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置标准
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

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通过对建筑、交通、设施等方面的设计和改造,使得各种身体条件、年龄、性别、种族等不同的人都能够方便、安全、自主地进入和使用公共空间。
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从建筑、交通和设施三个方面,阐述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建筑方面。
在建筑设计中,应当考虑到各种人群的需求,包括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士、孕妇等。
建筑物的入口处应设置无障碍坡道或者无障碍电梯,便于轮椅用户或者行动不便的人士进出。
同时,建筑内部的通道和楼梯应设置扶手和无障碍坡道,确保行动不便的人士也能够自如地在建筑内部移动。
其次,交通方面。
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要求在交通设计中考虑到行动不便人士的出行需求。
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应设置无障碍斑马线和无障碍通道,为行动不便的人士提供安全、便利的过马路通道。
公共交通工具也应设置专门的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车厢、无障碍卫生间等,方便残疾人士和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公共交通。
最后,设施方面。
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还要求公共设施的设计和改造考虑到各种人群的需求。
例如,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为轮椅用户和行动不便的人士提供方便。
公共场所的座位、桌子等家具也应该设置无障碍设计,确保各种人群都能够舒适地使用这些设施。
总之,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社会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交通和设施三个方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不断提高人们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加强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才能够真正实现一个更加包容、更加便利的社会环境。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无障碍标准

无障碍标准一、物质环境无障碍1.城市道路应满足各类残疾人的通行需求,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环境。
2.公共建筑应设置残疾人专用通道、电梯、卫生间等设施,确保残疾人能够自由进出和使用。
3.公共场所应设置盲文标识、语音提示等无障碍设施,方便视障人士获取信息。
4.公共停车场应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并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二、信息交流无障碍1.政府机构和公共场所应提供盲文、手语等辅助服务,确保听障人士能够获取信息。
2.公共媒体应提供字幕、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确保听障人士能够了解新闻、娱乐等信息。
3.公共图书馆应提供盲文书籍、有声读物等资源,方便视障人士获取知识。
三、获得社会服务的无障碍1.政府机构应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咨询、受理、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2.社会服务机构应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等群体使用。
3.残疾人等群体应有机会获得个性化的社会服务,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技能培训和教育的无障碍1.教育机构应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
2.公共培训机构应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
3.残疾人应有机会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五、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无障碍1.雇主应积极招聘残疾人,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提供适合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3.残疾人应有机会参加各种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活动,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
六、文化和娱乐活动的无障碍1.公共文化场所应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文化活动和娱乐设施,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
2.残疾人应有机会参加各种文化和娱乐活动,丰富自己的生活。
七、交通的无障碍1.城市交通应提供方便残疾人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
2.公共交通工具应设置方便残疾人的设施,如轮椅升降机、扶手等。
3.公共交通场所应设置盲道、轮椅通道等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
八、信息和通信的无障碍1.政府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应提供方便残疾人的信息获取服务,包括政务公开、社会服务信息等。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中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标准
1.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城市建设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2. 设计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设计标准》(GB 50352-2005)规定了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根据该标准,公共建筑应提供无障碍入口、通道、卫生间、电梯、楼梯、出入口等设施。
3. 无障碍入口: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入口,包括无阶梯坡道或无障碍升降设施。
坡道的斜度应符合规定,且应设有扶手、防滑设施等。
4. 无障碍通道:公共场所内的通道应宽敞平坦,不得设置障碍物。
地面应平整,避免起伏、坑洼、滑坡等。
5. 无障碍卫生间: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卫生间,并标明无障碍符号。
无障碍卫生间应具备足够的空间,设有扶手、坐便器、无障碍洗手台等设施。
6. 无障碍电梯:公共建筑中的电梯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包括标有盲文按键、视觉提示、声音提示等。
7. 楼梯设计:公共建筑的楼梯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形状等应符合相关标准,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8. 出入口设计: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如坡道、无障碍电梯等。
