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问题解答
医疗纠纷防范600问 -回复

医疗纠纷防范600问-回复医疗纠纷防范600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规范行为保障患者权益1.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因医疗活动引起的争议,包括医疗标准、医疗技术、诊断、治疗、护理、药品使用、手术操作等方面的事项。
2. 医疗纠纷对患者造成的危害有哪些?医疗纠纷可能导致患者身心受损,甚至危及生命。
除此之外,患者可能还面临着经济损失、精神负担以及社会关系破裂等问题。
3. 为什么需要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有助于保障患者的权益,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规范和标准,可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4. 如何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1)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医务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加强沟通和协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信息,并与患者和家属保持良好的关系。
(4)加强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因信息不畅而引发的医疗纠纷。
(5)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医务人员应树立正确的医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在医疗服务中尽职尽责。
5. 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1)加强患者知情权的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确保患者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2)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医务人员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诉求,解决问题,避免纠纷进一步升级。
(4)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策略,降低医疗风险和纠纷的发生概率。
关于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若干建议

关于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若干建议关于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若干建议近来,我国发生了多起因医疗纠纷导致医务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的恶性案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这些案件的发生反映出我们一些地区医疗纠纷调处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还不完善,治安防范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
医疗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专业性强,医患双方对疾病救治信息掌握不对称,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技术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而对医学的探索性和局限性认识却不足,医疗纠纷不可避免的发生,而且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更为严重的是,发生医疗纠纷后,部分患者及家属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理性的给医院施加压力,由此引发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了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职业“医闹”。
有的“医闹”不安法定程序处理,在医院停放尸体、摆设灵堂,不仅直接侵害了更多患者就医的合法权益,还间接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医疗水平和身心健康,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程序,破坏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制约了医疗技术的整体发展,影响着全体人民的健康水平。
我国原有的医疗纠纷处理模式存在三个薄弱环节和弊端:一是患者于医院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调解,有“部门保护主义”嫌疑,患者及其家属在心理上排斥戒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往往难以得到认同;三是通过司法途径诉讼解决纠纷,存在程序繁、成本高、时间长等弊病,患方不愿选择。
为有效解决此问题,目前,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等4个设区市及隆化县等49个县(市、区)已经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引入第三方调处医疗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这既是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共同愿望。
但是目前,各市区的医疗调解人民委员会的发展程度不一,就其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条建议:一、切实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原有的人民调解组织不能适应化解医疗纠纷的需要。
建立医疗纠纷法律调解的相关问题

Product quality is produced, not teste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建立医疗纠纷法律调解的相关问题一、我国法律对医疗调解制度还有待完善一)条例对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设计的缺陷(二)医学会的医疗损害鉴定公正性受质疑,并且时间过长。
(三)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指导和管理有待加强。
(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有待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调解经费严重不足。
二、建立医疗纠纷法律调解工作质量的思考。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闹纠纷案件愈演愈烈,不和谐的医患关系成为了亟需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虽然各部门积极建立了各种调解机制,但是因为调解协议的约束力问题,调解业务的经费问题等,阻碍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
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关于建立医疗纠纷法律调解的相关问题。
一、我国法律对医疗调解制度还有待完善(一)《条例》对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设计的缺陷。
作为维护医疗秩序、缓解医患矛盾为重要宗旨的《条例》,虽然关注并确立了调解制度,认识到调解对解决医疗纠纷的作用,但似乎又存在某种顾虑,实施后争议重重,与侵权责任法冲突明显,各方认可度不高。
因其极端的倾向性,对医疗机构给予了太多的保护,患者一方完全丧失了对它的信赖。
在实施数年后,医疗纠纷反而逐年增多、医患矛盾则愈演愈烈。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疗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年有五千多件,年有八千多件,年国家卫计委统计全国发生医疗纠纷7万件左右,我国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平均每年上升了22.9%。
实践证明,《条例》的立法初衷是缓解医患冲突,但结果却是加剧了医患矛盾,成为造就众多“医闹”的元凶。
(二)医学会的医疗损害鉴定公正性受质疑,并且时间过长。
在1987年6月29日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的年代,由于认为医疗事故鉴定不公,患者经常把卫生局告上法庭。
2002年的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条例》,规定医疗事故的认定由社会学术团体(医学会)担任,从而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医患纠纷调解相关问答

