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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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
机构: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管理: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 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3)认证后的管理 产品质量持续性达到认证标准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跟踪调查
对违法使用认证标志者和未依法履行认证职责的认证机构 作出处理规定
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两种形式: 生产经营者自行检验(自主性,依法进行)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结合相关条文):适用、资质与
性质、限制、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的特别规定——QS制度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 “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 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说明以下问题:
实施强制性标准是生产、销售者必须履行的产品质量保证 义务的重要内容,不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将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
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成为生产者免除其产品质 量责任的理由
当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相关标准缺位时,生产者、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保证义务并不免除,而仍然应当对由此 产生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责任)。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 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
首先必须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次产品出厂必须经检 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不 得出厂销售。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1年开始,首先在米、面、油、酱油、 醋五类食品中推行。2003年5月1日起,五类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产 许可证》、并且未加印(贴)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2003年下半年, 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 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2008年起所有 食品须加贴QS标志。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部分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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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
• 五、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 (三)检验程序 • 1、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 2、国家没有规定的,企业应根据科学、合
理的原则,设立自己的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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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
• 六、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 (一)质量标准 • (二)生产许可证制度 • (三)认证制度
• 不包括:
• (1)建筑工程,但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属于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 (2)军工产品,
• (3)初级农林畜禽(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狩猎业) 产品和水产品,
• (4)未经加工的天然产品(原煤、原矿、原油、天然气 等)
• (5)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类精神产品,
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 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约定标准:由合同当事人依法商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 企业标准:企业自定的标准。
• 2、(第13条) 可能危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 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财产安全的 工业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 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财产安全的要 求。
• (6)禁止流通物(如毒品、淫秽物品),
• (7)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商品房已经作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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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
•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重点) • (一)产品 • 1、产品: • 条件: • (1)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天然物品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经 济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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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法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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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法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 • • •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和产品质量 1.产品的含义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1)必须是人们的劳动产品,不包括天然物 品和自然生产物品。 • (2)产品是必须经过加工、制作,直接可供 消费者使用的。 • (3)产品是用来销售的,而不是供自己使用 的。 • (4)产品必须是动产,建设工程等不动产不 是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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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质量立法国际情况
• (一)立法标准:根据调整对象不同,分为产 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管理法两类。 • (二)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 • 1、1973年第12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 1977/10/1生效的《关于产品责任适用的法律 公约》(简称《海牙公约》)。 • 2、1976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制定的,《使成员 国家产品责任法互相接近的指示草案》(简称 关于产品责任的指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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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 3、产品许可证制度: • 指国家对于具备生产条件并对其产品检验合格 经 的企业,发给许可生产并销售该项产品的制度。 济 法 • 4、标准化管理制度: • 是关于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 的各项规定的总称。 • 5、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指国家指定的产品质量专门结构,根据正式产 品标准的规定,依法定职权合程序,对企业产 品质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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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 1、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 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其授权 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 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确认并 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 度。 •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 应的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 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 产品符号、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8.27•【文号】主席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09.08.27•【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993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公布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一节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节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损害赔偿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三条【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禁止行为】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六条【鼓励推行先进科学技术】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练习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练习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一、填空题1.产品质量法中所称产品是指经过、,用于的产品。

2。

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企业根据的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和认证。

4.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5.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标志、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7.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年。

8.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而应承担的。

9.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是,和一O10·——是生产者的首要义务。

二、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号,错误的划“X”号)1.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 )3。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 )4.《产品质量法)只调整国内产品质量,不调整进口产品质量。

( )5.某商店正在销售一批电热油灯,并明示该批电热油灯有漏电的毛病,降价处理,根据规定.,该商店不能销售该批电热油灯。

( )6.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不受时间限制。

( ) 7.国家按照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 )8.根据规定,建筑水泥是建设工程的构成要素之一,因此水泥质量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 )9.某商店销出一批电视机,普遍存在图像不清晰的毛病,消费者要求退货,商店称此电视机是代销产品,让消费者直接找厂家,该商店的做法是正确的( ) 10.某市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一家化工厂至今仍在生产国家明令宣布为淘汰产品的萘丸,这种行为应受处罚。

( )11.<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之一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的用户和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经济法-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法含义 产品质量法调整对象 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地域范围
产品质量法概念
• 产品质量法(products quality law): 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者对 其生产经营的缺陷产品所致他人人身伤害 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产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地域范围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 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 这一关系是发生在行政机关在履行产品监督
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是管理、监督与被管理、被监督的关系 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这一关系是发生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用 户及其相关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质量问题 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关系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1.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 3. 用户 4. 消费者 5. 受害者 6. 产品责任主体
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范围
1. 产品的含义 2. 产品质量的含义及分类
产品的含义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指经 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不包括服务)
者与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第三节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争议处理
产品责任
1.产品责任的含义 2.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3.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4.产品责任的免除 5.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


