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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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学法制度范文

教职工学法制度范文

教职工学法制度范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而学法制度则是指教职工在学习、研究和教学过程中遵守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教职工学法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提高教职工的法制素养、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教职工学法制度的必要性、实施方法和有效性等方面展开分析。

二、教职工学法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教职工的权益教职工的权益包括宪法赋予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通过学法制度,教职工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受到侵害。

同时,教职工学法制度也能够明确教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使其更加规范地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2.提高教职工的法制素养作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员,教职工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

通过学法制度,教职工能够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制素养,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三、教职工学法制度的实施方法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通过组织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制宣讲等活动,向教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可以邀请法学专家、律师等为教职工讲授法律课程,让教职工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实际应用。

2.建立法律咨询机制学校可以设立法律咨询室或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教职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因法律问题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3.加强法律监督执法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执法机制,对教职工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

学校可以成立法律监督执法团队,对教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予以处理,以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法制环境。

四、教职工学法制度的有效性1.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通过学法制度,教职工能够了解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合理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教育教学工作将更加科学规范,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将得到提高,从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维护学校秩序稳定教职工学法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学校的秩序稳定。

中学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中学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中学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教师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

为此,学校特制定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象
学校领导干部、教师、职工。

二、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依法治国基础知识。

2.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教师法等基本法律常识。

三、学法用法考核内容
1.年度和阶段学法情况;
2.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4.学法用法、依法执教情况;
5.履行职务范围内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四、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方法
1.常规性考试考核;
2.干部任职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主要由局教师管理科和学校办公室密切配合。

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应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聘任管理人员及对干部进行特殊考查时用闭卷考试,常规性考试和任职、晋升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

六、对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综合素质评估和定岗、晋级、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

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本制度规定的所有考试考核的对象,都应主动配合上级考试考核主管机关搞好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

对于故意逃避、抵制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人员,由具有该级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教师学法用法规章制度

教师学法用法规章制度

教师学法用法规章制度教师学法用法规章制度对教师的要求非常严格,因为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者,其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身心健康。

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一、遵守教育教学法律法规。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例如,教师在上课时应当遵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三不准”规定》,不得打骂学生,不得恶意扣分,不得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是教育工作者,其言行举止应当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虐待学生、套取学生隐私等行为。

教师在与学生交往时应注意保持适当的师生关系,不得发生不正当关系。

三、遵守课堂纪律。

教师在授课时应当维护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师不得纵容学生在课堂上大声喧哗、玩手机、偷懒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教育学生。

教师应当按时上课,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在学校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履行工作责任。

教师应当认真备课,上好每一堂课,不得懈怠敷衍。

教师应当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私自决定学校事务。

五、遵守教学评价制度。

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偏袒、歧视学生。

教师应当认真批改作业、考试卷,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帮助学生改进。

教师应当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试卷难度,不得刻意使学生不及格。

六、遵守学科知识要求。

教师在授课时应当精通所教学科的知识,不得教科不精。

教师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质量。

总之,教师学法用法规章制度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规定,其目的是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只有教师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希望所有教师都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这段文字总字数为533字,还需继续补充内容】。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一、为贯彻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努力提高行政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及广大教师依法施教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依法治校”的要求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教师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施教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日常教学及社会生活中的各项事务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三、学法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2、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论基础知识;3、与政治、经济、教育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4、与本校教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5、新颁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完善教师学习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教师日常的业务学习内容。

五、完善学校行政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六、完善教师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在业务学习中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七、建立教师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根据教育部和市、区教育局对教师法律素质的统一要求每年度集中组织一次教师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教师如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负责的班级如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闹事事件除依法追究教师本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外取消其当年评选职称优秀的资格。

九、教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必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本办法由柴井小学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西街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为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法制素养,逐步形成“知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努力使我校成为学法、用法、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楷模,特制定我校教师“六五”学法用法制度: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理论,坚持学法、用法、守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教、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促进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通过法律培训、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提高教师学法、用法、执法能力,加快我校领导和教师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主要任务(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提高教师特别是学校校长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教的能力。

(二)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重点掌握有关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自学体制,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与教师的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三)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我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

(四)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和配合区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橱窗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内容的学习:1. 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新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

教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教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教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1、全体教职工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积极参加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施教的自觉性。

2.每位教职工保证每周1小时自学时间。

学校每2周组织教师集中学习1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学习内容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

3.每位教职工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学法活动,并严格遵守会风会纪,认真作好笔记。

4.努力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相结合,守法、护法,做到依法施教。

5.凡有家长举报教师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将严肃处理。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和考试,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并作为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

教职工学法制度(五篇)

教职工学法制度(五篇)

教职工学法制度教育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要事业,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大力开展依法治国中,把学法、守法、用法提到实践“____”的高度,积极支持参与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教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完成“____”普法要求,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教书育人,学校为此每学期设立两个学法日。

一、时间及形式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每次集中学习都要指定发言人作中心发言。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计划和学习心得。

三、考核办法(一)集中学习时迟到、早退的;未经学校统一安排或领导同意,在会期到班上辅导上课、考试或做其它工作;在未宣布散会之前擅自离开会场的。

凡以上三种情况由考勤负责当面记载,并在月考核中体现。

(二)学习内容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3﹑《未成年人保____》。

4﹑《教师法》。

5、教育部。

《____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形式。

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㈢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____批准产生。

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

教职工学法制度范本

教职工学法制度范本

教职工学法制度范本一、引言教职工学法制度是为了规范教职工在工作中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对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并加以规定,旨在凝聚教职工的共识,提升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工作责任1.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始终担负起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责。

2.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

3.教职工应保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制造或传播不良影响。

三、职业道德1.教职工应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严守职业操守,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

2.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隐私,严禁对学生进行身体、心理上的伤害。

3.教职工应保护学生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公开或传播。

四、规范教学行为1.教职工应遵循教育教学原则,确保教学质量。

2.教职工应科学安排教学任务,合理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作业。

3.教职工应敬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学习差异,注重个别差异的辅导。

五、学科研究和教学评估1.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

2.教职工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评估制度,认真完成教学评估工作。

六、师生关系1.教职工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2.教职工应指导和督促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

七、学术纪律1.教职工应维护学术正直,严禁抄袭、剽窃、伪造、篡改学术成果。

2.教职工应在学术交流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

八、奖惩制度1.对于认真履行职责、表现出色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2.对于违反教职工学法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惩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附则1.本制度从学校颁布之日起施行,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2.教职工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总结教职工学法制度旨在明确教职工的工作责任、规范教学行为、约束职业道德和学术纪律,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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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法制度
1.全校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次政治、法制、业务学习。

2.政治、法制、业务学习分全校和按部门、年级组集中两种形式,分别由政教处、教导处和学年组长召集。

3.全校集中时,由主持会议领导点名,负责检查考勤,填报考勤表。

分部门、组时要按要求组织学习讨论。

4.政治、法制、业务学习活动的内容要认真准备,会议要准时召开,时间要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

5.政治、法制、业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其它活动,教职工要按时参加。

6.学习期间,不讲话、不看报、不批改作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未经允许,不得中途离开会场。

7.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要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

因事因病未参加学习者,按有关规定办理。

8.无故不参加政治、法制、业务学习者按旷工处理。

9.教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法制、业务学习作为年终考核和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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