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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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督和保障员工出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购置的车辆均为公司资产,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维护和保养良好,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对车辆的保管、维修、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分为专用车和共享车,具体管理和使用情况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故障处理第五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驾驶员应停车检查故障原因。

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应及时联系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条公务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不得擅自拖车或修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维修流程进行处理,确保车辆安全修复。

第七条公务车辆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如属于人为破坏或私自改装导致的故障,员工必须承担相应费用,并受到公司的处罚。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保险管理第八条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必须购买保险,保险种类和金额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购买。

员工使用公务车辆时,应注意保险有效期,确保车辆在出行中获得充分保障。

第九条公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第十条公务车辆保险索赔事宜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员工不得私自处理保险事务,以免造成公司利益损失。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第十一条公务车辆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安排,驾驶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如属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违章操作导致的损坏,应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维修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维修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换零部件或找非法修理厂维修,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业务需要,禁止员工将公务车辆用于私人目的或外借他人使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调配有序和行驶安全,根据相关政策制度,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务用车,是指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专职驾驶员和使用人管理等。

第四条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坚持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及标准要求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到二级公司的专职外部董事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2000元/人/月。

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公务交通保障方式由各企业董事会(执行董事)按照新区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如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由各企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职工不享受公务出行津贴补贴;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机要交通、应急、商务接待、执纪等。

第三章权责分配第九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办公室是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办公室设置车管人员,对公司本部的公务用车进行专人专管。

二级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也要明确主管部门和人员。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驾驶员”)及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使用人(以下简称“使用人”)对驾驶的车辆履行实时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使用人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履行监管职责。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对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档”管理。

车管人员负责公务用车档案的建立、整理和立卷管理,公务用车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立卷、全面覆盖的原则,需包含公务用车的所有存在和发生记录(包括产权、保险、年检、维修、费用发生等)。

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引言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正确实施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节约用车成本,有效防止腐败现象,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进一步推动廉洁政府建设。

二、目标和原则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用车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用车活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为实现上述目标,制定以下管理原则:1. 因公出行:公务用车只能在公务需要的情况下使用,不得被滥用为私人或家庭出行。

2. 经济节约:合理控制公务用车保有量,精打细算,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运输资源。

3. 公开透明:在公务用车的选用、配备、使用、维修等方面要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用车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公务用车的管理范围政府公务用车主要指的是各级政府机关及其下设机构的用车活动,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

政府公务用车的管理范围应涵盖所有公务性质的用车活动。

(二)公务用车的选用与配备1. 选用原则:政府公务用车的选用应符合合理经济周期性,适应行驶条件,节能环保,维修保养成本低等原则。

2. 配备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公务车辆种类和数量,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避免闲置车辆带来的浪费。

3. 质量监控:政府公务用车的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监控,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性能符合要求。

(三)公务车的使用与管理1. 使用范围:政府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以公务为目的,不得滥用为私人或家庭使用。

2. 使用原则:政府公务用车应按照功能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充分利用车辆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使用管理:政府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出车审批、使用登记、油耗登记、安全保障等。

使用人员要对车辆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维护。

(四)公务车的维修与保养1. 维修保养计划:政府公务用车应按照一定的维修保养计划进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车辆,保持车辆的正常运转。

公司领导保障用车管理制度

公司领导保障用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领导保障用车管理,确保公司领导出行安全、高效、便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领导及其配偶、子女等需要乘坐公司车辆的人员。

三、车辆配备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用于保障公司领导出行。

2.公务用车应满足以下要求:(1)车辆品牌、型号、颜色、牌照等应符合公司规定。

(2)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行驶安全。

(3)车辆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如导航仪、车载电话等。

四、车辆使用1.公司领导出行需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用车申请,说明出行时间、地点、事由等。

2.行政部根据用车申请,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并通知申请人。

3.驾驶员接到用车通知后,应立即做好车辆准备,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4.公司领导出行时,应乘坐公司车辆,不得擅自使用私人车辆。

5.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行驶路线和时间表行驶,确保安全、高效、便捷。

6.公司领导出行期间,不得违反交通规则,不得在车辆内吸烟、饮酒等。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1.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驾驶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等日常保养。

3.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时,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维修或更换。

六、费用报销1.公司领导出行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由行政部负责报销。

2.报销标准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报销。

七、监督检查1.公司领导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2.行政部负责对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员工有权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可向行政部举报。

八、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和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率和维护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公务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出租车。

公务用车是指公司为执行公务、出差、接待等工作需要购置的车辆,出租车是指为公司员工提供出租用车服务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应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安全、性能正常。

第五条公司员工使用公务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确保车辆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司公务车辆的员工和相关部门。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购置、报废和更新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的数量、品牌和型号,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报废。

第八条公司购买公务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程序进行。

不得私自购买、调配公务车辆。

第九条公司每年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年度维护检修,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安全。

第十条公司公务车辆如果发生故障或质量问题,应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报废的公务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处置。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使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出发时间、地点和目的地等信息,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路线和司机等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安排,不得私自调动。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故障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搭乘公司公务车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车地点和时间,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安全。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交由指定的维修单位或维修工人进行,不得私自选择维修人员。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2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车辆是指为办公需要而购置、租赁的机动车辆,用于公务出行或公务服务的车辆。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挪用公务车辆。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保障,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经济性。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公务车辆要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车辆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六条公务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购置和更新,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资金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车辆管理知识和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公务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性。

第九条公务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确保合法、安全、环保。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者应依据本单位规定和工作需要,正确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挪用。

