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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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191-201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DB11!T~1191-201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4)饮食品、粮食、饲料、药品、药材类、食用油脂与按
10 △ × × △ 11 × ×
△ 10 11
普通货物条件贮存的化工原料、化学试剂、非食用药剂、 香精、香料应隔离 1m 以上。
自燃物品
一级 二级
12 △ × × × × △ △ × × ×
13 × × △
×△△
12 13
遇水燃烧物品(不得与含水液体货物在同一库内配存)
a) 符合 GB 13690 规定的化学品危险性质的警示标签; b) 符合 GB 13495 和 GB 15630 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c) 符合 GB 2894 规定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永久性安全标志。
7.4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
7.4.1 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有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需要的最低数量发放。 7.4.2 剧毒化学品、爆炸性化学品的领取,应由两人以当日实验的用量领取,如有剩余应在当日退回,并详 细记录退回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7.4.3 领用时应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按品种、规格记录购入、发放、退回的日期、单位及经手人、数 量以及结存数量和存放地点。领用剧毒化学品、爆炸性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还应详细记载用途。
3
DB11/T 1191-2015 8.1.7 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应泄漏、生锈和损坏,封口应严密,摆放要做到安全、牢固、整齐、合理。不应使 用通常用于贮存饮料及生活用品的容器盛放危险化学品。 8.2 储存限量 8.2.1 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 100L 或 100kg,其中易燃易 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 50L 或 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 20L 或 20kg。 8.2.2 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或两天的用量。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 求量。 9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 9.1 废弃化学品应按照 GB/T 31190 要求分类收集、贮存。 9.2 废弃化学品应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单位处置。 10 应急要求 10.1 应编制符合 GB/T 29639 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10.2 每年应至少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相关推荐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近年来,随着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化学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

由于危险化学品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如果在其存储、分装、运输、使用过程中违背了科学规律、疏于管理,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下面小编整理了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篇1危险化学品由于本身具有的严重危害性,是一类特殊的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作为特殊物质,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如果我们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就不可想象,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近些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导致的事故居高不下,各种各样形式的事故,导致的原因也十分的复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问题成为国家政府和人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各种各样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反映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人类的共同环境,为此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类共同生存环境的必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方针,而安全管理则是该方针的重要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一项必备工作。

通过安全管理的手段来实现控制事故、消除隐患、减少损失的效果,使整个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因而安全管理可以理解为:有安全才能生产,不安全就不能生产,以安全为目标来促进生产,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系统化,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跟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实现安全管理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控制事故可以说是安全工作的核心,而实现控制事故最好的办法就是“预防为主”。

也就是说,通过管理的手段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来消除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由于管理的加强和设施设备的更新等,有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有些事故还是会时有发生,首先需要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和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其次,通过安全管理还可以转移风险,有些时侯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甚至是致命的,因而在实施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管理也是控制事故的手段之一。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附件3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全市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的设置及管理,特编制此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工贸企业,科研机构、医院及学校等单位可参照执行。

一、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定义和外观要求(一)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是指为满足日常连续生产需要,在厂房内存放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材料或辅助材料使用)的场所。

(二)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应在入口处设置公示牌,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最大储存量、危险象形图、应急措施等,应按GB2894的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可参照附录A)(三)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外观宜与厂房建筑整体外观协调统一,简洁大方,主要满足以下要求:1.外墙、门:干净整洁;2.门牌:设置在门正面或上方时使用横牌,设置在门两侧时使用竖牌;(可参照附录B)3.警示色带: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门口通道应设置警示色带,警示色带宽度至少1m,增强提示作用。

剧毒品中间仓库使用红色条带(斜交网格),其他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使1用黄色或橙色条带(斜交网格),网格条带宽度规格100mm。

(可参照附录C)二、建筑结构与布局(一)储存火灾危险性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的中间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二)储存火灾危险性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的中间仓库设置在厂房内的,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三)储存火灾危险性丁、戊类危险化学品的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四)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存放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应经过防腐蚀、防渗处理,其结构应符合GB/T 50046的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居住建筑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

(六)严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穿过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防火墙。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1一般要求1.1企业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采购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资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1.2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专门的储存场所内,不应露天存放。

1.3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内。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或休息室。

