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产品合格证管理
机动车合格证管理制度

机动车合格证管理制度JAC-GL-202-2010 1 内容和范围为加强对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领用和管理,规范合格证打印、上传、变更、保管及U盾管理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所有整车及底盘合格证的管理。
2 职责2.1 质量管理部2.1.1 公司合格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所用合格证备案、接受、发放、回收、补发、换发、登记;2.1.2 负责合格证管理内部审核活动,监督事业部合格证系统维护、打印、上传、变更等;2.1.3 负责合格证系统U盾的统一申购、发放、登记等。
2.2 集中采购部负责股份公司所用合格证的采购。
2.3 信息管理部负责提供稳定可靠的合格证管理与打印系统,并提供信息系统相应的培训。
2.4 市场部负责公告参数及时、准确地下发,协助事业部解决产品技术参数使用中的问题。
2.5 商用车/乘用车公司2.5.1 负责合格证的二次发放、登记等管理;2.5.2 负责合格证上传系统及公告参数维护管理;2.5.3负责合格证打印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产品技术参数数据的正确、完整,并进行数据的备份管理;2.5.4 负责合格证U盾的申报、领用、保管及刷新管理;2.5.5负责产品合格证的打印和信息的及时上传、补传工作,并负责本事业部打印点的日常管理;2.5.6负责市场合格证的回收和变更审批等管理,及变更合格证的撤消和修改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控制每月合格证的修改和撤销数量;2.5.7 负责市场反馈合格证问题的快速处理,属公告错误市场部负责解决。
3 工作流程3.1 合格证的领用3.1.1 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合格证的核发和统计工作,建立合格证领用台帐便于追溯;3.1.2 商用车/乘用车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合格证二级核发和统计工作,建立合格证二级领用台帐,并严格按整车和底盘的产量控制合格证用量,每月底向公司质量管理部上报合格证使用月报表。
3.2 合格证系统安装和打印3.2.1 商用车/乘用车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新合格证打印点的打印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3.2.2商用车/乘用车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管理本事业部各打印点的合格证打印员,打印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合格证打印工作;3.2.3商用车/乘用车公司质量管理部应在各个打印点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刷新U盾;3.2.4 进行合格证打印时,须认真核对车辆VIN码、底盘号、发动机号及相关配置的一致,确保技术参数表填报内容与实物、公告相一致,并分清整车、底盘合格证,做到一车一证(个别地区改装车辆需两证的除外);3.2.5合格证打印有误需变更的(未上传前),打印员报商用车/乘用车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确认后予以更换。
车辆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完整版

车辆出⼚合格证管理规定完整版车辆出⼚合格证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重庆中远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车辆出⼚合格证管理办法发⾏版本: A1⽂件编号:CQJ-GL-100-20162016年06⽉15⽇发布 2016年07⽉01⽇实施重庆中远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发布⼀、适⽤范围为加强对机动车出⼚合格证的领⽤和管理,规范合格证打印、上传、变更、保管及U盾管理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于重庆中远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所有专⽤汽车类整车合格证的管理。
⼆、⼈员组织管理(⼀)相关部门职责1.质量管理部1)公司合格证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合格证备案、接受、发放、回收、补发、换发、登记;2)负责合格证管理内部审核活动,监督合格证系统维护、打印、上传、变更等;3)负责合格证系统U盾的统⼀申购、发放、登记等。
2.供应部1)负责公司所⽤合格证的采购。
3.技术部1)负责合格证正⾯样式的设计、备案;2)负责提供稳定可靠的合格证管理与打印系统,并提供信息系统相应的培训。
4.销售部1)负责合格证的交付使⽤,协调经销商或⽤户在合格证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反馈。
2)协助解决产品技术参数使⽤中的问题。
(⼆)岗位设置1.在质量管理部设合格证打印⼈员1名,主要负责合格证的打印、上传、修改、撤销等⼯作,设合格证管理⼈员1名,负责合格证的⽇常管理⼯作。
2.在产品技术部设兼职信息管理员1 名,由公告管理专员兼任,负责合格证正⾯样式的设计、备案,负责合格证信息系统的维护。
3.在销售部设兼职管理员1名,负责合格证的交付使⽤。
(三)⼈员培训、考核及保密等1.合格证管理员及公告管理专员每年必须参加⼀次由中机中⼼合格证管理部在全国举办的培训会,并提交培训会议报告,部门审核后交⾏政管理部存档。
2.对合格证管理⼯作相关⼈员的考核参照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进⾏奖惩。
合格证管理细则

编号:产品合格证制作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编写:审核:批准:山东三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三月发布产品合格证制作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细则为加强我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效防范倒卖、伪造、假冒合格证等违规行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就规范我公司产品合格证制作、使用与监督管理等有关事项,制定本细则。
