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模版(2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第三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一定的随机原则,随机选择被监督对象,并通过公开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的监督方式。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公安、环保、质监、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
第五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正客观、规范有序,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第二章随机选择被监督对象第六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被监督对象名单库,并定期更新和维护。
第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在抽查时应当按照一定的随机原则进行,确保随机选择的被监督对象具有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在随机选择被监督对象时,应当注意以下原则:(一)确保抽查范围覆盖所有相关领域和行政执法活动;(二)不得有人为干预或者其他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三)确保被监督对象的选择具有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
第九条行政执法部门在随机选择被监督对象之前,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抽查的时间、地点以及抽查的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公开抽查结果第十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公开抽查结果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对被监督对象进行抽查后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合格、不合格等。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在公开抽查结果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及时将抽查结果公布于官方网站或者其他社会媒体平台上;(二)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抽查时间、地点、被监督对象以及抽查结果;(三)公布的方式应当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检索;(四)公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引导社会公众对抽查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和评价第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监督和评价机制。
第十四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访、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抽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庐政〔2018〕22号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正文:----------------------------------------------------------------------------------------------------------------------------------------------------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庐政〔2018〕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政府、市政府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情况,区政府对区级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予以公布。
2018年12月6日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一、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区政府法制办2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上查询协助服务区政府法制办3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区政府人防办二、区监察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区监察局信访室三、区文化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2举办“送戏进校园”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3非遗经费申请材料核实转报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4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申报服务区文产办5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引导服务区文化局6重大文化信息发布区文化局办公室7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8图书馆文献借阅和咨询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9图书馆阅读指导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10图书馆借阅证的办理和补证区文化馆、图书馆11图书馆阅读讲座、展览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12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区文化馆13文化馆免费艺术普及(培训)区文化馆14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作品推广活动服务区文化馆15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服务区文化馆16组织艺术研究学术交流区文化馆17公益性美术展览区文化馆18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区文化馆19非遗项目数字化信息采录区文化馆20区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字化抢救性记录区文化馆21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区文化馆22非遗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服务区文化馆23公益性农村电影放映区文化局24开展“4.23世界读书日”专题宣传推广活动区文化馆、图书馆25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区文化馆26“新春文化庙会”、“全民文化活动季”、“幸福家园社区广场文化周”、“六一少儿文艺调演”“民生工程巡演”“市级基层文艺调演”等群众文化活动区文化馆27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区文化馆28牵头组织全区文化站活动联盟区文化馆29戏曲普查结果公布区文化馆30馆外流通点区文化馆31特殊群体文化帮扶区文化馆32征集评选全市优秀剧目区文化馆33开展“书香安徽阅读季”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34阅读状况调查报告发布区文化馆35创作艺术作品区文化馆36全区文化志愿辅导培训区文化馆四、区信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接待上访群众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2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区信访局办信科3办理群众来信区信访局办信科4信访信息公开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办信科、办公室、复查复核科5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区信访局办公室、办信科、来访接待中心6开展信访宣传活动区信访局办公室、来访接待中心、办信科、复查复核科7信访事项复查区信访局复查复核科五、区总工会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在职职工、互助互济职工、因病致贫职工的大病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2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在职职工、遭遇意外灾害的在职职工的生活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3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变更、注销)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4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5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6困难职工“两节”送温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7合肥市劳模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8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9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和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10困难劳模生活补助区总工会办公室11困难劳模大病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2困难劳模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3困难劳模购物补贴区总工会办公室14劳模特殊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5劳模遗属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6劳模健康体检区总工会办公室17职工法律援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8困难职工、农民工志愿律师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9创业困难企业或个人小额贷款贴息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20职业介绍与培训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六、团区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庐阳区“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团区委2庐阳区“五四”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团区委3“爱心照亮求学路”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行动团区委4青少年法治宣传团区委5小区益+改造工程团区委6庐阳区“青年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型平台团区委七、区妇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寻找“最美家庭”区妇联2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区妇联3巾帼文明岗(集体)评选区妇联4“四点半”学校工程区妇联5省市妇女创业扶持区妇联6妇女儿童权益信访投诉接待区妇联7组织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项目区妇联八、区发展和改革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区发改局项目科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区发改局项目科九、区物价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12358价格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区物价局价格科2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区物价局价格科3明码标(实)价店(街)示范宣传活动区物价局价格科4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5服务价格登记证遗失补发区物价局价格科十、区经济促进局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1技术改造对标诊断推介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安徽工业精品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5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及体验中心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6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7安徽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8合肥市“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9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初审转报10支持工业发展政策咨询及宣传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1合肥市两创产品申报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2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推介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3合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4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6安徽省质量奖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7合肥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8合肥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9组织企业参加中小企业经营者培训20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训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申请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2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3省级新产品鉴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4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5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申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6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7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8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9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申报推荐30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1国家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推荐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3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