1.4企业不具备建专用仓库条件的,应通过增加危险化学品配送频次等有效措施将存放量降低至规定要求内,在本企业适当区域设专用储存室。

1.5下列情况应设置专用仓库:a)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上;b)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上;c)易燃气体存放总量36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的6瓶)以上;d)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1t以上;e)毒性气体;f)非易燃无毒气体存放总量60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 的10瓶)以上。

1.6下列情况应设置专用储存室:a)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b)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c)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1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1.7下列情况应设置气瓶间:a)易燃气体存放总量36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的6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b)非易燃无毒气体存放总量60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的10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1.8在不违反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规定的情况下,即符合GB15603的规定,单一储存场所内存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照式(1)计算,若式(1)中a的值小于1时,应设置专用储存室或气瓶间;若式(1)中a的值大于等于1时,应设置专用仓库。

a=q1/Q1+q2/Q2+.....+qn/Qn.. (1)式中:q1,q2,…,qn——每类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放量;Q1,Q2,…,Qn——每类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最大存放量。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征求意见稿)总则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装载管理通行管理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范围】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基本原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第五条【职责分工】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负责组织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执行发货和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查处违规发货、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运输车辆装备的许可和管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的行为。

(三)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并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及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四)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产品型号进行准入审查和公告,对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的生产、改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非法生产、改装行为进行查处。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共12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XXXX —20XX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Safety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enterprise handlinghazardous chemical business(征求意见稿)ICSC78备案号 AQ1.1.1.1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前言本标准编制依据为GB/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管三司、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xxx、xxx、xxx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支机构和单位(包括仓储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经营企业的现状安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AQ 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3 术语和定义AQ 8001-200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1经理岗位责任制1、公司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地方各级政府、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制定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确保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

4、建立组织,设置安全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并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本单位人员培训、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指示,以及与本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术,并组织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8、主持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9、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1.2安全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法规、规范、规程和相关专业知识。

2、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和部署,协助领导作好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协助单位领导,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督促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

发现异常和隐患,及时报告。

5、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危化品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

DB 11T 1250-201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DB 11T 1250-201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ICS71-010G 09备案号:48657-2016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250—201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sub-package operation for hazardouschemicals operating enterprises2015-12-30发布2016-07-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装场所 (2)5 安全设施 (2)6 安全技术要求 (3)7 管理要求 (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玉国、付林、俞万林、王琛、王殿祥、胡永宁。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分装作业的分装场所、安全设施、安全操作和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固态、液态危险化学品的分装、灌装和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的作业(统称分装作业),其他企业的分装作业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气体充装和爆炸品、剧毒化学品分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463—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图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603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0077—201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AQ 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T 3047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T 3048 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DB11/384(所有部分)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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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TXXX—201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Safety Management Practice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Business EnterpriseRepackaging Operation(征求意见稿)2015-XX-XX发布2015-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装场所 (2)5 安全设施 (2)6 安全操作 (3)7 安全保证 (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玉国、付林、俞万林、王琛、王殿祥、胡永宁。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分装作业的分装场所、安全设施、安全操作和安全保证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固体或者液体(不含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分装以及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的作业(统称分装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气体充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图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0077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AQ 301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T 3047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T 3048 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DB11/384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DB11/833 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罐区由一个或若干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及灌装区组成的相对独立区域,本标准中统称罐区。

3.2 分装场所进行分装作业的厂房、场地、罐区的统称。

3.3 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品。

4 分装场所4.1 分装作业应在专用的分装场所中操作。

4.2 分装作业场所应与经营办公场所和生活区分开布置。

4.3 分装作业场所上空不能穿越架空电力线路。

分装闪点小于28℃的液体、在常温下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以及强氧化剂等化学品的场所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4.4 分装作业场所应设置消防通道。

4.5 分装的化学品应按GB 50016中3.1.1的规定对其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

同一分装作业场所分装多种火灾危险性商品时,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4.6 分装作业厂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也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其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GB 50016中3.2、3.3、3.4的规定。

4.7 有爆炸危险的分装作业厂房应独立设置,且宜采用敞开和半敞开式厂房。

封闭式厂房应设置泄压装置,其建筑防爆设计应符合GB 50016中3.6的相关规定。

4.8 腐蚀性化学品分装作业厂房的建筑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4.9 分装厂房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在地沟中积聚的有效措施。

