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药物详细说明

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药物详细说明
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药物详细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

英文名称:Tienam (Imipenem and Cilastatin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泰能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亚胺培南500mg和西司他丁钠(以C16H26N2OS5计)500mg

辅料为碳酸氢钠。

适应症:

治疗

本品(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为一非常广谱的抗生素,特别适用于多种病原体所致和需氧/厌氧菌引起的混合感染,以及在病原菌未确定前的早期治疗。本品适用于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腹腔内感染

·下呼吸道感染

·妇科感染

·败血症

·泌尿生殖道感染

·骨关节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心内膜炎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需氧菌/厌氧菌株所引起的混合感染。这些混合感染主要与粪便、阴道、皮肤及口腔的菌株污染有关。脆弱拟杆菌是这些混合感染中最常见的厌氧菌,它们通常对氯基糖甙类、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类抗生素耐药,而对本品敏感。

已经证明本品对许多耐头孢菌素类的细菌,包括需氧和厌氧的革兰氏阳性及革兰氏阴性细菌所引起的感染仍具有强效的抗菌活性;这些细菌耐药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包括头孢唑啉,头孢哌酮、头孢噻吩、头孢西丁、头孢噻肟,羟羧氧酰胺菌素头孢孟多、头孢他啶和头孢曲松。同样,许多由耐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妥布霉素)和/或青霉素类(氨苄西林,羧苄西林,青霉素,替卡西林,哌拉西林,阿洛西林,美洛西林)的细菌引起的感染,使用本品仍有效。

本品不适用于脑膜炎的治疗。

预防

对那些已经污染或具有潜在污染性外科手术的病人或术后感染一旦发生将会特别严重的操作,本品适用于预防这样的术后感染。

规格:

亚胺培南500mg和西司他丁500mg。

用法用量:

同心堂心脑血管专科医院(https://www.360docs.net/doc/3d12650321.html,)提醒广大患者此药物的用法用量有:本品以静脉滴注剂型供应。

本品的推荐剂量是以亚胺培南的使用量表示,也表示同等剂量的西司他丁。本品的每天总剂量根据感染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而定:并按照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的肾功能和体重,考虑将一天的总剂量等量分次给予患者。

治疗:肾功能正常的成年病人的剂量安排

表(一)列出的剂量是根据病人的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70ml/min(分)/1.73m2)和体重≥70千克而定的。肌酐清除率≤70ml/min(分)/1.73m2(见表(二))和/或体重<70千克的病人必须减少剂量。对体重很轻和/或中度至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来说,减低本品剂量尤为重要。

对大多数感染的推荐治疗剂量为每天1-2克,分3-4次滴注。对中度感染也可用每次1克,每天2次的方案。对不敏感病原菌引起的感染,本品静脉滴注的剂量最多可以增至每天4克,或每天50毫克/千克体重,两者中择较低剂量使用。当每次本品静脉滴注的剂量低于或等于500毫克时,静脉漓注时间应不少于20-30分钟,如剂量大于500毫克时,静脉滴注时间应不少于40-60分钟。如病人在滴注时出现恶心症状可减慢滴注速度。

*对体重<70kg的病人,给药剂量须进一步按比例降低

+常用于免疫力低下的移植病人,肿瘤化疗病人以及年老体衰病人的轻度感染由于本品有高度的抗菌作用,推荐的每天最高总剂量不超过每天50毫克/千克体重或每天4克,并择较低剂量使用。然而,在治疗肾功能正常的囊性纤维化病人情况下,本品的剂量可用至每天90毫克/千克体重,分次给药,但每天不超过4克。本品作为单一用药,已成功治疗了免疫力低下癌症病人的已确定或可疑的感染如脓毒症。治疗:肾功能损害的成年病人的剂量安排

对治疗肾功能损害的成年病人,可用下列步骤来决定本品的减少剂量。

1、根据感染的特征,从表(一)中选定每日总剂量。

2、根据表(一)的每日总剂量和病人肌酐清除率范围,再从表(二)中选择合适的剂量。(滴注时间可参阅上述的“治疗”肾功能正常的成年病人的剂量安排。)

*对体重<70kg的病人,给药剂量须进一步按比例降低。

当病人的肌酐清除率为6-20ml/min/1.73m2时,使用500毫克剂量,引起癫痫的危险性可能增加。

若病人的肌酐清除率≤5ml/min/1.73m2时,除非病人在48小时内进行血液透析,否则不应给予本品静脉滴注。

血液透析

对治疗肌酐清除率≤5ml/min/1.73m2且正在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人,可使用对肌酐清除率为6-20ml/min/1.73m2病人的推荐剂量。(参阅“治疗:肾功能损害成年病人的剂量安排”)

亚胺培南和西司他丁在血液透析时从循环中清除。病人在血液透析后应予以本品静脉滴注,并于血液透析后以每12小时间隔使用一次。尤其是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透析病人,应注意监护;对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人,只有在使用本品静脉滴注治疗的益处大于诱发癫痫发作的危段性时,才推荐使用。(参阅“注意事项”)目前尚无足够资料推荐本品静脉漓注用于腹膜透析的病人。

由于老年病人的肾功能情况不能单靠血清尿素氮或肌酐浓度来精确判断,因此可通过测定肌酐清除率来作为这些病人给药剂量的指导。

脂肪:成人剂量安排

为预防成人的手术后感染,可在诱导麻醉时给予本品静脉滴注1000毫克,3小时后再给予1000毫克。

对预防高危性(如结肠直肠)外科手术的感染,可在诱导后8小时和16小时分别再给予500毫克静脉滴注。

对肌酐清除率≤70ml/min/1.73m2的病人的推荐预防剂量尚无足够的资料。治疗:儿科剂量的安排(3个月或较大者)

