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2年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通知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提高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论文在正式提交评审前须通过预审,否则不予送审。
第三条本院硕士论文(双证)全部送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评审。
第四条论文评审要素含:选题与综述、理论与方法、成果与效益和结构与写作。
论文总体评价为如下五个等级:A(优)、B(良)、C(中)、D(及格)和E(较差)。
第五条评审专家可对是否同意论文答辩给出如下四个评审意见:A.同意答辩;B.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可不再送审);C.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送原专家重审;D.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第六条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将每篇论文送三位评审专家进行盲审。
如送审学位论文出现总体评价或专家评审意见为如下评审结果之一,则终止当季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1)总体评价出现2个以上(含2个)“D(及格)”的反馈结论;2)总体评价出现1个“E(较差)” 的反馈结论;3)1位以上(含1位)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给出“C”或“D”的反馈结论。
第七条一旦因为论文送审而终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后,须经过2个月论文修改,才能重新启动学位答辩申请。
若论文评审通过者,经导师同意,方能进入论文答辩流程。
第八条本办法不适用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
第九条硕士论文送审工作由软件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如本办法与软件学院相关规定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104号)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软件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18年12月20日。
浙大研究生学术规范网上考试答案

答卷查看研究生学术规范网上考试学号:21522070 分数:100.0 考试时间:2015-07-10 05:051、[判断题] 文献综述的顺序要合理.只能按时间顺序进行综述。
(分值 2.0) 你的答案: 错误2、[判断题]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在进行学术活动时.要秉承“求是、创新”校训.探 求真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谨治学.服务社会。
(分值 2.0) 你的答案: 正确3、[判断题] 学校对违纪研究生作出的处分.应予以保密。
而且.所有涉及人员不得泄露调查 和处理情况。
(分值 2.0) 你的答案: 错误4、[判断题] 研究生只要自己管好自己.严以律已.坚持学术道德规范.身边其他人有违反学术 道德的行为.跟自己没关系。
(分值 2.0) 你的答案: 错误5、[判断题] 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属于浙江大学所有.但毕业以后署名“浙江大学”所发表的学 术论文.就无所谓了。
(分值 2.0) 你的答案: 错误6、[判断题] 不得填报和提供虚假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不得伪造、变造专家鉴定意见、证 书或其他学术能力的材料.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分值 2.0) 你的答案: 正确7、[判断题] 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
(分值 2.0) 你的答案: 正确8、[判断题] 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不得使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 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空白”、“重大突破”等抽象词语。
(分值 2.0) 你的答案: 错误9、[判断题] 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分值 2.0)..你的答案: 正确10、[判断题] 关键词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应尽量采用《汉语主题词表》或各专业主题词 表提供的规范词。
(分值 2.0) 你的答案: 错误11、[判断题] 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如果使用他人(包括指导教师、授课教师) 的成果.要加以注明。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年修订)浙理工研〔〕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成果要求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一)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署名在前六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研成果奖。
(二)发表与学位论文和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发表或录用二区及以上论文或顶级期刊论文篇;.发表或录用论文、期刊论文或一级论文篇。
第四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一)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署名在前六位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二)发表与学位论文和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发表或录用二级及以上论文篇;.发表或录用、、检索会议论文篇;.发表或录用二区及以上论文、特级或顶级论文篇(排名前三)。
