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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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章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节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1.了解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等基本概念,正确

认识哲学与世界观、

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2.掌握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理论内涵和实际意义。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

1.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2.理解并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及其意义。

3.懂得以科学的求实态度,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第二章 物质和意识

第一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理解并掌握列宁提出的物质概念及其哲学意义,理解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惟一特性。

2.掌握运动的涵义,理解并掌握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割性;理解运动和

静止的相互关系及其实际意义;了解运动的基本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3.掌握规律的涵义及其特点,正确认识人和规律的关系。

第二节 意识的本质

1.理解意识的本质。

2.掌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正确认识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性和主

观能动性的关系及其对于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3.深刻理解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

第三章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

第一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理解并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和发展观的基本要点;了解事物的

联系引起事物的发展,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第二节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1.掌握质、量、度、量变、质变等基本概念;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2.理解并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正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际意义,能够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理解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与联系,懂得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3.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能够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而上学。

第四章 实践、认识、真理

第一节 认识和实践

1.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2.着重理解和掌握实践及其特点、实践的基本形式以及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3.理解并掌握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及其意义,了解认识的辩证发展规律。

第二节 认识和真理

1.掌握真理概念,理解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相互关系。

2.理解并掌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及意义。

3.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学会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第五章 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第一节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1.掌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理解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2.了解社会存在的具体内容,理解并掌握生产方式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

3.掌握社会意识的具体内容及其构成和形式。

第二节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理解社会基本矛盾的涵义及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2.掌握生产力、生产关系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理解并掌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

力状况这一规律的内容及其对社会实践的要求。

3.了解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掌握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这一规律的内容及其对社会实践的要求。

4.能够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节 阶级国家革命

1.了解阶级的起源,理解阶级斗争的根源及其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能够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状况。

2.了解国家的起源和本质;掌握国体和政体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理解社会革命的实质和发生条件。

3.正确理解并掌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及其处理方法;掌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作用。

第四节 群众、个人的历史作用

1.理解并掌握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及其表现。

2.正确理解个人的历史作用。

3.全面准确掌握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性与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的关系。

4.理解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掌握人的本质是社会性;正确认识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涵义及二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5.正确理解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的社会条件和历史趋势。

第二部分 邓小平理论

第一章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历史地位

1.了解中国国情,认识时代特征,理解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

2.了解邓小平理论形成的一般过程。

3.深刻认识邓小平理论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地位。

第二节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1.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准确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涵义。

2.了解邓小平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3.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要掌握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内容和意义。

4.正确认识我国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主要教训。

第二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

第一节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了解社会主义各国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基本经验教训。

2.结合十五大报告的有关内容,理解并掌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涵义和特征,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

3.掌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及其要求。

4.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实际,是我们制订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

第二节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了解基本路线的内容及其核心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2.全面理解和掌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内容、相互关系和实际要求。

3.结合十五大报告,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

第三章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

第一节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1.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2.全面理解和掌握“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涵义及其意义。

第二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

1.了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三步走”的战略步骤。

2.掌握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理解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科教兴国的战略。

3.理解并掌握部分先富带动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客观必然性。

4.了解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设》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节 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1.掌握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

2.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及其意义。

3.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理解并掌握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4.了解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及其优缺点。

5.理解并掌握不同社会制度下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特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

第二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了解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三种企业制度形式的涵义及其优缺点。

2.深刻理解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3.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掌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

4.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5.结合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有关内容,全面理解和把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抓好的几个环节。

第三节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1.了解市场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2.理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的涵义。

3.理解并掌握市场体系中各类市场的作用、功能、特点。

第四节 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1.掌握宏观经济调控的涵义及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

2.了解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

3.了解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原则和手段。

4.掌握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涵义、类型及其作用。

5.了解产业政策的涵义和主要内容。

第五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

第一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1.了解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涵义。

2.重点掌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及其确立的原因。

3.理解公有制经济的涵义和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及其主导作用、集体经济及其作用。

4.深刻理解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了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公有制实现形式中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内容。

5.了解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涵义、特点和作用。

6.结合十五大报告的有关内容,理解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1.重点掌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2.掌握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及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特点。

3.了解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方式。

4.理解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5.掌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涵义。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1.了解社会保障制度的涵义。

2.深刻理解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3.了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4.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了解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途径。

第六章 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1.理解社会主义改革的必然性、深刻性和广泛性。

2.掌握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内容。

3.了解对外开放的必要性、主要形式和所取得的实践成就。

第二节 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1.了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其核心。

2.掌握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第三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理解和掌握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内容、目标、基本方针和重要作用。

