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公益性与经济性分析_以公共交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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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公共交通)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公共交通)
可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的资金普遍匮乏;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政策问题是投资、网络
覆盖和支付得起的票价 ; 由于这一差别,发展中国家更倾向于采用放松
管制、私有化以及发展私营小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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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是发达国家中最早实行放松管制与竞争性招标 政策的发达国家。
1980年,英国依据《1980年交通法》开始在某些 市镇试行放松管制政策。
包括行驶线路与区间、票价、行车时间表、途中 站点设置和使用的车辆等。
竞争性招标限制自由进入,而且竞争只发生在潜 在进入者为获取某一市场(一条线路、交通网络 的一部分或整个交通网络)的垄断经营权的竞标 阶段。
“为市场的竞争(competition for the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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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更的现实因素
D
Pj
J
AC
Ph
H
MC
0
Qm
Q
图2、自然垄断模型与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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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规模经济的场合,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 因为只有额外生产一单位产品的成本(边际成
本)低于平均成本,平均成本曲线才会随产量增 加而下降。 需求曲线D上每一点表示在某一价格上市场市场 对该商品的需求量。
价格代表消费者为获得这一单位产品的边际支付 意愿,即消费者对该单位商品的边际评价,是社 会的边际收益。
Infrastructure and
living spaces ; 2018年9月,全 国机动车总保有 量达3.2亿辆,其 中私家车保有量 达1.84亿辆。
Figure -1 1980年-2020年中国城市化进程
百万车辆Million Cars
中国汽车化进程:1978到2002年各类汽车总数Motorization Progress in China:Number of Vehicles by type1978-2002

关于公用事业民营化问题)

关于公用事业民营化问题)

一、关于公用事业民营化问题城市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通讯、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与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置和城市绿化等方面。

长期以来,我国公用事业运营的基本模式是政府投资建设,财政补贴运营,国有企业垄断经营。

由于这种经营模式缺乏竞争机制,导致公用事业领域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亏损严重、服务意识淡漠等等一系列的弊端。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趋势是,(1)民营化,即从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向民营化转变,这是目前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最基本内容;(2)投资主体多元化,即从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向吸收民营资本、国外资本转变;(3)竞争化,即由自然垄断性向竞争性转变;(4)经营化,即在公用事业的公益性基础上向经营性拓展,由事业逐渐向产业转变。

任何改革都具有一定的成本。

对私营企业来说,参与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政府是否守信、投资能否回报等。

这些风险无疑将影响私人利益。

对于公共管理主体来说,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公用事业市场化是否也存在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公共性风险呢?我们认为,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虽然是国际潮流,但公用事业的存在的基本原因,正是基于公共物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性,“这些特性暗示了市场价格机制面临的困境。

”也就是说,公用事业是属于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或发挥作用不好的“市场失灵”领域。

因此,公用事业市场化的逻辑与公用事业的“公用”属性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矛盾。

这种矛盾性使公用事业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可能的损害公共利益的公共性风险。

基于公用事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这些潜在公共风险的后果将可能十分严重。

因此,如何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是正确推进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过程当中的一个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理论问题。

二、动态分析: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方向及模式在我国现行的法规、规章中,对公用事业及其范围有着不同的界定。

例如,在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所称的公用事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

公共交通的民营化可实施性探究

公共交通的民营化可实施性探究

公共交通的民营化可实施性探究【摘要】本文论述了公共交通的民营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阻力,并对如何促进公共交通民营化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

希望对我国的公共交通民营化有一定的参考和帮助作用。

【关键词】公共交通民营化阻力措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天然气、水、电力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公交民营化改革中,却存在着很多困难。

在对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不但与民营化有关,而且与行业性质和配套制度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一、公共交通民营化存在的问题公益性与营利性不能协调。

一方面,公交特性中的公益性表示,公交必须为广大乘客着想,为人民提供安全、方便的运输服务,必须规划好运营路线,制订合理的票价等。

再有,随着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已经成为国有经济的重要补充形式,逐步占据一定的市场位置,其主要目标就是为了经济利润。

