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解读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1)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兼管“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兼管.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小、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无论“账外账”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隐蔽性强。
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
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2、知情范围小。
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3、使用范围广。
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罪常用的伎俩之一.4、人员挑选严。
采取“两套账”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
5、现金交易多。
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帐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从税收征管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自己所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国家,肥了自己。
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诚信”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放开,企业税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合理的税务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利润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税务政策、内部管理等方面分析如何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税务政策税务政策是税收管理的基础,良好的税务政策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情的税务政策,既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要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活力。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给予小微企业一定范围的减免税政策,减轻其负担,增强其发展信心。
其次,对于创新型企业,政府可以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环保企业的税收奖励力度,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内部税务管理企业税务管理的关键在于内部管理,只有建立健全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企业应建立起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筹划工作。
税务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税务知识和专业素养,能够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准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
其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财务报表要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同时要建立财务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财税问题。
再次,企业应加强纳税风险管理,提前预判和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可以请专业税务顾问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评估,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合规合法,避免发生纳税争议。
三、加强税务宣传和培训税收制度复杂,税务政策随时变化,企业需要加强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税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税收培训和研讨会,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企业自身也要主动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定期进行内部培训和交流,提高全体员工的税收意识和纳税素质。
只有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和合规要求,才能更好地管理企业税务事务,避免税务风险。
48号公告解读:重组优惠管理核准改申报,合规性要求提升(老会计人的经验)

48号公告解读:重组优惠管理核准改申报,合规性要求提升(老会计人的经验)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4号公告”)规定的“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业务的核准”项目取消。
在此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48号公告”),从具体操作的角度,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管理和后续管理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修订。
本期资讯,明税概述了48号公告的主要内容及对纳税人的影响,并给予简要评析。
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的主要法规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业务给予了递延纳税的特殊待遇,即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为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提供了程序性指引。
2013年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将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明确为一项重要的后续管理事项。
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文),将股权、资产收购的比例降为50%,并就资产(股权)划转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了明确。
2015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就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2015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修订)-国税发[2009]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修订)-国税发[2009]79号](https://img.taocdn.com/s3/m/e1405b09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c1.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修订)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总结近年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重新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第三条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6888a30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5f.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职能作用。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二、总体要求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一)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
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以及非居民企业,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1.分行业管理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实施有效管理。
全面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重点,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8.10.20•【文号】国税发[1998]182号•【施行日期】1998.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10月20日国税发〔1998〕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规范工作,明确责任,更好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细则》和《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条例》、《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第五条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有关税务事项需报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税务机关应及时审核、审批。
所有需审核、审批的事项原则上均应在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办理完毕。
第六条每一纳税年度,各地税务机关要根据所辖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税务机关人员情况,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第七条在申报期内,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特别是涉及纳税调整和当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掌握汇算清缴工作的程序,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鲁国税发[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国税发〔2009〕67号)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货物劳务税征管(一)加强增值税管理1、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一是深入了解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律,摸清生产环节农产品消耗率、业务成本构成、投入产出比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产品收购企业管理。
二是深入开展农产品收购企业分析评估工作。
