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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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制度

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制度

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网络舆情工作,规范信访网络舆情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网络舆情工作是指通过网络渠道收集、处理和反馈人民群众关于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和引导工作。

第三条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二)公开、透明、高效;(三)全面收集、准确分析、及时处理;(四)引导舆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信访网络舆情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信访网络舆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领导机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设立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处理。

办公室设在信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信访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设立舆情监测组、舆情处置组、舆情引导组和舆情资料组,分别负责舆情监测、处置、引导和资料整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信访网络舆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测网络舆情,收集和整理信访信息,分析舆情发展趋势;(二)对重要信访事项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三)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引导网络舆论,化解矛盾;(四)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水平。

第九条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运用技术手段,定期对网络上的信访信息进行监测和收集。

第十条对监测到的信访信息,应当进行分类整理,分析舆情发展趋势,及时向领导机构报告。

第十一条对重要信访事项和热点问题,应当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了解事实真相,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第十二条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应当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交平台等合作,运用多种手段引导网络舆论,化解矛盾。

网络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网络安全舆情管理,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网络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处置网络安全事件,防止网络安全舆情蔓延。

2. 科学合理,依法依规。

遵循网络安全舆情管理的基本规律,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3. 快速响应,协同处置。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舆情应对机制,快速响应网络安全事件,协同处置网络安全舆情。

4. 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明确各部门在网络安全舆情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网络安全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络安全舆情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 设立网络安全舆情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和上报等工作。

3. 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网络安全舆情管理工作。

四、网络安全舆情监测1. 建立网络安全舆情监测体系,对网络空间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测。

2. 加强对重点网站、论坛、社交媒体等平台的监测,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舆情。

3. 对监测到的网络安全事件和舆情,进行分类、分析,为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五、网络安全舆情处置1. 对监测到的网络安全事件和舆情,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包括:(1)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2)采取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3)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4)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

2. 对重大网络安全舆情,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有效处置。

六、网络安全舆情上报1. 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舆情上报机制,及时、准确上报网络安全事件和舆情。

2. 上报内容包括:事件概述、影响范围、处置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七、责任追究1. 对在网络安全舆情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网络安全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度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度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度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

特制定阜合园区网络舆情治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网络舆情治理工作,进一步标准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沟通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会聚民智,准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成立园区网络舆情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厚亮任组长,园区班子成员李炳云、范毅明、张振、李向阳、赵鹏程、刘兴,各局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园区各局办相关人员为成员。

网络舆情治理职责:每天上网扫瞄“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网站公众留言并准时回复群众提问,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部门或个人身份乐观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

三、办理流程1. 受理留言。

网络舆情治理员对园区网站公众留言板、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准时予以下载登记并依据相关流程,在第一时间予以乐观回应办理。

2.批办留言。

对上报的内容进展审核,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园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进展协调,明确牵头领办部门。

3.办理回复。

相关部门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准时进展调查、核实、处置。

回复办理状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 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

4.跟踪督办。

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展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部门或个人进展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

相关部门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园区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治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展反响。

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 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 日。

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制度

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制度

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提高学校网络舆情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监测、科学分析、及时处置,确保校园网络环境的健康、安全。

第三条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由学校网络舆情监测部门负责,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配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第四条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范围包括:校园网站、校园论坛、校园贴吧、校园博客、校园微信公众号等校园网络平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网络舆情监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定期收集、筛选、评估学校网络舆情信息;(三)及时报告重要网络舆情,并提出处理建议;(四)组织开展学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五)定期向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七条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配合学校网络舆情监测部门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第八条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一)涉及学校声誉、形象的信息;(二)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信息;(三)涉及师生利益、权益的信息;(四)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信息;(五)其他需要监测的信息。

第九条学校网络舆情监测方法主要包括:(一)人工监测:通过浏览校园网络平台,收集、分析、评估网络舆情信息;(二)技术监测: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自动收集、筛选、分析网络舆情信息;(三)协同监测:与相关部门、单位合作,共同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四、舆情处置与引导第十条对于监测到的负面网络舆情,学校网络舆情监测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回应关切;(二)对不当言论进行删除、整改;(三)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四)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舆情分析,提出应对建议;(五)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定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定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定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定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和引导工作,树立良好网络舆论氛围,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依法执政,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第二章网络舆情监测第四条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应建立定时、定点、定责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乡镇网络舆情动态。