第五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攻读学位期间,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在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和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篇,或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学术论文篇;.获得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奖励(具体标准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并报校学位办审核公布后执行);.实践(创作)成果经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鉴定达到专业学位水平(具体鉴定程序另行制定)。
第六条为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经本人和导师书面承诺,至少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和推荐,学院和校学位办同意后,研究生可进行论文答辩并申请学位,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发表或录用高水平论文后,报校学位办备案。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根据《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1987)和《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1.1—2000----审批版),制定本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1 学位论文基本结构:学位论文基本结构包括前置部份、主体部份和结尾部份。
1.1 前置部份包括:(1) 封面(2) 题名页(3) 英文题名页(硕士可省略)(4) 独创性声明(知识产权声明?)(5) 勘误页(可根据需要)(6) 致谢(7) 序言或前言(可根据需要)(8) 摘要页(含中英文题目、单位、专业、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摘要和关键词)(9)插图和附表清单((可根据需要))(10) 缩写、符号清单、术语表((可根据需要))(11) 目次页1.2主体部份:(1) 引言(绪论)(2) 正文(3) 结论1.3 结尾部分:(1) 参考文献(2) 附录(可根据需要)(3) 综述/索引(根据需要)(4)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5) 封底2 编写规范与要求2.1 前置部份2.1.1 封面:封面包括分类号、密级、单位代码、作者学号、校名、学校徽标、学位论文中文题目、英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科和专业名称、提交时间等内容(见附件1:学位论文封面样式)。
分类号:按中国图书分类法,根据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确定。
密级:仅限于涉密学位论文(论文课题来源于国防军工项目)填写,密级应根据涉密学位论文确定,分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并注明保密期限。
非涉密学位论文不得填写密级。
单位代码:10335。
作者学号: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者填写学号,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填写申请号。
论文题目:应准确概括整个论文的核心内容,简明扼要,一般不能超过25个汉字,英文题目翻译应简短准确,一般不应超过150个字母,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学科和专业名称:必须按国家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目录,规范填写。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及国家有关科技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1、校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配合校计财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2、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3、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规定使用经费,接受上级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资助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校科技处或社科处、计财处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条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
科技处或社科处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经费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
计财处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审计处应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其他违反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经费到款管理第五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校计财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浙大研究生学术规范网上考试答案精篇