第四节 社会主义的外交战略

1.正确认识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

2.掌握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原则、目标、方针。

第五节 “一国两制”、统一祖国

1.掌握“一国两制”的基本涵义。

2.了解“一国两制”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成果及意义。

第三部分 法律

第一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1.掌握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了解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社会规范。

3.认识法的作用。理解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具有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作用。第二节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了解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理解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2.正确认识法与政治的关系;深刻理解法与政策的关系。

3.明确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

障。

第三节 法的制定

1.了解法的制定的概念。法的制定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2.掌握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了解立法程序。通常包括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讨论;法律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4.了解法的渊源与分类。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

5.了解法律体系。

第四节 法的实施

1.了解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执行。

2.熟悉法律的效力。包括空间上的效力、时间上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3.掌握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正确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为正确、合法、及时。适用法律时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以及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4.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关系的结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5.掌握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了解违法、违法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法制制裁的分类。

6.了解法律实施的监督、法律监督及其构成;国家机关的监督、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理论

1.明确宪法的概念;掌握宪法的法律特征和政治特征。

2.了解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3.明确宪法保障制度的概念;理解在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不仅是遵守宪法的主体,而且也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主体。

4.明确宪法监督的涵义;了解现代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分类;掌握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的机关。

5.了解我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宪法;了解对现行1982年宪法进行的三次局部修改。

第二节 国家性质

1.掌握国家制度和国家性质的概念。

2.明确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包含的基本点。

3.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掌握这一制度包括的主要内容;了解在目前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形式。

4.掌握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明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明确政协按其性质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明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

第三节 经济制度

1.重点掌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掌握宪法确定的所有制经济形式。

2.明确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和分配制度;明确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宪法规定。

第四节 国家形式

1.明确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了解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2.明确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这一制度包括的基本内容。

3.明确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了解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的分类。

4.掌握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明确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大致分类。

第五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掌握公民的概念;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2.明确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明确我国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指导原则。

第六节 国家机构

1.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2.理解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了解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和主要职权。

3.重点掌握国务院的性质、地位;掌握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明确国务院的主要职权和领导体制。

4.了解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5.掌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了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任期和主要职权。

掌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了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和主要职权;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权和领导体制。

掌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6.明确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涵义;掌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范围;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民族构成和自治权。

7.明确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掌握人民法院的组织;了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明确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掌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了解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1.了解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理解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了解行政法的一般渊源与特殊渊源。理解行政法形式上的特点与内容上的特点。

2.重点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构成。掌握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3.了解并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及行政应急性原则。

4.了解行政法的作用。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理解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重点掌握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2.了解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行政行为概述

1.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重点理解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2.掌握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内容:①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③变更法律地位;④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①确定力;②拘束力;③公定力;④执行力。

3.了解行政行为的分类:

①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②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③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④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

的行政行为;⑤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⑥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⑦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⑧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⑨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与委托的行为。

4.掌握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①主体要件;②主观要件;③客观要件;④功能要件。

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①即时生效;②受领生效;③告知生效;④附条件生效。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主体合法;②权限合法;③内容合法;④程序合法。

5.掌握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及法律后果、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第四节 抽象行政行为

1.了解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2.明确行政立法行为。

了解行政立法的概念、行政立法的主体与分类。

重点理解行政立法行为的特征:①立法性;②行政性。

掌握行政立法的原则:①依法立法原则;②民主立法原则;③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掌握行政立法的程序:①规划;②起草;③征求意见;④审查;⑤通过与签署;⑥发布与备案。

第五节 具体行政行为

1.理解行政征收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没收、行政征购等相关概念的区别;了解行政征收的内容与分类。

2.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许可的分类以及行政许可的作用。

3.理解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特征、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关系,了解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分类及行政确认的作用。

4.理解行政监督检查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行政监督检查与监督行政的关系、行政监督检查的分类、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与作用。

5.掌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行政强制执

行、执行处罚等相关概念的区别;掌握行政处罚的原则:①处罚法定;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③公正、公开;④处罚救济;⑤一事不再

罚;⑥过罚相当。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①人身自由罚;②行为罚;③财产罚;④声誉罚。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和行政处罚的适用。掌握行政处罚的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了解行政处罚的执行。

6.理解行政强制的概念、分类;掌握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7.理解行政给付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行政给付的内容和形式。

8.掌握行政奖励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奖励的原则;了解行政奖励的构成要件、行政奖励的内容和形式。

9.理解行政裁决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区别,掌握行政裁决的程序。

第六节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1.掌握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理解行政合同的作用。

2.了解并掌握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指导的作用。

第七节 行政程序

1.理解行政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2.掌握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3.掌握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第八节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1.掌握行政违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行政违法的分类。

2.明确行政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第九节 行政赔偿

1.掌握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掌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2.认清行政赔偿的范围,了解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3.掌握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具体规定。