充分依托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两个系统,按照分级分类评估的思路,省局将筛选部分重点疑点大户,认真开展分析评估,深入核查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真实性。
对以现金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且数额较大的,予以重点评估。
同时,各市、县局应根据自身实际,选定本地区的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专项评估,进一步防范增值税虚开虚抵问题。
对于管理中发现的涉嫌偷骗税问题,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继续落实农产品抵扣管理长效机制。
继续落实购进价格信息采集、预约定耗、重点企业信息备案等措施,不断强化农产品收购企业管理。
有条件的市,可应用农产品发票分析监控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及时采集发票信息,强化数据分析评估,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2、切实抓好异常海关缴款书清查工作对2008年下半年稽核比对异常海关缴款书的清查工作,总局已经下文做出专门部署。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全省统一的清查方案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做好清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f0d7aeaf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97.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效的有效抓手。
2012年税务总局党组提出的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总体目标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任务,对进一步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地要提高认识,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要求,树立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实施专业化的管理方法,运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深化汇算清缴工作内容,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
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汇算清缴工作,保证汇算清缴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做好汇算清缴事前服务。
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所得税网上知识库等,广泛宣传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使纳税人熟悉汇算清缴操作流程,明晰纳税人汇算清缴权利和责任。
积极开展汇算清缴培训辅导,按照税源不同特点分类开展汇算清缴培训,重点辅导新出台的所得税政策、优惠政策、纳税调整项目,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做好汇算清缴日常咨询、申报提醒、风险提示工作,探索成立企业所得税政策服务专家团队,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政策快速沟通和解决机制,解决汇算清缴个性化问题,促进提高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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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形式新
•
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讨论稿),对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
理提出了要求……
•2020/3/26
•9
路漫漫其悠远
《意见》属于
三、 《意见》的地位与作用
• 企业所得税法规体系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
所得税优惠文件
程序性规范文件
•2020/3/26
路漫漫其悠远
实体性规范文件
•2020/3/26
•6
路漫漫其悠远
二、《意见》起草过程
• 自总局确定年中会议的主题为企业所得 税管理后,考虑着手起草《意见》
• 今年4月中旬以来,肖局长、解学智和王
力副局长带领总局办公厅、法规司、所得税
司、国际司、稽查局、征管司和信息中心有
关人员,先后赴江苏、广东、北京、安徽、
山东、浙江、湖北、四川、陕西、辽宁、大
•10
《意见》将对企业所得税的
• 管理将发挥长期作用,
• 提出了指导思想
•
主要目标
•
总体要求
• 和管理的着力点
•2020/3/26
•11
路漫漫其悠远
•12
操作指南
指导性意见 管理规范
程序性文件的框架设想
初步决定将银行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餐 饮业、钢铁业、电力业、烟草业等7个行业作 为第一批编写操作指南
连、河南等12个省、市国、地税局进行专题
调研,听取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干部对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0/3/26
•7
路漫漫其悠远
二、《意见》起草过程
• 总局有关司抽调人员组成《意见》起草 小组,5月5日起召集部分省市国、地税局所 得税处、科长8人集中研究起草《意见》初 稿。
• 此后,总局领导多次召集有关司局、部 分省市听取意见
•2020/3/26
•15
路漫漫其悠远
新——有比较才能鉴别
国税发
[1999] 27号
国税发
[2005] 50号
国税发
[2000] 28号
国税发 [1997] 195号
•2020/3/26
路漫漫其悠远
1994年
国税发 [1998] 184号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 得税规范管理的意见》的 通知
1998
856
338
183 1377
9093
15.15%
1999
1009
414
218 1641
10315
15.91%
2000
1445
660
326 2431
12666
19.19%
2001
2122
996
513 3631
15166
23.94%
2002
1973
1211
616 3800
16997
22.36%
2003
化和人才队伍三个方面采取有力保障措 施。
•2020/3/26
•14
路漫漫其悠远
细——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 如:清算管理 加强与工商、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相
互配合,及时掌握企业清算信息。制定企业 清算的所得税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清算所得 纳税申报制度。加强企业清算后续管理,跟 踪清算结束时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对 清算企业按户建立注销档案,强化注销检查 ,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核查注销的真实 性和清算所得计算的准确性。
3185
1951 12860
42.63倍 39.65倍 15.90倍
49449
26.01%
8.75倍 11.01个•5百分点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 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税务 机关要适应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紧紧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实施新企业所得税 法为契机,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并以 此促进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发展,更好地发 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况表
项目 年份
内资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外资 所得税
所得税 收入合计
税收收入
所得税占税收收入 的比例
1994
640
73
48
761
5071
15.00%
1995
753
132
74
959
5974
16.05%
1996
812
193
104 1109
7051
15.73%
1997
932
260
143 1335
8226
16.23%
如:《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 》(国税发〔2006〕129号)、《企 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办法》等
•2020/3/26
路漫漫其悠远
四、 《意见》的特点
• 宽——全面 • 细——贯彻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 新——对过去文件超越、扬弃、突破
•2020/3/26
•13
路漫漫其悠远
宽——全面
• 《意见》由三大部分构成: •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 (二)总体要求 • (三)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信息
2342
1417
705 4464
20466
21.82%
2004
3142
1737
933 5812
25718
22.60%
2005
4363
2094
1148 7605
30867
24.64%
2006
5546
2453
1535 9534
37637
25.33%
2007
7724
路漫漫其增悠远长•2020/3/2611.07倍
•2020/3/26
•3
路漫漫其悠远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
企业所得税具有组织收入、调控经
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
的职能作用,是我国税制体系中一个有
着独特地位的重要税种,对经济和社会
发展有着其他税种不能替代的独特重要
作用
•2020/3/26
•4
路漫漫其悠远
1994年-2007年税收收入和所得税收入情
• (国税发【1997】195号)主要精神:
• 一、目的、原则
• 二、内容
• 政策管理;
• 税源管理;
• 税基管理;
• 征收管理;
• 检查管理;
• 信息资料管理;
• 考核管理。
• •202三0/3/2、6 工作要求。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 理的意见解读
路漫漫其悠远
2020/3/26
目录
•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 二、 《意见》的起草过程 • 三、 《意见》的地位与作用 • 四、 《意见》的特点 • 五、 《意见》重点内容的解读
•2020/3/26
•2
路漫漫其悠远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进入了推进 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新的 形势对税收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 高要求 。
• 6月24日,总局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 式,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中讨论
路漫漫其悠远
2008年7月9-10日
•
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
议在南京召开,这是经总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专
题性工作会议。会议有四个特点:
• 一是规格高
• 二是规模大
• 三是主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