1、[判断题]?文献综述结果要说清前人工作的不足,指出作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和理论价值。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2、[判断题]对于研究成果,不可以一稿多投,但可以修改后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期刊上发表。
(分值2.0)你的答案:错误3、[判断题]研究生如果在研究中做出主要贡献获得署名权,导师为通讯作者。
研究生在文中所负责部分,其导师不负责任。
(分值2.0)你的答案:错误4、[判断题]对于论文和专著类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核心部分。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5、[判断题]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6、[判断题]不得编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禁止对原始数据进行删裁取舍。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7、[判断题]所有提到的参考文献都应和学位论文研究问题直接或间接相关。
(分值2.0)你的答案:错误8、[判断题]学校在对研究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9、[判断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精神,制定了《浙江大学工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10、[判断题]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如果使用他人(包括指导教师、授课教师)的成果,要加以注明。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11、[判断题]对未经规定程序进行验证或者鉴定的研究成果,不得随意冠以“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科技成果”等夸大性用于进行宣传。
(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12、[判断题]文献综述所用的文献,应主要选自专著和教材,其次是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的文章。
(分值2.0)你的答案:错误13、[判断题]对于科研成果,可以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期刊上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
(分值2.0)你的答案:错误14、[判断题]作为浙江大学的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可以无偿使用浙江大学的成果。
浙大学位[2011]
![浙大学位[2011]](https://img.taocdn.com/s3/m/fab6be26e87101f69f319511.png)
浙大学位[2011] 4 号浙江大学关于公布2011年(春夏季)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的通知各学部、学科学位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组织规则》和和《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决定授予陈文勇等867名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见附件一),授予陈炜平等12名博士毕业生博士专业学位(见附件二),授予周丽萍等12名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博士学位(见附件三),授予董侃等9名在职攻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博士专业学位(见附件四),授予陈佳政等3136名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见附件五),授予安建辉等672名硕士毕业生硕士专业学位(见附件六),授予傅杨慧等252名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见附件七),授予陈瑜等767名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硕士专业学位(见附件八)。
现予公布。
附件:一、浙江大学授予2011届(春夏季)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下同)二、浙江大学授予2011届(春夏季)博士毕业生博士专业学位名单三、浙江大学2011年(春夏季)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在职人员博士学位名单四、浙江大学2011年(春夏季)授予在职攻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博士专业学位名单五、浙江大学授予2011届(春夏季)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名单六、浙江大学授予2011届(春夏季)硕士毕业生硕士专业学位名单七、浙江大学2011年(春夏季)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名单八、浙江大学2011年(春夏季)授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硕士专业学位名单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二Ο一一年十月十日主题词:公布授予学位名单通知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打印:胡承亮校对:王则温)2011年10月10日印发附件一:浙江大学授予2011届(春夏季)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名单1.授予哲学博士学位11人:陈文勇董良宫宝龙何松旭蒋风冰隋金波孙敏明王球吴广瑞于爽朱文信2.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26人:白小虎陈秋雨陈瑞祥韩凤舞李锋李世兰李伟庆廖园园倪子靖普雁翔孙华平唐铁球王萌王跃梅夏泰凤徐萌娜徐圣徐滢杨高举叶宏伟殷志军尤卓雅余冬筠张弛周明海祝亚3.授予法学博士学位20人:毕昌萍陈诚陈海萍褚宸舸董石桃方毅胡小平林卉林沈节吕鑫孙展望王康王凌皞吴恩玉夏雨谢小瑶鄢超杨吉张修红郑洁4.