所以,在公共交通民营化改革中,一定要做好国有企业和民营交通企业之间的工作,使两者的经济利益和公益效益尽量保持平衡。

不能正确认识公共交通民营化。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对公共交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很多人认为,公共交通民营化是因为政府为了“甩包袱”,才推进此方面的改革。

但在实际当中,公共交通民营化是对传统公交运营机制的改革,并不是政府为了减轻经济负担。

在民营化进程中,政府负有重大责任,政府在其中起的是直接作用,所以,只有政府在民营化改革中保持正确态度,才有利于民营化改革的不断推进。

当前,我国的政企分开还没有完全落实,当前的制度措施与民营化后的状况还不相符,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对民营化的认识还不全面,在进行管理时,一般依然按照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

不能充分应用竞争市场机制。

民营化要求重新配置市场资源,竞争过度和竞争不足都会影响运营效率,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如果要想改变当前的公共产品服务效率,必须推行企业竞争,打破行业垄断现象。

所以,在行业运营中引入竞争,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服务效率。

在大多情况下,公交企业在管理中不重视成本的最小化,没有竞争对手,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政策对其倾斜,受到政府的支持与保护。

公共交通行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

公共交通行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

公共交通行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公共交通对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公共交通不仅要求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参与公益活动。

本文将探讨公共交通行业的社会责任,并介绍一些公益活动的案例。

一、社会责任1. 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公共交通是城市居民的出行首选,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是公共交通行业的首要责任。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公共交通企业需要不断提升线路规划、车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确保出行时间短、车辆运行稳定。

2. 促进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公共交通企业应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合理规划公交线路,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出行需求。

公共交通的发展也能够促进城市人口分布合理化、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进而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3. 关注绿色环保公共交通是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公共交通企业应提倡绿色出行理念,推广使用低碳环保的车辆和能源,减少尾气排放和能源浪费,努力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益活动案例1. 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公共交通企业可以通过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服务来回馈社会。

例如,一些城市在特定节假日会免费提供公交服务,方便市民出行。

此外,公共交通企业还可以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优惠的乘车政策,方便他们的出行。

2. 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公共交通企业可以与交通管理部门合作,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例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提醒乘客注意交通安全知识和乘车礼仪,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秩序。

3. 推动智能化建设随着科技的发展,公共交通行业也在不断推动智能化建设。

公共交通企业可以借助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同时也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通过推动智慧公交、移动支付等技术的应用,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和智能化水平。

4. 慈善捐赠公共交通企业可以通过慈善捐赠活动来回报社会。

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以十堰市公交改革为例

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以十堰市公交改革为例

论公共事务治理之道——以“十堰市公交改革”为例摘要:公共事务的治理关乎社会最广大群体的利益,如何有效的进行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一项意义深重的工作.近年来,我国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上,一直提倡走市场化的道路,对公共事务进行民营改革.然而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上,我们选对了道路,走的脚步却弊端甚多.本文以十堰市公交改革为例,浅谈一下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关键词:公共事务民营化公共利益2003年,在公共事务民营化口号提出后,温州商人张朝荣买断了湖北十堰市18年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斥巨资收购了十堰公交所有财产,拉开了国内首例公交民营化改革,2008年4月,在连续四次公交公司司机罢工后,十堰市政府决定收回张朝荣的公交特许经营权.十堰市公共事务民营化以失败告终!十堰市的公交改革可谓是我国公共事务市场化的典型案例,尽管十堰市的改革是失败的,但是,为我们公共事务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借鉴.在这一场改革中,口号喊的很响亮,动作也很大,然而为什么这一场一开始就被看好的改革最终却以失败告终呢?十堰市的公交改革中反应了我国公共事务改革中的一些很显著却被忽略的问题.针对十堰市的公交改革,学术界有着各种各样的分析,众说纷纭.那么,十堰市的公交改革到底失败到了哪里呢?为什么改革选对了方向,最后还是要失败呢?一、利益冲突我们说十堰市的公交民营化是失败的,失败的第一个原因就是利益冲突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在十堰市的公交改革中有三个利益群体,一个是社会公众,一个是公交公司的承包户——私企,还有一个就是公交公司的员工.在这三个利益群体中,社会公众的利益具有公益性,也就是我们的公共事务的特性;私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很显然私企的利益带着私人的营利性;而作为公交公司的员工,单从福利工资的角度去考虑,这个利益群体也是私利性质的,这种私利有别于营利性,是基于个体基本的生活保障出发的私利。