儿童和婴儿推荐的剂量安排如下

(1)儿童体重≥40千克,可按成人剂量给予。

(2)儿童和婴儿体重<40千克者,可按15毫克/千克,每6小时一次给药。每天总剂量不超过2克。

对3个月以内的婴儿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科病人(血清肌酐>2毫克/dl),尚无足够的临床资料作为推荐依据。

本品不推荐用于治疗脑膜炎,若怀疑患有脑膜炎者,应选用其它合适的抗生素。

对患脓毒症的儿童,只要能排除脑膜炎的可能,仍然可以使用本品。

静脉滴注溶液的配制

供静脉输注用的本品静脉滴注剂为瓶装无菌粉末,有两种包装,一种为120毫升玻璃瓶装(输液瓶),另一种为20毫升玻璃瓶装(非输液瓶)。每瓶均含500毫克亚胺培南和500毫克等量的西司他丁。

静脉输注用的本品以碳酸氢钠为缓冲剂,使其溶液的pH范围在6.5-8.5之间,若按说明来配置和使用,则pH值并无明显变化。静脉输注用的本品每瓶含钠37.5毫克(1.6mEq)。120毫升玻璃瓶(输液瓶)本品120毫升玻璃瓶(输液瓶)包装中的无菌粉末应按表(三)所示方法进行配制并振摇至溶液澄清。

从无色至黄色的颜色改变并不影响本品的药效。

20毫升玻璃瓶(非输液瓶)

本品20毫升玻璃瓶(非输液瓶)包装中的无菌粉末应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制,瓶中的内容物必须先配制成混悬液.再转移至100毫升合适的输注液中。

推荐的步骤为从装有100毫升稀释液(见本品输注液的稳定性)的输注容器中取出10毫升,加入本品20毫升瓶中,摇匀。将混悬液转移至输注容器中。

注意:混悬液不能直接用于输液。

重复上述步骤一次保证20毫升玻璃瓶中的内容物完全转移至输注溶液中。充分振摇输注容器直至溶液澄清。

本品输注液的稳定性

干粉剂需在室温下(E.P.=15-25℃)贮存。

表(四)为选用不同滴注溶液配制成本品静脉滴注液,分别在室温或冷藏条件下的稳定期限。

注意:静脉滴注用的本品化学特性与乳酸盐不相害,因此使用的稀释液不能含有乳酸盐,但可经正在进行乳酸盐滴注的静脉输液系统中给药。

本品静脉滴注不能与其它抗生素混合或直接加入其它抗生素中使用。

不良反应:

同心堂乳腺专科医院(https://www.360docs.net/doc/3d12650321.html,)提醒广大患者此药物的不良反应有:一般来说,本品的

耐受性良好。临床对照研究显示,本品的耐受性与头孢唑啉、头孢噻吩和头孢噻肟一样良好。副作用大多轻微而短暂,很少需要停药,极少出现严重的副作用。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一些局部反应。

以下为临床研究和上市后经验报告的不良反应。

局部反应

红斑,局部疼痛和硬结,血栓性静脉炎。

过敏反应/皮肤

反疹、搔痒、荨麻疹、多形性红斑、约翰逊综合征、血管性水肿、中毒性表皮坏死(罕见)、表皮脱落性皮炎(罕见),念珠菌病,发热包括药物热及过敏反应。

胃肠道反应

恶心、呕吐、腹泻,牙齿和/或舌色斑。与使用其它所有广谱抗生素一样、已有报道本品可引起伪膜性结肠炎。

血液

嗜酸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包括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血红蛋白降低和全血细胞减少症,以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均有报导。部分病人可能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

肝功能

血清转氨酶,胆红素和/或血清碱性磷酶升高;肝衰竭(罕见),肝炎(罕见)和暴发性肝炎(极罕见)。

肾功能

少尿/无尿、多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罕见),由于这些病人通常已有导致肾前性氮质血症或肾功能损害的因素,因此难以评估本品对肾功能改变的作用。已观察到本品可引起血清肌酐和血尿毒氮升高的现象;尿液变色的情况是无害的,不应与血尿混淆。

神经系统/精神疾病

与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一样,已有报道本品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如肌阵挛,精神障碍,包括幻觉、错乱状态或癫痫发作,感觉异常和脑病亦有报导。特殊感觉

听觉丧失,味觉异常。

粒细胞减少的病人

与无粒细胞减少症的病人相比,在粒细胞减少的病人中使用本品静脉滴注更常出现药物相关性的恶心和/或呕吐症状。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

注意事项:

—般使用

一些临床和实验室资科表明,本品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部分交叉过敏反应。已报道,大多数β-内酰胺抗生素可引起严重的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因此,在使用本品前,应详细询问病人过去有无对β-内酰胺抗菌素的过敏史,若在使用本品时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

有文献报道,合并碳青霉烯类用药,包括亚胺培南,患者接受丙戊酸或双丙戊酸钠会导致丙戊酸浓度降低。因为药物相互作用,丙戊酸浓度会低于治疗范围,因此颠痛发作的风险增加。增加丙戊酸或双丙戍酸钠的剂量并不足以克服该类相互作用。一般不推荐亚胺培南与丙戊酸/双丙戊酸钠同时给药。当患者癫痫发作经丙戊酸或双丙戊酸钠良好控制后,应考虑非碳青霉烯类的其他抗生素用于治疗感染。

如果必需使用本品,应考虑补充抗惊厥治疗(参阅药物相互作用)。

事实上,已有报告几乎所有抗生素都可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其严重程度由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因此,对曾患过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的病人,均需小心使用抗生素。对在使用抗菌素过程中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诊断伪膜性结肠炎的可能。有研究显示,梭状芽孢杆菌所产生的毒寨是在使用抗菌素期间引起结肠炎的主要原因但也应予以考虑其它原因。