出入口的门应设置宽敞,便于轮椅等辅助工具通过。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公共场所对于行动不便的人士(如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无障碍的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可能会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您在需要相关信息时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上海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上海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上海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无障碍通道:通道应平整、无障碍、易于通行,并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通道宽度应不小于米,轮椅通行宽度应不小于米。
如有台阶,应设置轮椅坡道,并保证坡道宽度不小于米。
2. 卫生间: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厕位,满足轮椅使用者的需求。
厕位宽度不应小于米,门洞宽度应不小于米。
同时,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洗手盆、镜柜等设施。
3.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如低底盘公交车、无障碍出租车等。
公交车的无障碍设施应包括轮椅升降机、无障碍踏板等。
4.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如银行、超市等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如低位服务台、无障碍电梯等。
同时,公共场所应设置无障碍标识,方便轮椅使用者找到无障碍设施。
5. 停车设施: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满足残疾人的停车需求。
无障碍停车位应靠近出入口,并配备无障碍设施,如轮椅坡道、扶手等。
总的来说,上海的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是尽可能地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
具体的设计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场所和设施而有所不同,但都应以方便残疾人为原则。
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一、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二、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新要求);三、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新要求),具体为:1、室内外导航应提供盲文信息以及文字立体化处理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如数字突出或镂空等立体化处理;贴墙指示牌提供相应的盲文指引,标明引导内容及方向;楼层指示牌提供相应的盲文信息,明确场所的功能区域分布;步梯扶手上提供楼层相应盲文信息)。
2、电梯(1)自动扶梯应提供安全语音提示功能。
(2)无障碍垂直升降电梯内操控面板应为视障者提供带盲文的选层按钮,提供语音播报楼层信息功能。
3、公告信息设备(1)电子公告设备应为视障者提供语音播报功能。
(2)公共广播设备应为听障者提供字幕功能。
4、公共无人值守设备/装置应为听障者提供语音提示的文本显示功能。
5、人工值守窗口/柜台(1)应为视障者提供震动叫号牌、色弱眼镜、助盲卡等一系列的配套设备。
(2)服务窗口应为听障者配备字幕显示滚屏。
6、公共安全(1)应在有风险的位置(台阶、护栏等)为视障者设置语音提示器,为听障者提供闪光装置,进行安全提示。
(2)应在公共服务场所室内适当位置部署声音报警装置,在附近部署闪光报警装置。
7、医院放射科室等警示牌标识应为视障者提供语音提示功能、为听障者提供闪光装置,用于提示警示信息。
8、院区主要出入口处宜设置盲文地图或供视觉障碍者使用的语音导医系统和提示系统、供听力障碍者需要的手语服务及文字提示导医系统。
9、挂号、收费、取药处应设置文字显示器以及语言广播装置和低位服务台或窗口。
酒店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酒店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酒店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旨在提供给残障人士更加便利和无障碍的入住体验。
以下是一些酒店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要点:
1. 入口和通道:入口和通道:
- 酒店应提供宽敞的入口,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 公共区域的地面应保持平坦,且不应有凸起物、坎坷或不平整的地面。
- 通道宽度应能容纳轮椅,并设置合适的地面标识以引导视觉障碍人士。
2. 客房设施:客房设施:
- 部分客房应适合行动不便的客人,并提供无障碍入住设施。
- 床、桌子和椅子的高度应适合轮椅使用者的需求。
- 窗户应设有易开启和关闭的机制,以便视觉障碍人士容易操作。
3. 洗手间设施:洗手间设施:
- 酒店应设有无障碍洗手间,并提供轮椅可进入的洗手间。
- 洗手间的门宽应适合轮椅的通过,并设有容易操作的门把手。
- 洗手间内应有扶手和稳定的固定设施,以供行动不便的客人
使用。
4. 电梯和楼梯:电梯和楼梯:
- 酒店应设有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牌。
- 电梯内部应有足够空间容纳轮椅,并设有易操作的按钮。
- 如有楼梯,应设有坡道以供轮椅使用者使用,并设有合适的
扶手。
5. 紧急逃生:紧急逃生:
- 酒店应设有紧急逃生通道,并确保这些通道无障碍。
- 指示牌和逃生标识应容易辨认,并符合无障碍设施的标准。
酒店在建设无障碍设施时,应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
与专业的无障碍设计师合作,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通过建
设无障碍设施,酒店不仅能够满足残障人士的需求,还能够提升其
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源。
办公楼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办公楼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为了确保办公楼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各种人群的需求,特制定了以下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
1. 入口和通道- 入口处应设置平坦而宽敞的斜坡,以便轮椅和行动不便人士能够轻松进出办公楼。
- 通道内应保持足够的宽度,不低于1.2米,以容纳行动不便人士及其辅助工具的通过。
- 通道地面应保持干燥、平整和无障碍物。
2. 电梯和楼梯- 办公楼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电梯,以确保所有人能够方便地进出楼层。
- 电梯内部应设置易于辨识的按钮和控制面板,并配备语音提示系统。
- 电梯间的门宽度应符合无障碍要求,并且在地面和顶部应有明显的凸显标示。
- 楼梯间的楼梯应设有扶手,并标有清晰可见的反光条。
3. 厕所设施- 办公楼每层应配备无障碍厕所,厕所门应宽敞易开,方便轮椅等设备的进出。
- 厕所内部应保持宽敞,留出足够的空间以容纳轮椅使用者和他们的辅助设备。
- 厕所设施应包括扶手、便槽和洗手池等。
4. 停车场- 办公楼应设有无障碍停车位,用于提供给行动不便人士使用。
- 无障碍停车位应位于离入口最近的位置,并标有明显的无障碍标志。
- 停车位周围应设有足够的空间,以便行动不便人士能够轻松进出车辆。
5. 公共区域- 办公楼的公共区域应设计为易于行动不便人士进出和使用的环境。
- 座椅和桌子应提供足够的空间,以适应轮椅和辅助设备的使用。
- 公共区域的交通线路应保持畅通无阻,并设有明显的导向标示。
