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1.规划背景和目标:-对地区、城市等整体背景及规划目标进行分析和描述,包括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人口增长等因素的考虑。
2.研究分析:-土壤、地理、环境、气象等相关数据的调查和分析;-建筑物的功能需求和空间要求的研究和分析;-结构、建筑技术等专业技术要求的研究和分析。
3.设计理念:-根据目标和背景,提出对建筑物整体设计理念和风格的描述,包括对美学、功能、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考虑。
4.建筑布局和平面设计:-提供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设计,包括各个功能区域的位置、大小、关系等;-提供建筑物的物流设计,包括通道、楼梯、电梯等的位置和尺寸。
5.立面和外观设计:-提供建筑物的立面设计,包括外墙、窗户、门、阳台等的位置、形状、材料等;-提供建筑物的外观设计,包括整体造型、屋顶、标识等的形式和风格。
6.结构设计:-提供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包括框架结构、地基、柱、梁、板等的材料、尺寸和位置。
7.设备布置:-提供建筑物的设备布置设计,包括供水、采暖、通风、空调、电力等设备的位置、尺寸和管道布置。
8.施工图纸:-提供建筑物的各种专业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方面的详细图纸;-保证图纸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满足相关的国家和地方规定。
9.监测和评估:-对建筑物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对建筑物的使用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和深度要求可能因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关键是充分考虑建筑项目的各个方面,并确保规划和设计能够满足需求,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建筑物的可持续性和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附件一、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 )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 :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 :1000 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4 )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 )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 )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内容和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内容和深度(2018年3月10日试行)1、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内容:图纸:现状图、区位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化配置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表达规划规划设计意图的鸟瞰图、建筑单体选型方案、主要建筑的平、立、剖面图等。
说明书:现状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各项工程管线规划、竖向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地上泊车位数量、地下泊车位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等)、用地平衡表、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等。
2、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深度:1、规划总平面图: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横断面形式、转弯半径等;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形;建设用地内道路走向、宽度、出入口位置,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尽端式回车场布置等。
建筑物功能、编号、基地面积、层数、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配套公共建筑项目、功能、位置、用地界线;绿地界线、绿地布置;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
2、道路交通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坡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停发车方式、尽端式回车场布置等。
3、绿地系统规划图: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旁绿地、街道绿地的布置、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园林设施和小品布置等。
4、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与建筑物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式、坡度、挡土墙的形式、规划地面形式、地面排水方式、截洪沟位置等。
5、综合工程管线规划图:给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管线与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埋深等。
规划内容还包括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及相关部门意见。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一、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1.收集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自然生态环境状况等,并进行分析研究。
二、项目定位和总体布局设计2.根据研究分析结果,确定项目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包括项目定位准则、产业选择、空间布局等内容,并编制项目总体布局方案。
三、土地利用规划设计3.根据项目总体布局方案,制定土地利用目标和方案,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用地总体布局、分区分用、重点用地控制等内容。
四、交通道路布局规划设计4.根据项目的交通需求和交通规划要求,制定交通道路布局方案,包括道路网络设计、交通组织设计、道路标准等内容。
五、公共空间规划设计5.根据项目功能需求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设计公共空间布局,包括公园绿地、休闲娱乐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内容。
六、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6.根据项目的建筑需求和建筑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包括建筑物高度、布局密度、风格特点等内容。
七、生态环境保护设计7.根据项目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植被绿化、水体保护、生态景观规划等内容。
八、工程技术方案设计8.根据项目的工程要求和技术标准,制定工程技术方案,包括土地平整、给排水系统、供电通讯系统等内容。
九、景观设计9.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和用户需求,进行景观设计,包括景观元素选择、景观特色打造、景观美化等内容。
十、安全防护规划设计10.根据项目的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规划设计,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防灾设施等内容。
十一、文物保护规划设计11.如项目区域内存在文物保护单位或重要遗址,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文物保护措施、修缮方案等内容。
综上所述,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项目定位和总体布局设计、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交通道路布局规划设计、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景观设计、安全防护规划设计、文物保护规划设计等内容,以确保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附件一、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进步,建设项目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只有做到规划详细,工程建设才能更加高效科学。
那么,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本文就来进行一番详细探究。
一、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用地和功能要求,针对涉及规划区域内的环境、景观、道路、排水等要素,对细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出一个较为细致的规划方案。
主要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
二、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前,必须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这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进行预测,以及制定相应的防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等措施。
2、建筑风格与景观规划其次,在进行详细规划时,建筑风格以及景观规划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建筑风格应当与整个区域环境融合,制定出可行性方案,完成细节性规划后,还应制定出相应的装饰手法,在整体上提升建筑特色。
而景观规划则是为建筑营造出更好更美的环境,通过宜人的自然景观布局提高社会公众的视觉体验,同时提升建筑整体档次和品位。
3、动工流程、工程质量控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应包括动工流程、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
动工流程主要是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流程,确保在前期规划后,后期施工完成过程的顺利进行。
而工程质量控制方面则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预防在后期出现因为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所带来的种种风险。
三、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主要是指规划设计的程度和精度。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分为以下三步:1、初步规划初步规划是通过对整个区域环境进行调查,制定出建筑风格与景观规划等基本方案的初步阶段。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以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根据,制定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旳设计和施工旳规划设计。
一、修建性详规内容包括: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⑵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旳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⑹竖向规划设计;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建性详规文献和图纸重要包括:⑴修建性详细规划文献为规划设计阐明书;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应规划设计意图旳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1/500---1/。