中枢神经系统

本品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可产生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如肌肉阵挛、精神错乱或癫病发作,尤其当使用剂量超过了根据体重和肾功能状态所推荐的剂量时。但这些副作用大多发生于已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病人(如脑损害或有癫痫病史)和/或肾功能损害者。因为这些病人会发生药物蓄积。

因此,需严格按照推荐剂量安排使用,尤其上述病人(见“用法用量”)。已有癫痫发作的病人,应继续使用抗惊厥药来治疗。

如发生病灶性震颤,肌阵挛或癫痫时,应作神经病学检查评价,如原来未进行抗惊厥治疗,应给予治疗。如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持续存在,应减少本品的剂量或停药。肌酐清除率≤5ml/min/1.73m2的病人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在48小时内进行血液透析。血液透析病人亦仅在使用本品的益处大于癫痫发作的危险性时才可考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怀孕妇女使用本品方面,尚未有足够及良好对照的研究资料,只有考虑在对胎儿益处大干潜在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妊娠期间给药。哺乳期妇女在人乳中可测出亚胺南,如确定有必要对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病人需...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足够的临床资科可推荐本品用于3个月以下的婴儿或肾功能损害(血清肌酐>2mg/dl)的儿科病人(请参阅用法用量中的“儿科剂量的安排”)。

老年用药:

本品不需根据年龄调整用药剂量。由于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衰退,应慎重选择用药剂量。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可能是有效途径。对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进行用药剂量调整是必要的。(请参阅用法用量中相关内容。治疗:肾功能损...

药物相互作用:

已有使用ganciclovir和本品静脉滴注于病人引起癫痫发作的报道。对于这种情况除非其益处大于危险,否则不应伴随使用。

也可参阅【用法用量】下“本品输注液的稳定性”。

有文献表明,合并碳青霉烯类用药,包括亚胺培南,患者接受丙戊酸或双丙戊酸钠会导致丙戊酸浓度降低,因为药物相互作用,丙戊酸浓度低于治疗范围,因此癫痫发作的风险增加。尽管药物相互作用的机制尚不明确,体外和动物研究数据表明,碳青霉烯类药物会抑制丙戊酸葡糖苷酸代谢(VPA-g)成丙戊酸的水解,降低丙戊酸的血清浓度。(参阅“注意事项”)

药物过量:

尚无有关处理本品治疗过量的特殊资料。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盐可通过血液透析清除,但在剂量过大时这种措施对处理本品药物过量是否有用尚不得而知。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广谱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以静脉滴注剂型供应。本品含有两种成份:(1)亚胺培南,为一种最新型的β-内酰胺抗生素——亚胺硫霉素;(2)西司他丁钠,为一种特异性酶抑制剂,它能药代动力学:

静脉输注给药亚胺培南给健康受试者静脉输注泰能250mg,500mg,1000mg二十分钟后,亚胺培南的血药峰浓度范围分别为:12到20mcg/ml,21到58mcg/ml,41到83mcg/m...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贮藏:

密闭,25℃以下保存。

包装:

玻璃瓶。亚胺培南500mg和西司他丁钠(以C16H26N2O5S计)500ng/瓶,1瓶/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6013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080047(120ml)

国药准字J20080046(20ml)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H20080070(120ml)

H20080071(20ml)

生产企业:

Merck&Co.,Inc.

药物分类:

其他β-内酰胺类

核准日期:

2007年02月20

修改日期:

2007年08月02日

2008年05月23日

2008年07月07日

2009年01月21日

2009年10月30日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临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防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药品风险管理学组)等,特制定本院《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第二条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是指药品使用的人群、适应证、给药途径、剂量、疗程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也有称为“超范围用药”、“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医疗法规均规定须按照药品说明书合理使用药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处方医师在考虑药品的超说明书使用前,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最大限度防范医疗风险。 第三条超说明书用药原则 (1) 超说明书用药目的 只有在患者确因病情需要,而无其他合理的可替代药物治疗方案时,方可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规定、但具有明确的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而不是以试验研究或其他关乎医师自身利益为目的的使用。 如果市场存在可替代药品,应当优先选择该药品,而不应当超说明书用药。 (2)权衡利弊,保障患者利益最大化 超说明书用药时,应当在无同等获益的临床试验的情况下,并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等,权衡患者获得的利益和可能带来的风险,以保障患者利益最大化。 (3)有合理的循证医学证据支持,采纳依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为最新版): ①国内、外相同通用名称药品的说明书中已注明的适应证或用法, 如美国FDA、欧盟EMA、日本MHLW等;; ②国内、外医学或药学权威协会、学术机构发布的诊疗规范、指南认可的超说明书用药,如CSCO(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指南、NCCN(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