在这三个利益群体之外还有一个角色,那就是政府,政府是这个三个利益群体利益的协调者协调者。

城市公共交通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

城市公共交通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

城市公共交通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在现代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公共交通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公共交通不仅仅是满足人们出行需求的方式,更是一个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满足出行需求的同时,城市公共交通业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福祉贡献力量。

一、城市公共交通业的社会责任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正常、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不仅能够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还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碳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因此,城市公共交通业应当承担以下社会责任:1. 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应确保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不断提升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

2. 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共交通企业应对交通工具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车辆、设备的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3.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公共交通业应积极推动绿色出行理念,减少汽车使用,降低碳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同时,公共交通企业也要注重能源的节约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4. 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公共交通企业应与城市规划部门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公共交通线路、站点的规划建设,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升城市交通效率。

二、公共交通业的公益活动为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公共交通企业还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福祉贡献力量。

公益活动有助于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社会形象,增强市民对公共交通的认可和支持。

以下是公共交通业可以开展的公益活动:1.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公共交通企业可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供安全出行建议,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 免费或优惠服务:适时推出免费或优惠的公共交通服务,方便一些贫困人群、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出行。

这种举措不仅体现了公共交通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也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帮助和支持。

公交企业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问题分析

公交企业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问题分析

公交企业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问题分析摘要:公交企业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经济规律,因而也存在着不同的经济问题。

本文在总结公交企业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公交企业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性,并提出了提高公交企业经济效益的相应建议。

关键词:公交企业市场化经济性城市公交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脉,它不仅维系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有全局性的影响。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城市公交行业,历年来一直属于“政策性亏损”行业,公交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也受到多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内部条件的制约,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公交企业改革的紧迫性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的公交企业在市场化进程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而其中经济问题是城市公交企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因此对公交企业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对指导公交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公交企业的特性(1)公益性。

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任务是:以营运为中心,组织和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业务,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迅速、准点、舒适的乘车条件。

因此按照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城市公交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公交企业承担了政府在城市客运中为社会服务的功能,这就决定了城市公交企业是一个公益性企业,公益性是它的根本特性。

公交企业必须首先保障社会效益,不能以盈利最大化为企业的目标。

(2)市场性。

作为一个营运组织,城市公交企业也有一般企业经营的特点。

但由于公交企业具有特殊性,因此企业实际上进行的并非真正的市场竞争,而是非完全的市场经营。

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不是要求企业不能追求经济效益,而是要在必须优先保证社会效益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地寻求经济性,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企业必须牺牲经济效益。

(3)垄断性。

从城市的总体政府管理角度出发,不可能允许许多的企业进入到公交客运中去,因此就造成了城市公交客运线路面向服务对象具有一定垄断性。

这种垄断性主要体现在当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了某一家公交企业经营管理某一条客运线路时,就不可能再批准其他企业去运营完全同一条线路。