一、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山东三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车辆产品合格证制作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山东三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挂车(含半挂车)和非完整车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规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2881号)《合格证样式设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产品合格证制作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经贸产字[2008]91号)三、车辆产品合格证制作与使用1、人员职责1.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合格证的印制,并对合格证的保管、打印、上传及配发进行监管。
1.2合格证保管员负责空白合格证的保管和发放、作废合格证的回收和保管。
1.3合格证打印员负责合格证的打印和和上传、作废合格证的交回、建立出厂车辆和合格证去向记录档案。
1.4产品检验员负责合格证信息的验证和配发。
2、管理程序2.1 合格证的制作2.1.1 分管副总根据合格证使用情况制定合格证印制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合格证的印制。
2.1.2 合格证必须到国家制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印刷单位印制,其规格、材质、背面印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规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2881号)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合格证样式设计要求》制作,并且做到连续统一、长久不变。
按照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产品合格证制作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经贸产字[2008]91号)的要求,在合格证正面必须加印纸张统一编号。
2.2合格证的保管2.2.1 合格证保管员对印制好的空白合格证进行登记,编制《空白合格证发放登记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规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管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规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4.12.13•【文号】发改产业[2004]2881号•【施行日期】2004.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规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28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公安厅(局),有关中央企业: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是办理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必须提交的法定证明之一,也是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管理,有效防范被盗抢、走私和拼装车辆违法入户,打击倒卖、伪造、假冒合格证等违法行为,提高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的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决定规范合格证的式样和内容,建立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格证的应用范围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原农用运输汽车)及汽车底盘(含二类和三类底盘)、改装车、半挂车、摩托车产品在国内销售时,均应由机动车生产企业随车配发符合规定的合格证。
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但需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上路行驶的无轨电车、其他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类型的机动车辆(不包括进口机动车),也应由生产企业随车配发符合规定的合格证。
二、合格证的基本要求合格证的规格为A系列纸张的A4幅面(297mm×210mm),由机动车生产企业按规定式样(见附件)印制并附加企业名称、标识及防伪信息;在背面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打印《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以下简称《技术参数表》),包括自动打印可供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用机器识读的二维条码(矩阵码),加盖企业公章或产品合格章。
制造业ISO9001体系文件008商品车合格证管理办法(B2版)(带附件)

1.0 目的1.1 规范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合格证管理,满足国家及企业产品安全的要求。
1.2 满足国家对合格证基本信息上传和快速处理的要求。
1.3 满足国家公、检、法机关和国家、地方质量监督、工商、消费者协会等政府部门查询、鉴别真伪和提供鉴定证明的要求。
1.4 满足国家对企业合格证进行生产一致性审查的要求。
1.5 满足定期向有关国家部门提供召回备案信息的要求。
1.6满足企业实施产品可追溯性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合格证的管理和控制。
3.0 术语和定义合格证:合格证是汽车的一个重要的凭证,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之一。