抗菌药物用药常见问题

抗菌药物用药常见问题 炎症、感染、抗生素、消炎药、抗菌药物的关系首先要明确,炎症与感染是不同的概念。炎症比如关节炎、心肌炎等,可由微生物感染以外的原因引起,多数情况不需要抗菌治疗。而感 抗菌药物用药常见问题 炎症、感染、抗生素、消炎药、抗菌药物的关系 ????首先要明确,炎症与感染是不同的概念。炎症比如关节炎、心肌炎等,可由微生物感染以外的原因引起,多数情况不需要抗菌治疗。而感染特指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引起的炎症。抗感染药包括抗细菌药、抗病毒药等。 抗生素以前叫抗菌素,它是从某些微生物的代谢产物中提取而得来,用来抑制甚至杀灭细菌,霉菌等有害菌种的药物。 ????老百姓俗称的消炎药、抗菌药物、抗生素等往往要表达的是"抗菌药物"的概念。 ????抗菌药物所指的范围较广,凡对细菌和其他微生物具有抑制和杀灭作用的物质统称为抗菌药物。它包括化学合成药,如磺胺类、呋喃类、喹诺酮类药,也包括抗生素,还包括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草药。? 常用抗菌药物有哪些 ? ? 大体上将抗菌药物分为: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及碳青烯类。 ? ? 青霉素类:氨卡西林(氨苄青霉素),羟氨卡青霉素(阿莫西林),替卡西林等.青霉素类主要适用于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泌尿生殖感染等。 ? ? 优点:杀菌能力强,毒副作用小,孕妇及儿童使用比较安全,不影响肝肾功能。 ? ? ?头孢菌素类分为四代,?第一代头孢菌素注射药物:头孢唑林(先锋5号),头孢拉定(先锋6号);口服类常用的有:头孢羟氨苄(先锋7号)。第二代头孢菌素较第一代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对肾脏毒性低。注射类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口服类有:头孢克洛等。第三代头孢菌素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体内分布广,对人体毒性比第二代更低。第四代在抗菌谱和不良反应方面均优于前三代。 总之,头孢菌素类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毒性低,过敏反应较青霉素低等优点。但价格有点昂贵。它还有可能与青霉素过敏者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应用第三代和第四代也有可能将体内正常有益菌杀死,易发生菌群失调引起二重感染。 ????碳青酶烯类 ? ? 该类抗菌药物是迄今开发的抗菌药物类中抗菌最广,抗菌作用最强的一类。不推荐一般患者使用该类抗菌药物。 ????氨基糖苷类:常用的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一般对革兰氏阴性菌效果较好,但是普遍存在有肾毒性和耳毒性。 ????喹诺酮类:即通常所说的沙星类,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诺氟沙星等。抗菌谱广,对能引起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的细菌感染有很好的疗效,但对青少年软骨发育有影响,不宜18岁以下患者使用。 抗菌药物的危害 ? ? ?抗菌药物可以治疗大多数由于细菌引起的疾病,疗效可靠,使用安全,但由于个体差异以及大剂量的使用问题会对人体产生很多危害。 ? ? ?过敏反应: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 ? ?肝损害;长期服用四环素,青霉素,红霉素可以导致肝细胞损害或胆???汁淤滞。 ? ? ?肾损害:大多数抗菌药物均以原形或代谢产物经肾脏排泄。故肾脏最容易受到抗菌药物损害。该类抗菌药物有庆大霉素,四环素,第一代头孢菌素。 ? ? ?血液系统损害:抗菌药物的滥用也会导致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的减少。甚至溶血性贫血,主要见于氯霉素,庆大霉素,四环素,青霉素,头孢菌素等。 ? ? ?神经系统损害:表现为头痛,失眠,抑郁,耳鸣,头晕以及多发性神经炎。可引发该类疾病的主要有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1、超药品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s)的定义是指临床实际使用 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2、指导思想: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保证医院药学服务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重要性: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但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 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5、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 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6、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 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7、药师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 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通过《药师与医师联系表》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8、临床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调研 核准,对住院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常见药物的说明书

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也可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 不良反应: 出血倾向低,但用药后仍有出血的危险,本品偶可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罕见中度血小板减少症和注射部位轻度血肿和坏死。 银杏达莫注射液 适应症: 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冠心病、血栓栓塞性疾病。 不良反应: 1.偶有恶心、呕吐、头晕、皮肤过敏反应发生。 2.罕见心绞痛加重,一旦停药,症状立即消失。 牛痘疫苗致炎兔皮提取物注射液适应症: 用于腰痛症、颈、肩、腕综合症病人的疼痛、冷感、麻木等症状的缓解;症状性神经痛。 不良反应: (偶尔:0.1%以下;有时:0.1%~5%以下;未见:5%以上或概率不明) 1)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因偶尔会出现脉搏异常、脉促、脉搏测知不能、胸痛、呼吸困难、面色苍白、紫绀、低血压、意识消失、哮喘发作、喘鸣、咳嗽、打喷嚏、失禁等休克症状、须密切观察,出现此种情况时,应马上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偶尔会出现发疹、荨麻疹、红斑、瘙痒等过敏症状,该情况下应停止给药。 (2)循环系统:偶尔会出现血压上升,心动过速等症状。(3)消化系统:偶尔会出现恶心、反胃、呕吐、口渴、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神经系统:有时会出现困倦,偶尔出现头晕、头昏、头痛、头重感、颤抖、痉挛、麻木、感觉异常、冷感、红斑、潮红、出汗、冷汗、意识障碍、发呆现感觉不适,疲劳、脱力感,一过性不适,脸颊红热,浮肿、等症状。 (5)肝脏:偶尔会出现GOT、GPT值上升。 (6)其他:有时出现面色潮红,偶尔出肿胀、发烧、恶寒、发冷、寒战等症状。 注射用尼莫地平说明书 适应症: 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不良反应:

临床重症与药学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临床重症与药学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5月28日发布) 药品说明书是临床医师开立药物的主要依据。但随着循证医学的日益发展,药物临床试验周期长,药品说明书更新慢等问题使许多药品说明书中的使用适应证、用量及用法远远落于临床实际应用。药物治疗是抢救重症患者必不可少的重要治疗手段。而重症患者是一个特殊群体,疾病谱涉及多个学科,病情危重复杂,常合并多器官功能损害,甚至需要使用体外生命支持设备。上述多种复杂因素均导致重症患者体内药物的分布、代谢、治疗反应等与普通患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临床上许多药品说明书的用法及用量依据主要来自于以普通患者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药物临床试验。在重症患者治疗时按照普通患者的用药方式进行治疗,常常难以保证疗效。以抗菌药物为例,有文献报道,19%~43%成人重症患者抗菌药物使用为超说明书用药。因此,在重症患者诊治过程中,超说明书用药常常无法避免。其实,超说明书用药不仅在重症患者中常见,在其他学科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风湿性疾病、儿科疾病、肿瘤性疾病等均在各专科领域中发表了多个相关超说明书用药的专家共识。目前我国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法规不健全,临床医师选择超说明书用药承担的风险更大。因此本共识的宗旨在于提供常用且有参考价值的药品超说明书使用循证医学证据,不涉及超说明书用药审批程序等。临床医师应该时刻评估重症患者的获益及风险,在遵循国家、地方政府及医院有关法规前提下,参考本专家共识的意见进行个体化治疗。需要强调的是,按照常规说明书可获得较好疗效时,应尽量避免超说明书用药。 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本专家共识根据目前循证医学证据,对临床常用重症治疗的常用药物的超说明书用法进行部分总结。本共识收录药品标准参考《2019广东省药学会超说明书用药目录》的收录标准[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美国、欧洲、日本说明书收录;(2)《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临床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收录;(3)国际主流指南或共识收录;(4)Micromedex?有效性、推荐等级在Ⅱb、证据等级B级或以上;(5)本专业SCI的Ⅰ区期刊发表的RCT研究。由于Micromedex?对临床重症一些常见的超说明书用药没有进行评价,本共识参照Micromedex?的Thomson 分级系统标准,由本共识起草专家组对收录药物从有效性等级、推荐等级及证据等级三方面进行评价(Micromedex? 的Thomson 分级系统详见附录1)。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漯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三、虽然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五、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六、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七、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八、临床药师要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抗生素用药指南

抗生素使用指南 摘要: 1. 能用窄谱不用广谱:查明病因(致病菌是什么)对症施(窄谱)药,查不出再用广谱。 2. 能用低级不用高级:参见文中分级管理部分 3. 能用口服不用输液:口服效果差是谣言,只是达峰时间稍多一些。静脉给药风险大,尤其对 于儿童。只有在昏迷、严重腹泻或其他一些非常情况下才考虑输液。肌肉注射只适用于部分抗生素。 4. 能用一种不用换药:避免产生抗药性。 5. 吃药不要见好就收,而是要斩尽杀绝:避免残留菌反弹并产生抗药性。但要注 意,不要连续使用超过一周。 6. 病毒性疾病不要用抗生素:医院里查血,如果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指标都正常,说明不 是细菌感染,不要服用抗生素。 7. 不要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会破坏人体正常菌群,造成身体紊乱,并有其它副作用。窄谱&广谱:抗菌范围不同抗生素有窄谱和广谱之分,它们各有长处和短处,所以,使用起来也很有讲究。抗生素通常是指由细菌、霉菌或其他微生物在繁殖过程中产生的、能够杀灭或抑制其他微生物的一类物质,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 在抗生素类药中,又分为窄谱和广谱两种。引起我们人体感染的病原微生物种类繁多,有的抗生素是只针对其中个别的细菌可以产生杀菌或抑制作用,而有的抗生素是可以针对比较多的病原微生物进行抑制和杀灭。针对的细菌越少,它的抗菌谱就越窄,反之,针对的细菌越多,抗菌谱就越广。 抗生素能够帮助我们将体内致使我们感染的细菌杀灭,但是,在消灭危害我们身体的细菌时,我们体内正常的菌群同样也会被抗生素杀灭或抑制。正常菌群受抗生素影响的大小,和选用抗生素的抗菌谱有关系,也就是说,和抗菌谱的广与窄有关系。抗生素的抗菌谱越广,受影响的细菌谱也越广,被杀灭或抑制的正常菌群也就越多。 实例: 蔡先生说,老伴8 年前因中风引起肺炎,抢救时使用了大量的抗生素。之后,每次用抗生素都会引起肠道菌群紊乱。现在她患有尿路感染,一用抗生素就出现肠道紊乱。蔡先生的问题实际上是临床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引起肠道菌群失调的原因主要有机体内部和外界影响两个方面。机体内部方面主要有急慢性疾病(如胃酸缺乏症、慢性肾炎、肝硬化等)、手术(如肠切除、吻合等)、应用免疫抑制剂、放化疗等,外界影响主要有外袭菌大量侵入和抗生素的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是菌群失调的重要诱因之一。抗菌药物在抑制或杀死致病菌的同时,也常损伤正常的肠道菌群,造成不同程度的菌群失调。特别要注意,长期口服广谱抗生素更易引起菌群失调。菌群失调的诱因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由几个诱因同时作用引起。像蔡先生这样同时存在中风、肺炎又大量使用抗生素的患者,就很容易引起肠道菌群失调。 总的来说,窄谱抗生素针对性强,不容易产生二重感染,但在治疗严重或混合多种细菌感染时,需要联合用药。而广谱抗生素抗菌谱广,应用范围大,容易产生耐药、二重感染等,针对性也不如窄谱抗生素强。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临沭县中医医院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三、虽然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可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五、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六、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 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七、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八、临床药师要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 生。

19种常用急救药品说明

19种常用急救药品 1、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适应症:主要适用于因支气管痉挛的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次0.25mg__1mg;极量:皮下注射:1次/1mg(1支) 2、异丙肾上腺素 3、去甲肾上腺素 4、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西地兰) 适应症:强心药,可加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抑制心脏传导,主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一次0.4-0.8mg,用萄葡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全效量1-1.6mg,于24h内分次注射。 5、毒K(毒毛花苷K) 6、葡萄糖酸钙注射 适应症: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过敏性疾患。 用法用量: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 7、利多卡因 适应症:局麻药及抗心律失常药。 用法用量:注射给药时一次量不超过45mg1kg或每7mg1kg。 8、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适应症: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 用法用量: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mg剂