医患纠纷调解相关问答“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属第三方机构,不收任何费用■关键词:申请患者向区县医调委申请问:如何申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具体途径及具体手续?答:当事人可到医疗机构所在区县的医调委申请调解。
申请既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
当患者因同一个病例与多个区域的多家医疗机构发生纠纷时,患者可以选择向其中1家医疗机构所在区县的医调委申请调解。
医患双方申请调解的,应当填写《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申请表》,申请表也可由医调委代写后,由当事人确认。
患者已死亡的,可由其近亲属或继承人代表提出申请。
■关键词:中立独立于司法和行政机关问:如何确保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中立性?答: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各区(县)人民调解协会设立的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群众自治组织;独立于司法和行政机关,具有第三方的性质。
人民调解员与纠纷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是民间的第三方角色。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关键词:优势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优势有哪些?答: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更容易为当事人接受。
方便快捷, 无论是调解员的选择,还是调解场所的确定,调解的程序与依据,都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从而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
■关键词:受理范围索赔超过3万元等两类问: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范围有哪些?答:患方索赔金额超过3万并同意人民调解的;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论索赔金额大小)。
■关键词:效力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问:如何确保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诚信来履行。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医疗纠纷调解的技巧与方法

医疗纠纷调解的技巧与方法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和医务工作者或医疗机构之间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争议,在医疗服务中常常会遇到。
为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化解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有效的调解技巧与方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医疗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方法。
一、沟通交流技巧医疗纠纷调解的第一步是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患者和医务工作者之间的误解和不满常常是纠纷产生的根源。
以下是一些有助于有效沟通的技巧:1. 倾听和尊重:倾听患者的诉求和感受是建立信任的关键。
医务工作者应尽量给予患者足够的时间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疑虑,并尊重他们的观点。
2. 温和的语言:使用温和的语言和语气来与患者交流,避免使用具有攻击性或指责性的言辞。
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智,有助于化解争议。
3. 解释和教育:医务工作者应向患者详细解释医疗行为和决策的原因,并提供相关的医学知识和信息。
通过教育,患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并接受医疗方案。
二、第三方调解当医患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时,第三方调解成为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和方法:1. 医院内部调解:医院通常设有独立的纠纷调解组织,负责处理医患纠纷。
这些组织通常由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律师、医生和专业调解员。
他们会与患者和医务工作者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2. 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通常由医务工作者、法律专家、患者代表等组成,专门处理医疗纠纷。
患者可以向该机构申请调解,委员会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并提供公正的调解意见。
3. 法律途径: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能会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庭解决医疗纠纷。
法律程序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但可以提供一种公正的解决途径。
三、合理赔偿方案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合理的赔偿方案通常是化解争议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制定合理赔偿方案的要点:1. 经济赔偿: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和受伤程度,制定合理的经济赔偿方案。
这包括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
2. 道歉和道德赔偿:医务工作者或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患者道歉,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并提供一定的道德赔偿。
民法典医疗纠纷专题考试试题与答案

民法典医疗纠纷专题考试试题与答案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对(正确答案)错2.医务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务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错(正确答案)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对(正确答案)错4.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对(正确答案)错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对患者实施任何的医学检查对错(正确答案)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对(正确答案)错7.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学术研讨会上可以不经患者同意其开其病历资料。
对错(正确答案)8.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只有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对错(正确答案)9.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对错(正确答案)10.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推定该医疗机构具有过错()对(正确答案)错11.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A、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正确答案)B、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C、急诊科主任D、公安局长1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哪种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患者死亡的。
B、患者严重残疾的C、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正确答案)D、患者是公众人物。
13.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如何办理()。
A、拒绝患者要求。
医疗纠纷防范600问 -回复

医疗纠纷防范600问-回复医疗纠纷防范600问是一个广泛讨论医疗纠纷防范的问题集。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卫生行为中,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反法律法规、运用不当技术及管理等不当行为,导致病人或其家属权益受损,引发的争议和冲突。
为了更好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本篇文章将按照600个问题的顺序来逐步进行回答。
1.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卫生行为中,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运用不当技术及管理等不当行为,导致病人或其家属权益受损,引发的争议和冲突。
2.医疗纠纷的主要分类有哪些?医疗纠纷可以分为治疗纠纷、医疗费用纠纷、医疗服务质量纠纷、医疗安全事故纠纷等。
3.医疗纠纷的危害有哪些?医疗纠纷可能导致病人身心受创、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机构声誉受损、医疗费用增加等严重后果。
4.医疗卫生服务法规政策有哪些?医疗卫生服务法规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
5.怎样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应从培养正确的医学伦理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着手。
6.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有哪些?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包括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医学伦理教育等。
7.医疗纠纷案例分析有哪些方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可以采用文献调查、案例分析、统计分析等方法。
8.医患沟通的重要性是什么?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在于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消除误解和猜疑,为顺利解决医疗纠纷打下基础。
9.怎样进行有效的医患沟通?进行有效的医患沟通应从提供信息、倾听病人需求、尊重病人选择等方面切入。
10.医患纠纷的调解机构有哪些?医患纠纷的调解机构包括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11.如何加强医患纠纷调解能力?加强医患纠纷调解能力可以通过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12.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包括受理、准备、审查、鉴定、公布等环节。
13.怎样提高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提高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医疗纠纷处理与调解手册