4.明确行政赔偿程序。

5.掌握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十节 行政复议

1.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及特点。

2.理解并掌握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3.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

提起复议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4.明确行政复议的管辖。

5.了解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第三人。

6.掌握行政复议程序,包括复议申请、复议申请的管辖、复议案件的审理、复议决定的作出。

第十一节 行政诉讼

1.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及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2.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注意了解与其他诉讼共同的原则,特别掌握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3.明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明确行政诉讼管辖,了解确立诉讼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5.掌握行政诉讼参加人,重点掌握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的资格及其转移;了解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6.了解第一审程序。

7.了解第二审程序。

8.了解审判监督程序。

9.掌握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第四章 刑法

第一节 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理解刑法的性质。

2.理解刑法的任务。

3.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4.了解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

1.理解犯罪的本质。

2.掌握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犯罪构成

1.明确犯罪的客体。

2.了解并掌握犯罪的客观方面。

3.明确犯罪的主体。

4.了解并掌握犯罪的主观方面。

第四节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1.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及其特征。

2.明确紧急避险的概念及其特征。

第五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了解犯罪的预备。

2.了解犯罪未遂。

3.了解犯罪中止。

第六节 共同犯罪

1.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

2.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第七节 单位犯罪

1.了解单位犯罪的概念。

2.掌握单位犯罪及刑罚。

第八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1.了解刑罚的概念。

2.理解刑罚的目的。

第九节 刑罚的种类

1.掌握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掌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第十节 刑罚的具体运用

1.了解量刑的概念和一般原则。

2.了解累犯的概念、分类。

3.掌握自首的概念、条件及立功的概念。

4.懂得数罪并罚。

5.明确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

6.掌握减刑的概念、适用条件。

7.弄清假释的概念、适用条件。

8.了解时效,重点了解追诉时效及其具体规定。

第十一节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

1.了解犯罪的种类。

2.掌握贪污贿赂罪的概念、特征、种类。

3.掌握渎职罪的概念、特征、种类。

第五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了解民法的概念。重点理解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

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明确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2.掌握法人的概念、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特征。

3.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1.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熟悉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理解代理的概念、代理关系的特征,了解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行使。

第四节 物权与所有权

1.了解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分类。

2.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第五节 债权

1.了解债的概念与特征。

2.明了债产生的根据。

3.了解债的分类。

4.掌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合同的分类。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责任、合同的担保。

5.了解债的履行、债的终止。

第六节 知识产权

1.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

2.明确著作权的概念与内容及著作权的保护。

3.掌握专利权的概念、专利申请原则与期限及专利权的保护。

4.掌握商标权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商标权的取得和期限及商标权的保护。

第七节 人身权

1.了解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2.了解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第八节 财产继承权

1.了解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

2.掌握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3.了解法定继承。

4.掌握遗产的分配原则。

第九节 民事责任

1.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2.明确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3.掌握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开责任原则。

4.掌握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十节 诉讼时效

1.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

2.了解诉讼时效的种类。

3.明确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第四部分 行政管理

第一章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

第一节 政府职能的涵义和作用

1.准确理解政府职能的涵义及其所包含的四层意思。

2.了解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以及各阶段的特征。

3.深刻认识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第二节 政府职能体系

1.掌握政府职能的几种分类方法。

2.了解政府基本职能的主要内容,并能举出实际中的例子。

3.理解政府层级职能涵义及其划分的部分原则、基本类型。

4.了解政府管理运行职能涵义及其各部分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政府职能转变

1.了解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要素,并能结合实际掌握运用。

2.理解并掌握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

3.政企分开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了解政企分开的内容及其措施。

第二章 中国政府机构及其改革

第一节 政府机构概述

1.准确理解政府机构的涵义及其包含的三层意思。

2.掌握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并能做出准确区分。

3.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知道我国机构编制管

理的主管部门,并掌握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

1.了解职能优先原则的涵义,并能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实际加以运用。

2.了解完整统一原则的主要内容。

3.理解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相适应原则,并熟练掌握具体应用的几条规律。

4.理解权责一致原则的涵义并能结合实际灵活运用。

5.了解精简与效能的关系,掌握精简与效能原则的主要内容。

6.了解依法设置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政府机构改革

1.结合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实际,了解机构改革的基本动因。

2.了解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渐进式”特点,以及各阶段改革的突破。

3.理解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及其成效。

第四节 现行各级人民政府的架构

1.了解国务院的性质、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会议制度等。

2.掌握国务院所属行政机构的各种类型,并能做出具体区分。

3.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基本特征,包括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等。

4.了解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与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之间的区别;知道垂直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几种类型。

