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保障,提高通信联络系统的通信质量和效率,保障通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任务是: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加强对通信联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四条通信联络系统是指本单位内部通信联络设备的总称,包括电话、电报、传真、邮件、短信等通信手段。
第五条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化,按照制度执行;(二)安全保密,保护信息和用户隐私;(三)高效节能,提高效率和使用寿命;(四)合理配置,满足实际业务需要;(五)技术先进,保持系统跟上时代发展。
第二章通信联络设备的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对通信联络设备实行集中管理,并设立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通信联络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
第八条通信联络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到每日巡查、联络设备维护保养及记录等操作。
第九条本单位各个部门需要使用通信联络设备时必须事先向通信联络设备管理人员申请,并严格按照制度和要求使用通信联络设备。
第十条未经通信联络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调整或拆卸通信联络设备的硬件或软件。
第十一条各部门使用通信联络设备要注意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合理使用。
第三章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第十二条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通信联络系统只能用于本单位内部通讯和业务联络。
(二)未经批准,不得向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本单位的任何信息。
(三)对于需要保密的信息,在发送时必须按照保密制度执行。
(四)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使用通信联络系统,以及利用通信联络系统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任何人员一旦发现通信联络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和故障问题,应当及时向通信联络设备管理人员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使用通信联络设备的人员应当保护自身的账号和密码,如账号或密码泄露应及时进行更改,以确保信息安全。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一、概述通信联络系统是一种管理手段,它能够帮助企业或组织的内外部沟通,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企业或组织的运营效率和工作效率。
通过建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有效地解决通信问题,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或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核心内容1、目标和功能通信联络系统的目标是为企业或组织的各部门之间提供高效、便捷的沟通方式,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协作的有效开展;其功能主要包括:沟通交流、信息传输、协同办公、数据管理、决策支持等。
2、系统结构通信联络系统的结构应根据企业或组织的机构部门、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等需求,构建科学完整的系统结构,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平台、存储设备、网络安全等方面。
同时,要确保系统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网络问题导致重要信息泄露和系统崩溃等风险。
3、用户管理通信联络系统应当设立合理的用户权限管理机制,包括用户身份认证、权限开放和权限管理等内容,通过合规的权限分配,保证不同用户之间的信息流动与共享有序、安全、可控。
4、信息传输安全信息安全是通信联络系统中非常关键的内容,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当对重要信息的保护、备份、恢复、加密、监控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规范。
此外,还需要对内部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杜绝因个人疏忽而导致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5、维护和监控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当对系统的维护和监控进行规范和标准,包括如何处理异常事件、保护用户隐私等方面,确保企业或组织的信息系统的健康、安全和稳定。
三、应用建议1、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当严格按照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结构、信息安全等方面都符合规范要求。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减少因个人操作失误而导致的信息安全问题。
3、及时维护和监控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系统的健康稳定。
通讯联络管理制度

通讯联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通讯联络管理工作,规范通讯联络活动,提高通讯联络工作效率,依据《通讯联络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通讯联络工作,包括信息传递、网络通信、电话联络等各种形式的通讯联络活动。
第三条通讯联络工作应当遵循便民、快捷、准确、规范的原则,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通讯联络工作的目标是促进信息交流、做好信息保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工作联系。
第五条通讯联络工作应当把服务对象放在首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通讯联络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成立通讯联络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讯联络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决策。
第七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通讯联络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通讯联络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个部门设立通讯联络管理专岗,负责本部门的通讯联络工作。
第九条建立通讯联络管理资料库,保存和管理通讯联络工作的各种重要资料和文件。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条通讯联络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通讯联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通讯联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通讯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技术熟练、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处理和转发来自上级的通讯联络信息。
第十五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单位通讯联络工作的情况。
第十六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通讯联络技术培训活动。
第十七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通讯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制度执行第十八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通讯联络管理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九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来自外部的通讯联络信息。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主要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员工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涉及公司内部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三、制度内容1. 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1.1 员工使用通信联络系统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文明用语、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发送非法信息及不良言论。
1.2 禁止滥用公司通信联络系统进行私人活动,如发送私人邮件、聊天、浏览社交网站等。
1.3 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应当保护公司机密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2. 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2.1 公司应对通信联络系统进行专门的系统维护,及时更新和升级系统软件版本,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2 公司应当制定适当的备份措施,对通信联络系统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避免数据丢失。
2.3 公司应当对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及时解决系统故障和异常问题。
3. 违规处理3.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3.2 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制度执行4.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员工在使用和管理通信联络系统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4.2 公司应当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修改,确保本制度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五、补充说明本制度经公司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六、指导意义本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公司内部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公司机密信息,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员工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减少了矛盾和纠纷的发生,维护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通信管理制度汇编

通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管理,提高通信效率,维护通信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通信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内部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形式。
