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三篇)

2024年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一、车辆维修保养,按部里规定到指定厂点维修或购件。
部办公室按规定和车辆行驶里程安排级别保养和小修,特殊情况安排强制保养。
司机持部办公室开据的进厂维修、购件单随车进行维修或购件,司机对自己车辆维修项目的质量和购件的数量把关,并在结算单上签字,做为单位结算的凭据,否则单位不预结算。
二、进行级别保养的车辆,除按周期性更换配件外,发现其它配件损坏时,司机不得自行决定更换,必须同部办公室打着呼同意或经过检查鉴定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车辆有故障申报小修项目,部办公室与司机共同检查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司机持小修单按项目进行维修,涉及需更换大小总成件必须由部办公室分析鉴定后确定。
不得自行做主。
四、外出长途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或购件,方便的情况下与部办公室联系说明原因,选择就近维修与购件,司机要监督修理质量,乘车人做为验收人在维修或购件发票上签字做为报销凭证。
五、车辆需要购置配件和附属材料,司机持部办公室开据的购件单到指定厂点选购,采购不到的配件或材料由部办公室申请外购,部领导同意后由部办公室组织采购。
六、末经部办公室同意或开据修理、购件单,所发生的修理、购件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2024年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二)标题:2024年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研究摘要: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对于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2024年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研究,从政策目标、监管机制、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探讨未来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通过对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机动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机动车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由于自然磨损和不当使用等原因,难免会出现各种故障和损坏。
为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机动车维修保养制度应运而生。
车辆维保管理制度(三篇)

车辆维保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管理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车辆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维修成本,同时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以下是车辆维保管理制度的内容:1. 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制定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包括定期保养、预防性维修、必要的更换零部件等,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有序进行。
2.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记录车辆的保养历史、维修情况、更换零部件等,便于查阅和分析。
3. 维修保养资金预算:根据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和历史维修情况,制定维修保养资金预算,确保维修保养工作有足够的经费支持。
4. 维修保养任务分配:合理安排维修保养任务,确保每辆车都能按时得到维修和保养,提高维修效率。
5. 维修保养合同管理:与维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维修保养项目和费用,确保维修质量和维修成本。
6. 维修保养质量监控:建立维修保养质量监控机制,监督维修单位的工作质量,确保维修工作符合要求。
7. 维修保养事故处理:建立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程序,对维修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8. 维修保养信息管理:建立车辆维修保养信息管理系统,对车辆维修保养情况进行管理和分析,提供决策依据。
以上是车辆维保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它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车辆维保管理制度(二)是指组织或单位为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车辆寿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份典型的车辆维保管理制度的内容:1. 车辆维保计划:每辆车的维保计划应明确列出维保项目、周期和责任人,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 维保责任人:明确车辆维保责任人,并规定其职责,包括维保计划制定、维保工作安排、维保质量管理等。
3. 维保文件管理:建立车辆维保档案,包括维保记录、维保费用明细、维修记录等,确保每辆车的维保情况能够清晰地记录下来。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三篇)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管理,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人员和机动车维修管理部门的行为,适用于机动车维修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等规定。
第二章维修企业的条件和管理第四条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二)具备符合规定的维修设施和维修设备;(三)具备符合规定的维修技术人员;(四)具备符合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保障措施。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技能培训、考核评价等内容,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维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示维修项目、费用、期限等信息,不得违规收费、拖延交车等。
第三章维修人员的管理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维修人员的档案,记录其培训、考核、职称等情况。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了解机动车维修技术、维修工艺和相关法律法规;(三)具备维修故障诊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维修技能。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索取、收受不合理费用。
第四章维修管理机构和监督第十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负责机动车维修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关闭。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整个维修行业的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消费者对维修企业和维修人员有权利进行投诉,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三篇.doc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机动车维修管理体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1、根据国家规定,工厂完成并交付的车辆应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a、一级维护、小修和特殊修理质量保证期应为车辆行驶的XXXX年,已失去使用价值的文件应及时销毁和出售。
2.机动车维修企业设备管理系统1 、设备管理设置一名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
为了保证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负责全厂设备维护和关键设备的定期维护,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2.本部门应指定一名设备经理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指导部门员工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同时向工厂部门提出设备维护计划。
3.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建立由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的维修技术资料管理。
4.技术员应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和鉴定,并及时向工厂部门报告。
2 、设备维修和保养1。
设备维修和保养实行日常保养、日常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人员进行,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
3.日常维护(1)设备启动前,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设备各部分是否有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后再启动设备。
(2)在作业过程中或作业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内的残余物、污物,设备应清洗保养一次,设备应放在原处切断电源。
4.季度维护(1)清洁和润滑所有设备。
(2)拆卸并清洗所有润滑油油毡,清除污垢,更换新润滑油,检查提升器的油量,必要时添加。
(3)检查所有传动部件。
如果发现松动、不平衡,应及时处理。
严格检查液压、气动元件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插头、座椅、线路连接器、操作手柄是否灵活、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年度维护(1)执行季度维护的所有内容。
(2)根据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清洁容器和过滤系统。
(3)清洁密封传动部件,更换油封或紧固件,调整各部件。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是指我国自动车维修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维修资质要求: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维修业务必须有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 维修设备要求:维修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维修设备,包括车架、维修工具、设备等,以满足各类维修需求。
3. 维修工艺要求:维修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标准以及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4. 维修收费规定:维修企业应当明码标价,公示维修项目和价格,不得强制搭销其他产品或服务。
5. 维修记录要求: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和维护车辆维修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
6. 技术培训规定:维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升技术人员的维修水平和服务质量。
7. 投诉处理规定:维修企业应当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结果进行记录和处理。
8. 违规处罚规定:对违反维修管理规定的维修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警告、记过、罚款、责令停业等处罚。
维修企业和消费者都要遵守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确保机动车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二)一、总则本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确保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性和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设立和管理1.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a. 取得机动车维修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符合相关标准;b. 经营者和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证书;c. 配备齐全的维修设备和工具。