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15人:成龙符健春勾月何伟强黄小莲李志永刘爱东朴钟鹤邵娜沈悦娣杨涛于潇张会亮张燕军周晓琴5.授予文学博士学位26人:陈凯玲郜同麟韩瑜黄雨水姜兴鲁金少华康振栋林沙欧刘云雁马小敏彭振川裘禾敏孙越川王思齐魏娜吴时红夏勇咸晓婷徐曼曼许淑芳俞佩淋张龙张雯张小苹周傲生周晶晶6.授予历史学博士学位4人:张玲郭昌文梁瑞王孙盈政7.授予理学博士学位193人:艾恒鲍成满鲍坚东蔡国强蔡鸿杰曹静远曹巧君曹薇曹峥陈鹏陈苏陈微微陈永陈优优戴润英丁锐杜艺岭樊炜亮范宏亮方雷高慧谷保静顾娟如顾绍金顾一峰管丹丹桂张良郭辉哈尼夫韩雁冰韩征何林李何睿何颖俞贺妍洪江洪莲莲胡瑞君胡玉正胡真真黄琴琴黄文礼季林丹贾昕江文革姜丽燕姜启英蒋可志解明华金鑫康博康俊锋康玉柯蓓蓓孔望清孔哲郎秋蕾雷惠李果李金文李世顺李世伟李世玉李松恭李小白李秀悌李玉科李兆慧练慧勤梁婧廖清林磊刘春晓刘冬刘刚刘立跃刘秀红刘元鑫刘云英卢俊峰陆晓陆晓铭吕建平罗文昌毛海丹毛宏颖毛慧孟敏孟一君缪茂众莫凡潘斌潘海峰潘若浪钱令波强华饶胜邵新平申国栋沈晨佳沈佳沈健刚施连旭苏锟楷孙大利孙红星孙科伟孙钦秀孙琼孙天旭孙鑫孙勇谭松巍唐杨唐远彬屠嵩涛屠子恒万雨挺汪刘根王本王苍王操王芳王汉超王君良王品美王伟王修中王毅文艳苹吴刚吴磊吴林吴青青吴蓉蓉吴文渊吴照奇夏小明项燕彪肖骏谢剑谢礼邢晖熊恒娜徐春秀徐飞徐虹许建峰许林薛峰杨富巍杨舒婷姚帮本姚伟军叶成荫叶斐叶红霞尹天鹤俞金平俞晓岚郁一彬袁达明袁裕泽曾庆斌张城龙张劲张静张培张倩张珊珊张世芳张铁欣张鑫张学仓张业奇张一平张郑芳赵波赵唯赵学钦郑晓凤钟勇周斌周建华周能吉周鹏周世哲周硙朱宁朱升峰朱盛茂朱晓睿祝汉灿8.授予工学博士学位341人:保琦蓓别海燕蔡卫光蔡志恒曹向辉车红昆陈耿陈官璧陈晖陈继承陈家焱陈建伟陈杰陈坤陈林陈禄陈明惠陈庆光陈庆梅陈秋平陈如海陈沈轶陈希杨陈小光陈晓波陈晓明陈晓平陈馨蕊陈雅君陈瑶姬陈永明陈赟陈志坚谌凯程文健程瑜华仇敏玉淡图南丁丹丹丁伟丁永伟丁元力董玮董文庆都佩华杜聪范涵奇范坚坚范容方祥年冯斌冯驹冯琳清傅晓萍干富军高波涌高莹宫兴致龚丽顾弘郭昌建郭静郭俊先韩从道韩柯韩松郝宗睿洪银杰胡保坤胡浩胡馨月华岗黄爱爱黄家海黄家水黄六一黄涛黄挺黄亚南季仲强姜海博姜红红姜建文姜礼节姜涛姜天甲蒋科坚金朝阳金欣金阳金卓军景国玺瞿新营赖碧翚兰莹雷杰雷声李春雨李大为李归浦李海国李吉明李金柱李侃李启雷李书李铁成李文义李向军李晓婷李一啸李轶李咏华历伟梁初梁秀波廖宜涛林春娇林东洋林海转林金鑫林萍林巧林添良林小夏刘博刘东刘东光刘飞刘峰刘华彦刘健刘静娴刘佩刘瑞刘涛刘伟升刘晓健刘晓瑜刘亚波刘亚敏刘燕刘英杰刘玉学刘运通娄佳娜卢路瑶卢晓凤卢兆刚陆春华罗莉华罗玮骆天舒马晨华马竟锋马利红马舜满军毛剑宏毛敏敏倪娟倪凯聂德明潘定一潘巨龙彭桂群毛启楠孟振振闵勇穆扎米尔彭志宇濮公伟祁彪钱诚钱海平钱剑锋钱匡亮钱轶超乔华谯华邱宝贵邱实裘武军屈建邵叙宁石夫乾石焕宋黎明宋文路宋瑜苏斌苏国军苏会波苏项庭孙陆威孙通孙耀国孙颖孙玉敬孙越明谈晓辉唐崇俭唐国斌唐念唐先进滕国栋田伟童胜强汪莹王冰冰王帆王帆王峰王会王会方王继帅王俊莲王坤王乐妍王明华王朋王鹏王文斐王小航王晓鹏王昕王选贺王玉林王岳军王云王喆超王振希王政王志鹏韦真博卫飞飞蔚翠魏雨魏玉梅魏云潇吴迪吴吉义吴可镝吴明晖吴双卿吴彤吴晓宇吴羽吴争光武江相佳媛肖成梁肖力墉肖丽丹谢金芳谢毅邢栋徐昶徐存进徐海斌徐浩峰徐劼徐君徐立中徐晓兵徐兴华徐英许华薛岩松闫社平严力科严明颜才杰颜卫国杨波威杨博杨朝晖杨建海杨胜辉杨旸杨叶锋杨异秉杨英武杨迎晓姚琤姚伏天姚俊叶鲁彬叶雯殷锐尹伊于明湖余红明余辉虞贤波曾国强曾剑曾徵丹张春晖张春利张大兴张建敏张磊张磊张磊张沐光张启华张巧利张卫张秀芬张阳张颖张钰章军军章旭明赵宁赵巍赵伟赵宇瑛赵智刚郑成航郑慧郑建毅郑翔郑珍珍周博周城周锋周恒俊周楷周乐川周鹏周云英朱丹华朱剑锋朱蓉朱晓青朱秀委宗红邹慧熙邹彧9.授予农学博士学位75人:埃米尔艾留鲍里斯蔡悦蔡兆伟陈波陈哲程敬丽董俊杰杜鑫法娜高建华高明清顾建锋关亚静桂毅杰郭恺哈马达韩菲菲韩见龙韩凝韩铨韩莹琰贾燕芳贾玉东蒋晓玲靳明亮李俊敏李苹芳李兴华李雅晶李有贵林金杏刘宏波刘少颖楼妙苗罗光恩牛姗姗庞淑婷彭淑红邱龙曲道峰石媛媛孙勃汪霞王爱英王大成王彭王平王燕王永侠魏佳吴希媛谢让金徐芳杰徐利锋许靖逸玄红专严蕾艳杨凡杨瑞芳杨秀玲叶俭慧翟利娟张爱红张敏张新友张艳红赵珂周凡周苗苗周元飞朱威祝锦霞庄兰芳10.授予医学博士学位109人:曹伟杰丁丁丁国莲丁田杜常青杜悦范辉范彦英方艳芬冯婷婷葛均华耿隽超古莹韩杰韩铮郝绍瑞洪盾洪燕君胡信雷黄文海霍亚楠姜波姜支农蒋东海靳昌忠孔海莹李春明李鸿李婕李军建李雷李思思李文龙李霞栗宝华梁霄廖婵林莉林胜璋刘超刘广义刘海刘善新刘杨楼国光卢佩琳卢震亚鲁鑫焱吕国良马烽马昆毛英杰邵丽沈淼达盛夏史钟孙红柳谈林华王冲王达王浩浩王华英王婷婷王玮王晓晨王晓雨王新刚王雅娟王照明翁勤洁吴登唱吴茵茵夏晴谢小军徐潮阳徐锦芳徐其渊徐雪峰徐艳珺许燕萍严雅萍羊红玉杨帆杨浩杨柳青应美丹俞一尘虞洪袁天明张翀张丹张玲张润驹张武张霞张哲张哲伟赵蕊赵炎波郑芬萍郑伟燕郑辛甜周标周权周玮周晓朱梁祝子逸邹立波11.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47人:陈艾华陈近陈雪颂陈志新戴维奇邓今朝丁婉玲董颖樊利钧郭京京黄靖姜玟求姜志华李慧凤李元龙梁红梅梁巧林枫林涛刘枭龙建辉罗文斌马永喜戚文举任超群沈强孙春晓孙建军汪友结王娟丽王晓暾吴波吴瑞华吴帅吴一洲吴泽斌吴志新薛会娟杨跃应洪斌俞湘珍张恒义赵鑫郑黎义郑卫军郑文娟周浩军浙江大学授予2011届(春夏季)博士毕业生博士专业学位名单1.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12人:陈炜平洪远姜久昆李锋廖永强沈炜亮王嫦君王俊宽王亚萍徐晓武杨建锋余金丹浙江大学2011年(春夏季)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在职人员博士学位名单1.授予法学博士学位1人:周丽萍2.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1人肖龙海3.授予文学博士学位1人陈建新4.授予工学博士学位1人高彦臣5.授予农学博士学位1人:赵敏6.授予医学博士学位7人:包悍英陈韶华李方财林军吕雯钱建华施正政浙江大学2011年(春夏季)授予在职攻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博士专业学位名单1.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9人:董侃黄朝阳李伟栋刘天奇沈虹王杰王六红吴浩波张勤浙江大学授予2011届(春夏季)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名单1.授予哲学硕士学位25人:李福林李高阳李庆李邵庆李彦岑李圆圆李哲罕陈佳政陈小韦克里斯蒂娜刘星瀚马溪沈小龙孙小路陶力行陶铮汪珊珊王思嘉徐爽徐燕杨弢袁清云章微微赵亮亮赵明娟2.