5.了解1999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

第三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特色

1.了解国家公务员及其制度的涵义;了解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过程。

2.从两个不同角度进行比较,了解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第二节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

1.领会国家公务员队伍“高素质”的内涵。

2.领会国家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内涵。

3.了解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第三节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1.了解并能区分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的人员和机关范围,以及参照实施的机关。

2.了解我国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3.理解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涵义、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范围;了解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原则和录用程序。

4.理解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涵义、考核范围及有关规定,能做出具体区分;了解考核原则,掌握考核内容和标准,了解考核方法、程序及

考核结果的使用。

5.了解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涵义、奖励原则及条件;掌握奖励的种类及权限。

6.了解国家公务员纪律内容及行政处分的条件和原则;掌握行政处分的

种类及权限;注意区分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之间的不同;

了解行政处分的解除期限以及“解除”与“撤销”之间的区别。

7.了解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类型及培训施教机构;掌握公务员交流的几种

形式;掌握公务员回避的五种法定亲属关系及三种回避类型。

8.掌握国家公务员工资构成的形式;了解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制度和福利制度。

9.了解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条件及辞职程序;了解国家公务员的辞退条

件、辞退程序、辞退限制规定及辞退后的相关措施;了解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有关规定。

10.了解国家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涵义及申诉控告权利的主要内容;掌握

受理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机关;了解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程序。

第四章 行政领导

第一节 行政领导体制

1.理解并掌握行政领导体制的不同类型及其涵义,并能结合实际加以区分。

2.理解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涵义;了解我国政府行政领导体制的演变及行

政首长的范围;理解我国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行政领导及其职务升降与任免

1.了解行政领导的涵义,掌握行政领导职务序列和非领导职务序列的主要内容。

2.掌握行政领导者产生的几种方式;了解各种产生方式的主要特点。

3.了解行政领导晋升的主要原则;理解并掌握行政领导职务升降的人员

范围;掌握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和程序;了解行政领导降职的条件和程序。

4.了解行政领导任免主体,并掌握各自的任免权限;了解行政领导职务任免程序与兼职规定。

第五章 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

第一节 行政决策

1.了解行政决策的涵义,以及由传统经验决策转向现代科学决策的主要

标志。

2.理解并掌握现代行政决策组织体制架构,并了解各自的涵义。

3.了解行政决策的过程;掌握行政决策过程各个阶段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行政执行

1.了解行政执行的涵义;理解并掌握行政执行的层级和主要手段。

2.理解并掌握行政执行的五个主要环节。

第三节 行政协调

1.了解行政协调的涵义及三层意思;理解并掌握行政协调的主要作用。

2.了解行政协调的类型;理解并掌握各种类型的运行机制。

3.行政沟通是行政协调的前提条件,了解行政沟通的涵义并掌握其种类。

第四节 行政监督

1.准确理解行政监督的涵义;了解加强行政监督的重要性。

2.了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有哪两种;了解专门监督的涵义;掌握行政监

察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3.了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有哪几种;掌握各种外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五部分公文写作与处理

第1章 写作基础知识

第2章

1.了解文章主题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掌握提炼主题、表现主题、积累和

占有材料、选取材料的方法和要求。

2.掌握结构安排的方法,了解常用基本表达方式的特点、种类和适用范

围,学会正确运用各处表达方式,正确运用语言。

3.掌握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的基本特点与结构模式,会写议论文、说明文。

第二章 公文概述

1.了解公文的特点与功能,能正确界定公文与非公文,明确认识公文的有效作用领域。

2.了解公文分类的基本情况,明确各类公文的内涵,了解公文文种的功

能,掌握我国行政系统和党的机关通用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能结合实际需要正确选用。