公共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公益性与经济性分析_以公共交通为例

公共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公益性与经济性分析_以公共交通为例
3 对我国公共交通民营化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 1) 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 完善监管机制。为健全监管机制, 强化政 府监管职能, 政府应做到: 要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能, 要建立责任追究制 度, 即要求公共部门的行政人员不仅要对其行动的过程负责, 更要对其 行动的结果负责, 从而避免“逃避责任”现象, 提高监管人员素质。政府主 管部门应成立专职监督机构, 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 管, 规范经营行为, 监督企业服务质量, 保障乘客的切身利益; 维护公共 交通市场秩序, 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严厉查处危害城市公共交 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
两 地 长 途 车 的“ 绝 交 ”行 为 , 使 双 方 都 出 现 了 严 重 的 亏 损 。“ 鹬 蚌 相 争, 渔人得利”, 而这里的渔人, 却不是广大的消费者。因为长沙、衡阳两 地车站窗口都停止出售对方客运公司的汽车票, 广大旅客不得不选择票 价相对较高的独立运营的第三家客运公司。
我们从以上的案例中建立一个基本模型: 在 A( 长沙) 、B( 衡阳) 两地 有 两 个 长 途 汽 车 公 司 甲 、乙 经 营 长 途 客 运 。 我 们 假 定 博 弈 双 方 得 到 的 信 息是完全的, 则此博弈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双方的收益矩阵见图 1。
目前, 我国个体私营运输已占据道路运输市场的重要地位。其经营 业户占整 个 经 营 业 户 的 80%以 上 , 从 业 人 员 所 占 比 例 已 超 过 50%, 营 运 客车数所占比例超过 40%, 营运货车数所占比例超过 50%。国有运输企 业 约 有 74%已 经 进 行 了 改 制 , 在 已 改 制 的 运 输 企 业 中 , 普 遍 增 大 了 自 然 人和职工持股比例, 国有股份比例已非常低, 甚至全部撤出。如果将这些 因素均考虑在内, 道路运输民营化程度估计在 80%左右。但各地公共交 通民营化程度有较大差别。如湖北省道路运输系统 2003 年吸纳民间资 金 10 亿元, 更新车辆 8 000 余辆, 货运、维修、出租、运输服务业已总体实 现了民营化。其他许多省区提出了除高速客运与主枢纽站场运营外, 其 他任何道路运输企业要基本实现民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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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汽车南站发车到衡阳汽车西站的长途车, 到衡阳不能进站, 在站外 下客之后, 只好空载回长沙; 衡阳到长沙的客车遭遇相同。与此同时, 每 天 下 午 各 自 车 站 还 要 发 加 班 车 到 对 方 城 市 去 。两 地 长 途 车 这 样 的“ 绝 交 ” 行为有一个多月, 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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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慧 公共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公益性与经济性分析— ——以公共交通为例
本刊 E- mail:bjb@mail.sxinfo.net 决策参考
不合作) 和( 不合作, 合作) 。为什么两地都选择了“不合作”的战略? 是因 为在“斗鸡博弈”中反映了一个很深刻的问题, 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 的 矛 盾 。在 这 个 案 例 中 长 沙 市 长 途 客 车 公 司 与 衡 阳 市 长 途 客 车 公 司 它 都 会 从 个 人 理 性 出 发 追 求 个 人 经 济 效 益 最 大 化 , 都 会 选 择“ 不 合 作 ”的 战 略, 收益为 4。在这种情况下, 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对整个社会不 是一件好事, 两地选择“不合作”战略, 对普通老百姓是一件坏事, 出行成 本高, 但对两地客车公司来说, 就是好事。因为纳什均衡利润数高于非纳 什均衡的利润数, 所以两企业现在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他们 没有认识到公共交通是一种准公共物品, 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公益 性。虽然政府已将公共交通外包给企业( 公共事业民营化的过程) , 但公 共交通的准公共产品的特性不能因为民营化而给抹杀, 完全按私人产品 对待, 这违背了政府将公共事业进行民营化的意图。公共事业民营化后 还必 须 保 留 其 公 益 性 , 所 以 两 地 客 车 公 司 在 进 行 博 弈 时 , 应 选 择( 合 作 , 合作) 的战略。 2.2 公共交通民营化后出现新的垄断