第五条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乡镇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热点问题、矛盾纠纷以及社会热点事件等。

第六条监测部门应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工具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形成报告,并上报乡镇相关领导。

第三章网络舆情应对第七条对于涉及乡镇政府利益、政策解读、矛盾调处等方面的网络舆情,乡镇政府应及时明确态度,积极回应。

第八条回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权威解读、召开发布会、组织专家解答等,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第九条对于谣言、虚假信息等有害于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网络舆情,乡镇政府应及时澄清、辟谣,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信息。

第四章网络舆情引导第十条乡镇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第十一条乡镇政府应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强舆论引导力度。

第十二条乡镇政府应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工作的机制,制定相应的引导措施和指导意见。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督查和评估,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督查和评估应包括对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的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如果乡镇政府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本工作制度,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工作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网络舆情应急工作制度范本

网络舆情应急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领导重视,分工负责。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在处理网络舆情事件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4.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工作。

2. 设立网络舆情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

3. 各部门要明确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

四、网络舆情监测1.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对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网络舆情动态。

2. 对监测到的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分类、分析,识别风险等级,及时上报网络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 定期对网络舆情监测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网络舆情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网络舆情处置1. 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制定处置方案。

2. 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准确研判,分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为处置提供依据。

3. 加强舆论引导,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引导公众理性看待事件。

4. 积极与媒体沟通,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防止虚假信息传播。

5.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处置合力。

六、工作要求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3. 加强网络舆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制度

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制度

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制度一、背景网络舆情是指广大网民在网络上对某一事件或问题进行讨论和表达意见的集中体现。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传播速度的快,网络舆情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可以引发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为了及时应对和处理网络舆情,制定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标本工作制度的目标是为了及时掌握和应对网络舆情,减少舆情对社会和企业形象的负面影响,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企业形象。

三、工作机制1. 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机制,通过监测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与本企业相关的舆情信息。

定期进行舆情分析,对舆情的发展趋势和可能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2. 舆情评估对于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分析舆情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设立舆情评估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舆情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给出权威的评估结果和建议。

3. 危机应对根据舆情的评估结果,及时制定相应的危机应对措施。

危机应对措施需包括:采取正确的舆论引导策略,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释放信息,并进行公关和形象修复工作。

4. 信息发布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舆情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传递。

信息发布需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避免信息的误传和不实传播。

5. 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舆情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新媒体和网络传播的理解和应用,提高应对舆情的整体素质。

四、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的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舆情应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流程和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工作保障确保舆情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需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

建立专门的舆情应对团队,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的工具设备,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总结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企业形象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的工作机制和科学的应对措施,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网络舆情,减少舆情对社会和企业的负面影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乡镇街道网络舆情工作制度

乡镇街道网络舆情工作制度

乡镇街道网络舆情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宗旨,充分发挥网络舆情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确保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处置等环节高效运行。

第四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体制应建立健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提高舆情应对能力,确保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管理领导机构,负责舆情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

领导机构组长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设立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管理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日常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处置等工作。

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宣传部门,由宣传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三、舆情监测与收集第七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监测范围包括:境内外主流新闻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短视频、直播等新兴网络平台。

第八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监测内容应涵盖民生问题、政策解读、突发事件、热点事件等,特别是涉及乡镇街道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重要举措和敏感话题。

第九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收集渠道包括:主动搜索、订阅、关注网络平台,与网络媒体、自媒体人士建立联系,以及通过舆情信息员、群众来信等方式收集。

四、舆情分析与处置第十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分析应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及时捕捉舆情动向,分析舆情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一条乡镇街道网络舆情处置原则:(一)对于正面舆情,积极回应、宣传解读,放大正能量;(二)对于负面舆情,及时回应、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三)对于敏感舆情,加强监测、谨慎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四)对于虚假舆情,果断处置、澄清事实,维护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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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

特制瓜州县审计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瓜州”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
成立瓜州县审计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局长王鸿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兴中和经责办副主任王玉春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雷晓玲为成员。

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瓜州县审计局”网公众留言等瓜州县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

负责涉及审计系统的网上相关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

网络舆情管理员对瓜州政府网公众留言板、瓜州审计网、瓜州论坛、瓜州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发现涉及瓜州县审计局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局领导、政府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

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单位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

3.办理回复。

相关单位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

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局、政府。

4.跟踪督办。

审计局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

相关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局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

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

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

对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
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

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

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

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审计局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

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

单位及网络舆情网评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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