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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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筹划

浅析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筹划

浅析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所有权转移、土地有偿使用权转让、住房有偿使用权转让等一系列交易活动中的差价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筹划是指在土地所有权转移、土地有偿使用权转让、住房有偿使用权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对土地增值税进行合理规划,以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税收效益的一种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合法避税,减少纳税负担,并提高税收效益。

通常采取以下几种税收筹划方法:一、合理规避土地增值税合理规避土地增值税是指通过合法手段,使土地增值税从高利润的活动转移到低利润或无利润的活动上,以减少纳税负担。

如通过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将土地增值部分减少。

可以通过分别转让土地的所有权和土地的有偿使用权,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二、合理使用税务政策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筹划还可以通过合理使用税务政策,降低纳税负担。

在土地转让时选择不动产税代替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由于不动产税的税率相对较低,可以减少纳税负担。

还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或减免政策,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有一个过渡税额,即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或有偿使用权转让时,根据过渡税额确定纳税金额。

合理规避过渡税额是指通过优化土地交易方式,减少土地增值税的过渡税额,达到减少纳税负担的目的。

比如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转让土地所有权,可以分散过渡税额的纳税压力。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筹划是在土地交易活动中采取合法手段,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税收效益的一种税收筹划。

通过合理规避土地增值税、合理使用税务政策和合理规避过渡税额等方法,可以达到减少纳税负担的目的,提高税收效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违法逃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计算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计算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计算为了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可以采取以下筹划方法:1.合理确定土地购买成本:土地购买成本包括购地款和相关税费。

合理确定土地购买成本,可以通过正当合理的手段,尽量减少购地款和税费的支出,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基数。

2.合理设置土地转让价款:土地转让价款包括地价和建筑物价款。

在土地转让时,合理设置土地转让价款,可以通过与买方进行合理的谈判,将土地转让价款设定为合理的水平,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基数。

3.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情况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

比如,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土地增值税减免或免征的政策。

4.分批转让土地:如果土地转让发生在多个时段,可以采取分批转让的方式,将土地转让时间拉长,从而分散土地增值税的支付压力。

5.利用地归地规定:土地增值税法规定,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出让,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5年内将土地转让给出让方,可以按照购地的价格缴纳土地增值税。

通过这个规定,可以尽量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

6.通过法律手段避免土地增值税:在土地转让时,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例如采取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等方式,合理避免或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必须是合法的,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逃税行为。

同时,纳税人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时,应了解相关法律政策,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是通过合理设定土地转让价款、合理确定土地购买成本、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等手段,合法地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支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筹划,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逃税行为。

土地增值税筹划三大技巧

土地增值税筹划三大技巧

土地增值税筹划三大技巧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转让或者房产出售时,根据土地增值的部分征
收的税费。

对于购房者或者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能够合法合规地减少税负,提高收益。

下面将介绍三种常用的土地增值税
筹划技巧。

第一,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土地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方法,一种是一般
计税方法,即按照土地增值额的80%来计算;另一种是简易计税方法,即
按照土地转让收入的20%来计算。

合理选择计税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土地增
值税的缴纳额度。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土地增值幅度较高的情况,可以减
少缴税金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土地增值幅度较低的情况,可以避免支
付过高的税费。

第二,优化土地增值税税务处理。

在土地转让或房产出售时,需要按
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

在税务处理上,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交易时间、
选择闲置土地转让等方式,减少土地增值的计算基数,降低纳税金额。

同时,尽可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购买新房置换,避免交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进行税收规划筹划。