第四条公司内部通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通信内容的机密性及完整性。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明确通信管理的责任分工,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利用通信系统进行工作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公司禁止员工利用通信系统进行私人活动、传播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公司将对通信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修改,并及时向员工进行传达。
第二章通信设备管理第九条公司设备部门负责公司内部通信设备的采购、维护和升级。
第十条公司员工不得私自调整通信设备的设置,如有需要须向设备部门进行申请。
第十一条公司通信设备如有故障需及时报修,设备部门应当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第十二条公司通信设备的使用范围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不得私自占用或转让。
第十三条公司通信设备的使用应当节约用电,定期清理通信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公司通信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保证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通信设备的废旧处理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出售。
第三章通信内容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内部通信内容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通信内容如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应当加密或限定传阅范围。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通信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对其他公司进行诋毁。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删除或修改他人通信内容,如有需要应当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通信内容如有需要备份或归档,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存储。
第二十一条公司保留对员工通信内容进行监控和审核的权利,以确保通信安全。
第四章通信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通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通信内容及通信设备的安全。
通信联络系统制度汇编111

大阳泉公司矿井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故障抢修应急预案一、总则会对通信联络系统的运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建立紧急情为了防止和减少通信安全事故的发生,行造成重大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通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况下快速、必须采取措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信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通信阻断,施、组织人员、按照处理预案迅速、积极进行处理。
二、编制依据)2010(《煤矿安全规程》(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行)三、适用范围全部或(调度程控)本预案适用于大阳泉公司矿井有线通信系统造成重大事故时。
影响全部或局部生产、局部通信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四、应急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预防为主。
1通信联络系统安全管理,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煤炭工业》等关于矿井通信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联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做好隐患排查措施,有效防止通提高加强通信设施保护宣传工作的力度,信联络系统重大事故发生。
制定科学有效的故障恢复使用和管理好通信设施,职工的保护意识,预案,开展事故紧急处置演习,提高本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调度和监测监控信息中心以及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2应急救援、事故抢险、各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信恢复等应急工作。
在通信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生产信息畅通)保证重点。
3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安全运行放在第一位,大,(机电硐室、遵循先重点在通信恢复中,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后一般,先井下、后井上,先采掘工作面、后其它井下火药库等)工作地点的原则,做到快速、有序。
五、故障基本情况)调度程控机房设备供电故障、备用电源放电到临界。
1)调度程控交换设备出现故障,造成局部或者全部通信中断。
23造成与行政办号信令出现故障,7光缆出现故障或者2M网通)公电话互通中断。
)工业以太网出现故障,造成传输中断。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汇编(管理制度)

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电话、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通讯联络系统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三、严格按数字程控调度机规定的配接表来接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
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信号设备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井下终端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范本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工作,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设备和网络。
第三条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要遵循便捷、快速、安全、准确的原则,确保信息的传递和保密。
第二章通讯设备管理第四条通讯设备应安全保管,使用人员必须按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并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负责。
第五条通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脑及网络设备等。
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设备,不得私自转借或改变设备设置。
第六条通讯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通讯网络管理第七条通讯网络的使用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保障通讯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通讯网络的开通和关闭由网络管理员负责,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网络管理员要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安全。
第九条通讯网络的接入需经过审核,未经审批不得接入非单位网络,不得使用非法软件或程序。
第四章通讯录入和传递管理第十条通讯录入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禁止录入虚假或错误信息。
第十一条通讯传递要按照工作需要和保密级别进行管理,重要信息和机密信息要采取加密方式传递。
第十二条通讯传递要及时和准确,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采取电话通讯方式,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第五章通讯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通讯安全管理是通讯联络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除了设备和网络的安全外,也要注重信息传递的安全。
第十四条通讯设备和网络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防护,防止病毒和黑客攻击。
第十五条机密信息和重要信息要加密处理,防止泄露和篡改,做好备份工作。
第十六条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通讯设备和网络账号密码,不得将个人账号密码透露给他人。
第六章通讯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发现通讯设备和网络的违规使用或不当操作,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并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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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通信联络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 (7)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8)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0)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2)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3)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保障井上下通信畅通,确实保证各类信息得到快速及时传递。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有效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处置,防止因长时间井上下通信中断给安全生产带来安全隐患,使通信联络系统出现意外损坏时能及时得到处置,防止故障范围扩大,使事故及时得到处置,现结合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信联络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通信联络系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软件、硬件设备故障,造成系统局部或全部瘫痪。