中国政府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 将公共事业民营化。民营化是 指政府利用市场或私人部门( 包括营利和非营利组织) 来执行公共项目, 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及输送的过程。公用事业民营化, 就是将国有、公营 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 引入市场机制。但企业实际上 进行的并非真正的市场竞争, 而是非完全的市场经营[ 3] 。
图 1 两地客运斗鸡博弈 在这个博弈中有两个博弈方即 A 地长途客车公司甲和 B 地长途客 车公司乙, 他们各自都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可以选择的策略, 因此该博 弈有 4 种可能的结果。在这些结果中, 每个博弈方可能取得的最好收益 是 4, 最坏收益为 1。两个博弈方都以个体理性行为为准则, 两个博弈方 的目标都是要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对甲来说, 乙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 可能的选择, 假设乙选择的是不合作, 则对甲来说, 不合作的收益是 1, 合 作的收益为 2, 他应该选择合作; 假设乙选择合作, 则甲合作的收益为 3, 不合作的收益为 4, 他应该选择不合 作 。 因 此 在 本 轮 博 弈 中 , 乙 采 用“ 合 作”策略, 只考虑自身利益的甲的选择是“不合作”策略。同样, 乙采用“不 合作”策略, 而甲的选择是“合作”策略。所以该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两个博 弈方, 一方选择“合作”策略, 另一方则选择“不合作”策略。该博弈存在两 个纳什均衡, 即( 合作, 不合作) 和( 不合作, 合作) 。这是一种斗鸡博弈。 两地客运公司进行的斗鸡博弈是两败俱伤的, 也是社会资源的浪 费, 更使广大旅客乘车不便、成本增加。作为公用事业的公共交通运输, 出现如此怪异的一幕, 说明相关市场存在着无序的竞争, 极大地损坏了 公用事业本应赋含的公益属性。 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背景下, 当前许多地方对公用事业, 都通过特 许经营的方式, 向民营化过渡。公共交通就是其中之一。公共交通运输市 场 的 开 放 , 就 是 鼓 励 各 种 资 本 的 进 入 , 打 破 原 有 国 有 公 交 企 业“ 一 统 天 下”的垄断局面。同时, 随着市场的开放, 多家企业参与竞争, 也可以提高 公交服务水平, 从质到量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基于公共事业固有的公 益性质, 对公共交通而言, 也必须在公益性与市场性之间取得平衡。而此 次长沙、衡阳两地出现的“空车之痛”, 就是公共交通引入市场竞争后, 利 益与公益失去平衡的表现。 长沙与衡阳两地长途客车发生的不合作的情况, 是属于完全信息静 态 博 弈 状 态 下 的“ 斗 鸡 博 弈 ”, 在 这 个 博 弈 中 存 在 两 个 纳 什 均 衡 :( 合 作 ,
周慧
(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湖南长沙, 410128)
摘 要: 介绍了我国公共交通民营化现状, 运用博弈论分析了公共交通民营化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公共交通; 民营化; 公益性;标识码: A
建设部在 2004 年 3 月下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 中 将 公 共 交 通 的 性 质 定 义 为“ 重 要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 是 关 系 国 计 民 生 的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提 供 的 服 务 具 有 一 定 的 公 益 性 、经 营 性 和 竞争性。公益性在于解决无力承担私人交通出行费用的人群的出行, 是 体现社会交通公平性的重要措施, 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 可以作为解 决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工具, 协调大量的人流与道路通行能力不足之间 的矛盾; 但公共交通并不是无偿服务, 它所提供的服务可以按照等价交 换的原则进行竞争经营。
公共交通尽管有所放开, 但仍然是特许经营, 自然会派生出新的垄 断。从某种意义上说“, 空车之痛”使广大的消费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如此 的竞争格局, 其实已打上了强烈的垄断烙印, 使得公共交通作为公共事业 本应赋含的公益性被极大地消解。公共交通是一准公共物品, 它具有公益 性。企业不能从其自身理性出发追求经济效益, 不考虑其公益性。一旦出现 新的垄断, 企业就只追求经济效应, 而忽视公益性, 就会出现类似长沙、衡 阳两地长途客车公司恶性竞争的例子, 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2.3 政府监督缺位