以上是办公楼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要求。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请务必遵循这些标准,以确保办公楼能够为各类人群提供便利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无障碍通道设置标准

无障碍通道设置标准无障碍通道是为了确保所有人,包括老年人和残障人士,都能方便、安全地使用建筑物或公共场所而设计的通道。
无障碍通道的设置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建筑法规、无障碍设计标准等文件规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无障碍通道设置标准和原则:1. 坡道和台阶:* 坡道倾斜度:坡道的倾斜度应符合规范,以便轮椅、行动不便的人或推车能够轻松上下。
国际上通常要求坡道的倾斜度不超过1:12。
* 台阶设计:台阶的高度和深度应符合规范,确保步行者能够轻松行走。
台阶通常不宜太高,便于步行和使用助力设备。
2. 栏杆和扶手:* 栏杆高度:栏杆的高度应符合规范,以提供支持和防止意外摔倒。
高度通常在30至34英寸之间。
* 扶手设计:扶手的设计要方便各种身体状况的人使用,并确保足够结实。
3. 地面材料和表面:* 地面材料:地面材料应平滑、平坦,并且不易打滑。
对于轮椅和助力设备的通道,需要选择适合的地面材料。
* 色彩对比:使用色彩对比来帮助视觉障碍者更容易识别通道和障碍物。
4. 标志和指示:* 无障碍标志:在无障碍通道的入口和沿途设置无障碍标志,以提醒人们这是一个无障碍通道。
* 指示标志:提供明确的指示标志,引导人们沿着无障碍通道走。
5. 无障碍停车位:* 标准停车位:在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确保有足够的空间和设备,方便残障人士停车和出入车辆。
6. 门的设计:* 门宽度:门的宽度应符合规范,以确保轮椅和助力设备能够顺畅通过。
7. 无障碍卫生间:* 卫生间设施:提供无障碍卫生间,包括配备扶手的马桶、易操作的水龙头、易进出的淋浴间等。
请注意,具体的无障碍通道设置标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建筑设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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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为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于2001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1.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规定缘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等路口应设该坡道。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得大于2cm。
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盲道—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人行横道—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过街音响信号。
标志—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
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应小于2.00M。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3.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6m。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
盲道触感条面宽0.25mm、高度5mm。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盲道距障碍物宜为0.25—0.5m。
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
提示盲道的长度宜为4—6米。
5.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在2M高度以下应安装防护栅栏,并应在结构边缘外设宽0.30m—0.60m提示盲道。
6.办公、科研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各级政府办公、各级司法部门、企、事业办公、各类科研、其他招商、办公、社区服务等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用房(一般接待室、贵宾接待室)、公共用房(会议室、报告厅、审判厅等)、公共厕所、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
7.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商业和服务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入口及门、普通营业区、自选营业区、水平与垂直交通、饮食厅、游乐用房、顾客休息与服务用房、公共厕所、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公共部分与客房部分、总服务台、业务台、取款机、查询台、结算通道、公用电话、饮水器、停车位等相应设施。
包括百货商店、综合商场、自选超市、菜市场、餐馆、饮食店、食品店、金融、邮电、招待所、培训中心、宾馆、饭店、旅馆、洗浴、美容美发、殡仪馆建筑等。
8.文化、纪念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文化和纪念性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室、休息室、信息及查询服务、出纳、目录厅、阅览室、阅读室、展览厅、报告厅、陈列室、视听室、公共厕所、售票处、总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
包括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纪念物等建筑。
9.观演、体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观演和体育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前厅、休息厅、观众席、主席台、贵宾休息室、舞台、后台、排练房、化妆室、训练场地、比赛场地、观众厕所、演员、运动员厕所与浴室、售票处、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
包括剧场、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礼堂、会议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溜冰馆、溜冰场、健身房等建筑。
10.交通、医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交通和医疗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站前广场、人行通路、庭院、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售票、联检通道、候机、车、船及中转区、行李托运、提取、寄存及商业服务区、登机桥、天桥、地道、站台、引桥、到达区、门诊用房、急诊用房、住院病房、疗养用房、放射、检验及功能检查、理疗用房、公共厕所、服务台、挂号、取药、公共电话、饮水器及查询台等。
包括空港航站楼、铁路旅客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地铁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其他医疗、休养建筑。
11.学校、园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学校和园林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普通教室、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自然、史地、美术、书法、音乐教室、风雨操场、游泳馆、观展区、表演区、儿童活动区、室内外公共厕所、售票处、服务台、公用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