第三章用车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应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严禁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应对车辆负责,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定期检查车辆状况。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用车时间、路线和目的地,并做好用车记录。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应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的权力和义务,严禁私自使用。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在用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损坏车辆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使用者不得擅自交付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第四章监跟踪第十七条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公务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复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和处罚。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纪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费支出,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某集团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经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审批同意,公司保留一定数量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公司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务用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权属公务用车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置第五条公司公务用车数量、配置标准及更新严格按照《泰安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

第六条公务用车调派不足时,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可采购一定数量公共交通出行卡作为保障公务出行的补充。

集团公司公共交通出行卡要严格做好使用登记手续。

第三章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务用车费用的预算、结算、开票、报销及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日常上下班和在泰山区(全境)、岱岳区(是指在粥店办事处、天平办事处和青春创业园区)、泰山景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泰山工业园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和高铁新区的日常工作外出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应急公务及集团公司安排的泰城范围外专项检查、应急事件处置或到泰城以外控股子公司检查督导工作可使用通勤车辆,但严格履行用车审批程序。

第九条建立“一车一档”的公务用车档案。

车辆一律实行IC 加油卡、ETC高速公路通行卡费用统一管理,一车一卡,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结算。

公务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Ie加油卡、高速公路ETC卡及车载用具随车携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出行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调度,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道路交通法》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无出车任务或八小时之外、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全部停放于本单位专用停车场,钥匙、加油卡、行车证统保存。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公务活动而投入使用的车辆。

为了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配置原则(一)公务用车的配置应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车辆使用频率来确定,不能过多或过少,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单位应根据公务用车的具体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保证用车数量合理,并兼顾车型和品牌的选择。

第二条用车权限的确定(一)单位应根据人员职务和工作需要,明确不同人员的用车权限,并建立健全用车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申请用车的人员应提前向上级单位提交用车申请,申请内容应明确,包括用车时间、地点以及出行目的等。

(三)单位应及时审批用车申请,审批程序要简化、高效,确保申请人合理、合法地使用公务用车。

第三条车辆使用管理(一)驾驶公务用车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和资格证件,并遵守交通法规。

单位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二)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公务用车不得私自改装,不能用于私人目的,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条车辆保险和维修(一)单位应对公务用车进行全险投保,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确保车辆在使用期间的安全。

(二)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用车档案和管理(一)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用车档案,包括车辆资料、驾驶员资料、用车记录等。

(二)对于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六条费用报销和福利待遇(一)驾驶公务用车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报销程序要规范、透明。

(二)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人员用车需求,合理制定福利待遇政策,使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激励和保障。

第七条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一)单位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做到身先士卒,正确使用公务用车。

(二)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下属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规范使用。

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用车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维护公务用车的安全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管理、维护单位配备的公务用车的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
第三条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节约公共资源。

第四条
在使用公务用车期间应当注意车辆的保养和保养,就近选择加油站、维修点等
服务设施。

第五条
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事务,不得擅自更改车辆配置和搭载超出座位限定人员。

第四章公务用车的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
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员,健全公务用车的档案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的
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
对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不听从管理办法规定,对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涉及公务用车的规定和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结语
本办法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旨在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单位车辆的利用率和效益,希望各位单位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单位公务用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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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业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新集团”)公务用车管理,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出行要坚持节约环保、便捷高效,严格执行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条穗新集团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送派车申请单到办公室预约。

办公室按先后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务求使有限的车辆发挥最大的使用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各部室的工作用车需要。

一、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需满足以下情形方可按程序申请:
1、生产经营用车。

经营活动的洽谈、投标、签约、履约、交流等业务需要。

2、工程管理用车。

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创优、科技创新、检查指导、技术交流等业务需要。

3、商务接待用车。

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重要商务接待活动等业务需要。

4、应急用车。

企业消防安全、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等业务需要。

5、党建宣传用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领导挂点帮带服务基层党组织工作,企业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等业务需要。

6、监督执纪用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要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巡视督查、监督执纪等业务需要。

7、特种专业服务(财务)用车。

保障穗新集团财务资金安全和银行业务往来等业务需要。

二、已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公务出行用车。

以下情形可按程序申请:
1、参加上级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陪同领导等,或需凭通行证出入的公务场所。

2、参加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到穗新集团及所属企业检查、巡查、调研、座谈、考察等公务活动。

3、携带贵重财物、重要资料或生产经营业务临时应急需要的公务活动。

4、集体(两人及以上)参加的有关会议、培训、调研、座谈、检查等公务活动。

5、在广州市辖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范围外的公务活动。

6、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公务活动。

第四条经统筹安排后,若出现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公务出行保障的情况,可凭交通发票附派车单报销此单行程。

已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其公务出行若不符合第三条第二点6种情形的,自行解决个人交通问题,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第五条穗新集团的车辆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禁止公车私用。

第六条车辆原则上固定司机,建立每周汽车维保制度和出车前后例行检查制度,保持车容整洁,随时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
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司机要服从车管人员的调度,凭派车单才能出车。

在工作时间内暂未有安排时,要在工作岗位候派,不得擅离岗位。

第八条对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实行“双卡+双本+双定点”(即粤通卡和加油卡,车管员调度登记本和司机随车登记本,定点维修和定点停放)管理模式,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出行、维修、加油等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第九条公务用车运行管理费用、公务交通补贴费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用车费用预算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做好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规范管理(包括车辆、司勤人员和费用等),建立管理台账(包括使用申请、出车统计、运行费用统计、统一停放检查记录等),负责做好司机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定符合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条件人员的人数和职务级别,负责公务交通补贴的造册、审核。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有关车辆费用及其票据的审核、报销、核算。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室负责有关车辆管理和费用的监督、检查、审计。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派车单(存根)
编号:
办公室:填表人:
说明:如预约不到车辆,可凭交通发票附派车单报销。

-------------------------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派车单
编号:
办公室:填表人:
说明:如预约不到车辆,可凭交通发票附派车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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