量:一次2mg。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mg/kg,每日2-3次 9、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液 适应症: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等。 用法用量:成人用量:肌肉或皮下注射;一次2-10mg(1/5支—1支,以间羟胺计)静脉注射见说明书。 10、盐酸洛贝林注射液 适应症: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以中枢性呼吸抑制。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室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常用量:成人一次3mg , 极量:一次6mg,一日20mg。小儿一次0.3—3mg。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皮下或肌肉注射,常用量:成人一次10mg.剂量:一次20mg一日50mg, 小儿一次1—3mg. 11、可拉明 12、呋塞米注射液(速尿) 适应症:治疗水肿性疾病,高血压,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用于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药中毒。 用法用量:静注:20—40mg 13、盐酸异丙嗪注射液(非那根) 适应症:皮肤粘膜的过敏,晕动病,还可用于预治放射病或药源性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成人一次25mg—50mg(0.5—1支),必要时2h重复,小儿按体重每次0.125—0.5mg/kg, 每4—6h一次。 14、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适应症: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疾病

2014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DOI:10.3760/cma.j.issn.1008-5734.2015.02.011 通信作者:陆进,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Email:lujin07091@sina. com;王少华,青岛市立医院药剂科,Email:wangsh5668@https://www.360docs.net/doc/3d12650321.html, ·指南与共识· 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药品风险管理学组 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临床药物治疗中,超说明书用药普遍存在。在美国,有21%已批准药物存在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其中,在成人用药中占7.5%~40%,在儿科用药中占50%~90%[1]。一项针对欧洲5国儿科病房用药的调查发现,46%的处方中存在超说明书适应证用药的情况[2]。另一项针对英国利物浦妇女医院17695份用药医嘱的研究显示,该院孕妇用药中有84%的药品品种和75%的用药医嘱存在超说明书用药情况;58%的药品品种和55%的医嘱用药属于孕妇慎用或禁用,其中超说明书用药分别有16%的药品品种和10%的医嘱用药属于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高危药品目录中药品[3]。超说明书用药在各个治疗领域广泛存在,由此引发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医疗责任和伦理学等一系列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1 国内外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立法情况 1.1 国外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立法情况 美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新西兰、印度和日本已有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立法,除印度禁止超说明书用药外,其余6国均允许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日本和南非等10个国家的政府部门或学术组织发布了与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的指南或建议[4]。在美国,FDA明确表示,“不强迫医生必须完全遵守官方批准的药品说明书用法”[5]。美国权威的指导超说明书用药资料如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Drug Evaluations、Us Pharmacopoeia:Drug Information和American Hospital Formulary Service:Drug Information,收录了说明书用药顾问委员会认可以及医疗专家推荐的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说明书用法(labeled uses)”和“说明书之外的用法(off-labeled uses)”,并且定期 修改和更新。其中美国药典委员会定期更新的Drug Information,由美国药典委员会顾问小组根据当前的文献资料、临床实践中的用法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将“药品说明书用法”和“说明书之外的用法”列为“已接受的用法”,而“不合适的用法(inappropriate uses)”、“未被验证的用法(unproveduses)”及“过时的用法(obsolete uses)”等,则被列入“不可接受的用法(unaccepted uses)”。美国的一些学术团体致力于为超说明书用药寻找循证医学证据,用以指导临床医师合理使用药物[6-7]。在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制定了《NHS未批准及超标签用药指南》,该指南为那些未获准进入英国市场的药品以及药品的超说明书使用提供指导性方针、操作程序及参照标准。 1.2 我国超说明书用药现状及立法情况 目前,我国虽然尚无全国范围内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调查数据,但超说明书用药现象非常普遍[8-10]。虽然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制订了《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多部规范药品使用的法规,但迄今尚无法律法规明确对“超说明书用药”这一行为进行规定,且《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和《药品管理法》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原则上都不支持超说明书用药。 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要求,各医疗机构需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规定与程序但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超说明书用药是根据诊疗指南的推荐或有较充分的临床证据,有些则是缺乏相关证据的盲目应用。国内对超说明书用药缺乏统一的管理,这也是造成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超说明书用药的风险远高于按说明书用药,而导致超说明书用药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药品说明书的更新滞后于临床实践的发展。新药批准时往往基于有限的临床数据,而药品上市后经过临床实践会有很多新的发现和经验。由于更新药品说明书内容的审批过程复杂,制药公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消耗巨额费用,才能完成符合注册要求的临床研究证据,造