4.10 分装作业厂房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

安全出口的数目应符合GB 50016中3.7.2的规定。

4.11 罐区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 50016中4.1、4.2的规定。

4.12 易燃液体罐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DB11/833中第5章的规定。

4.13 腐蚀性液体罐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DB11/833中第7章的规定。

4.14 罐区分装作业的场所宜设置采用不燃材料建造的罩棚。

5 安全设施5.1 分装作业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

分装过程宜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封闭式操作,并结合分装作业的特点,在利用自然通风的同时设置局部或全面通风装置。

易燃易爆化学品分装厂房应设置防爆型通风系统。

5.2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化学品的分装作业场所应设置防雷设施,防雷措施及防雷装置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5.3 分装作业场所使用的设备、器具均应有防止产生摩擦、撞击和静电积累的措施。

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分装作业场所应设置人身静电消除器。

各项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12158和GB15577的规定,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和监测。

5.4 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分装作业场所内使用的电气设备(电动机、低压变压器、低压开关、断路器、控制按钮、配电盘、控制箱、操作箱等)及输配电线路、照明及事故照明设施、信号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设备。

分装作业场所内不应架设临时线路。

5.5 易燃液体的分装作业场所应根据分装作业规模设置移动式或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5.6 液体分装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5.7 分装作业场所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应符合GB 50016第8章的有关规定。

分装作业场所应设室外消火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分装作业厂房应设室内消火栓。

5.8 分装作业场所应根据所分装的危险化学品灭火方法的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毯、砂箱、消防铲等各项消防器材,并保持处于良好状态,所配备的灭火器的数量和类型要符合GB50140的要求。

5.9 消防器材应当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定位摆放,并有符合GB 13495和GB 15630要求设置的灭火设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标识,周围不应堆放物品和杂物。

5.10 分装作业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GB50116的要求。

5.11 分装场所内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时应设置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

5.12 分装作业使用的设备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并应设置应急控制操作装置。

5.13 腐蚀性化学品和有毒化学品的分装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淋洗器,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m。

5.14 分装作业场所内应配备符合所分装化学品危险性质需要的应急救援用品,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

应急救援用品的种类可参照GB 30077 的规定配备。

5.15 分装作业场所内应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并能履盖所有部位。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应符合DB11/T 384的要求。

5.16 在分装作业场所的明显位置应设置符合AQ/T 3047要求的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或符合GB 13690规定的化学品危险性标识、符合GB 2894规定的并与正在进行的分装作业危险性相适应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清晰、完整。

5.17 罐区的其它安全设施应符合DB11/833的规定。

6 安全操作6.1 在同一场所内不应同时分装禁忌物料。

6.2 分装操作时应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不应在水泥地面上拖动、滚动桶装物品。

6.3 分装易燃易爆性化学品时应使用防爆型操作工具。

不应使用铁质工具和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其他工具。

6.4 分装易燃液体时应控制流速,防止液体的飞散喷溅。

在上部灌装时,应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

6.5 不宜采用非金属管输送易燃液体,当用软管输送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导电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6.6 分装作业场所不应在同一区域堆放性质相抵的化学品原料或成品,应划定区域分类隔开或分离存放。

备用的原料和已分装完毕的成品应及时转移到库房储存。

6.7 分装作业场所存放的待分装化学品原料不应超过1个班次的分装量,待分装的化学品原料不应敞口放置。

分装后的化学品原料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应堆放在分装场所。

6.8 分装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应符合GB 18265的要求。

6.9 分装作业场所不应使用发火和电子设备。

6.10 在分装作业场所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6.11 在罐区进行分装作业应符合AQ 3018的相关要求。

6.12 分装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按照作业的危险性正确佩戴、使用符合AQ/T 3048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6.13 分装作业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疏散通道畅通,不应堆放与分装作业无关的物品。

6.14 分装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应遵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7 安全保证7.1 分装作业场所至少应配备一名在班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7.2 企业应制订分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分装业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分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要求;——分装设备安全管理的要求;——分装原料和成品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编写和使用要求;——分装作业应急管理要求等。

7.3 企业应针对所分装商品的危险性质,编制不同品种或危险性类别的化学品分装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规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危险警示;——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应急措施。

7.4 分装作业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5 企业危险化学品亊故应急预案中应有符合GB/T 29639要求的分装作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7.6 分装使用的原料应从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原料包装上应粘贴符合GB 15258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附有符合GB/T16483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7 分装后的化学品应粘贴符合GB 15258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附有符合GB/T16483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8 应按照GB 18218的规定对分装作业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装作业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定期监测、评估,并将其有关安全、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安全和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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