( 2) 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在民营化过程中,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需 要正确处理。在特许经营的前提下, 线路的开设、调整权及具体的营运操 作由企业去实施。公交场站建设, 政府只要把好设计评审关, 就可以解决 建设规模和设计质量问题; 企业的广告经营, 只要合法就不应干预等等, 以达到政企分开目的, 保障公交企业的自由度。
目前, 我国个体私营运输已占据道路运输市场的重要地位。其经营 业户占整 个 经 营 业 户 的 80%以 上 , 从 业 人 员 所 占 比 例 已 超 过 50%, 营 运 客车数所占比例超过 40%, 营运货车数所占比例超过 50%。国有运输企 业 约 有 74%已 经 进 行 了 改 制 , 在 已 改 制 的 运 输 企 业 中 , 普 遍 增 大 了 自 然 人和职工持股比例, 国有股份比例已非常低, 甚至全部撤出。如果将这些 因素均考虑在内, 道路运输民营化程度估计在 80%左右。但各地公共交 通民营化程度有较大差别。如湖北省道路运输系统 2003 年吸纳民间资 金 10 亿元, 更新车辆 8 000 余辆, 货运、维修、出租、运输服务业已总体实 现了民营化。其他许多省区提出了除高速客运与主枢纽站场运营外, 其 他任何道路运输企业要基本实现民营化。
3 对我国公共交通民营化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 1) 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 完善监管机制。为健全监管机制, 强化政 府监管职能, 政府应做到: 要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能, 要建立责任追究制 度, 即要求公共部门的行政人员不仅要对其行动的过程负责, 更要对其 行动的结果负责, 从而避免“逃避责任”现象, 提高监管人员素质。政府主 管部门应成立专职监督机构, 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 管, 规范经营行为, 监督企业服务质量, 保障乘客的切身利益; 维护公共 交通市场秩序, 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严厉查处危害城市公共交 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
1 我国公共交通民营化现状
公 交 行 业 的 民 营 化 体 现 在 政 府 扶 持 、引 进 市 场 竞 争 机 制 方 面 , 实 施 公交特许经营( 包括区域专营和线路专营) ; 市区各条公交线路按服务水 平高低为标准进行公开招标; 部分特许经营者在繁华路段的线路允许重 合, 鼓励竞争; 对于因管理不善而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 政府要求其限期 整顿直至停牌, 并再次进行投标竞争经营权; 取消公交站场的企业所有 权, 拥有特许经营权的运营公司才有公交站场的使用权, 并向政府交纳 一定的租赁费用。在政府监管、防止不当竞争、保护市民利益方面, 加强 财务监督和税收检查, 负责评审公交企业的发展计划并公布于众, 宏观 引导车票价格, 监督服务质量。
公用事业民营化后政府遇到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问题, 因 为民营化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监管职能的履行。
作为公共交通民营化的监督者, 如果政府监督到位, 不会出现前述空 车现象。因公共交通的市场化改革, 对政府部门并不是彻底的“摔包袱”。公 共事业关系民生福祉, 政府理应成为相关责任的重要承担者。公用事业民 营化要求有一个健全、完善的监管机制, 以便于协调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 关系并规范好政府与企业的行为, 而公共利益的实现也依赖于一个健全、 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强有力的政府。如果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 政府的监 管职能出现缺位的话, 势必造成操作过程中各种违规, 甚至违法现象的出 现, 公共利益将被民营化后的经营者置之脑后, 对此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 任。如长沙、衡阳两地长途汽车公司出现的恶性竞争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政府对行业的监管没有跟上, 现在的监管还是完全用计划经济的思路, 导 致长沙、衡阳两市发生恶性竞争达两个月之久。当然, 政府在维护公共利益 的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好企业的利益, 如果政府的规制范围没有限度、运作 不够透明、在微观层面干预过多, 民营部门的投资者就会望而却步, 进而转 向其他更好的投资环境。对于长沙、衡阳两地出现的空车现象, 政府部门只 有通过相关运营主体的行为约束, 使相关经营主体在充分竞争的背景下来 确保公益与盈利之间的平衡。只有如此, 公共事业的公益性和市场性才能 得到保证, 市场经济才能承担起必需的社会义务, 广大消费者才能获得更 好的公共物品供给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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