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4.0 职责4.1 规划管理部4.1.1 作为产品的申报认证部门,负责公司合格证公告参数数据的及时更新及维护。
4.1.2 负责协助解决产品技术参数使用中的问题。
4.1.3 负责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合格证正面样式设计及评审备案。
4.1.4 负责提供关于合格证的国家技术标准。
4.1.5 负责合格证管理系统企业代码、用户名、密码的领用与保密管理。
4.1.6 负责实时更新合格证管理系统联系人信息。
4.2.1 负责合格证管理系统的开发及维护。
4.2.2 负责合格证打印及上传操作平台的管理与维护。
4.2.3 负责合格证公告参数变更及扩展信息的及时维护。
4.2.4 负责合格证管理系统相应的培训。
4.2.5 负责合格证打印、上传的计算机设备、U盾及相应软件程序权限的管理。
4.2.6 负责合格证信息化设备的维护。
4.2.7 负责协助解决合格证管理系统使用中的问题。
4.2.8 负责公司内部合格证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
4.3 生产系统4.3.1 负责总装产品质量检验、免检认可。
4.3.2 负责整车最终检验控制,产品合格的判定。
4.3.3 负责系统中车辆可变参数(VIN、车型编码、发动机号)的录入及维护。
4.3.4 负责检验核对车辆信息的准确性。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文件编号:Q/XPJXC03-2016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办法编制:审核:批准:2016-06-15发布 2016-07-01 实施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机械厂发布一、总则及适用范围机动车产品合格证不仅是客户购置机动车的身份和质量证明,也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为适应国家政策要求,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管理,规范机动车生产企业合格证的制作、使用和信息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对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领用和管理,规范合格证打印、上传、变更、保管及U盾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机械厂所有整车及底盘合格证的管理。
二、人员组织管理2.1、公司总经办负责对公司合格证管理的内部审核活动。
2.2、质量管理部1)合格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格证式样的设计、备案。
2)负责合格证备案,负责合格证系统U盾的统一申购、发放、登记等。
3)负责合格证系统维护,负责合格证的打印、上传、变更,以及打印后的合格证移交品信息管理部。
4)负责已经上传的合格证因遗失、损坏、污染等原因进行更换、补发、换发后,无法回收旧合格证作废信息的上传。
5)负责旧、作废、损坏、污染、打印错误等无用合格证的接受、管理、销毁等。
6)负责对合格证系统操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只有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合格证打印、发放等工作。
7)负责产品合格信息、合格证打印信息。
8)负责打印后的合格证的接收、发放、回收、补发、换发、登记。
2.3、采购部负责组织空白合格证的印刷与采购。
2.3、行政办档案室负责对空白合格证的保管及入档登记管理,每月按生产数量向质量管理部进行发放。
“一对一”对需换证补正的合格证管理,合格证钢印的保管使用。
2.5、市场营销部1)负责市场合格证的变更、补发、换发的审批等管理,负责对已经变更、补发、换发后旧合格证的回收。
2)负责用户遗失的合格证的作废处理的通告,防止被非法使用。
3)负责市场反馈合格证问题的处理。
三、合格证正面样式备案及管理合格证版面按照GB/T21085-2007《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GB/T21085)的规定印制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正面样式,合格证版面若有变更需向中机中心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使用,备案要求详见《〈合格证〉正面样式备案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03.18•【文号】发改产业[2008]761号•【施行日期】2008.03.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8]7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公安厅(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产品合格证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打击倒卖、伪造、假冒合格证等违法行为,防范被盗抢、走私和非法拼装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合格证的制作、使用和信息传送管理,并在机动车注册登记环节进行随车合格证信息与合格证上传信息数据库的核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升级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程序根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和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对现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打印系统”和“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上传系统”软件进行了完善和升级。
