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一、工作守则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1.2 遵守校内规定,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或时间;1.3 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不文明行为;1.4 课程要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教学,不能擅自添加或删除内容;1.5 不得擅自变动学生考核方式,不能随意给学生打分。

二、教学要求2.1 班级管理要严格,确保学习秩序,不得影响其他学生学习;2.2 确保教学质量,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学习;2.3 对学生进行及时的作业批改和评价,鼓励学生,帮助他们提高;2.4 在授课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问题,不得压制学生提问。

三、师生关系3.1 师生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有歧视行为;3.2 师生关系要保持适当距离,不得有过分亲密的行为;3.3 对学生的批评要适度,不能有过激言论,伤害学生自尊;3.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

四、安全管理4.1 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保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安全;4.2 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能忽视;4.3 教室、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学生安全;4.4 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救援,并向领导做好报告。

五、职业道德5.1 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5.2 不得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违背师德师风;5.3 不得散布谣言,损害中心声誉,不得参与不良竞争行为;5.4 对待同事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努力。

六、奖惩机制6.1 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激励他们进一步提高;6.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处罚;6.3 严重违规的教师将予以开除处理。

七、其他事项7.1 教师要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7.2 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7.3 遇到疑问或困难要及时和领导沟通,共同解决问题;7.4 积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做出贡献。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二、教育教学第四条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职业道德第九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公正无私,关爱学生。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家长,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十一条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继续教育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分,逾期未完成者将按照规定处理。

五、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教师应接受学校进行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价,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六、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教师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最新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最新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最新为了更好地管理艺术机构老师,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一、教师的基本要求1.1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教育背景,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技能;1.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倾听学生意见,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1.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履行教学任务,爱岗敬业,不懈怠,不迟到早退;1.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艺术机构的整体形象而努力。

二、教师的行为规范2.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2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不得向学生传播虚假信息,不得散布不良言论;2.3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私自与学生交往;2.4教师在与学生交流时应当言行得体,不得言语粗俗,不得凌辱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2.5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持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三、教师的教学管理3.1教师应当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3.2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学习差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方法,并及时回馈学生的学习情况;3.3教师应当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考试卷,并及时与学生进行深入沟通,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提高学习效果;3.4教师应当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保证课程的质量和进度,不得擅自取消或延迟上课,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教师的日常管理4.1教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早退迟到,不得因私事耽误工作;4.2教师应当保持工作状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3教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4.4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权益,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给予学生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2.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2017年2月4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艺术类教师规章制度

艺术类教师规章制度

艺术类教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艺术类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提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艺术类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各类艺术教师。

第三条艺术类教师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和差异,注重学生的艺术特长培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及相关部门应当为艺术类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支持,保障教师的工作秩序和权益。

第二章教学内容和方法第六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坚持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注重基本功的训练,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艺术修养,重视实践操作,提高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

第八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其审美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九条艺术类教师应当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授、示范、实践、讨论、表演等形式,灵活运用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

第十条艺术类教师应当重视学生的作品创作和展示,及时给予学生肯定和鼓励,帮助学生克服困难,提高自信心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师德师风第十一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恪守师德,严格要求自己,做学生的榜样,做教书育人的先行者。

第十二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爱学生,耐心倾听学生的心声,关注学生的成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三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风,坚守原则,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关心学生生活、学业和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五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注重个性与专业的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艺术修养,做到知行合一、德艺双馨。

第四章管理和评价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艺术类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工作要求,配备必要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所有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将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据教育部门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师德,对待学生要平等友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创新,不断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学校领导、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和关系,共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善于处理矛盾和冲突,保持良好的心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的决定,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教师的岗位职责第十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制定教案,保证教学内容的质量和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生动有趣。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私自调课,不得擅自停课,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发展,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家长会等,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教师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考核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岗位晋升制度等,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罚。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艺术机构老师的行为规范,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机构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艺术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以专业精神和敬业精神为根本,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注重个人修养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第五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关爱学生,悉心教育,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保守学生的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背规定。

第八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共同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认真备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恪守教学纪律,保持教室秩序,规范教态,言行文明。

第十二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及时批改学生作业,认真记录学生学习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

第十三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长,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采取差异化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定期组织班级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确保学生按时上课,不得私自放学。