通过税收规划筹划,可以合理利用税收政
策来减少税负。

比如,购买房产时可以选择非团购方式,减少土地增值税
的计算基数;利用房屋拆迁赔偿等方式,将土地增值税转移为其他税费,
如土地使用税等。

同时,应根据税法规定,合理规避和规范处理关联交易、资本金及欠款等税收规划行为,避免触犯税法。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房
有印花税 没有加计扣除
各类企业出售存量房
A.地价 B.房产原值(三种情况) C.税:城、教、印花、契税
各类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 A.地价 B.税金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一、收入分散筹划法
扣除项一定旳情况下,降低收入,从而降低纳税人转让旳增值额,显 然是能够节省税款旳。
在累进税制下,收入分散节税筹划显得更为主要,怎样使收入合理分 散化是这一措施旳关键。一般常见旳措施就是将能够分开单独处理旳部分 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例如房屋里面旳多种设施。当住房初步竣工但没有 安装设备及装潢、装饰时便和购置者签订房地产转移协议,接着再和购置 者签订设备安装及装潢、装饰协议,则纳税人只就第一份协议上注明金额 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第二份协议上注明旳金额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 计征土地增值税。这么就使得应纳税额有所降低,到达节税旳目旳。
二、利息支出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旳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旳借款,利息支出是不可防止旳,而利 息支出旳不同扣除措施会对企业应纳旳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旳影响。根据税法要求,与房地产开发有关旳利息支 出分两种情况拟定扣除。
两种要求就为纳税人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假如前者利息支出不小于 后者计算出旳利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假如前者不不小于后者,则企业能够 不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么能够使扣除项目金额增长,土地增 值税旳计税根据降低。
A
房地产开发费用 1.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能提供金 融机构贷款证明 利息+(A+B)*5%以内 2.不然 (A+B)*10%以内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很大的一个税种,也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自身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和一些优惠政策,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筹资、开发和收益分配等活动的调整,寻求企业收益和税收负担的最佳配比,从而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本文探讨了土地增值税的几个筹划技巧。

一、收入分散筹划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主要的税收负担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

因此,如果可以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就可以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运用收入分散法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关键在于如何使收入分散合理化,常用的方法是将可以分开单独处理的部分(如房屋里的设施)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

当住房初步完工但还没有安装设备及进行装潢、装饰时,便可以和购买者签订房地产转移合同,之后再与购买者签订设备安装及装潢、装饰合同,这样企业可以只就第一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第二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仅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必再计征土地增值税.二、费用转移筹划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除利息支出外都不按实际发生数扣除,而是以土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金额作为基础按比例计算扣除。

按照规定,属于公司总部发生的期间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不能作为扣除项目,其实际发生数对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没有直接影响。

但若采用适当人员分配方法和其他合理组织管理方法,使这些费用能够作为开发成本列支,则可增加扣除项目数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企业可以在组织人事上把总部的一些人员下放或兼职于某一个具体房地产项目中去。

例如,总部某处室领导兼任某房地产项目的负责人,在不影响总部工作的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管理,那么这位负责人的有关费用可以分摊一部分到房地产成本中去。

期间费用减少并不影响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而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则可以增加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会计实务:土地增值税节税筹划方法有哪些

会计实务:土地增值税节税筹划方法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节税筹划方法有哪些问:土地增值税节税筹划方法有哪些? 答:结合具体实务案例分析,下面提供给大家六种土地增值税节税筹划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如果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这个临界点上,可以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而避免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的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的规定,这里的“其他扣除项目”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的2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规定,普通标准住宅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

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赠与所得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如何进行土增税的纳税筹划,则成为土地开发商、土地出让方、土地转让方等要关注的问题。

在纳税筹划方面,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技巧来降低土增税的负担。

第一,分次支付土增税。

土增税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通知其应支付的土增税款项和期限,纳税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交纳税款。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与税务机关达成协议,分多次支付土增税款项。

例如,土地出让方可要求将土增税款项分批缴纳,其中一部分可以在签约后一段时间内支付,以减轻一次性支付土增税的负担。

第二,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土增税可以选择的计税方法有两种,分别是按比例计算和差额计算。

按比例计税是指按照取得单个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和应纳税所得额之比,计算土增税的应纳税额。

差额计算是指按照销售价格减去土地出让价款后的差额,计算土增税的应纳税额。

在选择计税方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使纳税额降至最低。

第三,合理进行土地收益核算。

土地收益核算是指在土地转让交易过程中,合理确定土地增值额和销售收入、成本的核算方式。

在土地收益核算中,要慎重处理项目的财务数据,合理确定土地增值额和销售收入,并充分考虑综合税负和资金利用效率等因素。

通过合理的土地收益核算,可以减少土增税的税基。

第四,合理利用土增税优惠政策。

土增税法中规定了很多土增税的优惠政策,如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给予纳税人减征、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为纳税人提供一定的减税机会。

在纳税筹划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优惠政策,合理利用土增税优惠政策,降低土增税的负担。