从2008年4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在出厂时,均须使用新版“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打印系统”打印生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并通过新版“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上传系统”上传合格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安部委托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作为合格证信息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共同负责维护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机构应当做好新版软件的开发、分发和培训工作。
二、严格合格证的制作和配发机动车生产企业在机动车制造完毕且检验合格后应当随车配发合格证,合格证的正面需印制合格证的纸张编号,合格证的填报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21085-2007规定,并与《公告》公布车型和对应的车辆产品技术参数一致。
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信息系统说明

目录第一部分 (1)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信息系统说明 (1)第一章背景 (2)1.1 车购税“配置序列号” (2)1.2系统概述 (3)1.3 合格证打印开发接口 (4)1.4 上传服务开发接口 (5)1.5 U盾升级开发接口 (5)第二章相关技术概要 (5)2.1网络服务 Web Service (5)2.2 ActiveX (6)2.3 U盾 (6)第二部分 (7)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信息系统v4.0客户端使用手册 (7)第一章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信息系统V4.0的安装与卸载 (8)1.1.系统安装 (8)1.2系统卸载 (11)第二章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信息系统V4.0的启动和退出 (11)2.1启动系统 (11)2.2退出系统 (12)第三章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信息系统V4.0整体介绍 (13)3.1界面各操作区域图示 (13)3.2 菜单图示 (14)3.2.1“操作”菜单 (14)3.2.2“视图”菜单 (14)3.2.3“设置”菜单 (15)3.2.4“工具”菜单 (15)第四章系统设置、升级以及硬件信息备案 (15)4.1系统设置 (15)4.1.1系统设置 (16)4.1.2打印参数设置 (18)4.1.3上传参数设置 (19)4.1.4 U盾刷新设置 (20)4.1.5通讯设置 (21)4.2注册硬件信息 (22)4.3系统升级 (22)第五章合格证打印 (23)5.1新增合格证 (23)5.1.1未打印数据 (24)5.1.2待上传数据 (25)5.1.3已上传数据 (26)5.2打印旧合格证 (27)5.3数据管理 (27)5.3.1选择 (27)5.3.2筛选 (29)5.3.3上传 (31)5.3.5刷新数据 (33)5.3.6导出 (33)5.3.7关闭 (34)第六章上传合格证 (34)6.1新增 (35)6.2补传 (35)6.3修改 (36)6.4撤销 (37)6.5已上传数据 (37)第七章查询 (38)7.1本地数据查询 (38)7.2远程数据查询 (39)7.2.1依据合格证编号查询 (40)7.2.2依据操作日期查询 (41)7.2.3依据上传日期查询 (42)7.2.4依据车辆制造日期查询 (43)7.2.5依据发证日期查询 (44)第八章 U盾 (45)8.1在线升级 (46)8.2输入证书升级U盾 (46)8.3启动U盾信息管理器 (46)第九章基础数据 (47)9.1车型数据维护 (47)9.2用户维护 (49)9.3配置信息维护 (49)9.4配置信息维护 (51)第十章视图 (55)10.1窗口列表 (55)10.2选项卡方式显示子窗口 (55)10.3在线工具 (56)第十一章工具 (57)11.2扫描合格证信息 (57)11.3撤销申请历史 (57)11.4系统诊断 (58)11.5网址导航 (58)11.5.1中机中心合格证管理部 (59)11.5.2机动车合格证论坛 (59)11.5.3VSearch机动车搜索引擎 (60)第三部分 (61)机动车整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打印接口v3.0设计说明 (61)第一章升级内容 (62)第二章打印接口设计的目标 (62)第三章打印接口升级注意事项 (62)第四章打印接口的详细设计 (62)4.1系统实现的技术原理 (62)4.2系统拓扑结构图 (63)4.3系统使用加密措施 (63)4.4系统的功能模块 (63)4.4.1合格证打印U盾校验模块 (63)4.4.2合格证打印模块 (63)4.5打印接口提供的属性和方法 (64)第五章、系统的安全性 (64)第六章、打印接口安装说明 (64)第七章、打印接口使用说明 (66)7.1 VehCert的属性 (66)7.2 VehCert的方法或函数 (70)7.3打印接口在不同开发环境下的调用举例 (71)第四部分 (77)机动车合格证上传代理服务4.0使用说明 (77)第一章客户端的安装 (78)1.1 安装所需的软硬件环境 (78)1.2 系统客户端的安装 (78)1.3 系统客户端的卸载 (80)第二章机动车合格证上传代理服务4.0的启动和停止 (82)2.1 服务监视器的启动 (82)2.2 服务监视器的停止 (87)2.3 使用Windows服务来操作机动车合格证上传代理服务器 (88)2.3.1 服务监视器的启动 (88)2.3.2 服务监视器的停止 (90)第三章机动车合格证上传代理服务4.0的基本应用 (91)第五部分 (99)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上传二次开发接口升级说明 (99)总体情况 (100)第一章合格证上传代理服务模式简介 (100)1.1网络服务(Web Service)模式: (100)1.2兼容模式: (101)1.3模式比较: (101)第二章机动车合格证上传Web Service服务说明 (102)2.1方法 (102)2.1.1 HelloWord (102)2.1.2 HelloWorld_Remote (103)2.1.3 QueryCertificateByWZHGZBH (104)2.1.4 QueryCertificateByDate (105)2.1.5UploadInsert_Ent (106)2.1.6 UploadOverTime_Ent (107)2.1.7 UploadUpdate_Ent (108)2.1.8 UploadDelete_Ent (109)2.2 数据结构 (110)2.2.1 rqlx (110)2.2.2 tns:QueryResult (111)2.2.3 s1: CertificateInfo (112)2.2.4 s1:OperateResult (116)2.2.5 