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三类考生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XX年单独招生方案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视、指导下,由学院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展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根本原那么详细组织实施。
(一)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参加甘肃省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三校生”(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
(二)报考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安康,并符合xx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和我院xx年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
注:1、面向贫困县定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定向单招”)方案包含在总方案内,贫困县考生报考定向单招方案的同时,也可报考普通方案。
2、根据报名情况,各县区定向单招方案可调剂使用,全省市州定向单招方案也可调剂使用,以保证定向单招方案的落实。
(一)报名时间:xx年3月10日—3月30日。
(二)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anseea.)或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gsfc.),填写《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xx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选择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吋(34×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展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需提供甘肃省xx年普通报名考生号和近期免冠正面2吋(34×45mm)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k 以下。
3.我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校当年毕业学生数的5%—10%比例向我院推荐职业技能优秀的学生(以下简称“推荐生”),报名时要填写《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xx年单招优秀考生推荐表》,并于xx年3月23日前由考生所在学校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
(三)资格审核学院招生就业处在审核报名考生信息后,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xx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展比对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推荐生”)将于4月3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我院网站上查询或查询。
详解单招三类

详解单招三类单招是指高中或中专毕业生直接报考高职院校专科(包括本科层次)的一种招生方式。
从单招的形式来看,学校多采用非统一考试录取,依据考生提供的学习成绩和其他资料进行招生。
在单招中,不同专业要求的学科知识、能力素质和自身特点也各不相同,因此单招类别的划分主要是针对不同专业进行的。
单招类别通常可分为三类:A类、B类、C类。
A类单招一般是指针对理工科类专业开设的招生方式。
这类专业一般都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等科学知识,具有强烈的分析能力、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等特质。
在填报A类单招时,考生需要准备好《高教学科英语》、高三学科知识(数学、英语、科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高考成绩单、奖惩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
如遇到同分同科目情况,学校还会参考高中三年学习成绩。
B类单招一般是指针对文史、艺术、体育等专业开设的招生方式。
这些专业对考生通常要求具备较好的创造力、表达能力、审美素养等个人特质和能力。
在填报B类单招时,考生需要准备好相关专业考试,如艺术类考试、体育类考试、语言分类等考试,并且需要提交高处三年的学科成绩、档案材料、高考成绩单、奖惩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
C类单招一般是指针对工科类和艺术类专业开设的招生方式。
这类专业多半需要具备实践操作能力、技术应用实践经验和动手实践能力等个人能力特质。
在填报C类单招时,考生需要准备要求专业的相关考试,如计算机类考试、材料类考试、工商管理类考试等,并且需要提交高中三年的学科成绩、档案材料、高考成绩单、奖惩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
对于希望通过单招方式报考高职院校专科(包括本科层次)的考生,除了需要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来选择填报不同类别的单招之外,还需要提早准备好所需材料、重点关注学校网站招生信息及政策文件,并且积极参加模拟测试、作文训练等课程辅导,打牢自己的基础,增强竞争力。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3.11•【字号】甘教职成[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甘教职成〔2011〕6号)各市(州)教育局:现将《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甘肃省教育厅)一、总则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考试管理,提高组织水平,创造阳光、和谐、平安的考试环境,对保证考试改革的顺利实施,维护对口招生考试的公正性和信誉度,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教育部及省招委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职业教育专业考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领导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
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报名及录取工作;省教育厅职成处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包括命题、制卷、评卷、登分)、管理、协调及检查指导工作;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考试组织工作,协调、组织考试专业的申报、资料审查、信息采集、纠错、上报、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各项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考点务必高度重视和加强考试管理,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保密、考点设置、试卷接运、试卷保管、分发、回收及考试外部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考点设置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考点设置原则上每个市州只设一个考点,确需增加考点的市州,须征得省教育厅同意。
考点选择以考生集中,交通方便、校舍条件较好为宜。
2020年甘肃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2020 年甘肃高考加分照料政策一、照料政策( 一)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质成绩上加一项最高照料加分,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
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教育部规定照料政策项目: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道德方面有突失事迹,经市 ( 州) 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导,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 [2000]28 号和教基 [2001]1 号文件评比获取省级优异学生称呼者,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取全国中学生 (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 ) 奥林匹克比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 ,“明日小小科学家”奖赏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比赛中获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要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得前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得前 6 名及获取国家二级运动员 ( 含)以上称呼并参加省级招活力构一致测试达到相应标准者,按体育特长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体育专长生照料加分测试项目限制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教育部规定的 8 个项目和我省报批存案的健美操项目。
体育专长生的测试项目时间安排在 4 月 27-28 日 ; 测试地址在西北师范大学 ; 收费标准依据体育类专业考试标准履行。
7.归侨学生、归侨儿女、华侨儿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8.烈士儿女,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9.自谋职业的退伍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 10 分。
10.在服役时期荣立二等功 ( 含) 以上或被大军区 ( 含) 以上单位授与荣誉称呼的退伍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 20 分。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省教育厅:你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理顺和调整教育考试收费相关工作的函》(甘教财函〔2023〕17号)收悉。
为平稳实现以普通高考为核心的我省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各项任务顺利落地,根据成本调查结论,决定对普通高考等教育考试收费标准进行理顺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一)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1.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
2.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费:每生每次20元,实施“一年两考”单独组考时收取。
3.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280元。
4.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类专业课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240元。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20元。
6.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125元。
7.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单独组考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
8.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费:每生每次20元。
9.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费:每生80元。
(二)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50元,免试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科收取。
(三)研究生招生考试1.初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200元。
2.复试费:每生每次100元。
二、有关要求(一)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1.05•【字号】陕教〔2019〕282号•【施行日期】2019.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2019〕28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现将《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并督促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11月5日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4.截至高职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5.截至高职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甘肃省2020年高考降分录取政策有哪些_高考哪些人可以降分录取
甘肃省2020年高考降分录取政策有哪些_高考哪些人可以降分录取今天是10月28日,还有4天就是11月份了,很多高三生都在等待着它的到来,因为高考报名的时间集中在11月份,比如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日至9日进行。
小编整理了甘肃省2020年高考降分录取政策,一起来了解吧。
甘肃省2020年高考降分录取政策有哪些1、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根据往年政策,清华、北大等90余所高校均参加高校专项计划。
具体优惠: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往年,各重点高校给予入选资格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政策。
例如,往年清华大学“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分~60分,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
具体各高校优惠政策及报名方式请参考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专题。