二、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1、局部系统故障指通信联络系统中局部地点线路或终端设备发生故障时造成小面积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2、全面系统故障指通信联络系统中调度交换机或主通信线路发生故障造成整个矿井大面积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通信故障,切实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矿长的统一领导和安全生产调度室的组织协调下,各科室及监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通信联络系统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故障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处理,本矿人员无法处理时要及时汇报公司信息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指挥机构及职责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总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监控室主任、安监科长、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值班调度员矿长:负责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硬件设施的配套、设计,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对故障处理排除下发各种命令安全副矿长:负责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期间涉及队组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安全操作监督、人员撤离工作生产副矿长:负责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故障期间涉及队组的组织安排工作,设备故障时的人员组织协调部署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通信联络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测工作总工程师:负责通信系联络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的技术把关和协调工作值班调度员:接到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汇报后应时通知矿领导并进一步落实情况同时下达处理指令五、预防与预警1、危险源控制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线路进行维护检查,以及对线路及终端设备安装环境进行检查,保证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2、预警行动有如下情况应当通知相关部门:(1)井上下个别地点通信设备出现不能正常通信。
(2)地面系统设备或主通信线路出现故障,影响到井下和地面正常通信。
(3)井下整个采区电话摘机没有线音。
(4)井下整个采区电话无振铃音。
以上情况出现时应迅速汇报调度室,有特殊情况时要根据应急预案措施上报各主要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六、信息报告程序a)信息报告与通知监控中心要24小时有人值班,信息接受和通报要及时准确,要有应急值班电话,并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b)信息上报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不能有遗漏现象,不得拖延时间,要有上报记录。
c)信息传递有待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问题要有书面申请,并将信息及时的进行反馈。
调度室接到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七、应急处置1、响应分级Ⅰ级响应行动由矿长组织实施。
当发生通信联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报告,同时应向集团、县、市监控中心报告,由矿长组织故障处理。
Ⅱ级响应行动由值班副矿长组织实施。
当井下发生通信联络系统局部故障影响到一个采区时。
调度室应立即向值班副矿长报告,同时应向集团、县、市监控中心报告。
由值班领导安排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查看处理,并制定相应措施。
Ⅲ级响应行动由调度室组织实施。
当井下发生通信联络系统局部故障影响到个别工作面时,应及时通知监测监控中心,通风科。
由监测监控中心主任安排监控技术人员入井进行处理。
2、响应程序我矿一旦发生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故障,调度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矿长、集团相关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
根据需要及时按《召集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有关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3、处置措施(1)井下一般故障①井下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发生一般性故障。
如个别电话不能正常通话,支线电缆断线,由调度室安排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入井处理。
②同时调度室应安排故障区域带班队长及瓦检员加强工作面管理,并通知距故障地点最近的电话地点作业人员坚守岗位,及时进行息信传递。
③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积极进行处理。
(2)井下特殊故障①发现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出现大面积不能正常通信后,首先汇报调度室,并同时汇报监测监控中心。
②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应汇报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并与汇报人员联系具体落实情况。
③监控中心主任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赶到调度室,具体了解情况,并迅速判断故障原因,在矿领导指挥下,组织安排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必要时要亲自入井处理。
④故障期间调度员应通知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加强故障区域瓦斯检查及各项工作。
(3)地面交换设备故障①在发现地面交换设备发生故障造成井上下通信全部中断时,应首先汇报调度室,同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
②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应汇报矿领导,集团及上级主管部门。
③监控中心主任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到监控室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④属于交换机故障的如能短时间内处理应尽快处理,短时间内无法处理的要立即更换备用机。
⑤设备供电故障时,应首先切换到另一回路,再通知机电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监控值班员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并对故障现象及处理过程记录在案,记明故障现象、原因、处理经过及处置措施、处理人员。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应急队伍保障故障维修人员应随时听候安排,应有相应的技术专业人员职称,应急队伍要积极的响应,人力资源必须到位,各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故障处理所需各类配件要充足,必须保证各系统替换需求。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材料供给。
通信联络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
信号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避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井下终端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专用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析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铁饭碗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电话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行测试,其它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和隐患排除,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八、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通讯联络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九、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电话清洁,确保电话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十、对需要经常移动的电话、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十一、当瓦期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通讯联络系统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二、严格按规数字程控调度机规定的配接表来接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不得超过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十三、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十四、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三、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四、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五、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
六、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七、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八、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
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
九、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二、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三、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五、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六、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
七、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为完善本矿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井下设置通信终端的的位置必须设置电话号码排版,以便及时查询。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三)、井下固定电话应有与矿调度室或安全指挥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四)、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五)、调度交换机应能召开多方会议。
四、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五、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