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培训

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能力提升
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概述
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实务
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监督与考核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概念和目的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概念:是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履 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监察和执法的行为。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验交流与案例分析
执法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程序,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制定相应的执法计划和方案,提高监管效果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 序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技创新与应用
数字化监管技术: 利用大数据、物联 网、人工智能等技 术提升监管效率和 准确性。
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其更好地履 行职责。
考核评价:定期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其具备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 合法性和公正性。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评估与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与方法
考核评价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考核评价内容:日常监管、专项督查、事故调查处理等 考核评价方式:定期与不定期、内部与外部相结合 考核评价标准:明确具体、可量化、可操作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
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处罚,确保依法依规履 行职责。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背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目的:通过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内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执法 成果:专项整治后,安全生产事故率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有效改善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第一章一般规定1-01.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照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手册。
1-02.适用范围1.本手册是指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的内部规范,仅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部适用,不得在任何法律文书中引用,不向外部单位、个人公开。
2.本手册所称的安全监管执法,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进行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手册规定.1-03。
基本要求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坚守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3)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强制措施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4)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7)执法文书规范、完备,案卷装订规范.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监管执法,严禁下列行为:(1)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越权执法,滥用职权;(2)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财物或者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求其他利益;(3)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4)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收取费用;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5)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6)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7)弄虚作假,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8)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解读80页

其他有关事项 每年1月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每年3月31日前报上级部门备案
《手册》关于执法检查的制度设计——规范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 信息
执法 任务
执法 方案
执法 检查
执法 措施
执法 档案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执法检查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1.执法检查——第八章 检查前准备
1
了解相关情况
2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3
证件及法规标准文书准备
4
装备准备
5
其他规定
1.执法检查——第八章 检查前准备
现场执法装备
执法 防护 装备
现场快速检查
•现场检查 一般程序
(高检会〔2008〕5号)
移送程序
移送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移送案件之前,已 经作出的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 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 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程序违法表现形式——(一)两个案例
1.超出办案期限的行政处罚案
2010年 6月至8
月
2011年 6月13日
2014年 12月31日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一)两个概念
2.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二)主要职权
执法检查
现场处理
事故调查
第一项
第二项
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
行政处罚
第三项
第四项
行政强制
第五项
政府 授权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二)主要职权
《手册》将现场处理纳入执法检查的一部分; 《手册》提到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执法活动,主要是事故后 的专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应涵盖以下内容: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
手册首先应明确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如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源头控制等。
其次,应明确法律的基本目标,如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等。
二、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手册应明确监察部门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的职责和权力。
监察部门应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发生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手册还应规定监察部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确保执法监察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1. 执法程序:手册应明确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包括巡查、调查取证、制定整改措施、强制执行等。
监察人员应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并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应具备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并应遵守执法纪律,如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等。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坚持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公正、公平地对待当事人。
3. 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手册应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导致重大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4. 事故调查处理:手册应规定发生事故时的调查处理程序。
监察部门应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是一份重要的工作指南,有助于规范和提高监察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只有明确了法律基本原则和目标、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以及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本手册主要分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目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管,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通过执法工作提升各类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其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主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严肃和适用。
公正是指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不偏不倚;公平是指在执法中要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扰;严肃是指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不得违法乱纪;适用是指执法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处罚措施的执行力度。
再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采取的主要方法包括现场检查、取证调查、问询讯问等。
现场检查是指执法部门到各类组织的现场实地查看和检查,以获取证据材料;取证调查是指执法部门通过收集和固定证据,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和调查,查明事实;问询讯问是指执法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了解相关情况。
最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程序包括案件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和效果评估等环节。
案件立案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初步审理;调查取证是指执法部门根据案件需要,采取合法手段调查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决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涉案行为进行核实,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执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处罚决定进行实施和执行;效果评估是指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等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的效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了严格监管,并加大了执法力度。
为了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是一部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系统化、精细化的规定。
这部手册包含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基本原则、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责任等内容,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中,执法人员可以找到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执法细则,掌握执法权力的运用和实施方法,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掌握执法检查的技巧和方法,提高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同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也强调了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执法规范。
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时,要恪守执法守则,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该手册的相关规定,完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
水平,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是一本指导监察人员进行安全执法工作的工作手册,下面是一份简要的500字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介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的目的、主要任务和适用范围。
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以及指导执法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监察执法程序本章详细描述了监察执法的程序和流程。
从接受举报、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环节进行详细讲解,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本章介绍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执法人员要熟悉并准确应用。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要点,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解释。
第四章:常见违法行为与处罚本章详细列举了常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出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措施。
执法人员要掌握常见违法行为的特点和处理方法,能够准确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第五章:执法技巧与案例解析本章旨在提供一些实用的执法技巧和方法,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取证和制定执法建议书等方面的技巧。
