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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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201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上)

自从参加大连市国税局召开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后,主管公司财务税收的老总王雷有了心事:这几年,自己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投入,产品创新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领先,且产品也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公司的情况比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政策要求的条件,可是由于对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还不是十分了解,始终没有申请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研究部署,公司财务部长向主管税务局进行了咨询了解。

首先,公司财务部长详细介绍了本公司实际情况:

★一是近三年内公司陆续自主研发并注册了4项产品专利技术,拥有核心技术,符合“认定条件”的第一项。今年仍然在继续研发新产品,并已经在申请专利,由于每年公司都有研发计划,因此今后此项条件也将符合规定,按照这个条件要求,公司还要继续加大研发力度争取更多地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

★二是主要产品在《领域》规定范围之内;

★三是为了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促进公司加速发展,近年来,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福利待遇条件,陆续招聘了不少技术人才,其中还有1名博士,科技人员比例已经达到了30%以上。

★四是按照自己认为的高新技术产品计算上年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已经达到70%,超过了标准比例;

★五是公司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已经超过了3%。

针对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对企业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

Ø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

企业必须持续进行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主要体现在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从事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不属于此范畴。

Ø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关键:

其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及正确归集。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权属包括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形成,也包括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取得。

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

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符合规定比例要求。

Ø 公司想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其他条件: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领域》)规定范围;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Ø 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上传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后会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一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二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审计报告。

3.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接受税务机关初审

认定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将申请名单提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税务人员逐项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辅导,并在接受咨询的以后几天里多次深入企业进行现场辅导和调研。目前,企业已开始申请高新技术认定资格,公司老总王雷对企业发展更有信心。

税务机关提醒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是鼓励企业持续研发活动,停止研发活动也就意味着停止税收优惠,已经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只能证明过去的研发活动,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必须有新的研发活动。

二是研究开发费用必须正确归集,逐步达到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要求进行核算。

三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单独核算,纳税人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对应的高新技术产品是否属于纳税人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明细资料中所列高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预备案表》中备案的高新技术产品;在申报材料中一定要完整填报“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报表,保证税务机关减免税审核中能够准确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四是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刘博:作为一名税收管理员,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都是工作的重头戏,尤其是优惠政策审批和备案项目的审核工作,更是依法行政和落实纳税服务的重点。在众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企业还相对陌生。为此,他认真做好对企业的政策辅导和审核工作。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企业享受此项政策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1.从事《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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