第五,合理运用税收递延筹划。

税收递延是指在纳税期限内,纳税人可以合法利用各种手段将纳税义务转移到未来。

在土增税方面,可以通过合理的纳税期限选择,合理安排税款缴纳时间,实现税款的递延。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土地利用效率。
3 3.控制交易规模
4 4.优化结构组合
控制土地交易规模,避免因
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合理
大规模交易而产生较高的土
进行土地分割、合并或交换
地增值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担。
,降低税负。
做好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准确核算
认真核算土地增值额,确保计算准确,避免误差。
及时申报
按规定时间内申报纳税,避免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
1 1. 合法合规
2 2. 风险控制
坚持合法合规原则,确保筹
评估筹划方案的风险,防范
划方案符合税法规定。
税务风险。
3 3. 信息透明
4 4. 专业指导
保持信息透明,避免信息不
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确保
对称带来的风险。
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结束语
土地增值税筹划是一个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工作。 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操作,才能确保合法合规,达到预期目标。
适用一般税率
30%
增值额
适用低税率
20%
10%
增值额
适用优惠税率
增值额
适用免税
土地增值税税率并非统一,根据增值额的不同分级累进征收。
不同的增值额对应不同的税率,适用不同的税率政策。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1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数
税率
2
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确定
土地增值税
3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土地增值额减去扣除项目后的差额。然后,根据增值额 的不同确定税率。最后,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得出应纳税额。

土增税五种纳税筹划技巧

土增税五种纳税筹划技巧土增税是指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出让、房地产交易等相关行为征收的税收。

针对土增税,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手段来减少纳税负担的一种方法。

下面将介绍五种土增税的纳税筹划技巧。

1.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资产评估价值是土增税的基础,合理决定资产评估价值可以减少土增税负担。

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出让等业务,可以通过合理计算土地的实际价值,避免将其评估价值过高,从而减少土增税的额度。

2.合理安排税款支付时间土增税的税款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分期缴纳。

通过合理安排税款支付时间,可以将税款分散到多个年度,减少一次性缴纳所带来的负担。

此外,可以根据土增税的政策规定,选择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间缴纳税款,以减少税额。

3.选择适用的减免政策针对土增税,国家有一些减免政策可供申请,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减免政策来降低土增税负担。

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可以享受土增税减免政策;对于农村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土地进行农村建设的,可以享受土增税减免等。

4.利用税收法律空白进行筹划税收法律存在一定的空白,纳税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来利用这些空白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可以选择在土增税政策实施前提前转让土地使用权,从而避免土增税的征收;可以选择以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方式来转移土地使用权,减少土增税的征收。

5.合理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增税的主要对象,合理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减少土增税负担。

可以通过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分批进行,以减少单次交易额度;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其他交易捆绑,以减少土增税的金额等。

总结来说,土增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包括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安排税款支付时间、选择适用的减免政策、利用税收法律空白进行筹划以及合理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等。

通过合理使用这些技巧,可以降低土增税负担,合法减少纳税额度。

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纳税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符合税法的要求。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在合法范围内通过调整税收结构或利用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或合法减少应缴纳的税款的一种手段。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特殊的税收,其纳税主体为土地的所有者,因此稳妥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税收筹划的概念、土地增值税的特点以及常用的税收筹划方法三个方面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是指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税收政策,通过调整纳税人的税收状况,使纳税人能够合法地减轻自身的税负,同时遵循税法的规定,以达到外部税务风险的最小化。

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或个人的税收支出,提升经济效益,符合税法精神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土地增值税是一种针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其特点如下:1. 纳税主体特殊:土地增值税纳税主体为土地的所有者,在土地转让、处置或者许可土地权益转让时产生增值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因此,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时,需要特别注意纳税主体的身份。

2. 税率较高: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土地增值税税率较高,通常为土地增值的百分之十。

高税率意味着纳税额较大,因此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进行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3. 税收期限较长: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期限一般为土地转让、处置或许可土地权益转让之日起三年内,但实际征收周期较长。

因此,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时,需要考虑到税款的支付时间。

三、税收筹划方法针对土地增值税的特点,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税收筹划方法:1. 合理安排土地所有权:通过分散土地所有权或转让部分土地所有权的方式,将土地增值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设立多级所有权结构,以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纳税额。