s1:ArrayOfNameValuePair (116)2.2.6 VEHICLE_STATUS (117)第三章兼容模式介绍 (118)3.1 兼容模式概述 (118)第四章应用实例演示 (119)第六部分 (120)U盾信息管理套件使用说明 (120)第一章 U盾管理套件的安装 (121)1.1安装所需的软硬件环境 (121)1.2系统客户端的安装 (121)1.3系统客户端的卸载 (123)第二章 U盾信息管理套件的基本应用 (125)第七部分 (133)机动车合格证数字认证U盾刷新开发接口说明 (133)第一章机动车合格证数字认证U盾概述 (134)第二章U盾同步刷新模式 (135)2.1 精简模式: (135)2.2 证书模式: (136)第三章 U_Gardian.dll开发接口库介绍 (138)3.1 属性 (138)3.2 方法 (139)第四章 U盾证书服务 (140)4.1 服务描述: (140)4.2 调用示例 (141)第八部分 (142)车税临时配置序列号申报系统说明 (142)1.1简介 (143)1.2 概念介绍 (143)1.3配置编码使用规则 (143)2.1登录 (143)2.2首页 (144)2.3申报页面 (145)2.4配置信息 (147)2.5 临时配置信息 (148)2.6 转正情况: (149)第九部分 (151)1.1系统登录: (152)1.2企业信息维护: (152)1.3数据管理: (153)1.4合格证正面样式管理: (155)1.5用户管理: (157)1.6U盾管理: (159)1.7关于本系统: (161)1.8注销系统: (161)第一部分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信息系统说明第一章背景为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产品合格证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促进机动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效率,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生产企业车辆信息报送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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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管理的主要作用 • 6.2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执行的技术法规、
规范性文件 • 6.3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的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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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管理的主 要作用
•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管理, 以下简称 《合格证管理》, 汽车生产 企业出厂销售的每辆车随车配发经检验合格的合格证, 该合格证是 公安部车管部门上牌的主要依据。
• 目前, 《合格证管理》 电子信息系统已与国税总局车辆购置税系统、 公安车管数据系统、 新能源免征系统、 车辆销售增值税发票关联系 统等形成了信息交换、 互动, 在车辆后续管理环节发挥了重要的作 用, 同时 《合格证管理》 也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 的重要内容。
• 《合格证管理》, 主要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管理, 由中机 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合格证管理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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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执行的技 术法规、 规范性文件
•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执行的技术法规、 规范性文件泛指由国家工 业和信息化部、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合格证管理部、 国家税务总 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与合格证管理有关的法规文件, 各汽车生产企 业应按要求执行。 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关于贯彻落实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补传及企业管理办法 备案要求的通知》 (中机函 〔2016〕 182 号)。
• 合格证与用户车辆注册流程关系见图 6 - 1。 合格证与车辆购置税 征税流程关系见图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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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的申报流 程
• 6.3.1 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 4.0 版 打印上传软件简介
• “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 4.0 版打印上传软件”, 以下简称 “合格证打印上传软件”, 是汽车生产企业对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打 印随车配发的合格证和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的一套完善软件, 汽车 生产企业需安排专人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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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执行的技 术法规、 规范性文件
