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注会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八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 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其中: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 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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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教育费附加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是由于教育费附加 不是税,故不适用于《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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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至2009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 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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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征收管理
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随三税的征收而征收,因而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与“三税”一致。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 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 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 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 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 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40000+5000)÷(1-36%)×36%×5%=1265.62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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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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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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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 税法第0204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第04讲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节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城建税以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为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建税扣缴义务人。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别注意:
(1)城建税与两税同时缴纳;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按照两税纳税所在地的税率确定城建税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两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二)计税依据
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特别注意:
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第1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精讲-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7页)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本章考情分析1.地位:城建税,比较重要的小税种。
2.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都可能涉及。
3.分值:预计2019年分值在3-5分左右。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节烟叶税法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新增“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的规定;2.根据《烟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烟叶税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一、概念和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的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特定目的;2.属于一种税上税、附加税;(计算考点)3.根据城镇规模及其维护建设资金需要设计不同比例税率。
二、纳税义务人1.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含外籍单位和外籍个人)。
2.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城建税的税率1.三档税率表4.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新增)【案例】企业2019年9月期末留抵为68万元,该企业应在2019年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31.32万元。
假设2019年10月销项税额300万元,进项税额200万元,请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答案】如果退还了2019年9月期末留抵31.32万元,留抵税额变为36.68万元,10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300万元-进项税额200万元-上期留抵36.68万元=63.32万元。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考题改编)A.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B.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C.纳税人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同时对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D.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被加收的滞纳金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答案】ABC【解析】选项D,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也就是说,只要缴纳了“三税”,就必须缴纳城建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税率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三、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特别说明: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五、税收优惠(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五)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六、征收管理(一)纳税环节: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纳税环节与“三税”一致。
(二)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本身是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的,属于主税附征的。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而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选项B,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
选项D,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按我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只是其投资人的是外商,并不是境外企业。
所以,属于城建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D,纳税人所在地为镇的,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选项B,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C,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可同时退库;减免税原因造成的退两税,才能同时退城建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不属于减免税,此时除另有规定外,城建税不退;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科目四十四重点解析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科目四十四重点解析一、科目四十四概述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科目四十四是财政税收政策与实务,主要涵盖了税收法规、税种与税务筹划、税收会计与税务鉴证等方面的知识。
该科目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以及财务会计和税务工作人员而言至关重要。
下面将针对该科目的重点进行详细解析。
二、税收法规1.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四十四中的重点内容之一。
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计算、纳税申报和纳税检查等方面。
2.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作为科目四十四的重点内容之一,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减免与优惠、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等内容。
3. 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是科目四十四中的核心内容。
要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税率和税务处理等关键知识。
三、税种与税务筹划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对于科目四十四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也是重要的知识点。
重点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情况、计税方法以及税务筹划的相关内容。
2. 营业税在营业税方面,科目四十四的内容涉及到营业税的核算、申报和纳税义务等方面。
3. 土地增值税科目四十四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比如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纳税义务等。
四、税收会计与税务鉴证1. 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是科目四十四中的一大重点。
掌握税务会计准则和处理纳税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和技巧。
2. 税务鉴证税务鉴证是科目四十四的另一重要内容。
了解税务鉴证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标准。
五、税收风险管理科目四十四还包括税收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涉及税务合规、税务风险评估和税务风险控制等方面。
六、总结通过对全国注册会计师科目四十四的重点解析,我们可以看出,全面掌握税收法规、税种与税务筹划、税收会计与税务鉴证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等知识是合格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要求。
只有深入理解这些重点内容,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才能在税务方面有出色的表现。
因此,考生在备考科目四十四时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不断的复习和思考才能够真正掌握这门科目。
注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和计算的内容,虽然在政策内容上具有独立性,但是在具体计算上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5分,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更容易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混合出综合题型。
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了“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2.增加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规定3.节之间合并调整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有四个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一、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二、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为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
具体规定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例题·单选题】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0年5月缴纳增值税28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收消费税15万元。
税法(CPA)5第五章 城维税法、烟叶税法和教育费附加51 城维税法、烟叶税法和教育费附加-课件

二、税率
档次
纳税人所在地
税率
1
市区
7%
2
县城、镇
5%
3
不在市、县城、镇
1%
特殊情况:受托方代收代缴“三税”的纳税人,按受托
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收代缴的城建税。
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特
别说明: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和烟叶税法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
税义务人。也就是说,只要缴纳了“三税”,就必须缴纳城 建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
退库。
③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④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
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一律不予退(返)还。
⑤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节 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税法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
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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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50元
C.2500元
D.3500元
【答案】A
【解析】应代收代缴城建税=(150000+800000)×50%/(1-5%)×5%(消费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1250(元)。
五、税收优惠(★★★)
【提示】这部分内容既可以单独命制客观题,也可以与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命制主观题。城建税的附加税性质,使得其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免相呼应,但是也存在特殊规则。
(三)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分设7%,5%,1%三档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
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
A.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城建税的应纳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例题1·单选题】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5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2015年)
三、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不包含因素
1.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
2.除增值税、消费税以外的其他税
3.非税款项(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提示】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例题1·单选题】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额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2016年)
A.消费税税额
【归纳2】城建税和两个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的退还关系:
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原因
城建税和两个附加的处理
错征税款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法定减免税的实施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
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1%的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
代收代扣城建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收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经营地适用税率)。
(1)城建税随同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A.5.74
B.7
C.14
D.18.27
【答案】A
【解析】应缴纳的城建税=(462-102-260-18)×7%=5.74(万元)。
【例题3·单选题】位于某市的甲地板厂在2020年1月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2月交付50%的实木地板,3月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3月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5)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归纳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缴。
B.房产税税额
C.关税税额
D.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偷逃增值税而被查补的税款
B.偷逃消费税而被加收的滞纳金
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D.出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ACD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税款专款专用——保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二)属于一种附加税——其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A.3.25万元
B.4.9万元
C.3.5万元
D.4.55万元
【答案】D
【解析】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15)×7%=4.55(万元)。
【例题2·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属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2019年10月留抵退还增值税18万元;当月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4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
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并不是说同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两种税才涉及缴纳城建税,而是指除特殊环节(进口)外,只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都会涉及城建税。
二、税率(★★★)(每年必考)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