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剖析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方法。
第六章:监察执法监督与评估本章介绍了监察执法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包括对执法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对执法行为结果的评估与反馈机制等。
确保监察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七章:其他事项本章列举了一些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包括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等。
提高执法工作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是一份重要的工作指南,执法人员要熟悉手册并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进行灵活运用。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执法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监察执法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监察机构也应不断完善执法手册,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明确提出了以下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原则:1. 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2. 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一般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双重目标。
3. 安全生产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合法性。
(2)责任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预防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综合治理原则: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综合治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2. 工作机构(1)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设立安全生产专家组,负责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4)设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5)设立安全监测中心,负责对安全生产数据进行监测、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制度;(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3)组织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4)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资源的配置,确保安全生产投入;(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6)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7)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救援,并按规定报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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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第一章一般规定1-01.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照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手册。
1-02.适用范围1.本手册是指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的内部规范,仅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部适用,不得在任何法律文书中引用,不向外部单位、个人公开。
2.本手册所称的安全监管执法,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进行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手册规定。
1-03.基本要求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坚守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3)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强制措施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4)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7)执法文书规范、完备,案卷装订规范。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监管执法,严禁下列行为:(1)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越权执法,滥用职权;(2)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财物或者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求其他利益;(3)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4)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收取费用;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5)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6)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7)弄虚作假,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8)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1-04.违反手册规定的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手册规定,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者屡次违反的,予以调离执法岗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或者视情给予处分。
同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5.修订:本手册定期进行修订,必要时,随时修订。
1-06.施行时间:本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2-01.基本要求1.监管执法计划。
执法计划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各自的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预先拟定的行动指南。
通过计划检查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2.年度监管执法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授权或者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编制的执法计划,应当报授权、委托的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的执法计划应当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
3.月度执法计划。
月度执法计划应在年度执法计划的前提下制定。
它既是对年度检查工作目标任务的进一步分解,也是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制定月检查计划,应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工作的重点,安排检查的内容,一般应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企业。
2-02. 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1. 编制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执法计划。
2. 考量因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执法计划,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2)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3)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配备情况;(4)必需的工作经费;(5)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领域、行业和企业等事项;(6)影响执法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3.总法定工作日。
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60%,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70%,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授权、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
4.执法检查工作日。
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5.其他执法工作日。
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1)实施行政许可;(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4)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7)开展机动执法;(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
6.非执法工作日。
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1)机关值班;(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病假、事假;(4)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6)参加党群活动。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按照本机关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
2-03. 执法计划的内容1.执法计划应包含的内容:(1)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2)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3)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4)执法检查;(5)行政许可;(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7)综合监管事项;(8)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9)其他有关事项。
2.执法计划内容的基本要求:(1)主要任务应当根据国家、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包括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法制宣传等。
(2)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列出名称,并作为执法计划的附录。
涉及中央企业的,应当列出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名称。
(3)执法检查除包括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外,应当列出本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事项。
列为重点单位的,应当明确执法检查的次数及检查时间。
(4)行政许可应当包括行政许可的种类、实施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名称和负责人等。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当包括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宣传事项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安排、重点内容等。
(6)执法计划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各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7)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本年度需要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次数。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1次。
(8)除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安全监管执法机关还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抽查比例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3.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
2-04. 编制程序1.编制机构和时间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专门负责编制执法计划。
各内设执法机构根据其职责提出具体执法计划,由负责编制执法计划的机构统一审核编制。
负责编制执法计划的机构应当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广泛听取本机关其他内设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审批和备案。
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初步拟订执法计划后,应当分别抄报省、市两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征求意见。
省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制定执法计划时,应当听取市、县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意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的执法计划,应当经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于1月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执法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授权或者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编制的执法计划,应当经本组织或者机构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报授权、委托的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调整及变更。
执法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重大调整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对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事项作出变更;(2)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3)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编制执法计划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报批的其他情形。
执法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同时核定相应的工作量。
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以存档备查。
2-05. 其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编制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59条第2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第6条《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第3项-23项、第25项第三章安全生产举报投诉3-01. 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投诉等事项,依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