2. 合理选择土地使用权方式:在土地使用权的选择上,可以考虑与政府进行土地租赁协议,以减少土地转让所涉及的增值税税款。

3. 合理选择土地转让方式:通过选择合适的土地转让方式,例如通过土地重置、土地置换等方式,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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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项目:取得
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房地产有 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
订后7日内,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纳税申报。
一、利用利息支出进行筹划
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
明的利息费用,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 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
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
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费用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其他扣除项目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除销售税金及附加外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为:200+900+(200+900)×10% +
(200+900)×20%=1430(万元)
假设销售收入为Q,则税金及附加为5%Q(1
+7%+3%)=5.5%Q。
增值率为=(Q-1430-5.5%Q)÷(1430+
5.5%Q)≤20%
Q≤1837.26(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商业用房,支
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 元,假设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 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为100万元, 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如果 应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又如何筹划 呢?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两类扣除比例 分别为5%和10%。
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 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 税。
分别核算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控制增值额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5年商品房销售收入
为1.5亿元,其中普通住宅的销售额为1亿 元,豪华住宅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税法 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1亿元,其中普 通住宅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500万元,豪华 住宅可扣除项目金额为为2500万元。请问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使本年度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较少?
的,节税20万元。
由于两类房产增值率相差很大,只要房地
产开发公司将两处房产安排在一起开发、出 售,并将两类房产的收入和扣除项目放在一 起核算,一起申报纳税,就可以达到少缴税 的目的。
但是由于低增值率的房产的适用税率可能
会提高,在实践中必须具体测算后才能作出 选择。
三、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
同时会提高低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增
加这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因此,纳税人需要 具体测算分开核算与合并核算的相应税额, 再选择低税负的核算方法。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开发A、B两幢商业用
房,且处于同一片土地上,销售A房产取得收 入300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为200万元;销 售B房产共取得收入400万元,允许扣除的项 目金额为100万元,对这两处房产,公司是分 开核算还是合并核算能带来节税的好处呢?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
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其他扣除项目:针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
税人,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 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金额的20%加计扣除。
级 数
1 2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 税率 速算扣除 的比率 (%) 系数(%)
以应选择第二种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 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 样可以多扣除10万元利息支出,减少计税依据10万 元,合理降低税负。
二、不同增值率的房产 是否合并的筹划
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档超率累进税率,若
对增值率不同的房地产并在一起核算,就有 可能降低高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使该 部分房地产的税负下降。
独立核算:
普通住宅:增值率=(10000-8500)
÷8500×100%=17.65%,免征土地增值税。
豪华住宅:增值率=(5000-2500)
÷2500×100%=100%,适用40%的税率,速 算扣除系数为5%。
应纳税额=2500×40%-2500×5%=875万元。
不分开核算:
增值率=(15000-11000)÷11000×100%
不超过50%的部分 超过50%~100%的部分 30 40 0 5
3 4
超过100%~200%的部分 超过200%的部分
50 60
15 35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 额×速算扣除系数
注册于某县城的一家生产企业当月销售8年
前建造的一栋旧办公楼,按照销售合同约定 取得销售收入1700万元,该办公楼原值为 1800万元,经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 楼还有六成新,目前建造同样的办公楼需要 资金2000万元。由于该办公楼原建时属于政 府划拨地,当月销售时补缴了土地出让金 200万元,契税8万元,印花税税率为0.05%, 请计算该企业销售旧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 值税。
(2)合并核算时: 两幢房产的收入总额为700万元,允许扣除
的金额合计300万元;
增值率为:(700-300)÷300×100%=
133.3%,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700-300)
×50%-300×15%=155(万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合并核算对公司是有利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10%-5%)=(600+1000)×5%=80(万元)
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时,由于100>80,
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 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万元扣除,否则 只能按80万元扣除;
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80,所
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 (10%以内)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如果
公式①中的利息支出大于公式②计算出的利 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 金融机构证明;
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企业可以不按照转让
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 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可以使扣除项目金额 增加,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减少。
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
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的5%以内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
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 比例(5%以内)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
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要 并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一并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
(1)分开核算时: A房产的增值率=(300-200)÷200×100%
=50%,适用税率30%; 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300-200)×30% =30(万元)。 B房产的增值率=(400-100)÷100×100% =300%,适用税率60%; 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400-100)×60% -100×35%=145(万元)。 共缴纳土地增值税175万元。
印花税=1700×0.05%=0.85(万元)
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700×5%×(1+5%+3%)=91.8(万元)
旧办公楼评估价=2000×60%=1200(万元) 增值额=1700-(200+8+0.85+91.8+1200)
=1700-1500.65=199.35(万元)
增值率=199.35÷1500.65×100%=13.28% 应纳税额=199.35×30%=59.805(万元)
=36.36%,适用30%的税率。
应纳税额=4000×30%=1200万元。 当企业建造普通住宅的增值率低于20%时,
企业为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应进行分别核算以 降低税负。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成并待售一幢普通标准
住宅,同行业房价为1800~1900万元之间, 已知为开发该住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 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 支出不能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也不能提供 金融机构的证明,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教 育费附加为3%,不考虑印花税,当地政府规 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 10%,如何为该公司筹划,使其房价在同行 业中较低,又能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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