2.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要求:a. 确保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发生;b. 配备专职技术人员,确保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c. 储存车辆维修历史记录,保留消费者投诉的相关材料;d. 定期进行设备和工具的检测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检测结果。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和质量管理1. 维修企业应向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保证其在维修过程中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和工具。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5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3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原则,以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保证维修技术和设备达到要求,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合法、规范进行。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进行维修设备的检测、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维修流程,做好维修记录,保密车主信息,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
第二节维修项目管理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明确维修项目和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维修项目或提高维修费用。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向车主说明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待车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确保维修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做好维修工作的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做好维修材料的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项目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节员工管理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拥有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维修工,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节设备管理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更新维修设备,提升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3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是指专门从事机动车维修、保养、检测、故障排除和改装的企业。
由于涉及到大量的机动车、液化气体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多种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和复杂性。
为了确保机动车维修企业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势在必行。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或专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应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其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应急处置演练、灭火救援等知识和技能。
培训后应进行考核评估,确保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维修检查。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应满足灭火救援的需求。
应急救援设备包括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应急通信设备等。
企业应定期演练和检验这些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机动车维修企业涉及到多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和使用。
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排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正常使用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五、机动车维修企业的防火安全管理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杂物、垃圾及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和储存。
要定期检查和维修电气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XXX汽车修理厂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A、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b、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检验制度1、检验员必须由敢于认真负责及掌握相应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做到尽职尽责。
2、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
3、认真核对工作单上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
4、对所修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回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
及时返修,并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理,不拖延交车时间。
5、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
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6、对屡次不注意质量的个人及班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
7、对坚持质量自检,互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及时给予奖励及表扬。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
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
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
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
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一、设备管理设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保证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责全厂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2.部门应指定一名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设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本部员工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同时负责向厂部提出设备维修计划。
3.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职技术员负责。
4.职技术员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鉴定,及时上报厂部。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1.设备维修保养实行日常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3.例行保养:(1)设备启用前应先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设备各部有无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方可开机。
(2)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存留的切屑、污物,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并将设备放置原位切断电源。
4.季度保养:(1)全设备清洁,润滑。
(2)拆洗各润滑油毡,清除污物,加换新润滑油,检查举升器油量,必要时加注。
(3)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如发现松动、失调,应及时进行处理。
严格检查液压、气压部件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插头、座、线路接头、操作手柄等是否灵活、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年度保养:(1)执行季保养的全部内容。
(2)按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并清洗容器和过滤系统。
(3)清洗密封传动件,更换油封或紧固部件,调整各部位。
(4)测试电机及电器安全性能并检查设备精确度及各项性能。
6.设备备保养计划由专职技术员根据设备使用率、技术状况编制。
安全管理制度1、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3、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
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6、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
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
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
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
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7、进行发动机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
任何时候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 /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负责人要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统一归档。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维修质量检验制度1、汽车维修质量检验采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总检验员全面负责承修车辆的质量检验、外购和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3、设专职检验员,对承修车辆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负责其它项目的抽验工作。
4、对承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工作。
5、检验员负责对承修车辆出厂前的最后检查工作。
6、承修车辆未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与用户使用,不得结算维修费用。
7、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检验纪录并及时整理,交专门人员归档保存。
8、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并指导生产工人提高操作水平。
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1、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及时封存、报停。
篇二: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