3.了解公文文体、结构方面的特点,掌握公文的组成,明确公文各组成

部分的功用。

4.了解公文格式、稿本的特点,明确公文格式方面的规范性要求,能正

确标注编排公文各组成部分,掌握公文各种文稿文本的特点,能正确理解和标注公文稿本标记。

第三章 公文写作要则

1.明确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并能结合工作实际正确遵行。

2.明确遵行行文规则的必要性,掌握行文规则的基本内容并能结合工作实际正确遵行。

3.了解公文的语言特点,并能将其具体体现在语言运用实践中,能在实

际公文写作活动中根

据实际需要准确选择词语,正确组织语句,规范地表达各种特殊事物和概念。

4.了解公文写作的程序过程,掌握明确行文目的要求、确定主题、收集

材料的主要方法、途 径,

合理安排结构,正确书写公文文稿。

第四章 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

1.了解规范性公文的特点及其对写作活动的影响,掌握规范性公文的结

构特点与具体写作方法,重点掌握发现并纠正文件中常见错漏的方法。

2.了解决定、决议、通知、通报、批复、通告的特点,掌握撰写的方法

要点,会撰写和审核

修改通知、通报、批复。

3.了解请示、报告的特点,掌握撰写的方法要点,会撰写和审核修改请示、工作报告。

4.了解函、会议纪要的特点,掌握撰写的方法要点,会撰写和审核修改各种函。

第五章 公文处理

1.了解公文处理的基本任务和公文处理活动的地位,掌握公文处理基本

原则的内容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正确遵行。

2.明确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了解各工作环节的内容,掌握审核、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章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节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1 ?了解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等基本概念,正确认识哲学与世界观、 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2.掌握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理论内涵和实际意义。 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哲学 1.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2.理解并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及其意义。 3?懂得以科学的求实态度,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第二章物质和意识 第一节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理解并掌握列宁提出的物质概念及其哲学意义,理解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惟一特性。 2?掌握运动的涵义,理解并掌握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割性;理解运动和静止的相互关系及其实际意义;了解运动的基本形式及其相互关系。3?掌握规律的涵义及其特点,正确认识人和规律的关系。第二节意识的本质 1 ?理解意识的本质。 2?掌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正确认识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及其对于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3?深刻理解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

笫三章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 笫一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理解并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和发展观的基本要点;了解事物的联系引起事物的发展,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牛:。笫二节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1 ?掌握质、量、度、量变、质变等基本概念;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2.理解并掌握对立统…规律的内容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正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际意义,能够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理解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与联系,懂得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3.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能够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而上学。 笫四章实践、认识、真理 笫一节认识和实践 1.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2.着重理解和掌握实践及其特点、实践的基本形式以及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3.理解并掌握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及其意义,了解认识的辩证发展规律。 笫二节认识和真理 1 ?掌握真理概念,理解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相互关系。 2.理解并掌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及意义。 3?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学会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笔记大全(pdf豪华版)

公共知识笔记大全(pdf豪华版)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 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8、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无机物的反映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学习方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紧、题量大、题型多、出题灵活、有一定难度,因此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较难取得高分。很多考生都有做不完题的情况,导致备考期间许多考生对《公共基础知识》望而生畏。其实,对于《公共基础知识》不需要恐惧,只要调整好心态,掌握正确的方法,通过考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下面将从整体分析,为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有效的复习方案。 (一)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与时间分配 首先,考生对待复习备考这个问题在思想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仅凭自己原有的知识积累而在考试前只做一些试题、临时抱佛脚或者进行突击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说,没有认真的准备,没有刻苦努力,没有针对性的练习,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不大可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近几年来岗位竞争激烈,考生要想胜出,必须要做好长期复习的准备。唯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有收获的喜悦。 我们对考生复习准备的时间不做具体的规定,但给出一个建议,考生复习的时间应定在距离考试前一年左右开始,《公共基础知识》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凭借短时间的复习是不可靠的。 (1)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 我们将复习过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准备阶段,即初始阶段;第二阶段为具体的复习备考阶段;第三阶段为考前冲刺阶段。 ①计划准备阶段 当作出要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决定后,最开始应了解关于考试的整体情况,包括概况、特点、形势等,首先在心里有个底,对于如何着手复习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在实施阶段中坚持按照计划去完成内容。 随后做1—2套真题,了解题型特点、难易度等,发现自己的不足,为自己在今后的复习过程中掌握侧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②复习备考阶段 复习备考阶段是整个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真程度可以直接决定考生应考能力的高低和基本功的强弱,考生要想最终通过该门考试,必须在这一阶段坚持不懈,认真打好基础。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最新修正后的版本为准。 第一节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政策与教育法 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关系,教育法的渊源、教育政策的体系。 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教育基本制度、受教育者、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教师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义务、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教师待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义务教育的原则、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高等教育的含义与义务、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法宗旨,主要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学校责任事故情形,学校无责任事故情形,学生或监护人责任事故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立法宗旨,主要内容(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各类教育的发展任务、教育体制改革、保障措施。 第二节地方教育政策法规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大纲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大纲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复习建议】法律部分的知识点非常多记忆有难度但是题目较简单容易得分。特别注意的是:法律部分的出题重复度非常高所以这部分的题库是复习重点会有非常多的原题出现。虽然最近一两年法律部分的占分在降低但是相对于其他模块而言仍然是占分比重较大的模块仍然要重点备考。 管理:该科目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管理、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创新、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管理绩效、战略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1、管理原理

《公共基础知识笔记》(打印版)

