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4]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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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建[2004]396号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云建建[2004]396号各州、市建设局,省级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全省统一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云南省建设厅2004年6月28日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报价招标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
第三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宜为7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相关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云南省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手册

云建建[2004]396号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云建建[2004]396号各州、市建设局,省级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全省统一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治理办公室。
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方法云南省建设厅2004年6月28日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方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报价招标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其托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工程应当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
第三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宜为7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相关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许多于3人。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阻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昆明建筑工程施工报价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工程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本文将对昆明建筑工程施工报价进行简要分析。
二、昆明建筑工程施工报价构成1. 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筑工程施工报价的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分部分项工程量: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建筑工程分为若干分部分项工程,如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并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2)综合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市场行情和施工工艺,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3)总价: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汇总得到总价。
2. 材料费材料费是建筑工程施工报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材费:如钢筋、水泥、砂石、砖、木材等主要材料费用。
(2)辅材费: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等辅助材料费用。
(3)周转材料费:如模板、脚手架、吊装设备等周转材料费用。
3. 人工费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难度、施工周期等因素确定。
4. 施工机械费施工机械费包括租赁机械和自有机械的费用,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难度、施工周期等因素确定。
5. 管理费管理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等费用。
6. 利润及风险费利润及风险费包括企业预期利润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费用。
三、昆明建筑工程施工报价策略1. 深入了解市场行情,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2. 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材料损耗和施工成本。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
4. 合理控制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和管理费。
5. 充分考虑利润及风险因素,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昆明建筑工程施工报价应综合考虑工程量清单报价、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等因素。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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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4]395号各州、市建设局,省级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全省统一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云南省建设厅2004年6月27日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的工程。
凡采用本办法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是指在招标人未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情况下,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发包范围和计价办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综合报出投标总报价的招标方式。
第三条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招标人可编制招标工程拦标价,拦标价作为招标人期望的最高限价。
拦标价应在开标前15天向投标人公布。
若投标人对拦标价有异议,可在开标前10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应对拦标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布。
若由于招标人对拦标价的复核影响开标时间的,招标人应重新公布新的开标时间。
拦标价的编制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设计图纸,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107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其中主要材料应明确单价来源依据、产地或厂家),综合考虑投资、通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合理确定的全费用价格。
拦标价的计算公式为:J = Z + C + G + Q + F + L + S + X式中:J为拦标价;Z为直接工程费;C为措施费;G为管理费;Q为其他项目费;F为规费;L为利润;S为税金;X 为风险费。
[X=(Z+C)×f,其中f为招标人确定的风险系数,最低不得小于1%,跨年度的工程不得小于3%]。
拦标价应当附有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用于说明设定拦标价所依据的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及机械设备配置等内容。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拦标价,开标后拦标价编制资料应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机构)和造价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应当设立拦标价。
第四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六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接受招投标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七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2001]第12号)等法规、文件规定进行评标工作,评标的一般程序为:(一)评标准备;(二)初步评审;(三)详细评审、评分;(四)提交评标报告。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时,除对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审查外,还应分别审查投标总报价中所含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的报价。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时,应遵守下列规则:(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写出书面审查和评审意见。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最高得分并列时,由评标委员会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排列顺序。
第十一条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一)工程基本情况;(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开标记录;(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五)废标情况说明;(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七)评分比较一览表;(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第十五条本办法颁布前各地有关评标方法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评标办法,从其规定。
云南省建设厅文件《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复合标底的通知》(云建建[2000]1241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百分制评标(试行)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0]1242号)停止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云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说明一、评标方法说明工程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时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方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Z= a×S +(1- a)×J其中: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a:指权重数,该权重数按下列原则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工程技术相对复杂、施工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权重数一般为0.8,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0.85或0.75;(2)工程技术相对简单、施工技术要求一般的权重数为0.90。
二、扣分情况说明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最后得分中扣分:(一)投标人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4分;(二)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三)投标人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四)投标人有其他建筑市场不良记录的,从每次不良记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3分,按次数累计扣分;(五)投标人拟定项目经理所承建工程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六)投标人拟定项目经理所承建工程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七)投标人拟定项目经理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八)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有其他建筑市场行为不良记录的,从每次不良计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2分,按次数累计扣分。
商务部分评标商务部分评标相关计算公式评标相关计算公式用于商务部分评标中评标指标价或平均价的计算。
(一)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F = a×Pt + (1-a)×T注:1、F为评标指标价2、Pt、a为:(1)当招标人设拦标价时:Pt为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的低于拦标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a为权重数,取值0.2、0.3、0.4,由招标人选择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2)当招标人不设拦标价时:Pt为用平均价计算公式计算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a为权重数,取值0.1、0.2、0.3,由招标人选择并在招标文件明确。
3、T为低于Pt的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公式:T = (t1 + t2 + …+ tn)÷n注:(1)t1、t2、…、tn指低于Pt的所有投标报价;(2)n指低于Pt的所有投标报价个数。
(二)平均价计算公式:公式一:(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n ≥7时)P =[(tmax-1×0.5+tmin+1×0.5)+t1 + t2 +…tn-4 ]÷(n-3)注:1、P为平均价;2、t为投标人报价;tmax-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tmin+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t1、t2、…、tn-4 指分别去掉一个第一、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3、n指投标报价个数。
公式二:(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n在7 > n ≥5范围时)P = (t1 + t2 + …tn-2)÷(n-2)注:t1、t2、…、tn-2 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n在5 > n ≥3范围时)P = (t1 + t2 + …+ tn)÷n(三)、说明:1、公式中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是指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2、公式中的投标报价是指在商务部分评标时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材料合价等有关投标所报价格;3、上述所有公式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明确是否编制拦标价。
二、商务部分评审评分商务部分分值为投标总报价分值与主要材料价格的评审分值之和,满分分值为100分。
(一)工程投标总报价评分(满分60分)评分时用评标指标价进行考核,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总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一个百分点时扣分(分值:4分—6分)或每向下浮动一个百分点时扣分(分值:4分—6分),分值扣完为止(具体扣分分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但上、下浮动的扣分分值应对应一致;扣减分值中间值用插入法,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