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128人:蔡步琳蔡红辉曹海斌柴晔陈晨陈今陈娟陈丽琼陈敏陈明秋陈然陈烁陈筱芃陈悦程薇崔婧蕾戴军丁琼杜微微段钒段钧锴范辉郭望庆郭小凡韩宝真韩克贺震川洪燕胡巨江胡骑胡天添胡志坚扈海天黄东升黄世波黄霞林江岚金波金秋金唯杰经青赖天行李黎黎李苗清李珮婷李晓俊李艳李颖萍李宇林剑林锦刘洪刘通刘寅飞楼海涛楼坚楼蔚罗京马齐玮闵敏莫盛良聂宁潘明铭戚梦娜齐月钱娟娟邱昊桑操沈丹凤史浩然舒天之苏畅唐青陶文玲汪滢王辰璐王竞王力王玲玲王肖婷王需王一真王宜斌文国庆邬彦琳吴佳音吴敏芳吴巍巍夏素芳项晨熊杰徐荣徐少鹏许佳许璐许志鹏宣扬鄢敏杨翠艳杨梦姚国峰姚颖盈易会俊殷萌萌于亚杰俞芬芬袁柱苑亚朝张超张力张丽霞张玉山张育浩赵芳赵福涛赵景赵书男赵心怡郑程钟丽燕周霏周卉周夏杰朱海峰朱燕朱燕婷朱志平祖贺3.授予法学硕士学位96人:毕爱德曹文君陈帆陈辉陈健陈晶莹陈琳陈树青陈曦陈祎程丽单劼元邓丽董储幸段洁琼段梅玲范鸿燕方雪燕傅建萍葛华寅韩圣超何尔佳何静何勇侯望胡高权胡凯胡梦蝶胡淑丽黄芳黄巧玲蒋文韵金智巨睿琪赖惠能兰昊雷巍巍李丽李倩萍李抒谊李文辉梁正海刘宏祺楼超芸楼洁栾婧罗俊马磊潘松朋钱博任宽阮博阮啸申远沈晨玲盛飞施玲史玲芳孙珺孙权孙水明孙于惠汤西野王慧琴王晶王茜王蓉蓉王晓梅文雯吴玲玲徐珉川徐顺徐晓宇杨玲玲杨铮杨志军姚艺文伊尔玛于野余聪袁娟袁森颖袁曦张立婷张灵张鹏乐张陕静张腾军赵利吓赵照郑少尉周春晖周增杰朱璐路朱晓兰邹筱倩4.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94人:曹忠良陈丹陈丹陈坤城陈慕琳陈婉铃陈伟明陈伟青陈文聪陈艳陈晔单慧璐丁一飞方士杰付东力高超何耀俊贺巍洪婉莹胡凌芳胡勇姜群黎亚平李春燕李荟李静潇李兰兰李文涛林建英林天孩刘军刘谞刘颖仪刘智刘子慧刘作芬娄玮瑜卢剑刚罗芳草马博马春苗马声孟晓艳穆曈彭燕萍齐铭鑫千恩仙邱昆树邵晓琳苏宁谭洁汪鑫王成王慈王淑敏王文娟王小可王晓雯王亚杰王一程王钰燕魏春艳吴俊杨吴玛丽吴伊琳伍银儿辛越优徐丹徐沙徐钰芳许红敏薛国瑞燕超杨路杨真真叶飞叶绿绿尹溪俞峰曾小敏张锋张丽敏张美华张淑爱张炜赵梦蝶赵杨柯赵贞卿郑颖钟波钟淑仪朱晨朱敏庄慧琳5.授予文学硕士学位200人:阿丽娜鲍志宏柴燃恒陈光明陈海江陈朗陈理陈莲莲陈薇薇陈小康陈雪陈雅飞陈怡君程冬艳程浒戴杨越丁倩倩杜文文范呈彬范睿嘉范玉欣范芸芸方玲洁方文增冯靖怡符亚男高珊珊高莹葛婕葛亚杰郭廷林郭昕郭旭洪小理胡玺黄慧黄金施黄美琪黄沚青贾慧贾婧焦巍巍金山靳晓莲瞿静赖丹琪郎倩雯雷凡李冰玉李超李慈瑶李慧李妮李培培李倩仪李维兴李晓兵李欣睿李馨李秀兰李叶凝李振鹏厉晓杭梁雪霞梁宜林加林洁林群林小遐刘丹刘红会刘瑞英刘晓成龙爱仁卢艳名鲁丽娟陆琪男陆青亿路树芳吕兴吕吟栾玉波罗杨骆京景马松麟毛秋月茅慧梅郁孟婷燕莫色木加倪慧聂婉钻欧丽萍潘丽娟潘敏潘悦彭丽琴彭秀钱晓玮阙爱金任春静任晓烨沈景画施含笑舒扬阳宋倩苏晨阳孙立军汤蓓蓓陶键陶骏滕耀霆瓦列莉万珊王锋亮王晶王昆鹏王丽萍王梦迪王民雅娅王威王晓星王阳阳王业芸王一飞王颖王越王正浩魏恺翁彪吴丹旭吴娟吴君吴庐春吴秋兰吴姗吴小锋吴晓镭伍晓丹夏晨肖雄谢洁怡邢文芳熊丙娟徐传治徐胜敏徐文杰徐新啦徐学鹏许美娥许维腾薛佳红闫洪勇闫勖杨春兰杨娟杨丽萍杨然姚郁晨叶敏佳叶乾琦叶莹余冬敏余洁俞凡袁苾瑜袁登伟曾宪武曾艳翟晓春詹美燕展宁张博张吉张楠张婷婷张卫华张蔚张香宁张秀旭张妍张逸旻张宇婷赵海雅赵建晖赵静杰郑书洋周建波周麟周灵子周璐周梦烨周斯斯周亚红朱凤娟朱吉吉朱俊伟朱玮朱宜量邹小娅6.授予历史学硕士学位20人:范军冯凤芳冯倩郭新宇江涛姜楠蒋巍金江平柯琼晓黎似玖李晶刘见华孟虹倪振恒施剑宋丹妮王宣艳姚一哲原静文周倩倩7.授予理学硕士学位329人:阿荣高薄世平蔡景顺曹晓欢查文静柴子斌常磊陈春悦陈俊杰陈科立娃陈丽娟陈凌云陈梦陈启昀陈倩陈铁铮陈文良陈香陈晓耀陈亚敏陈勇初晓彬崔华梅崔晓燕戴永波狄玲丁士标丁晔丁宇琦董卫江杜嵩杜婷段菲范龙方冯丹冯金武冯晓莹符渊淼付志伟傅梦瑶甘世凤高洁古贺生顾圣啸官晓军郭亚娟过军芳海燕韩立静韩晓光何栋何帅贺丹青贺文慧洪步高洪隽洪旭侯志强胡长锋胡冬冬胡红美胡华胡晓环胡雅萍胡勇黄冬林黄海斌黄佳黄菁黄磊黄齐晅黄强黄日俊黄益灵嵇浩翔贾丙丽江伟杰姜芃蒋立臻蒋少杰蒋婷婷蒋瑶璐解晨雪解亚坤金聪健金晶荆显辉阚登蕾阚兰艳康承军孔德帅孔凡立匡叶叶劳国洪李安水李宝李超文李程李春楠李纯李冬梅李静芳李静馨李军李俊李骏李梦蛟李善振李先涛李翔李晓非李晓明李艳君李颖李月芳李祖娟郦聪林明志林奶养林清湖林盈林渊钟刘长明刘冬梅刘洪涛刘理想刘丽芳刘朋刘伟刘晓刘晓贤刘学文楼奇楼天灵卢静卢艳卢宇婷陆江东陆炜强陆怡吕少磊吕杨罗成罗燕罗云骆晓康麻小挺马凤莹马婷婷马燕安马宇光马志新梅爱雄孟祥迪牛田敏潘廉洁潘善飞潘新民潘艳会彭超彭欢彭杰彭友祥齐文雅秦真科裘恩明任丹丹任环宇茹筱晨阮玲娟商云岭申昕沈洁琦沈小波沈永康石东燕史利莎史维维舒向阳宋汪泽宋卫斌宋勇勇苏方孙聪明孙翠枝孙锋孙吉吉孙杰孙缦利孙文龙孙晓汤甜甜唐倩唐文唐元昭田飞超田旭光童晓波涂文凯万美万莹汪惠惠汪殷华汪祝兵王安王海涛王海燕王杰王军华王莉容王培培王苹苹王乔王蓉蓉王胜王帅王骁王新珏王雄王轩王一鹤王永荣王媛王自彬魏会魏巍魏晓东温旭光文志平吴焕吴珊吴晓堃吴月霞武海龙武佳夏云亭夏振波向张衡肖旻谢益东熊军徐高飞徐昊徐浩徐伟徐霞徐欣欣徐亚钦许从余许升高薛晓敏严孝伟杨帆杨贵芹杨婷婷杨雯杨洗杨晓宸杨亚琴姚妤叶平平叶翔志易云瑞殷明杰印翠余林於长春俞景珍俞甜俞越虞希高袁金凤袁韬袁文佶袁小超苑昊詹红丹占卫平张东杰张凤张国芳张国强张虎张锦玲张磊张路张蒙张沛张秋瑾张婷张维一张炜张熙张学海张珣张岩张燕飞张宜文张寅张正华张仲博章太妃赵丹军赵典赵霏赵杰赵莉赵四能赵祥娟郑彬郑刚郑骏郑丽玲郑利云郑俏郑群周军周磊周莉周武啸周星华周杨周正剑朱达朱根华朱民朱文杰朱轶梅邹保珠8.授予工学硕士学位1609人:艾鑫巴静白鸽白刃白阳包演生鲍程锋鲍迎毕亚杰边俊边莎莎蔡翠平蔡芳萍蔡坤明蔡宁蔡朋程蔡淑静蔡文蔡武林蔡晓生蔡贞玉曹长辉曹建元曹剑波曹凌曹攀攀曹锐鑫曹潇丽曹新星曹彦辉曹颖曹煜泓曹悦岑达希岑迪钦查娟常晓婷陈波扬陈博浪陈昌菊陈超陈城河陈乘陈传梓陈春梅陈春燕陈聪陈峰陈高陈功陈国锋陈海浪陈焓陈浩陈欢陈慧君陈基锋陈剑锋陈剑辉陈金凤陈锦周陈进陈静陈凯陈侃陈侃陈乐陈雷陈利陈令凯陈柳华陈娜娜陈鹏陈强陈强陈瑞芬陈润泽陈善涛陈韶辉陈晟颖陈虒鼎陈松松陈苏涛陈孙航陈伟陈伟军陈卫宝陈卫国陈文翔陈武陈武斌陈小琴陈晓玲陈晓燕陈啸陈心凤陈欣锋陈雄陈旭陈雪冰陈勋瑜陈雅芳陈雅欣陈怡陈莹陈莹娟陈永军陈勇陈钰陈渊博陈元杰陈原子陈源陈智强陈智勇陈珠丽陈子涵成亮程吉程隽程实程帅程司雷程雯程寅仇兴中初君储海兵褚金锦崔碧琪崔抗崔倩崔云崔壮平代永涛代勇戴朝约戴捷戴俊戴冷湜戴甜甜戴雅跃戴真理单闯单立军邓国安邓欢邓辉邓林恒邓志奇狄俊亮刁常堃丁宏丁辉丁力丁梦军丁晟丁炜丁旭东丁晔丁银江丁志伟董丹董服洋董宏韬董建峰董玲玲董宜森杜晨阳杜钢杜海健杜江杜杰杜婧杜娟杜倩倩杜瑞涛杜小丽杜小雨杜啸菲杜阳锋杜赞玲杜振段斌段敏樊立范春阳范伟伟范镇淇范子林方彬方斌华方东博方加果方镜平方敏方瑞方伟杰方向方晓汾方鑫方樟彩房园园房志辉费频频冯芳琼冯丽冯盘冯冉冯水锋冯涛冯伟强冯晓波冯阳阳冯叶磊付轲付银成傅俊康富饶盖云高飞高峰高华高晖高慧高慧芳高建云高娟高琨高蓝宇高琳高嵩高天昀高希伟高耀宗高远高振兴高镇葛娟娟葛蓉葛晓岚葛正耿潇龚盈古立福谷金辉谷祎顾复顾高莉顾宏杰顾雁蕾关淼嘉官兴华贯璟光耀郭红荪郭佳鹏郭晋一郭峻郭丽华郭亮郭明辉郭强郭诗文郭颂郭小溪郭晓龙郭修其郭栩琪韩灿韩峰涛韩俊韩坤芳杭航郝宇杰何琛何丹青何任涛何斯琼何万波何文俊何细军何颖何越强何政锟贺娟洪丰洪一帆侯田锋候春阳胡斌峰胡秉偃胡博宇胡春飞胡东启胡福华胡国庆胡金栋胡乐生胡亮胡琳胡蒙胡明胡蓬峰胡琦胡启辉胡任胡荣祥胡文娜胡新毅黄代华黄海燕黄浩黄恒胡一帆胡莹超胡铮华磊华琪皇甫俊彦黄杰黄锦标黄锦真黄兰芳黄磊黄理黄立黄娜莎黄其珍黄倩黄清海黄神治黄晟晔黄涛黄晓军黄秀成黄旭乐黄亚蒙黄一鹤黄宜修黄益君黄