公共基础笔记 第三部分法律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节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卫生法上的法律责任即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一、法定传染病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进行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 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 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百日咳、白喉、猩红热、淋病、梅毒、血吸虫病、疟疾等26种。 (三)丙类传染病 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风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等11种。 二、传染病防治方针与管理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三、传染病预防与疫情报告 (一)传染病的预防 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工作;医疗机构的预防工作;其他相关的预防工作。 (二)传染病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义务疫情报告人和责任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四川省《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一、题型 为综合测查应考人员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答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二、内容 第一部分法律 一、法律知识部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和作用。 (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五)立法的概念、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立法程序。 (六)法的实施及相关概念,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和法的效力。 二、宪法部分 (一)宪法的概述、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监督。新中国宪

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国体和政体。 (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 (五)我国的国家机关及其性质和地位、职权、组成和任期等。 三、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等。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内容与效力、分类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等。 (三)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行政立法行为概念、特征、主体与立法原则。 (四)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性质、分类、作用与原则等。 (五)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六)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的概念、特征、种类和构成要件等。 (八)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赔偿的范围以及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行政赔偿的方式等。 (九)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范围、管辖、程序及

公共基础知识高效复习备考计划.doc

2013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公共基础知 识高效复习备考计划 【导读】《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紧、题量人、题型多、出题灵活、有一定难度,因此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较难取得高分。很多考牛都有做不完题的情况,导致备考期间许多考生对《公共基础知识》望而生畏。其实,对于《公共基础知识》不需耍恐惧,只要调整好心态,掌握正确的方法,通过考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下而将从整体分析,为考纶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有效的复习方案。 (一)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与时间分配 首先,考牛对待复习备考这个问题在思想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仅凭自己原有的知识积累而在考试前只做一些试题、临吋抱佛脚或者进行突击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说, 没冇认真的准备,没冇刻苦努力,没冇针对性的练习,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不大可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近几年来岗位竞争激烈,考生要想胜出,必须要做好长期复习的准备。唯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有收获的喜悦。 我们对考牛?复习准备的时间不做貝体的规定,但给出一?个建议,考生复习的时间应定在距离考试前一年左右开始,《公共棊础知识》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 凭借短时间的复习是不可靠的O (1) 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 我们将复习过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准备阶段,即初始阶段;第二阶段为具体的复习备考阶段;笫三阶段为考丽冲刺阶段。 ①计划准备阶段 当作出要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决定后,最开始应了解关于考试的整体情况,包括概况、特点、形势等,首先在心里有个底,对于如何着手复习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在实施阶段屮坚持按照计划去完成内容。 随后做1—2套真题,了解题型特点、难易度等,发现自己的不足,为自己在今后的复习过程屮掌握侧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②复习备考阶段 复习备考阶段是整个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真程度可以直接决定考生应考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记最新整理

第一部分教育学基础 第一章教育及教育学 第一节、教育概述(P3)※ 一、教育的概念 1、广义泛指凡是能够增长人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增强人的体质,完善人的个性的一切活动。 2、狭义即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特定的教育场所,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以使他们的身心朝着社会期望的方向发展的过程。(组织性、计划性、目的性,专业的师资和场地,系统的教育及教学组织的规范) 3、更狭义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德育) 二、教育的要素(P3-P4)※ 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 1、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 教育者的基本特征:主体性目的性社会性 2、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对象,是学习的主体具有受教性(受教性是人的身心发展和动物的省心发展的本质区别)。 3、教育影响是置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一切“中介”的总和。它包括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以及运用这种影响的活动方式和方法。 4、教育要素之间的关系教育三个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活动系统,缺一不可。教育者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来改变受教育者,教育者及受教育者之间相互作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作用及联系是以一定的教育影响为中介的;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结果使受教育者发生合乎目的的变化。 三、教育的形态 含义:由教育三要素所构成的教育系统在不同时空背景下的变化形式,也是“教育”理念的历史实现。 (一)根据教育系统自身形式化的程度:非制度化的教育及制度化的教育。 非制度化教育:没能形成相对独立的教育形式的教育——生产及生活高度一体化(人类学校教育以前的教育。 制度化教育:由专门的教育人员、机构及其运行制度所构成的教育形态——人类教育的高级形态,促进人类教育文明的发展。 (二)从教育系统所赖以运行的空间特性来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 家庭教育: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教育活动。 学校教育: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选择适当的内容,利用集中的时间,有计划、系统地向学生进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 社会教育:在广泛的社会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教育活动。 特点:开放性、群众性、多样性、补偿性、融合性

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_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_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考试综合知识就是公共基础知识,要根据具体的考试而看,例如福建与四川的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既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又包括职业能力测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型 一般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型为主,但是目前很多省份公基的考试形式已不再是单纯的客观题型,多数倾向于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像湖北、江苏、河北等地的考试中,公基里政治、法律等内容也出现了主观题的形式,比如案例分析、简答、简析等题型。