缺陷尚不存在
(3)将产品投入流通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 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四)诉讼时效和请求权 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 费者满10年丧失
三、行政责任
1.主要形式是行政处罚,方式有: 警
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 照.
2.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如汽车行业,其 他如药品、食品有待完善)
尼康D600“进灰”
丰田Hilux Surf SUV车辆连接前轮和方向盘的 继动杆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转向系统存在缺陷
3.生产者产品包装标识符合规定要求的义务
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明
其他
警示标志或者 中文警示说明
产品名称、生产 厂厂名和厂址
产品包 装标识
生产日期和安 全使用期或失 效日期
产品规格、 等级等
产品质量认证
(单一)产品质量认证 GMP认证
QS认证
其他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
IS O 900 1 产 品 质 量 认 证 证 书
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各种各样的产品实行分层 次的管理。 2.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抽查的产品范围有:
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主体 应当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责任 (一)、产品质量责任主体 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产品责任的承担者。
1.产品的生产者
2.产品的销售者
(二)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 产品质量 2. 保证内在质量的义务(一是明 示承担义务;二是默示承担义 务。)
索尼CCD成像感光元件 : “生产工序和原材料 选择上出现问题” 该缺陷造成的故障症状为:它会导致数码 产品的电子取景器或者液晶显示屏出现无法 显示、和画面紊乱等等系列故障。

产品质量法


IS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s )
GB/T19000族标准
a)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并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术语; b)GB/T19001,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 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 的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 c)GB/T19004,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两方面的业绩改进指南; d)GB/T19011,提供审核质量和环境管理体 系指南。
单选题
某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10件样品, 后样品在有6件丢失。2011年某户居民的燃气罐发生 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厂丢失的6件样品炉具中的 一件,而该炉具存在重大缺陷。该户居民要求某厂赔 偿损失,某厂不同意赔偿,下列理由中哪一个最能支 持某厂立场?( ) A.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 B.该户居民如何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 C.该户居民偷盗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 D.该户居民应向提供给其炉具的人索赔
单选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谁 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 A.芝麻油 B.冰毒 C.大坝 D.房屋
多选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该 法所称的产品是( )。 A.摇头丸 B.桥梁 C.芝麻油 D.茶杯
多选题
下列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的是( A.建设工程 B.军用望远镜 C.海尔洗衣机 D.进口手机(11-12-1) )
(二)产品质量法的特点
产品责任法 产品质量管理法
(三)产品质量法律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第二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和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8章产品质量法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教学目标】1、了解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

2、掌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

3、了解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难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教学方法】讲授、案例【教学时数】2学时【导入新课】陆某为装修新买的房屋先后向恒成装饰材料门市部购买了138.27平方米的水曲柳实木地板,购买价人民币8711元。

装修竣工后不久,其发现室内飞虫不断,越来越多,影响正常生活。

原告称,飞虫系地板中所长出,显然地板质量不合格,故要求将已铺设使用的地板退货,并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教学内容】8.1概述8.1.1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产品是指人们运用劳动手段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而成,用于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品。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主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有使用价值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它不包括建筑工程和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

2、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各种特性的综合状态。

具体说包括产品的性能、适用性、安全性、耐用性、经济性、卫生性等多方面的内容。

产品质量问题大体上说也可分为两类:(1)产品不适用;(2)产品不安全。

前者多由于产品瑕疵而形成;后者则由于产品缺陷而发生。

8.1.2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1、概念产品质量法,是指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于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进行了修改。

2、特点我国产品质量法是产品质量管理法和产品责任法的统一体,其特点是:(1)治理综合化。

我国产品质量法要求动员国家、社会、企业、个人等上下内外一切力量,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并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法律手段,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2)管理系统化。

