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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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管理目的为了防范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设备故障和维修次数,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所有设备、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

任务分工1.设备管理: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作业人员:负责井下供水施救作业,执行本制度。

3.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问题。

管理制度1.设备日常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定期更换易损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购买、更新设备时,要求必须符合生产需要,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

2.作业人员管理:•依照操作规程和标准化操作流程,正确使用设备。

•在执行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使用防护设备。

•完成作业后,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3.紧急救援处理:•当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发生险情,首先要采取安全措施。

•确认事故情况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组织好救援人员和工具,对险情进行有效的应对处理。

4.日常监管:•管理人员要求定期检查、督导及时反馈作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安全运行意识及操作技能。

管理效果评估这是一项必要的管理工作,能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管理效果进行及时总结、评估和反馈,以便进一步提高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水平。

1.管理效果的评估指标包括事故率、维修率和设备运转率等。

2.根据管理指标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

总结本文介绍了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范围、任务分工、管理制度、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它是保证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不断改进可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出现事故的概率,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供水施救应急演练制度 ......................................................... - 1 - 第二章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 - 2 - 第三章供水施救系统主要管理操作维护人员组织机构 ................. - 4 - 第四章供水施救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 - 6 - 第一节供水施救系统组长岗位责任制 ..................................... - 6 - 第二节供水施救系统副组长岗位责任制 ................................. - 7 - 第三节供水施救系统组员岗位责任制 ..................................... - 8 - 第四节供水施救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 - 9 - 第五节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 - 10 - 第六节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 - 11 - 第五章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 - 12 - 第一节井下作业 ....................................................................... - 12 - 第二节高空作业 ....................................................................... - 12 - 第三节使用工具注意事项 ....................................................... - 13 - 第四节搞协助时,应注意事项 ............................................... - 13 - 第六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 - 14 - 第七章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 16 - 第八章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 ..................................................... - 17 - 第九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 18 - 第十章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 - 19 - 第十一章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 20 - 第十二章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 - 21 - 第十三章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 - 23 - 第十四章供水施救系统应急措施 ................................................. - 24 -第一章供水施救应急演练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每年配合矿井“六大系统”进行一次演练。

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统制度
(一)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做好水池密封,要采取可靠的防冻和防杂物掉入措施。

(二)井下所有供水施救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畅通,地面水源泵必须保证完好,一转一备。

(三)供水施救系统主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无缝钢管,分支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50mm的无缝钢管,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完好不漏水。

(四)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五)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30m。

(六)供水施救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七)供水点前后2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八)供水管路中的水必须经常进行排放水,保证水质。

(九)及时对供水施救系统阀门、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系统全面检查维护。

二、巡检制度
(一)由通风队负责对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路进行巡检。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 引言供水施救系统是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供水施救系统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生命所需的水源,同时还能够满足消防救援的需要,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

供水施救系统包括供水设施和消防设施两个方面。

而这些设施的管理制度与实践对于促进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至关重要。

2.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现状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至今仍有许多问题和不足。

其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2.1 设备设施安全问题一些城镇的供水施救系统的设备设施老化、损坏、缺乏维修和更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例如,供水管网中存在管道腐蚀、管道破损、泄漏等问题,火灾水池和水源井等设施的防火安全也存在漏洞。

2.2 管理不规范问题供水施救系统中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地区的供水施救系统管理机构存在缺乏人员和资金的问题,对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缺乏规范和标准化的操作。

同时,制度化建设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有些地区缺乏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

2.3 意识和管理水平问题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者的意识也存在缺失和不足。

一些地区存在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的管理人员,缺乏对供水施救系统的全面认识和对应的解决方案。

3.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针对上述现状和问题,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以提升管理水平和提高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

3.1 管理机制建设应当在本地区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更新。

在机构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流程的规范、标准化和科学化。

3.2 设备设施安全维护针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问题,建立一套相应的安全监管体系。

通过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和解决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

3.3 创新管理方式在现有的基础上,应该推动管理方式的创新与升级。

可以将先进科技应用到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工作中,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的推广,让管理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供水施救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供水施救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系统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方面。

三、制度内容1.设备检查与维护(1)日常巡检:每天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检,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查看各个部件是否完整,是否有异常现象。

(2)定期检修: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水管、水泵等设备,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故障排除(1)故障申报:负责供水施救系统运行管理的人员,一旦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

(2)故障处理:设备故障需要及时处理,如果能自行修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理,若设备故障无法修复,则需要寻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3.应急预案(1)应急演练:定期组织供水施救系统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对设备的熟悉度和操作能力,以应对突发情况。

(2)应急故障处理:制定应急故障处理流程,明确故障处理的责任人和步骤,确保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故障排除。

4.记录与统计(1)设备运行记录:对供水施救系统的每一次运行进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运行状态、设备故障等,为后续的维修和改进提供参考。

