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及税率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转让土地使用权划归营业税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范畴,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划归营业税税目销售不动产的范畴内,税率为5%。
计算公式=营业税计税依据×5%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
税收法律法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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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税费的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建筑工程税费的概念建筑工程税费是指在建筑工程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缴纳的各种税费。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增值税:对建筑工程中的货物、劳务等增值部分征收的税费。
2. 印花税:对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凭证等征收的税费。
3. 土地增值税:对土地转让、出租等行为征收的税费。
4. 房产税:对房产的拥有者征收的税费。
5.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性税费。
三、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1. 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税率为6%,对建筑工程中的货物、劳务等增值部分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货物销售;(2)建筑工程中的劳务服务,如设计、施工、监理等;(3)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2. 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税率为0.05%,对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凭证等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合同;(3)建筑工程保险合同;(4)建筑工程借款合同等。
3. 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30%,对土地转让、出租等行为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3)土地使用权出租等。
4. 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为1.2%,对房产的拥有者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住宅房产;(2)非住宅房产;(3)房产租赁等。
5.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性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建税的税率为3%,对建筑工程中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征收。
工程施工涉及的税率(3篇)

第1篇一、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工程施工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为9%。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部分,即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增值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地方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一般为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旨在筹集地方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三、教育附加税教育附加税是一种地方性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一般为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旨在筹集地方教育资金,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其他相关税率1.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对于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的税率;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的税率;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的税率。
3.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档次,最高税率为45%。
4.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具体税率由各地规定。
5.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缴纳。
6.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具体税率由各地规定。
总之,工程施工涉及的税率较为复杂,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多种税种。
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执行,依法纳税,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圆票税率

工程施工圆票税率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对工程合同中承包金额所应缴纳的税费。
在我国,工程施工圆票税率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
本文将对这些税种的税率进行详细解析。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工程施工圆票税率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税种。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而工程施工圆票税率中的增值税税率均为9%。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在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中,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三、教育费附加税教育费附加税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规定,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的税率为3%。
四、地方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教育附加条例》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为2%。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圆票税率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9%,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率为2%。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税率可能会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具体税率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纳税人需按照上述税率计算并缴纳税费。
此外,纳税人还需关注国家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最新动态,以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施工成本。
总之,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圆票税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县级市城市建设维护税税率如何适用

县级市城市建设维护税税率如何适用李超【摘要】答: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我国于1985年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6(000)004【总页数】2页(P58-59)【关键词】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税率;县级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纳税人;计税依据;消费税【作者】李超【作者单位】华贸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2问:我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某县级市,就地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税务机关对我公司按照7%的税率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但是我们认为县级市不同于地级市,其行政级别等同于县,所以应当按照县城5%的税率缴纳城建税,请问我们的观点是否正确?答: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我国于1985年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针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公布后贯彻执行中的问题,财政部于1985年3月发布了《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85〕69号),该文件第六条规定,纳税单位或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劳务分包中的税务规定与合规要求

劳务分包中的税务规定与合规要求在劳务分包的商业模式下,一方(即主包方)将一项或多项工作任务分包给另一方(即分包方),以完成特定项目或工作。
在这种商业模式中,税务规定与合规要求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劳务分包中的税务规定与合规要求,并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劳务分包的税务规定劳务分包涉及多个税务方面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营业税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劳务分包服务通常属于劳务报酬,需要按照规定计征增值税。
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劳务费用与增值税的承担方,并且分包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 所得税劳务分包涉及的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合同中应明确所得税的承担方,并分别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分包方需要按照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要求报税,主包方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扣缴和申报分包方的所得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劳务分包活动可能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费附加暂行条例》和地方相关规定,还需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主包方与分包方应当明确相应税费的承担方,并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劳务分包的合规要求除了税务规定外,劳务分包还需要满足一些合规要求。
1. 合同签订与履行劳务分包方在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进行合同签订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各项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所提供的劳务符合法规要求。
2. 税务发票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务分包方在提供劳务时需要开具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
主包方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应当要求分包方提供合规的税务发票,并保留相关的票据和记录。
3. 劳务派遣合规在劳务分包模式中,派遣劳务是一种常见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包方应合规地进行劳务派遣,确保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合法权益,并履行相应的劳动保障义务。
六税两费的具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六税两费是指我国现行的六种税费和两种费。
这六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两种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下将详细阐述这些税费和费的具体法律规定。
二、增值税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我国增值税的主要法律依据。
2. 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3. 税率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13%,低税率分别为9%和6%,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
4. 征收管理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
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
三、消费税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是我国消费税的主要法律依据。
2. 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货物或者提供消费税税目的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3. 税率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根据税目不同而有所区别。
4. 征收管理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
四、企业所得税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法律依据。
2.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 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实行减税政策。
4. 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
五、个人所得税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法律依据。
2.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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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0.08.11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施行日期】2021.09.01
•【效力等级】法律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第八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九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条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