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0.07.31•【文号】教师〔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时代进程,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重要意义。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村教师队伍还存在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发展通道相对偏窄、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加强区域协同,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力争经过3—5年努力,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3.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3•【字号】厦府[2009]170号•【施行日期】2009.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战略决策,推动厦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党的十七大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放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首位。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和核心要素,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资源。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推动厦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素质。
到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75%,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92%(思明95%、湖里93%、集美90%、海沧90%、同安85%、翔安96%、直属98%),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5%(思明97%、湖里99%、集美95%、海沧95%、同安85%、翔安98%、直属98%),高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8%;15%的中小学教师接受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65%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结构失衡得到根本改善,农村教师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专家型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培养专家型教师100名、学科带头人300名、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教师岗位大练兵、师德建设和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等“三项主题活动”常规化、制度化,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提高,形成一支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5•【字号】苏政发[2007]125号•【施行日期】200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师资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水平的关键措施,是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我省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从总体上看,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和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教育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教师待遇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完善教师教育体系为支撑,以加强教师教育和岗位培训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10年,基本建立以师范类高校举办教师教育为主体,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高等学校补充师资以研究生为主,中等学校补充师资以本科生为主,小学、幼儿园补充师资以专科生为主,教师数量满足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进一步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工作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思政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成长成才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而思政教师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重要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和道德素质的影响尤为重要。
进一步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了当前教育领域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意见,以期推动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严格选拔任用程序,提高思政教师队伍素质在思政教师队伍建设中,首先需要严格遵循选拔任用程序,打破“唯学历、唯资历”的观念,注重以德育为先的原则,选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师德的人员担任思政教师。
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注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教学水平、师德修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确保思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师德水准。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思政教师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负责人,其师德和师风对学生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是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学校要加强对思政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监督管理,督促教师恪守教育职业道德,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提供持续的教育培训机会,提升教师水平教育是一个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的领域,为了适应新时代的教育需求,思政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培训体系,为思政教师提供持续的教育培训机会。
通过定期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思政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推动思政教师队伍的不断进步。
四、加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思政教师队伍建设不仅仅是关注个体教师的素质提升,更需要关注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学校应注重加强思政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共享,通过组织各类教研活动和座谈会,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共同进步的合力。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3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e02361c2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07.png)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满足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对师资的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如下意见: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检查和保障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培养、准入、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
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对违反师德行为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健全教师编制管理。
原则上1年1次开展教师编制核定工作。
县域内的中小学编制可以统筹使用、余缺互补,具体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中小学编制总量内,结合班额、生源等,提出编制调整意见,按核编程序报批。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8.16•【文号】教人[1999]10号•【施行日期】1999.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9]10号)现将《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意见》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强全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请各地和高等学校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和本校“十五”期间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各省(区、市)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实施规划,请尽快报我部备案。
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999年8月16日教育部印发)世纪之交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
在科教兴国的战略布局中,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历史使命,而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就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1.“八五”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倡导重教尊师的社会风尚。
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家颁布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教师队伍总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人员结构逐步得到改善;学术梯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生活、工作条件总体上有所改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用人效益明显提高;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得到较好的发挥,涌现了一大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3•【字号】莆政综〔2009〕99号•【施行日期】2009.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09〕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院校:为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经济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于推动莆田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教育的基础、保障、后劲和支撑作用,加快我市港城崛起,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好。
(二)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基本解决;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力争全市中小学拥有市级学科带头人4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20名,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型名师20名,培养500名左右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涌现出更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优秀教师典型;教师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提高,形成一支能适应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议和意见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议和意见1. 引言嘿,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特别重要的话题,那就是“教师队伍建设”。
现在的社会发展可真是日新月异,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为了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咱们的老师们也得跟上时代的步伐,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这就像是给老师们加点“燃料”,让他们的教学更具“火花”。
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几点建议和意见,希望大家能轻松听懂,顺便也能引发点思考。
2. 提升教师素养2.1 加强培训首先,咱们得说说培训。
光靠课堂的那点知识可不够,老师们需要不断充电,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你想想,要是老师自己都“水深火热”,怎么教得出优秀的学生呢?所以,定期组织各种培训,尤其是新技术、新理念的学习,特别重要。
比如,网络教学、心理辅导等,这些都是当今教育中不可或缺的“调味料”。
培训不一定要严肃呆板,可以搞些轻松的活动,像是户外拓展,边玩边学,这样老师们更容易接受新知识。
2.2 互动学习其次,互动学习也很重要。
老师之间的交流,可不是简单的“打个招呼”。
可以定期组织“教师沙龙”,让大家畅所欲言,分享教学中的趣事和难题。
说实话,很多灵感就是在这种轻松的氛围中冒出来的。
而且,碰撞出的火花,往往比单打独斗来得更有效。
有时候,大家聊聊天,可能就会发现自己以前没想到的解决办法,简直是“意外之喜”。
3. 加强师德建设3.1 树立榜样接下来,咱们不能忽视师德建设。
老师不仅要有知识,更要有德。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
如果老师们都能做好榜样,学生们自然会向他们看齐。
所以,咱们要定期开展师德教育,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
同时,可以通过“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激励大家向榜样学习,让更多的老师加入到做好人的行列中来。