浙丰黄中宁霍永强计荣荣纪翠娟季诚夏季林峰季岁阳季悦冀静冀彤贾晨阳贾芳贾凯丽箭庆辉江定宇江海洋江健勇江竟敏江舒杭江涛江威江潇俊江玉刚江源胜江增姜富强姜国敏姜磊姜平安姜晓希姜新姜鑫姜旭东姜延凯姜耀华蒋昊宜蒋健翔蒋健勋蒋宁宇蒋雯蒋秀龙蒋燕萍蒋浴芹蒋昭婷蒋征蒋志成焦慧锋焦明洁解静解君华金凤金杭金辉金佳钰金剑金婧靓金良金亮金鹭金梦珺金强金雪菲金永波靳晓光瞿亮瞿珊珊阚丽丽康磊柯云龙柯子斌孔德琼孔伟孔相澧寇化秦寇乃羽邝景胜来晓赖力兰宝林兰培强雷亮雷路路雷翔黎金良李宝聚李碧青李斌李斌李斌李长辉李长旭李潮李晨李承李诚李崇欣李传格李春会李春澍李冬冬李栋李飞飞李风波李凤才李富勇李刚李广丽李国光李国阳李国熠李浩李鹤李红波李洪李焕森李慧清李佳琪李坚卿李鉴庭李金锋李晶李晶晶李军李侃李兰香李梁波李琳玲李灵李蒙李敏李敏李敏李敏李明李明李明李明亮李牧声李楠李培李奇林李前兴李清毅李庆李秋萍李锐华李尚文李慎霞李世元李帅李思源李添益李婷李挺李玮李玮李文博李文川李文逍李文艳李文耀李翔李小菊李小三李晓峰李晓娟李晓颖李星军李杏花李旭峰李雪李亚鹏李彦青李扬李阳李阳李遥李迎兵李永佳李永乐李永永李宇鹏李袁鑫李源源李云飞李云飞李韵李哲李志强李著文厉瑾连建阳廉孟冬梁宸宇梁丹梁栋梁恩光梁芳梁涛梁雄君廖家文廖绮绮廖张洁廖子昱林冬冬林峰华林吉恒林济延林江林江林锦贤林靖林乐新林立强林丽霞林龙勇林渌林绿林宁林鹏林圣辉林盛吉林世才林孙奔林天散林王清林小钢林小璇林旭峰林雪妹林艺玲林志伟凌振飞凌征琦刘爱元刘彩芬刘超刘超刘承刘迟刘传佳刘大庆刘德明刘登志刘菲菲刘刚刘国斌刘洪玮刘慧婷刘吉平刘建磊刘姣刘锦锦刘瑾刘经泽刘婧刘娟容刘军伟刘凯刘兰海刘磊刘磊刘明刘明烁刘明宇刘鹏鹏刘奇刘强刘清文刘群群刘荣会刘赛尔刘森刘燊刘胜刘淑磊刘双来刘思远刘腾刘旺刘伟刘伟刘晓春刘彦刘玉静刘云峰刘芸刘运海刘瞻刘哲刘政刘志娟柳小毅柳绪丹柳一鸣龙飞龙侃龙坍楼敏楼铱楼正伟卢贺齐鲁小城陆佳圆陆姜全陆俊虎陆蕾陆秋平陆书圣陆晓陆燕锋陆银路长通吕冰如吕承飞吕春苗吕国儿吕靖吕丽萍吕思达吕斯思吕韬吕小亮吕宣宣吕亚东吕胤鼎吕钰吕振军吕志远吕智森吕忠栾勐罗犇罗成罗成对罗驰罗丹罗劼罗娟罗玲罗炉林罗挺罗晓伟罗彦章罗一南骆永洁麻敏觉麻笑芬马朝勤马冲马国宸马华栋马佳马俊马亮马明马宁马倩马群马伟马文强马现奇马向丽马兴马妍马遥马宇山马智远。
浙大非全日志研究生管理条例

浙大非全日志研究生管理条例浙大发研〔2002〕95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各校区管委会,各学院,各部,直属各单位:经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管理,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公共卫生管理硕士(MPH)、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等。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高校“两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
第三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发扬求是创新校风,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成为och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och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为国家培养优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要坚持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调动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第二章新生入学第五条经本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办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应在报到入学时办妥学校规定的交费手续(交费后方可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大发研〔2002〕16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
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1—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校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均应按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一)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二)发表符合如下条件的论文:
1.理学学科博士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IM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此外在校人事部规定的一级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以上(含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工、农、医学学科博士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SSCI、AHCI、IM、CAB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此外在《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规定的A类期刊(以下简称A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以上(含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3.人文社科类学科博士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或在校人事部规定的一级刊物上至少发表(含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在A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以上(含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
—2—
学术论文。
第四条对博士研究生应获研究成果的说明
(一)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其他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