(2)维修记录:对设备的维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以便跟踪和追溯。

四、责任与考核1.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于违反运行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3.对供水施救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补救和考核。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1.制度的宣传:对供水施救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进行全员宣传,使每个人都明确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

2.培训与考核:对相关人员进行供水施救系统运行管理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定期进行考核以确保培训效果。

六、附则1.本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必须执行,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组织机构1.供水施救系统的组织机构由总指挥部和各级分指挥部组成。

2.总指挥部设在供水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供水施救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分指挥部设在各个水厂,负责本水厂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人员培训1.供水公司负责组织对供水施救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应急处置流程、设备操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知识。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供水施救系统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供水公司应建立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演练情况和个人能力评估结果。

四、设备管理1.供水公司应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高效运行。

2.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供水施救系统的设备进行正确操作。

3.出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供水的连续和安全。

4.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准确,每月上报一次供水公司,供日常管理和统计分析。

五、应急处置1.紧急情况发生时,供水公司总指挥部应立即启动供水施救系统的应急处置流程。

2.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分指挥部,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派出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分指挥部负责根据总指挥部的指示,切实组织和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供水不中断、质量不降低。

4.紧急情况结束后,供水公司应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六、安全防护1.供水施救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要求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

2.施救现场应设立警示标志,保证供水施救系统的安全运行。

3.对于紧急情况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源,供水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七、监督与检查1.供水公司应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供水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或解聘等。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本矿供水施救系统由地面消防水池、管网、供水施救装置及管网供水阀门组成。

二、供水施救水源为两个地埋式水池,容积为300+300m3,黄土覆盖厚度0.8m以上,确保防冻免尘埃侵入。

三、主供水管沿主斜井西轨道巷敷设,管径DN150,其他路线大巷管径DN100,采掘工作面顺槽挂管径DN75,高度1.8-2.0米。

四、在井底、大巷、峒室主要运输设备机头安装一组供水施救装置,同时供5人使用。

采掘作业顺槽口及工作面附近各设一组供水装置。

为便于使用维护,供水装置与压风自救装置同点安设。

五、各大巷口及顺槽口管路设供水阀门,压力≥2.5Mpa。

通径规格与安装管径相同,所有阀门同一方向安装。

六、地面水源(水池)及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检查维护,井下大巷管路阀门、沿途供水施救装置由井下机运队负责维护,采掘顺槽及上管网供水施救装置由采掘队负责检查维护。

七、供水施救系统设施每班巡检一次;每五天必须由队长组织详细检查一次;矿每十天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供水施救系统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所有检查维护人员严格遵守制度,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由日常维护人员当班处理,对较大问题由队长现场组织处理,并报矿调度室(不得超过当班八小时)。

九、对违反制度、漏检、假检、处理问题不按规定、不报告、不记) 录,损坏系统设施的由安监站组织调查,视情节给予处理,罚款(50、100、200、300停班、辞退、除名等处罚。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压风自救系统二、两台压风机设在下山进入风井附近,一用一备,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机性能,按规定三年测试一次,安全阀、储气罐、压力表等每年测试一次。

三、压风机站实行三班工作制度,配司机3人,专职维修工21人。

四、设备严格按照危险保养制度检查维护,冷却水及时更换(水池半年清洁一次),压风机出风口处油仓分离器每周检查并放油一次。

五、井下避灾路线上均应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六、地面供气管路由空压机房维修人员负责检查维护,井下大巷管路阀门、沿途压风自救装置由井下机运队负责维护,采掘顺槽及上管网压风自救装置由采掘队负责检查维护。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为保障企业供水施救系统能够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

2.规范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3.保证供水施救系统的安全与可靠运行,以及及时进行调整和改善。

二、制度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供水施救设施的管理、操作、维护、保养和更新升级。

三、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制定的必要性,明确编写目的、范围和程序。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制度内容进行讨论、评审和修改,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颁布实施。

5.定期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安全生产法》6.《工伤保险条例》7.《消防法》8.《建筑法》9.《水利法》10.《设备安全法》1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条例》五、制度内容1.供水施救系统的定义2.供水施救系统的分类3.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4.供水施救系统的维护5.供水施救系统的更新升级6.供水施救系统的检查与试验7.供水施救系统故障处理8.供水施救系统的常规操作规程9.供水施救系统操作人员的技能要求10.供水施救系统操作安全注意事项11.供水施救系统配制、储存与使用的要求12.供水施救系统的责任主体13.供水施救系统的执行程序14.供水施救系统的监督与评估15.供水施救系统的违规追责六、责任追究1.若未按照规定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造成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未按照规定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故障处理,造成设备或人员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违反规定进行打击与惩处,直至辞退。