第十六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不得擅自调整或延长授课时间。

第三章师德师风第十七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以身作则,树立正直诚信的师德风范,做学生的楷模和表率。

第十八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尊敬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第十九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严禁在公共场合出现不当行为,损害学校声誉。

第二十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在工作中违规操作,对学校造成损失。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约束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的工作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机构的所有教师,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应当恪尽职守,尊重学生,勤奋敬业,积极研究教学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管理第四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的招聘应遵守择优录用原则,严格审核教师的相关证件和学历,并进行岗位培训。

第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对教学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六条教师管理应当尊重教师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布教师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教学行为规范第七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有歧视、侮辱或者虐待学生的行为。

第八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审美观念和个性发展,不能强加自己的观点和要求。

第十条教师应当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教学内容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需求。

第四章教师工作规范第十一条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素质,不得有涉黄、暴力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内容,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受学生礼物或收受贿赂。

第五章教师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可以给予表扬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六条对于教学表现不佳的教师,学校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教师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学校有权对其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教师,学校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给予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九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十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为教师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

2017年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艺术培训学
校教师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

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
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7、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

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8、老师每学期开始前要写出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期末要上交备查。

9、每上三次课,必须进行学情分析,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学情分析要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期末要上交备查。

?此条主要指英语
10、老师每周四上午下班前要把本周备课教案本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每期结束后要把备课教案本上交备查。

英语教案中要付作业内容。

11、每周四下午教师间教案要互阅;要从重难点是否突出、内容是否完整、步骤是否清晰、是否有教学亮点等方面给予在教案的右边做出书面意见。

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职责一: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培训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教风。

抓好培训教学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放并回收教学用具,收集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三、记载好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勤,及时调查清楚原因,并作好记载。

四、督导教师组织好课堂教学,适时深入课堂听课。

五、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内扰乱教学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

六、强化安全意识,提醒学员学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七、耐心接待学员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八、督促搞好活动区内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九、组织学生统一放学,坚持强调安全问题等注意事项。

十、与本班任课教师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学员思想情况并与他们交换意见。

十一、关心学员生活,合理安排学员食宿,做好学员生活管理,建立学员生活档案并装订成册,保管备查。

职责二: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主任制定中学师资培训总体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包括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新课程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中学教师计算机培训、中学学科实验员培训、中学图书管理员培训等。

二、制定关于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审定各教学系制定的关于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的教学计划、教材版本,协助各教学系予以实施。

四、组织各类非学历培训班的教学活动,包括寄发通知、报名注册、开学典礼、教学安排、考勤考核、结业发证等工作。

组织学员参加各种教学实践及考察活动。

五、做好各类师资培训工作会议会务工作和保障工作。

六、做好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的教学资料订购工作。

编制全省高中教师、琼北地区初中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数据库,编印《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手册》。

七、做好各类培训学员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

八、及时了解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发行信息,为领导订购教材提供咨询服务。

九、负责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学员和任课教师用书的订购、发放工作,保证继续教育各类学历培训班的教学用书。

十、对教材、教材费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对教材经费的使用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十一、完成部主任临时安排的工作。

职责三: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训教案、授课计划、
实验报告、实训材料等,了解学员所在专业和所实习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员实习所用设备、刀具、量具等。

对实习设备和器材要仔细登记,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详细纪录,并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校与科室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实习教学任务,保证生产实习教学质量。

5、实训前必须对学员进行实习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做好学员技能实训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员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实训期间不设课间休息,指导教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训车间。

8、及时规范的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本》和《实训教学日志》,机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设备使用登记本》上,以便管理员维修。

9、应时刻督促学员的工、量、夹具的摆放位置,并正确引导学员共同维护好工、量、夹具及设备。

10、每次实习结束前,应督促学员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夹具及做好实训场地的卫生,做好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灯、关电、
关扇、关窗、关门。

11、每日下班时应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体压力表月检和年检。

12、每日下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和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才可以离开。

13、教育学员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实习器材,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习车间整洁,培养学员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14、认真听取其他实习指导教师、工人指导师傅、学员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系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以适应不断深化的教学实习的需要。

1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搞好教学指导人员、辅助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7、负责学员的实习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18、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习基地,更不得将实习基地的备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19、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20、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
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中心和科室领导交办
的其他各项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