三、修建性详规实行环节:1、成立组织机构2、搜集必要规划资料A、当地区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B、现行规划对应规范、规定C、既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状况调查;E、供水、供电、排污等状况调查;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9、编制文本阐明10、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评审;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四、修建性详细规划旳成果(一)规划阐明书1、现实状况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规定;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
标明规划地段在都市旳位置以及周围地区旳关系;2、规划地段现实状况图。
图纸比例为1/500~1/,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旳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
修规深度要求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的编制: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特殊情况可由我局直接组织编制。
2、建设项目用地在3公顷(含3 公顷)以上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3 公顷以下的编制总平面规划。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大型项目的规划方案应组织三家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编制总平面规划应进行方案比较。
4、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其成果的内容、深度、图示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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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 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
注:投标按标书要求密封或隐盖编制单位和扉页。
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 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地形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区域位置等。
4简述建设方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建筑立面造型等。
当城市规划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和设计标准(包括工程等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 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
根据不同的建筑功。
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
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还应按其规定执行。
2.2.2 总平面设计说明1 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详尽阐述总体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 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2.2.3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的设计构思和特点:1 建筑的平面和竖向构成,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2 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置;3 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设计;4 关于无障碍、节能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5 在建筑声学、热工、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
2.2.4 结构设计说明1 设计依据1)本工程结构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2)建设方提出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与结构有关的书面要求;3)主要阐述建筑物所在地与结构专业设计有关的自然条件,包括风荷载、雪荷载、地震基本情况及有条件时概述工程地质简况等。
2 结构设计主要阐述以下内容: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和建筑抗震设防类别;2)上部结构选型概述和新结构、新技术的应用情况;3)采用的主要结构材料及特殊材料;4)条件许可下阐述基础选型; 5)地下室的结构做法及防水等级,当有人防地下室时说明人防抗力等级。
3 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2.2.5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1 设计范围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2 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
2)负荷估算。
3)电源:根据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回路数、容量、电压等级。
4)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
3 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型式。
4 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
2.2.6 给水排水设计说明1 给水设计1)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及市政给水管网)。
2)用水量及耗热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最大时),热水设计小时耗热量,消防水量。
3)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
4)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供水方式。
5)热水系统:简述热源,供应范围及供应方式。
6)中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
7)循环冷却水、重复用水及采取的其他节水节能措施。
8)饮用净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等。
2 排水设计1)排水体制,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2)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及重现期参数等。
3)排水系统说明及综合利用。
4)污、废水的处理方法。
3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要点。
2 采暖、空气调节的室内设计参数及设计标准。
3 冷、热负荷的估算数据。
4 采暖热源的选择及其参数。
5 空气调节的冷源、热源选择及其参数。
6 采暖、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简述控制方式。
7 通风系统简述。
8 防烟、排烟系统简述。
9 设计新技术采用情况,节能环保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8 热能动力设计说明1 供热1)热源概况;2)供热范围;3)供热量估算;4)供热方式;5)锅炉房及场区面积、换热站面积、位置及房高等要求;6)热力管道布置方式及敷设原则;7)水源、水质、水压要求;8)节能、环保,消防及安全措施。
2 燃料供应1)燃料来源,种类及性能数据;2)燃料供应范围;3)燃料消耗量;4)燃料供应方式;5)灰渣储存及运输方式乙6)消防及安全措施。
3 其他动力站房1)动力站房内容、性质;2)主要设备技术参数;3)系统形式;4)站房面积,位置及其他要求;5)节能、环保,消防及安全措施。
2.2.9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1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资料1)编制依据;2)编制方法;3)编制范围(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与费用);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2 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以一个单项工程为编制单元,由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动力等单位工程的投资估算和土石方、道路、广场、围墙、大门、室外管线、绿化等室外工程的投资估算两大部分内容组成。
编制内容可参照第3.10和4.9两节有关建筑工程概、预算文件的规定。
在建设单位有可能提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时,可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按适当费率取定的预备费列入投资估算表,汇总成建设项目的总投资。
2.3 设计图纸2.3.1 总平面设计图纸1 场地的区域位置。
2 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座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3 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 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5 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 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特性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等)、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2.3.2 建筑设计图纸1 平面图应表示的内容1)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或柱网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2)各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3)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4)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5)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6)底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7)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8)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2 立面图应表示的内容1)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一、二个有代表性的立面;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3)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4)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3 剖面图应表示的内容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女儿墙)的总高度;3)若遇有高度控制时,还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4)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
4 表现图(透视图或乌瞰图)设计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外立面表现图或建筑造型的透视图或鸟瞰图。
2.3.3 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当项目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时提供)1 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
2 工艺系统图。
3 工艺管网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