3.2 关注心理健康当然,教师的心理健康也不可忽视。
教学压力大、生活琐事多,很多老师都有些“喘不过气”的感觉。
为了让老师们更好地投入教学,学校可以组织一些心理疏导活动,帮助老师们释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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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时间:2009-9-10][信息来源:办公室1](本文已被浏览:169 次)淮政发〔2009〕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和核心要素。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对于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基于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还存在差距的实际状况,现就2009-2011年间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精神,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出发点,以加强教师教育和岗位培训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学识底蕴较为深厚、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的师资队伍,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1.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师资队伍学段、区域、学科结构趋于合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50%以上。
2.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
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50%、70%以上,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0%以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5%以上。
3.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
广大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品行、先进的教育思想、较高的教学水平,适应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需要。
4.名师队伍建设成果显著。
实施“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培养100名左右特级教师,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和10000名左右骨干教师后备人才,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凸显。
5.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提高。
二、健全师德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师德规范》),紧密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为重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师德模范评选活动,树立师德典型,发挥模范教师的榜样作用,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到农村、偏远地区为教育事业发展建功立业,对长期在农村任教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由政府给予表彰。
(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严格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师德规范》要求,规范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
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完善师德监督考评制度。
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三、建立教师招聘和交流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一)建立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坚持凡进必考、择优聘用原则,全面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本辖区所属中小学新教师招聘计划和方案,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公开招考新教师的考试科目、内容和方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师职业特点,把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教师队伍中来。
严禁录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
(二)建立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
各县(区)要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
原则上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的教师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任期制度,5年为一个任期。
在同一所学校任校长满两个任期的必须交流。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执行。
加强对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工作的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城乡互动、优弱相济、稳步推进”的原则,制订具体的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意见,明确校际交流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和办法等。
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意见要向社会公开,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校际交流工作。
(三)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
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推动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源配置、培养培训、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和考核等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县(区)人事行政部门对本地公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宏观指导和监督。
(四)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市场。
继续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全员聘任制。
为了与社会人才大市场接轨,促进教育系统各类人才的人尽其才、合理有序地流动,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市场,起到教育人才蓄水池的作用,以缓解和调节师资供求矛盾。
教育人才市场要形成纵横相连的网络,互通信息,为教育人才的储备、流动、使用提供便捷的渠道,充分发挥出“学校补充师资、毕业生寻求就业”的平台作用。
四、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一)科学合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根据高中、初中、小学不同教育层次和不同地域的情况,按照学生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鉴于农村中小学学生数骤减,小班化教学势在必行的实际,各县(区)在核定编制时还应考虑班级数等因素。
对年老体弱、不能胜任正常教学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安排提前离岗退养,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
完善编制管理,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或解除其与学校的关系。
(二)积极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根据我市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每年因到龄退休等原因自然减员的比例达4%的实际,要本着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原则,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补充新任教师,积极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一是根据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对紧缺学科师资的补充实行灵活、特殊的政策。
二是积极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工程,充分利用国家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进的优秀应届师范毕业生报考农村教育硕士。
(三)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1.实施对口交流,抓好结对帮扶工作。
积极实施“三百工程”和“千校万师支教工程”,百所薄弱学校得到优质学校的帮扶,每年选派200名左右城镇优秀教师赴农村支教,100名左右农村教师到优质学校挂职进修。
把城镇中小学教师具备1年以上的支教经历作为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
2.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支教活动。
在做好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地拓宽支教渠道,发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短期支教活动。
积极挖掘优质资源开展智力支教。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织“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学科带头人送教下乡”等系列活动,发挥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之间的校际教研和联片教研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和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提高农村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要结合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发优秀教师示范课课件和教学光盘,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中小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五、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一)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围绕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对课程与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改革、评价与考试改革、学生学习质量分析与指导、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带有全局性的教育教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研究成果引入培训课程,使培训课程和内容更加符合中小学需求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新任教师的培训不少于100课时,以促进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掌握教学常规,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考核合格后,从下一年度起参加岗位培训。
2.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全市教师按类别、学科、职称层次等有针对性地参加专业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创新培训模式,坚持因地制宜、以校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建立教师校本培训考核检查制度,切实落实学校在承担校本培训中的责任;充分发挥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等远程教育平台的作用,促进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有机结合,提高培训效益。
到2011年,每位在岗教师要完成180课时的学习任务。
实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岗位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结合“校校通工程”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教育技术技能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3.完善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校长高级研修制度。
新任校长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在职校长每4年应接受不少于200学时的提高培训,定期举办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
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和讲究实效的原则,积极进行校长培训工作的改革,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先进办学思想、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校管理专家。
4.学历培训。
要激励教师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必要的知识储备。
积极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
(二)加强培训体系与基地建设,统筹协调培训力量。
进一步优化教师培训机构的资源配置,明确任务职责,加强培训能力建设,提高为广大教师学习进修服务的水平。
积极参与省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构建覆盖全市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
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
整合县(区)级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电化教育等力量,加强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
(三)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和经费投入力度。
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建立教师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继续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促进教师自觉学习。
把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