七、其他制度施行后若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有关人员讨论同意,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修改后的内容须通知公司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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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第1条技术科负责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地点、吊挂高度等)的设计、系统图等基础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机电科负责管路的加工,通防科负责管路及配件的安装和回收。

第2条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供水施救主管路(矿
井主供水管路)为φ159㎜;供水施救分管路(采区主供水管路)为
φ133㎜;采煤、掘进工作面为φ89㎜。

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要设有
总阀门。

第3条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必须接入矿井紧急避险设施内,并设
置“三通”和阀门。

接入避险设施前20米的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管路未接入矿井紧急避险设施的或未对管路采取保护措施的对通防科
罚款200元/项。

第4条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5~10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运输顺槽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10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

两顺槽每50m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每少一个“三通”或阀门对通防科罚款200元。

第5条回采工作面回采前,通防科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顺槽所需供水施救装置。

工作面安装完毕后两顺槽供水施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综采工区管理,施工单位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两顺槽供水施救管路的日常管理。

通防科负责随工作面回采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回收的阀门、螺丝(回收率80%)、“三通”、管路(回收率100%)等数量,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每推迟一天对通防科罚款50元。

若不及时拆除、维护,对通防科罚款50
元/次。

拆除的供水施救管路运到附近车场,存放的管路够一车时,
由通防科集中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调度室,每推迟一天对回收人员罚款50元。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工作面两顺槽剩余的供水施救管路由通防科负责一并拆除和回收,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运送管路的数量,每推迟一天对通防科罚款50元。

供水施救配件丢失,由通防科照价赔偿。

第6条掘进工作面开口前,由通防科负责将供水管路接至开口地点。

掘进施工时,由掘进队负责延伸供水管路,距开口的距离达到50米以上时,由通防科负责按设计要求安设供水管路及“三通”、阀门。

(管路安设至距掘进工作面茬面的距离不超过50米)掘进队负责拆除原管路并延伸掘进茬面以外50米内的供水管路。

通防科不及时安设管路的罚款200元/次,安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项。

掘进队不及时延伸管路的罚款200元/次。

第7条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开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并保持距迎头5~10m的距离。

煤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机5m范围内、岩巷掘进工作面装岩机5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队罚款100元/次,少安装一个“三通”或阀门对通防科罚款200元。

第8条通防科必须保证供水施救系统完好性,供水施救系统存在有无水、漏水、或阀门损坏的,1~5处(个)罚通防科500元,5
处(个)以上加罚1000元。

凡供水施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开关不灵活等),对通防科罚款100元/处(项)。

第9条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供水管路每间隔5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架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管架固定,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对通防科罚款100元/处。

第10条“三通”及阀门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

管路安装高度距底板第一条2~第一条3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达不到要求,
对通防科罚款200元/处。

采、掘工作面的供水施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日常管理,有意损坏的照价赔偿。

供水施救系统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处。

第11条各掘进工作面掘进队安装的、不再使用的供水施救系统由掘进队及时拆除,否则对掘进队罚款100元/次。

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巷帮摆放整齐,以便掘进时延伸供水管路。

否则对掘进队罚款100
元/项。

第12条巷道如需维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供水施救系统,因维修导致管路落地,维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队罚款50元/米,若导致系统损坏,按原价赔偿。

因维修导致系
统损坏,致使维修段无水影响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

第13条各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员是现场供水施救系统的
管理监督员,每班的安全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调度室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供水施救系统存在问题,安全检查员没有发现及汇报的(以记录为证),对当班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检查员罚款50元/次。

未安排整改的对调度室罚款100元/次,整改不及时的对
整改单位罚款200元/次。

第14条各队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供水施救系统的闸阀下面,否则罚款100元/次;运送物料时撞坏供水施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造成停水,对该队罚款500元/次。

第15条各相关队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供水施救管路、“三通”及阀门要妥善保存(包括损坏的),如果丢失,按价赔偿。

必须于每月的22日前将本队上月所领取、安装、拆除回收、损坏、库存的供水
施救管路及装置的详细数据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每推迟一天对责任队罚款50元,对所报项目不全或谎报数据的,对责任队罚款50元/次。

第16条供水施救系统移交由调度室组织相关科(室)、队参加,办理书面手续,各单位留底备份。

第17条各采掘工作面的供水施救系统需要停水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8条供水施救管路及配件均由安装单位领取(包括机电科加工的供水管路配件)。

第19条机电科加工成的供水管路及附件在领取时,必须到仓库办理领取手续(一式二份),否则,机电科不得发放,无手续发放的,对机电科罚款50元/次,造成管路及附件无下落的,按价赔偿。

第20条当矿井发生灾变时,要及时关闭付井口向井下供应工业用水管路的闸阀,打开主井口供水管路的闸阀,向井下供应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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