这些区域的考生可报名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邯郸市: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涉县;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县、任县、内丘县、临西县;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须同时具备这3项条件(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导语】⽆忧考专升本考试频道从⽢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作的通知 有关省属普通⾼等学校: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原定于3⽉举⾏的2020年⽢肃省普通⾼等学校⾼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报名考试招⽣⼯作推迟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计划管理⼯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等⽂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招⽣⼯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1⽇⾄12⽇,逾期⼀律不予补报; (⼆)符合下列条件⼈员⽅可报考: 1.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等本(专)科院校、⾼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职(专科)应届毕业⽣;省内具有普通⾼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军⼈; 3.⾝⼼健康。
(三)报名地点及⽅式:考⽣所在毕业院校负责对本校报考考⽣的资格审查,汇总后由考⽣毕业院校统⼀向招⽣院校报名。
同时,⽣源院校要对本校报考专升本的考⽣进⾏考前14天健康监测。
退役军⼈持相关证件到招⽣院校报名,考前14天健康监测按照《2020年⽢肃省普通专升本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案》有关要求,以招⽣院校具体规定为准。
(四)报考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只能报考⼀所院校的⼀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在普通⾼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其⾼职(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专业。
(五)考⽣属于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的,由本⼈申请,其证明材料由毕业院校提供给报考的招⽣院校。
⼆、考试 (⼀)考试科⽬与计分办法。
考试科⽬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
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农医类、⽂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12年甘肃省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报名工作
2012年甘肃省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报名工作甘招委发[2011]38号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有关办学部门:为做好2012年甘肃省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报名工作,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精神及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36号)要求,现就2012年我省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报名分高考电子档案信息采集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个阶段: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报名在县(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区)招生办);专业考试报名到市(州)教育局指定的地点。
1、高考报名时间:2012年1月3日至10日。
地点:考生所在学校县(区)招生办或县(区)招生办指定地点报名。
2、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20日。
地点:市(州)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的要求、程序等另行通知。
3、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称三校生);(3)身体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往届三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报名程序及要求(1)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参加报名;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关于做好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要求填写《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以上表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交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办。
关于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甘招委发37号文件
甘招委发[2014]37号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省内各有关院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评价方式”,落实“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的招生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研究决定,2015年,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8所院校单列部分招生计划实施单独测试招生;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单列部分招生计划实施推免招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一)实施单独测试的院校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高职<专科>层次)、兰州工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河西学院(高职<专科>层次)、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等18所院校实施单独测试招生。
(二)实施推免招生的院校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白银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兰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实施推免招生。
二、招生计划实施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专业和范围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
(一)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8所实施单独测试招生的院校按照不低于当年本校招生规模的50%(其中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58个贫困县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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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三类考生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等提前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资格
执行提前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并在我省有招收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
二、招生对象
(一)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对象
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甘肃省财贸学校、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财政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盲聋哑残疾生单独招生对象为具有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它残疾)。
(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招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总招生计划。
有关高校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甘肃省提交相应类别的计划,录取期间我省将严格按招生计划数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四、报名、体检和信息采集
(一)参加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考生要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
招委发[2014]3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7号)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和参加
体检工作。
(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和招生院校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到户籍所在的县(区)招办办理考生报名及数码
照相等信息采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事宜。
(三)信息采集要求:
职教师资:考生号中的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6”(职教师资),
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
报名点代码由县区招办分配。
盲聋哑残疾生:考生号中的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8”(高职班),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
报名点代码由县区招办分配。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号中的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4”(二学位),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
报名点代码由县(区)招办分配。
五、报考资格审核
(二)单独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报名信息,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六、志愿填报
报考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考生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时省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所报志愿对照招生院校拟
录取新生名册投放电子档案。
七、考试和录取
(一)提前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
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严密组织考试,严
肃考风考纪,认真防范和查处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各种
违纪舞弊行为,确保单独考试质量。
(二)各招生院校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相关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时须在学校网站公示考生的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省招生办公室对提前单独招生院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在统一投档办理录取手续后,将新生录取名册寄至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在收到省招生办公室寄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后,方可向考生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拟录取数据和新生名册报送要求
(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须于
2015年6月30日前将本校拟录取新生名册、录取原则、成绩库和
拟录取库报送省招生办公室。
(二)其余单独招生院校须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本校拟录取新生名册、录取原则、成绩库和拟录取库报送省招生办公室。
(三)拟录取新生名册和数据报送地址
邮寄地址: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单招科,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邮编730030
九、违纪违规处理
(一)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和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证书)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
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招生院校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
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各招生院校须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
公示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提前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缴纳电子档案制作费和体检费。
(二)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和我省中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