包括高等院校、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与中、小学及托幼、培智学校、聋哑和盲人学校、城市广场、公园、街心花园、动物园、植物园、海洋馆、游乐园与旅游景点等建筑。
12.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范围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电梯轿厢、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
13.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以下范围居住区路的人行道、小区路的人行道、组团路的人行道、宅间小路的人行道。
14.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组团绿地(组团级)、儿童活动场。
15.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16.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规定大、中型公共建筑大于2.00m,小型公共建筑大于1.50m,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大于2.00m;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建筑大于1.50m;无障碍宿舍建筑大于1.50m。
17.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坡度1:20 1:16 1:12 1:10 1:8最大高度(m) 1.5 1.00 0.75 0.60 0.35水平长度(m)30.00 16.00 9.00 6.00 2.8018.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规定大型公共建筑走道大于1.80m,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大于1.50m;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大于0.90m;居住建筑走廊大于1.20m;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大于1.50m。
19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轮椅通行门的净宽应:自动门大于1.00m、推拉门和折叠门大于0.80m、平开门大于0.80m、弹簧门(小力度)大于0.80m;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净宽;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20.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电梯门净宽大于0.80m、轿厢深度大于1.40m、轿厢宽度大于1.10m、轿厢正面和侧面设高0.80—0.85m的扶手、轿厢侧面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21.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设施类别设计要求入口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门扇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通道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1.50m洗手盆距洗手盆两侧50mm处应设安全抓杆、还应有1.1mx0.8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男厕所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宽0.6-0.7m、高1.2m的安全抓杆,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应大于0.50m无障碍厕位男、女公共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厕位面积不小于1.8x1.4m、入口净宽大于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坐便器高0.45m、两侧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安全抓杆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距墙面40mm、抓杆应安装牢固22.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设施类别设计要求设置位置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及城市的主要路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入口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门扇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面积大于2.00mX2.00m洗手盆距洗手盆两侧50mm处应设安全抓杆、还应有1.1mx0.8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坐便器高为0.45m,,两侧设高0.70m水平抓杆,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 的垂直抓杆挂衣钩可设高1.20m的挂衣钩呼叫按钮距地面高0.40m—0.50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安全抓杆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距墙面40mm、抓杆应安装牢固23.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轮椅席位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每个轮椅位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0mX0.80m;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栏板;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影剧院、礼堂、文化馆等观众席位数在1500以下的宜设2-4个轮椅位、体育馆和游泳馆(场)观众席位数在6000以下的宜设4-6个轮椅位、体育场观众席位数在60000以下的宜设6-10个轮椅位、小型场所和阅览室观众席位在500以下的宜设1-2个轮椅位。
24.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其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客房位置进出方便,餐厅、购物和康乐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客房数量(标准间) 100间以下应设2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下的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上应设3间以上无障碍客房客房内过道出口及床前过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床间距不小于1.20m 客房门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卫生间门扇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0.80m,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50m,其它要求参照专用厕所标准执行电器与家具位置与高度应方便使用,客房及卫生间应设求助呼叫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