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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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控制病人医疗欠费,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医疗欠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成立医疗欠费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坤友

副组长:覃凤呼、张玉波、黄桂排

组员:刘静、刘华智、吴吉顺、熊柳芸、石丹利、韦玲珍、曾运红、各病区主任和护士长、门急诊主任和护士长二.医疗欠费分类

1. 突发公共事件欠费: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如集体中毒、爆炸、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造成的欠费。

2. 医疗纠纷欠费:指病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经领导小组确认的欠费。

3. 政策性欠费:经院长确认的某些特殊欠费。

4. 特殊人群欠费:如“三无”人员、五保户等。

5. “绿色通道”欠费:指病人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如急诊抢救、交警部门处理的车祸欠费。

6.科室管理不善欠费:指以上5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交等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欠费。

三. 医疗欠费的管理要求

医疗欠费管理工作是一项需医院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对医疗欠费的管理工作不得相互推诿。

四.预缴款管理

1.住院预缴款管理:住院收费处在为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就病人所归科别,根据医院预交金管理规定,尽量足额收取自费病人预交金。预交金规定,自费病人:儿科1000元、内科2000元、妇产科3000元、外科3000元、五官科3000元、ICU 50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则参照有关住院预交金的标准收取预交金;基本职工医保病人一般为2000元,可根据病人所带现金情况,

酌情减少。特别说明:根据医保规定,打架斗殴外伤、自杀自残、吸毒、交通事故等特殊病种不予使用各种医保。

医生在开具住院通知单时,根据患者病情,必须在住院通知单上的Ⅰ(危)、Ⅱ(急)、Ⅲ(一般)打钩,病人未带足预缴款又急需住院的,即病情为Ⅰ(危)的,经医务科(晚上总值班)同意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预缴款管理:1)病人住院期间预缴款用完,床位医师、床位护士应及时提醒病人补交预缴款;2)担保制度:如病人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本院职工愿意为其担保的,担保欠费限额5000元,担保时需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相应的书面手续。如发生担保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五.医疗欠费管理规定

(一)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管理

1.对突发公共事件病人按“绿色通道”先给予救治。

2.抢救结束后,各科室应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财务科,财务科负责汇总欠费情况,并联系催讨。医务部、保卫科主动配合财务科做好催讨工作。

(二)医疗纠纷欠费管理

1、各科室应以病人为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降低医疗纠纷欠费。

2、如发生纠纷欠费当事科室须配合保卫科、医患关系办予以追讨。

3、医疗诉讼案件的赔偿费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免赔部分由当事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当事医生(或护士)、分管院领导按比例承担(见医院相关制度)。

(三)“绿色通道”欠费管理

1.为了及时救治急诊危重病人,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先抢救后收费等有利于病人救治的措施。符合“绿色通道”的病人到院急救时所有的单据均需加盖“绿色通道”章,予以优先处置、检查检验、手术、住院。病人安置妥当后由急诊诊治医生(或急诊科主任或护士长)填写《急诊病人欠费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医务部(晚上

总值班)签字审批。该表经审批后,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和(或)病人家属到收费处登记记账。由收费员在审批表上填写欠费金额,签名确认。审批表第一联交住院部(未住院的交保卫科催缴),第二联交病人家属,补交欠费时收回, 第三联与报核联、收据联一起附当天的收费报表上交财务科。

2.急诊医生是“绿色通道”病人费用催缴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让病人或家属最大限度地交纳医疗费用,急诊首诊医生对交通事故要详细写明车祸病人的出事时间、地点、处理事件的具体交警部门。

3.保卫科是“绿色通道”欠费管理的责任人,保卫科每天必须做好“绿色通道”病人具体信息的登记工作,并负责对“绿色通道”费用的管理和清欠。

4. “绿色通道”病人经急诊抢救后住院治疗的,病区的主任、护士长、管床医生和责任护士要积极利用“绿色通道”病人重大检查、手术、治疗前的最佳时机加强对病人医疗欠费的催交工作。

5. “绿色通道”病人出院时,若有欠费,任何人不得擅自为病人提供出院小结、疾病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病区有责任让病人或家属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书,具体由保卫科负责签订。

(四)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管理

1.病人住院费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为主治医生、管床医生、管床护士,病区的行政主任、护士长为第二责任人,共同做好住院病人的费用控制工作。并积极利用病人重大检查、手术、治疗前的最佳时机加强对病人医疗欠费的催交。

2.一般病人住院,如预交款余额不足,择期手术、放/化疗、大型检查及其他治疗的应暂缓。

3.住院“绿色通道”病人经病区抢救治疗后,已无重大生命危险时,若形成医疗费用欠费,而保卫科已明示病人的交费能力有限,病区主任、主治医生、管床医生在用药和治疗上必须按“基本医疗”的原则实施,对“绿色通道”病人的住院费用实施有效控制,否则后期治疗欠费追究科室责任。

4.对经济困难病人,应根据病人经济状况,结合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5.病人入院后,病区护士每天打印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发给病人并签收进行告知,床位医生查房时交待治疗费用,对已欠费病人发给催费通知单,告知因欠费而减缓治疗可能影响效果,并要求病人或家属在回执上签字确认。

6.加强环节管理,防止漏计、少计,对出院病人特别是临时出院病人应由“床旁结账”人员核对当天的费用情况,尤其是检验费用,对住院时间短的手术病人,出院时加强核对手术费。

7.大型检查、特殊治疗、贵重药品、医保外药品及诊疗项目,事先应充分告知病人和家属,已产生欠费的,原则上暂缓检查,并给予医保范围内支持治疗。

8.信息科可直接设定停药警戒线,停药警戒线按科别、病人类别,设定欠费额度:自费病人儿科300元、产科500元,其他病区自费病人500元、医保病人4000元、城保3000元、农保1000元。对于医保病人,住院收费处可以视自理费用情况,适当调整欠费领药天数。

9. 实行欠费报告审批制度。如病人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须由床位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院病人欠费领药审批单”,病人(或家属)签名,科主任签字同意,限定有效天数为1天;危重病人抢救需要开通有效天数1天—3天的,需经医务科审批同意,3天以上的医务科调查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交通事故需经保卫科审批;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纠纷病人需经医务科审批同意;政策性欠费由院长审批同意。“住院病人欠费领药审批单”由床位医生填写,病人(或家属)签名,注明“欠费原因”、“有效天数”,经审批同意后交住院收费处(晚上交门急诊收费处)开通帐户。

10.加强科室欠费管理,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应多加防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保卫科。

11.医务科、财务科、保卫科应对欠费病人积极追踪,主动干预。住院收费处每天将欠费超过3000元的病人情况,通报相关科室重点催缴,超过5000元的,还需向保卫科、医务科及分管院长报告。保卫科对临床反映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应采取防范措施。病区对催款不交者,及时通知住院收费处;住院收费处重点催款后仍不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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