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记全讲解

公共基础笔记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教育学基础 一、教育与教育学 (一)教育的概念、教育的要素、教育的形态、教育的本质、教育的基本规律 (二)教育发展的历史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三)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二、教育的功能 (一)教育功能的含义、教育功能的类型、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教育功能的限制(二)影响教育功能发挥的因素 三、教育的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含义、教育目的的功能 (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教育目的确立中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理论基础、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容 四、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的定义、教师的角色、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途径 (二)学生的定义、学生的本质特点、学生发展的规律 (三)教育过程中的教师与学生、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 五、课程 (一)课程的含义、课程理论及课程理论流派、课程的类型、课程的组织、课程的管理(二)我国课程改革的回顾、新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课程标准及其地位、作用和特点 (三)新课程带来的变革 六、课堂教学 (一)教学的含义、教学理论及教学理论流派 (二)课堂教学设计的含义、基本程序、主要模式、内容和方法 (三)教学策略的含义、常用的课堂教学策略 七、学校德育 (一)德育的含义、功能及地位 (二)德育过程的含义、德育过程与教学过程和思想品德形成的关系、德育过程的理论、德育过程的规律 (三)德育的任务、目标、内容与课程 (四)德育的原则、途径与方法 八、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 (一)班级的含义与特点、班级的历史发展、班级的结构与功能、班级的发育过程 (二)班级管理的内容、原则与方法 (三)班主任的角色、任务、职责与素质 谢谢您的观赏

公共基础知识笔记-马克思主义哲学

公共基础知识笔记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大纲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大纲 一、公共基础知识 (一)事业单位概况 1、事业单位的概念和分类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3、事业单位改革 (二)政治基础知识 1、马克思主义哲学 2、毛泽东思想概论 3、邓小平理论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5、科学发展观 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7、时事政治(2009年3月2010年3月国内外大事)(三)法律基础知识

1、法理学 2、宪法 3、行政法常识 4、刑法常识 5、民法、经济法和商法常识(四)公文写作与处理 1、公文概述 2、常用公文的写作 3、公文处理 (五)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概述 2、职业道德修养 3、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六)科技基础知识 1、科学技术概述 2、信息科学技术 3、空间技术

4、航空航天技术 5、现代生物技术 6、新材料技术 7、新能源技术 8、激光技术 9、纳米技术 (七)国情、省情和市情 1、国土、人口和国力 2、陕西省的自然状况、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 3、西安市的自然状况、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 二、职业能力测验 (一)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二)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三)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公共基础知识记不住,你怎么一次上岸

备战事业单位考试的小伙伴,是不是都有这样的疑问啊?公基怎么才能得高分?我知道总有人告诉你采用题海战术,可是有谁给你说过怎么使用题海战术吗?比如要挖个坑吧,用铲子肯定管用吧?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怎么使用铲子,愣是用铲把挖土= =,那你说是用铲头挖土更快,还是用铲把呢?答案显而易见吧,哈哈哈,只是打个比方啦~同样的道理,我们都知道用题海战术,但是用错方法的人就好比用铲把挖土,费力不讨好咯!比人家用更多的时间精力,却没有人家效果好! 所以,作为笔试成绩80+上岸的我,现在是气象局的一名在编人员。在这里就告诉大家:别人没有告诉你的怎么去用题海战术,用对了方法才能够更容易更快地上岸! 全是我亲身试验得出的经验呀~大家自备小板凳吧! 一、题海战术的正确使用 公共基础知识的刷题是很有必要的,原因有两个: ①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再广泛,它的考查范围还是有限的,因此能出题的知识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所以在很多考试当中都会有曾经考查过的真题出现,因此刷题是很可能在考试的时候遇到原题的; ②公共基础知识的大部分内容属于识记型知识点,很多同学在学习的时候好像记住了,但是一出现在题目当中就又分不清楚了,所以刷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巩固记忆的方法。 但是这都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就是如何刷题!这也是下面我要讲的:1、真题大于模拟 首先就是要刷题,但是买什么书呢?我建议大家买真题,首先真题相对模拟题更加的准确、严谨,毕竟真正考试出题者和培训机构出题者,更注重哪个,你自己考虑吧~插一句:我当时是买的中公的真题汇编,大家可以去网上自己找下更适合自己的教材。