神经外科常用药品目录表

神经外科常用药品目录表 目录 20%甘露醇 (1) 尼莫地平注射液 (2) 醒脑静注射液 (3) 奥拉西坦注射液 (4) 醒脑静注射液 (5) 鹿瓜多肽注射液 (6) 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 (7) 注射液用单唾液酸四已糖神经节苷脂钠 (8) 注射用七叶皂苷钠 (9) 甲钴胺注射液 (10) 依达拉奉注射液 (11) 注射液乙酰谷酰胺 (12) 注射用盐酸纳洛酮 (13)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 (14) 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 (15) 氨甲苯酸注射液 (16) 注射用氨甲环酸 (17) 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18) 卡络磺钠氯化钠注射液 (19) 氨基已酸注射液 (20) 注射用头孢替唑钠 (21)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22)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23)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24)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钠 (25) 注射用美洛西林钠 (26) 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 (27) 注射用头孢他啶 (28)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29) 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 (30)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31)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32)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33)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34)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35) 法莫替丁氯化钠注射液 (36) 注射用泮托拉唑 (37)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38) 复方甘草酸单铵S氯化钠注射液 (39) 痰热清注射液 (40)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41) 疏血通注射液 (42)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43)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 (44) 银杏达莫注射液 (45) 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II) (46) 注射用生长抑制素 (47) 肝素钠注射液 (48) 破伤风抗毒素 (49) 浓氯化钠注射液 (50)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51) 苯巴比妥钠注射液 (52)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53)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54)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55) 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56)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 (57) 盐酸多巴酚丁胺注射液 (58) 盐酸消旋 (59) 注射用硝普钠 (60) 硝酸甘油注射液 (61) 呋塞米注射液 (62) 维生素C注射液 (63) 葡萄糖注射液 (64) 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 (65) 双氯芬酸钠栓 (66) 开塞露(含甘油) (1) 肌苷注射液 (2) 三磷酸腺苷注射液 (3) 硫酸镁注射液 (67) 氯化钾注射液 (1) 利巴韦林注射液 (68) 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 (69)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70)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说明书 (71) 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说明书 (72)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使用说明书 (73) 盐酸异丙嗪注射液说明说 (74) 呋塞米注射液说明书 (75) 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说明书 (76) 注射用糜蛋白酶说明书 (77)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师经

抗生素用药指南(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抗生素使用指南 摘要: 1.能用窄谱不用广谱:查明病因(致病菌是什么)对症施(窄 谱)药,查不出再用广谱。 2.能用低级不用高级:参见文中分级管理部分 3.能用口服不用输液:口服效果差是谣言,只是达峰时间稍多 一些。静脉给药风险大,尤其对于儿童。只有在昏迷、严重腹泻或其他一些非常情况下才考虑输液。肌肉注射只适用于部分抗生素。 4.能用一种不用换药:避免产生抗药性。 5.吃药不要见好就收,而是要斩尽杀绝:避免残留菌反弹并产 生抗药性。但要注意,不要连续使用超过一周。 6.病毒性疾病不要用抗生素:医院里查血,如果白细胞和中性 粒细胞指标都正常,说明不是细菌感染,不要服用抗生素。7.不要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会破坏人体正常菌群,造成身体 紊乱,并有其它副作用。 窄谱&广谱:抗菌范围不同 抗生素有窄谱和广谱之分,它们各有长处和短处,所以,使用起来也很有讲究。 抗生素通常是指由细菌、霉菌或其他微生物在繁殖过程中产生的、能够杀灭或抑制其他微生物的一类物质,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 在抗生素类药中,又分为窄谱和广谱两种。引起我们人体感染的病原微生物种类繁多,有的抗生素是只针对其中个别的细菌可以产生杀菌或抑制作用,而有的抗生素是可以针对比较多的病原微生物进行抑制和杀灭。针对的细菌越少,它的抗菌谱就越窄,反之,针对的细菌越多,抗菌谱就越广。

抗生素能够帮助我们将体内致使我们感染的细菌杀灭,但是,在消灭危害我们身体的细菌时,我们体内正常的菌群同样也会被抗生素杀灭或抑制。正常菌群受抗生素影响的大小,和选用抗生素的抗菌谱有关系,也就是说,和抗菌谱的广与窄有关系。抗生素的抗菌谱越广,受影响的细菌谱也越广,被杀灭或抑制的正常菌群也就越多。 实例: 蔡先生说,老伴8年前因中风引起肺炎,抢救时使用了大量的抗生素。之后,每次用抗生素都会引起肠道菌群紊乱。现在她患有尿路感染,一用抗生素就出现肠道紊乱。蔡先生的问题实际上是临床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引起肠道菌群失调的原因主要有机体内部和外界影响两个方面。机体内部方面主要有急慢性疾病(如胃酸缺乏症、慢性肾炎、肝硬化等)、手术(如肠切除、吻合等)、应用免疫抑制剂、放化疗等,外界影响主要有外袭菌大量侵入和抗生素的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是菌群失调的重要诱因之一。抗菌药物在抑制或杀死致病菌的同时,也常损伤正常的肠道菌群,造成不同程度的菌群失调。特别要注意,长期口服广谱抗生素更易引起菌群失调。菌群失调的诱因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由几个诱因同时作用引起。像蔡先生这样同时存在中风、肺炎又大量使用抗生素的患者,就很容易引起肠道菌群失调。 总的来说,窄谱抗生素针对性强,不容易产生二重感染,但在治疗严重或混合多种细菌感染时,需要联合用药。而广谱抗生素抗菌谱广,应用范围大,容易产生耐药、二重感染等,针对性也不如窄谱抗生素强。 所以广谱抗生素和窄谱抗生素各有利弊。 窄谱&广谱:首先选择窄谱 那孩子感冒、发热、腹泻时,需不需要用抗生素?窄谱抗生素和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试行)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规我院医师处方行为,强化合理用药意识、知识和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药源性损害,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减少患者用药风险,避免医疗纠纷,实现对患者治疗的利益最大化,基于目前超说明书用药现状,制定本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实施并逐步完善。 一、超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系指临床在应用该药品时,超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该药品的许可容,包括未批准的适应症、未批准的适应年龄组、未批准的用药途径、用法和剂量等。 二、禁止未经SFDA批准,以试验研究为目的超说明书用药。 三、各临床科室凡有超说明书用药,均需填报超说明书用药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1),注明超说明书容,提交使用依据(附电子版或纸质资料)等,电子版发qyysgl126.,申报表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 四、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临床科室超说明书用药提请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并确定分级围。 五、论证须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或者以国家(或专业学会/协会)发布的治疗指南、诊疗规等为依据。 六、超说明书用药通过论证后,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可在临床使用中执行。 七、医师不得使用未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若违规使用,发生医疗差错、纠纷、事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药师应严格审核处方,对未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干预。 九、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分为A级的,必须取得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告知接受超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可能的获益和可能的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见附件4);分为B级的,需要有告知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的记录;分为C级的,需要口头告知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 十、所有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都必须有明确的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用药疗程和相关记录。超说明书用药中出现任何的不良事件都应该及时上报,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提交医院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