1.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按1篇SCI类收录学术论文,每项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A类学术论文计。
2.被ISTP、ISSHP收录的学术论文按一级或A类刊物论文计。
3.编写著作(不含教材)每满5万字可按1篇A类学术论文计。
4.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参加人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项计1篇一级或A类学术论文。
5.影响因子大于3.0(含3.0)的论文每篇按2篇SCI类学术论文计。
二、个别二级学科认为上述标准不适合该学科情况,可说明理由,提出该学科适用标准,书面报告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学部学位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学校审批。
三、个别博士生因上述标准不足以对其成果作出恰当评价,而影响正常申请学位时,需由导师向学部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申明理由,由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评定其研究成果,审核其是否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博士学位。
同时将有关材料报学校备案。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在《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规定的B类以上(含B类)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
第六条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完
—3—
成人。
第七条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未能及时发表,但其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审核同意,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八条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填写“浙江大学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连同学位论文交导师审阅。
导师应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阅,如实评价,如认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并确认其研究成果已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在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送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第九条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负责校核申请人的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成果,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并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工作。
第十条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人选由所属学科学位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以上(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
如有2位以上(含2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如有1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再聘请1位专家进行评阅,同意答辩者,可进行论文答辩,如仍不同意答辩者,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申请人须针对学位论文的不足,进行充实、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重新提出答辩申请。
第十二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评阅人不少于5位(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4
—4—
位),其中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评阅人不少于3人。
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如有3位以上(含3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如有1--2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再聘请1--2位专家进行评阅,全部同意答辩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如仍有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申请人须针对学位论文的不足,进行充实、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重新提出答辩申请。
第十三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3-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
如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第十四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一般应有博士生指导教师4人,外校或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申请人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只能有1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之间只能重复1人。