回来正题吧,真题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通过做真题可以从中摸清出题人的“套路”,找到考查的重点和高频考点,之后就可以更加有针对性的学习。 当然对大家买真题来说,价值最大的肯定还是报考地市的历年真题,其次就是整个省的其他地市真题,最后全国其他省份的真题也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毕竟知识点都是类似的,可能在考查的时候是从不同的角度去提问而已。 2、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到了刷题的重要性,但是大家刷题时不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做了很多题,有时候遇到重复的题,该对还是对,该错还是错,每次都错在同一个题,同一个选项上。 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这是很多人都存在的一个问题,出现这个问题的最根本所在,就是在你第一次做错这个题的时候,你就放过了它,你只是看了一眼正确答案是什么。 但是你没有真的理解到这道题正确的原因是什么,你选择的错误选项是错在哪里,所以下次遇到同样的题目时你仍然会选错,因为在你的记忆里这个知识点本身就并没有学透,其实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去看一些视频课看看老师的讲解方法,就像是秦叶事考红宝课啊,李梦娇88口诀常识啊,关于公基的课程有很多选择的,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3、及时总结,事半功倍 现在是刷题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及时归纳总结。其实事业单位考试中知识点的考查频率都是有一定规律的,各地市都分别有各自的特点。 因此大家在刷过真题之后一定要及时的总结一下,看看历年考查哪个部分频率比较高,考查的题型是什么,是考查识记还是考查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再重新复习学过的基础知识,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好了,这就是我要讲的题海战术的正确打开方式啦~不知道你Get到了吗?既然决定聊聊事业编备考的事,我就帮人帮到底,继续给大家说说我在备考中总结的其他经验吧!

公共基础知识大纲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章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节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1.了解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等基本概念,正确 认识哲学与世界观、 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2.掌握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理论内涵和实际意义。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 1.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2.理解并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及其意义。 3.懂得以科学的求实态度,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第二章 物质和意识 第一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理解并掌握列宁提出的物质概念及其哲学意义,理解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惟一特性。 2.掌握运动的涵义,理解并掌握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割性;理解运动和 静止的相互关系及其实际意义;了解运动的基本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3.掌握规律的涵义及其特点,正确认识人和规律的关系。 第二节 意识的本质 1.理解意识的本质。 2.掌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正确认识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性和主 观能动性的关系及其对于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3.深刻理解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 第三章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 第一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理解并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和发展观的基本要点;了解事物的

联系引起事物的发展,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第二节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1.掌握质、量、度、量变、质变等基本概念;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2.理解并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正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际意义,能够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理解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与联系,懂得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3.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能够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而上学。 第四章 实践、认识、真理 第一节 认识和实践 1.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2.着重理解和掌握实践及其特点、实践的基本形式以及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3.理解并掌握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及其意义,了解认识的辩证发展规律。 第二节 认识和真理 1.掌握真理概念,理解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相互关系。 2.理解并掌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及意义。 3.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学会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第五章 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第一节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1.掌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理解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2.了解社会存在的具体内容,理解并掌握生产方式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 3.掌握社会意识的具体内容及其构成和形式。 第二节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理解社会基本矛盾的涵义及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记整理

第一部分教育学基础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第一节、教育概述(P3)※ 一、教育的概念 1、广义泛指凡就是能够增长人的知识与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增强人的体质,完善人的个性的一切活动。 2、狭义即学校教育,就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特定的教育场所,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以使她们的身心朝着社会期望的方向发展的过程。(组织性、计划性、目的性,专业的师资与场地,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组织的规范) 3、更狭义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德育) 二、教育的要素(P3-P4)※ 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 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 1、教育者就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 教育者的基本特征:主体性目的性社会性 2、受教育者就是教育的对象,就是学习的主体具有受教性(受教性就是人的身心发展与动物的省心发展的本质区别)。 3、教育影响就是置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一切“中介”的总与。它包括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以及运用这种影响的活动方式与方法。 4、教育要素之间的关系教育三个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活动系统,缺一不可。教育者按一定的目的与要求来改变受教育者,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相互作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作用与联系就是以一定的教育影响为中介的;三者之间相互联系与作用的结果使受教育者发生合乎目的的变化。 三、教育的形态 含义:由教育三要素所构成的教育系统在不同时空背景下的变化形式,也就是“教育”理念的历史实现。 (一)根据教育系统自身形式化的程度:非制度化的教育与制度化的教育。 非制度化教育:没能形成相对独立的教育形式的教育——生产与生活高度一体化(人类学校教育以前的教育。 制度化教育:由专门的教育人员、机构及其运行制度所构成的教育形态——人类教育的高级形态,促进人类教育文明的发展。 (二)从教育系统所赖以运行的空间特性来瞧: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 家庭教育: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教育活动。 学校教育: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选择适当的内容,利用集中的时间,有计划、系统地向学生进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 社会教育:在广泛的社会生活与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教育活动。 特点:开放性、群众性、多样性、补偿性、融合性 (三)从教育系统所赖以运行的时间标准以及建立于其上的社会形态出发: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社会的教育、近代社会的教育 (后一种形态总就是包含着对前一种教育的批判、修正与重构,彼此之间有一种历史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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