会展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4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5组织小微企业参加专项银企对接会区经促局民营办36组织企业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区经促局民营办37民营经济政策发布区经促局民营办38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区经促局民营办39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在线监测服务40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管体系建设、工业节水、节能量审核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1节能宣传教育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2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发布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3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4节能监测报告反馈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5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6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7光伏产业政策执行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8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投诉举报受理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9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初审转报50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初审推荐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2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3组织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参加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4国家、省和市中小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初审推荐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5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十一、区农林水务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3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4省、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报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6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和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7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8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9国家、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0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补助初审转报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2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3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4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51231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受理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破损的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8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9取水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办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0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1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3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服务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4水事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5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活动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十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备案工程合同条款、要素信息调阅、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备案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公示、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建设工程历史业绩补录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建筑工程预警信息发布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6建筑施工安全投诉处理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业农民工集中入会服务指导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8建筑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和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9受理、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0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退还工作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更新及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2新型墙体材料宣传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3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4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5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6房屋征收相关信息公开服务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及咨询服务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18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区住建局城建科19提供车辆超载卸载货物堆场服务区住建局拆建中心20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补助发放区住建局拆建中心2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区住建局住房办22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区住建局住房办23物业行业培训区住建局住房办24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遗失补发区住建局住房办25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区住建局住房办十三、区教育体育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商品住房预售前确定义务教育学区区教体局基教科2教育政策咨询服务区教体局基教科3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区教体局基教科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区教体局基教科5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办理区教体局基教科6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区教体局基教科7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办理区教体局基教科8学前教育资助服务区教体局学社办9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0中考政策加分材料核实转报11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2中考成绩查询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3中考理科实验免考核实区教体局中考办14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材料核实转报区教体局中考办16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名单审核区教体局计财科17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金发放区教体局计财科18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核区教体局计财科19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区教体局人事科20教师资格申请证明出具21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区教体局人事科22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3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受侵申诉受理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4学生午餐服务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5国民体质测试服务区教体局体育科26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发布区教体局体育科27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区教体局体育科28组织各项全民健身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29组织全民健身日、全省健身日宣传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30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下基层活动31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区教体局体育科32组织健身气功免费培训、比赛、展演区教体局体育科33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4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5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和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6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7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8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9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0安徽省高水平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41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2省级体育产业(旅游)基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3举办区级体育比赛区教体局体育科44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45区教体系统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区教体局体育科46体育后备人才参加课余体育训练补贴发放区教体局体育科十四、区民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开展捐赠与募捐活动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2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公布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3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核定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4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5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待遇办理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6孤儿救助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7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8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国家监护干预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9地名咨询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10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1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2社会组织评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3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补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4退役士兵接收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5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6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7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8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9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咨询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0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1现役军人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2双拥宣传教育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3伤残等级评定核实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