• (5)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 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 5 年第 96 号)。
• (6)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 合格证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 〔2008〕 7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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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1 合格证与用户车辆注册流 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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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2 合格证与车辆购置税征税 流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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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3 配置序列号申请、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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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4 车辆票据信息关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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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下• 6.3.2 相关要求
• (1) 汽车生产企业在首次使用合格证样式或合格证样式发生变化 时, 应进行合格证样式备案, 只有当合格证样式备案后, 打印的合 格证才能正常使用, 备案通过中机中心合格证管理部工作人员进行。
• (2) 汽车生产企业在利用 “合格证打印上传软件” 打印合格证时, 在输入信息参数时, 应输入经转正后的配置序列号。 如遇新 《公 告》, 企业应先进行临时配置序列号的申请, 利用临时配置序列号 输入。 只有带有配置序列号的合格证才能正常上传。 临时配置序列 号的申请、 转正配置序列号的查询在网上进行, 网址: http: / / www.vidc.info/ , 见图 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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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的申报流 程
• (3) 车辆一经销售后, 企业开具的销售增值税发票应与合格证相 关联, 机动车生产企业未关联发票信息的合格证电子信息, 自规定 的时间起, 将不能上传至税务总局, 后续也就不能正常缴纳购置税、 上牌。 销售增值税发票与合格证关联操作在网上进行, 首先进行发 票导出操作, 再进行发票导入上传信息操作, 然后进行票据与合格 证关联操作。 网址:http: / / www.vidc.info/ 。 操作界面见图 6 -4。
• 其安装操作步骤流程如下: • (1) 用配套光盘安装软件。 • (2) 双击图标, 初始用户名为 admin, 密码为空。 • (3) 插入 U 盾 〔先安装 U 盾驱动程序 (光盘配套中有)〕。 • (4) 进行系统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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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的申报流 程
• (5) 注册硬件信息 (点击, 即可向数据资源中心提交硬件信息备 案, 只有备案的电脑才能上传, 要变更电脑, 请见网站说明)。
• (6) 备案相关信息 (在注册硬件信息的同时, 还需在合格证管理 部网站上填写备案的详细信息, 网址: http: / / www.v idc.info/ )。
• (7) 随着时间的推进, 系统可能需要升级, 系统会提示。 • (8) 经过以上操作, 就可进行合格证打印上传操作。 可进行新增
(正常 48 小时内)、补传、 修改、 撤销、 查询、 U 盾升级、 基础数据上传等操作。
• (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加强车辆管理的通 知》 (发改产业〔2006〕 1020 号)。
• 以上技术法规、 规范性文件, 随着文件的新增、 调整, 也应做相应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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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的申报流 程
• 《合格证管理》 的申报流程如下: 企业按 “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 系统 V4.0 版打印上传软件” 打印文件, 48 小时内将电子信息 上传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合格证管理部, 数据连接至公安部数 据库和税务总局数据系统, 进行数据信息交换, 企业对车辆 销 售 增 值 税 发 票 与 合 格 证 信 息 进 行 关 联, 用 户 在 税 务 局 缴 纳 购 置 税, 车辆上牌。
•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装 〔2016〕 95 号)。
•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电子信息采集和最低计税价格核 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 (4)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 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 通知》 (国税发 〔2012〕 10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