从产品生产起始,至产品运输、保管、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管理和监督,努力保证产品质量,减少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消费者利益。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1、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其生
产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⑴ 安全。 ▪ ⑵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 ⑶ 包装说明与实物相一致。
▪ 2、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
▪ ⑴ 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 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 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三)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 ▪ 1、赔偿的范围 ▪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
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 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 (2)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 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 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 费等费用。 ▪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 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 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 产品缺陷责任是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或者他 人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所产生 的民事责任。
▪ 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 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 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 (1) 生产者产品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 身和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 销售者产品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 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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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一)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 监督工作 。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 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 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3、我国 (1)产品质量基本法:1993年(2000.7.8修订) 《产品质量法》 (2)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或特殊产品质量管理法律, 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通 过)、《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 《电力法》等。 思考: 1、如何处理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2、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 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空间——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包括销售进 口商品)。 ◆客体——只适用生产、流通的产品,即各种动产、而不 包括劳务、服务及不动产。 ◆经营者主体——一般是生产者、销售者,运输、仓储、 保管者等也有可能成为被处罚的主体。
材料:什么是ISO9001?
ISO9001是ISO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 核心标准之一。ISO9000族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在1994年提出的概念,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 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ISO9001用于 证实企业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 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标准的推行可以减少 重复检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维 护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和消费者各方权益。凡是通过 认证的企业,在各项管理系统整合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 表明企业能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 品。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
思考题
1、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 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A、芝麻油 B、大坝 C、冰毒 D、电力
2、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 产品的有 A.未投入流通的试用产品 B.经过工业加工的工业产品 C.建设工程 D.经过制作的农副产品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的概念
2、2001年7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对某著名企业A生产 的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下列说法中不符合《产品质 量法》规定的是 A.同年9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 A企业产品再次进行了抽查检验 B.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A企业产品抽查检验,并要求A 企业交纳检验费用 C.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后,未将抽查检验结果告知A 企业 D.A企业收到检验结果后第10天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复 检,但县技术监督局回复说,A企业没有申请复检的 权利
(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1、含义 是指认证机构根据申请,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 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性检查和评定, 对符合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 的活动。
2 、 认 证 依 据 : GB/T19001 - ISO9001 , GB/T19002 - ISO9002 , 或 者 GB/T19003 - ISO9003三种质量保证标准模式。某些特殊行 业的质量体系认证,还可依据其他国际公认的 质量体系规范性标准。
3、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由商务部负责。 (参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制定,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主要制度: (1)销售商应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制度 ; (2)销售商应建立供货商档案管理制度 ; (3)索证索票制度; (4)购销台账制度 ;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4、参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 特别规定》2007年7月26日起施行。
四、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1、含义 是指认证机构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对符合相应标准 和相应技术要求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予 以证明的制度。
2、认证机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 3、认证依据——已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认证原则——自愿性原则 思考:国家对特殊产品可以实行强制认证吗?强 制认证制度与现行的《产品质量法》有冲突吗? 参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 行)
思考
1、服务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吗? 2、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天然物品和初级农产品 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吗? 3、为什么建设工程和军工产品不适用《产品质 量法》? 4、血液制品适用《产品质量法》吗? 5、销售中的赠品适用《产品质量法》吗?
(二)产品质量的概念
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能够满足合理使用 用途要求所必须具备的性能或特性的总和。
思考:如何有效配置产品质量(典型的 如食品安全)的监管权?
1、200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的 “三定方案”,形成了“质检部门管生产环节,工商 部门管流通环节”的格局。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 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确立的食品安全监管原则是: “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采用“分段监管 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分工格局为:农业部 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 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 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监管;食 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 重大事故。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1、产品的安全性——不存在产品缺陷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2)符合已制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产品的适用性 一般:具备该有的使用性能。 特殊: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产品的担保性 (1)明示担保: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 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 量状况。 (2)默示担保
(一)产品的概念和特征 1、自然属性意义上的产品 2、法律属性意义上的产品 思考:自然属性意义上的产品如何成为法律属性意 义上的产品? 分析:从产品的加工、制作到产品的流通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规定
2000年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3条规定的产品 “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不包括建设工程产品和军工产品,但建设工程 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可以属 于产品的范围。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
思考
1、要保障和提高产品质量,在市场的方式和国 家管制的方式之间如何进行抉择? 2、产品标准一定要通过国家制定国家标准吗? (如所谓馒头标准、元宵标准、早餐标准) 3、我国有哪些现实国情,可能会制约对假冒伪 劣现象的有效打击?
内容
一、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三、产品责任制度 四、产品召回法律制度
(二)包括制度
◆包括产品监督管理制度和产品责任制度。 ◆发达的工业国家大多以产品责任立法为主。 ◆我国表现为全面的产品质量管理立法。 思考:我国进行全面产品质量立法的原因何在?
(三)国内外立法概况
1、国外 (1)民法(主要是侵权法、合同法)的扩展 (2)专门的产品责任法 (3)在相关的立法中,对产品责任作出若干规定 2、国际化趋势:国际性或地域性的公约 《关于产品责任适用的海牙公约》《欧共体产品 责任指令》
1、管理机构:国家标准监督管理委员会 2、标准类型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 准 (2)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思考:哪些产品标准要执行强制性标准?
(四)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是指检验机构根据特定标准对产品品质进行检测, 从而判断合格与否的制度。 1、目的:主要是为产品质量执法和纠纷解决提供 证据。 2、方式:主要是第三方检验。 3、检验机构资格的取得:省级以上政府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 4、特殊产品的检验: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 检验机构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材料:药品认证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直译 为良好的药品作业规范)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GMP是国际上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是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实施科学的全面管理和严密 的监控来控制产品质量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GSP(Good Supplying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 的药品供应规范)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是一个国际通用概念,是指在药品流通环节控制 药品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 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类型
(一)评价型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标准 化制度等。 (二)强制型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等。
二、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形式
(一)企业自我监督 (二)社会监督 (三)国家监督 1、抽查型质量监督:抽查检验 2、评价型质量监督:产品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介
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 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 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 技术法规。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 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 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 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从2003年5月1日 起,所有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将统 一为新的“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CCC”标志,未经认证的相关产 品将不能生产、流通、进口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5、认证方式——第三方认证 6、认证内容——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7、认证的法律效果——准许企业在其获准认证 的产品上使用规定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思考:产品获得质量认证之后,是否就成为免检 产品?
申请产品免检的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并且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 3、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4、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含 三次)监督检查均为合格; 5、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 参考:《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 总局制定,自2001年12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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