常用药品说明书

心可宁 l 心可宁胶囊是纯中药制剂,有三七、人参、牛黄、丹参、蟾酥等贵重中药材组成,运用现代生物提纯技术精制而成。具活血化瘀、恢复血管正常功能,抗凝血功能,对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缺血、血栓症、改善心电图缺血异常有理想的疗效,比同类中药制剂疗效更突出、作用更持久。 l 心可宁胶囊具有明显的缓解心绞痛的作用,通过临床观察,其速效作用比同类中成药更加理想,同时对心悸、心累、胸闷、眩晕等症状治疗后很快消失或缓解。对心肌缺血所引起的S-T段及T波改变有明显的改善作用。 l 心可宁胶囊在改善冠心病症状的同时,可降低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并可提高对冠状血管有保护作用的高密度脂蛋白。 l 服用心可宁胶囊后,硝酸甘油类药物的用量可明显减少或停用。 l 心可宁胶囊有良好的耐受性,病人可长期服用,临床试验中未见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是治疗和预防冠心病的理想药物。 消栓通络胶囊 为中风恢复期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与主治】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孕妇忌用。 2.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3.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药。 4.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心可舒胶囊 【剂型】胶囊剂 【成分】丹参、葛根、三七、木香、山楂。 【性状】药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酸、涩。

常见超说明书用药一览表-教你搞定超说明书用药!

常见超说明书用药一览表,教你搞定超说明书用药! 国内外药物治疗中超说明书用药是普遍现象,普通成人用药中有7.5%~40%。有关资料报道,在美国每一年约40%~60%的处方药被用于“未经FDA 批准的用途”。统计显示,住院儿科患者中超说明书用药占有50%~90%。2013年中国药理学会对全国45家医院进行“超说明书用药调查”,结果显示,24 家医院填报的1652 项超说明书用药涉及的998 个药品,超适应证用药的有90.4%,超用药剂量和频率有21.1%,超用药途径有9. 3%,超药品的使用人群的有3.9%。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定义——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 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点击链接查看→超说明书用药的侵权责任(药师必读!) 指导思想: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保证医院药学服务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重要性: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2015抗菌药物超说明书用法专家共识

抗菌药物超说明书用法专家共识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感染疾病专业委员会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编辑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15,38(06): 410-444. DOI: 10.3760/cma.j.issn.1001-0939.2015.06.005 前言 药品说明书是临床医师处方的最重要依据,但因药物在临床应用中不断有新的发现与经验积累,再加上药物临床注册试验周期长、药品说明书更新相对滞后,因此,超说明书用药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临床中往往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有时也会成为挽救生命的唯一手段。与其他类药物相比,抗菌药物用于敏感细菌的超适应证用法或用于不够敏感细菌的超剂量用法更普遍、更常见。文献报道,在25个研究共7亿2千余万处方中,成人重症患者抗菌药物超说明书用法处方占19%~43%,普通门诊也占23%@[1]。可见抗菌药物的超说明书用法是一种在临床业已存在的较普遍的现象。 超说明书用法也称未注册用法(off-label uses,unlabeled uses,out of label usage or outside of labeling),其内容包括超适应证、超剂量、超疗程、超适应人群及改变说明书中规定的用药途径与用药间隔时间等。 2013版"赫尔辛基宣言"[2]在最后一节中强调指出:"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如无已证实的有效方法或其他已知方法均无效时,当医生判断有挽救生命、恢复健康、减轻痛苦的可能,在征得患者或监护人同意后,参考专家建议可采用未经证实的方法"。而本共识推荐的用法均是经过临床实践证明较为安全有效的用法。目前,我国有关超说明书用药的法规尚不完善,医师选择超说明书用药将承担更大的风险。本共识的主要宗旨是给读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常用且重要的抗菌药物超说明书应用的科学信息,并不涉及超说明书用法的批准程序,也不涉及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 临床医师应自始至终时刻权衡治疗对象的获益和风险,在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所在医院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参照本专家共识提供的信息,针对不同的治疗对象制定具体治疗方案,同时本共识也强调,当遵照说明书就能达到安全有效的治疗目的时,应尽量避免选择超说明书用法。 本共识推荐的证据等级划分参照以下原则:A级:国外说明书已载入或国内外权威指南作为A级推荐;B级:本共识制定者认可的指南中作为B级推荐或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的研究结果;C级:学术刊物发表的有一定科学根据的研究结果。本共识不收录以个案报告及专家个人意见为依据的用法。 第一章β-内酰胺类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在结构上的共同特点是均具有一个典型或非典型的β-内酰胺环,该环如被破坏则失去抗菌活性。根据结构上的差异与抗菌特点,β-内酰胺类又分为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碳青霉烯类、单环类及酶抑制剂等。该类抗生素在临床应用广泛,毒性相对较低,大多数属于典型的时间依赖性抗生素,也有些品种具有较长的抗生素后效应(postantibiotic effect,PAE),在日剂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用药次数、缩短间隔时间或延长静脉滴注时间,可增加疗效。本章只介绍比较常见的药物超说明书用法。 青霉素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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