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合集下载

土地利用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土地利用是指人类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土地利用的不同特点和功能,可以将土地利用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和保护。

首先,根据土地的功能特点,可以将土地利用划分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类型。

农业用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养殖畜禽以及农村居民建设的土地,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生计的重要基础。

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厂、厂房建设以及工业生产设施的土地,是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居住用地是指用于城乡居民建设住房、公共设施的土地,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所。

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建设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运输设施的土地,是保障交通运输畅通的重要保障。

水利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建设水库、堤坝、灌溉设施等水利设施的土地,是保障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涝的重要基础。

其次,根据土地的生态功能,可以将土地利用划分为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类型。

耕地是指适宜耕作的土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

林地是指适宜生长树木的土地,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木材生产的重要基础。

草地是指适宜生长草类植物的土地,是畜牧业发展和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

水域是指适宜水生生物生长和水资源利用的土地,是水生生物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

最后,根据土地的利用方式,可以将土地利用划分为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类型。

耕地是指通过耕作和种植农作物来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方式。

林地是指通过种植树木和进行森林经营来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是木材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式。

草地是指通过放牧和草原管理来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是畜牧业发展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方式。

水域是指通过水资源利用和水生生物养殖来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是水资源管理和水生生物保护的重要方式。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通过对土地利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全国土地调查分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b5E2RGbCAP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下表: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个人收集整理资料,仅供交流学习,勿作商业用途
申明:
所有资料为本人收集整理,仅限个人学习使用,勿做商业用途。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是指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分类》对土地进行分类的一种标准。

该标准将土地利用分为九大类,分别是:
1. 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居民点、工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等。

2. 农业用地:用于农作物、园艺、养殖、林业、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

3. 林地: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林木种植、采伐等林业活动。

4. 特殊用地:用于特定的公共设施、特殊行业和单位的建设用地,如机场、港口、军事设施等。

5. 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建设用地。

6. 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沼泽等水域。

7. 采矿用地:用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包括煤矿、金矿、银矿等各种矿产。

8. 旅游景区用地:用于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景点的建设。

9. 生态保护用地: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

这些大类又被进一步细分为多个小类,以便更具体地描述土地利用情况。

国标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管理和规划的重要依据,有助于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
表1.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 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着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 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 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 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 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 8 类,二级分 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注: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例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土地利用类型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类型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类型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类型分类标准通常根据不同的目的和特点进行划分,常见的分类标准如下:
1.功能性分类:按土地的种类、用途和功能进行分类,如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农业用地、林业用地、水域及湿地用地等。

2.程度分类:按土地的利用程度进行分类,包括开发利用地、保护地和集约利用地。

3.地形分类:按土地地形特点进行分类,如平原、山地、丘陵、盆地等。

4.土壤类型分类:按土地的土壤类型进行分类,如红壤、黄壤、棕壤、黑土等。

5.所有权分类:按土地的所有权特点进行分类,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私人土地等。

6.制度分类:按土地的制度特点进行分类,如集体土地制度、国有土地制度、私人土地制度等。

7.区域分类:按土地所在的区域位置进行分类,如城市土地、乡村土地、近郊土地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A2进行归并;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
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注: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例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
1.0m、北方宽不小于
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③对于过去曾是低洼、渍水地带并长有芦苇,现已干枯成为旱苇地的,仍划为水域中的苇地。

④常水位岸线指多年保持的水位与岸线的交线。

关于常水位岸线的确定方法,可通过当地群众调查经常出现的水位来确定,也可直接从岸线植被、波浪冲击岸边形成的较稳定的岸线来确定。

如果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的,也可用根据航片或地形图上的水面边线确定。

该规定一级类设八类,所以被称为“老八类”。

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 年颁发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全国城镇土地采用两级分类,城镇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 个二级类。

具体的分类名称及含义见表2 。

表2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1989年标准)
2.过渡类
十多年的调查实践和成果应用证明,上述两个土地分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基本上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满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分类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对现行土地分类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全国土地分类体系的基本框架如下:
(1)采用三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设三个,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二级类设15个。

(3)三级地类设71个。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3 。

表3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2002年标准)
3.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12类),即土地分类的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4。

表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12类)
目前存在“新三类”的征求意见稿,06年还在国土系统征求意见,但真正的土地分类“新三类”尚没有公布,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从2007年8月10日起,我国将执行全国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这个分类系统,结束了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时代。

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国标时代,必将为我们科学、准确掌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为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带来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

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

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三,各种(新旧)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对比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