第十五条论文送审、聘请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均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统一办理。
学位论文评阅应匿名送审。
论文评阅书、评阅聘书、答辩聘书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盖章后密封传递。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应在答辩前45天、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将评审材料送达评阅人。
论文评阅书一律寄回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个月、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半个月送达各答辩委员。
—5—
第十六条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均应认真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或成果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十七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提前2天在所在学院(系)范围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提前3天在学校范围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
对需保密的论文,由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填写《浙江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附校科学技术部或人文社科部证明材料,经学院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签署意见,报校学位办审核备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答辩。
第十八条学位论文答辩应作答辩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十九条答辩委员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答辩决议。
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得通过。
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
第二十条答辩结束后记录人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和表决票报送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答辩人将学位论文(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将研究生答辩材料整理后交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一条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应逐个审查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成果是否达到要求。
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名单;初审博士学位申请者名单,并向学部学位委员会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和筛选出质量在后15%的名单,一并报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名单,向—6—
学校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筛选并确定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居后10%者的名单。
并将有关材料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于半年之后一年之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如仍不合格,取消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十四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未曾获得该学科的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好论文并在半年之后二年之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十五条在学期间未能取得规定要求研究成果,但按第七条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者,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毕业并参加就业,但不能申请学位。
第二十六条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如在三年内,获得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研究成果,可向校学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在三年内未能达到本规定要求或未提出学位申请的,学校一般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二十七条非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论文答辩和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02年春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7—
主题词:学位规定通知
(打印:杜康美校对:王则温)2002年1月28日印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