4伤残证件损毁、遗失补换申请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5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6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办理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7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办理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核实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9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0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八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2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3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4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5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6烈士证明书办理核实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7烈士褒扬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8建国前入党的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9军队无军籍职工移交政府安置及服务保障区军休所40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区婚姻登记处4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损毁补领区婚姻登记处42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区婚姻登记处43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区低保管理中心4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区低保管理中心45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区低保管理中心46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区老龄办47老年人优待证遗失补证区老龄办48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区老龄办49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区老龄办50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区老龄办51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请转报区老龄办52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4小时求助接待服务区老龄办5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区老龄办54“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区老龄办十五、区财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区财政局综合科2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告发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结果公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提供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公共资源交易资料档案查询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庐阳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公布区财政局民生科8当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目录公布区财政局民生科9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资金补助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十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2创业培训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3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5创业项目推介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6创业政策咨询与创业指导服务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是指在行业监管中,采用随机抽查和公开公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这一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行业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时,监管部门首先要进行随机抽查,即从行业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检查。
这种抽查方式可以避免监管部门对某些企业进行过度关注,也可以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同时,随机抽查也可以提高监管部门的效率,减少监管成本。
在抽取企业后,监管部门要进行公开公示,即将检查结果公开发布,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这种公开公示方式可以促进企业的自我约束,也可以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公开公示也可以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时,监管部门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注重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避免对某些企业进行过度关注或歧视性检查。
二是要注重检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主观臆断或不合理的检查结果。
三是要注重检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行业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监管部门应该注重检查的全面性、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公示信息和年度报告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是否能够通过住所取得联系。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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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
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
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

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执法对象和执法行为进行不定期、不定量、不事先通知的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这种执法方式主要目的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促进行政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是什么?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是指政府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的框架下,对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一年一度的检查计划清单。
通过这个清单,政府部门可以对受检单位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从而为后续的监管和执法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
这种年检查计划表一般由政府部门制定,具体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受检单位、检查的内容和对象、执法人员等基本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的重要性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能够确保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并且能够避免在执法工作中出现重复检查和漏查情况。
通过这种计划性的行为,政府部门不仅可以提高执法效率,还能保障受检单位的合法合规性和良好经营。
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可以帮助政府部门了解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真实情况,从而针对性地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方案,帮助受检单位减轻行政负担,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
这将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生产效率。
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政府部门可以及时掌握受检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运营情况,通过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和法规规范,对经济活动进行合理引导,推动经济的发展。
这将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提升综合竞争力。
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年检查计划表是政府部门维护市场和社会秩序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受检单位的监管管理,完善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一种监督和检查机制,用于保证公平公正执行法律、规章和政策。
该机制通过随机选择抽查对象,公开抽查过程和结果,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为了有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下是相关细则的展开讨论。
一、背景和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核心目的是增加监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减少任意执法和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机制,下面将详细介绍具体做法。
二、抽查范围和对象选择1. 抽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部门,如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
2. 对象选择:为了确保公正性和监管的针对性,抽查对象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选择:a. 随机抽样:从待抽查对象的整体群体中随机选择抽查对象,确保每一个待抽查对象都有平等被选择的机会。
b. 信息筛选:根据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高风险和关键领域的对象作为抽查对象,增加监管控制的精准性。
三、抽查程序和要求1. 抽查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该符合以下程序要求:a. 抽查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区域和对象,确保抽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b. 随机抽查:使用专业工具或软件进行抽查,确保随机性和公平性。
c. 公开抽查:抽查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可监督和评估,确保抽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d. 抽查记录:记录抽查过程和结果,包括被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时间等,以备后续检查和审计。
2. 抽查要求:为了增加抽查的效果和实效,抽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抽查频率: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抽查,减少监管盲区和空白期。
b. 抽查内容:根据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要求,确定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c. 抽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抽查、抽样检验、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抽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d. 抽查结果评估:对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追责。
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本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和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的查处和督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实地
Hale Waihona Puke 核查每个月随机抽查不少于10%的项目
3
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
3.《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市〔2015〕35号)。
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的通知》(鲁建建字〔2013〕27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

附件1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
备注:1、抽查事项应当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开展方式分为“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各地自行组织发起”、“各级自行组织发起”;抽查基数为计划制定时实有抽查对象数;抽查比例为全年总体抽查比例;抽查任务可以按时间段分批次开展。
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依法注册企业为检查对象的基本项目,第二类是以工程项目为载体检查各方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人的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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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备注
律师事务所检查
大类
律师事务所检查
细类
律师事务所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司法部令第125号修正,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六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三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