医疗纠纷处理与调解手册导言在医疗领域,纠纷的发生时有所见。
无论是医患之间的矛盾,还是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都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与调解。
本手册旨在为相关当事人提供一个指导,以便更好地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
下面将就医疗纠纷处理与调解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讨论。
一、医疗纠纷的概念与分类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患之间发生了争议、纠纷而产生的矛盾。
根据争议的性质与程度,医疗纠纷常可分为以下几类:1. 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医疗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如手术失误、药物过敏等,引发的纠纷。
对于此类争议,有关医疗机构应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并尽力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2. 医患矛盾导致的纠纷:双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意见分歧、信任危机、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的纠纷。
对于此类纠纷,应通过协商、沟通、调解等方式解决,以满足双方的合理需求。
3. 医疗费用纠纷:与医疗费用相关的争议,包括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此类纠纷,需要通过明确的合同约定和合理的费用解释来加以解决。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与程序处理医疗纠纷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程序,以确保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以下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步骤:1. 纠纷调查与核实:在医疗纠纷发生后,需要对纠纷背景和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与核实,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与责任,并收集相关证据。
2. 协商与调解: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沟通与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
对于一些较小的纠纷,双方可以直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化解矛盾。
3. 法律仲裁与诉讼:如果协商与调解无果,双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这可能包括仲裁或诉讼程序,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4. 结果评估与执行:在纠纷处理结束后,需要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与执行,确保各项决定或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并防止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
三、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医疗纠纷处理的过程中,预防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医疗纠纷预防措施:1. 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医疗机构应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沟通与协调,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以减少矛盾与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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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问题解答
1、问: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发现医患双方当事人与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或参与本案的医学专家委员会专家相识,怎么办?
答:根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及相关规定,必须采取回避制度,如未能回避,鉴定、咨询、调解无效。
2、问:经医调委调解后不成功,当事人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诉讼法律程序解决。
3、问:医调委成立以前的医疗纠纷是否也可以到医调委解决?
答:不可以。
在《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实施以前发生的医疗纠纷,还按照原办法执行。
4、问:如《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实施后,仍有医院自行解决索赔额超过1万元的医疗纠纷怎么办?
答: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经查实,将对违反规定的医院给予降低等级、处罚法人等严肃处理。
同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和奖励。
5、问:医疗纠纷发生后,索赔额超过1万元的,可不可以直接找医院索赔?
答:不可以,医院无权自行解决超过1万元的赔款。
6、问:如果患方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但不同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怎么办?
答: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或医疗鉴定程序。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调解委员会不再受理其调解申请。
在医学会进行医疗鉴定后,则可以再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7、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可不可以聘请律师参加医疗纠纷调解?
答:可以。
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以聘请律师参加调解。
8、问:到该委员会调解纠纷是否需要付费?
答:调解费用由政府补贴,不收被调解人任何费用。
9、问:到该委员会调解需要哪些程序?
答:医患双方均可向委员会提起调解申请,接到申请后,调解机构3日内予以受理。
调解结束以调解书的方式通知医患双方。
10、问: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主要职能是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经调解解决的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11、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中提到了第三方介入解决医疗纠纷,第三方是指什么?
答:第三方是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
12、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中有几条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答:有三条:一、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未超过1万元的,可由医疗机构与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协商解决;二、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额超过1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问:什么样的医疗纠纷适用该《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
答:本市各级医疗机构与患者或患者家属形成的各类医疗纠纷的调节处置,适用本《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
14、问:此次卫生改革中对医疗纠纷的解决由哪些措施?
答:市政府出台《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履行部门职能,协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15、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有过激行为如何处理?
答:医院按照医疗纠纷处置预案,进行劝阻不能奏效的,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按照预案,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教育疏导,制止过激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依法处置现场发生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