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寺庙作为一种宗教场所,是宗教信仰的象征,也是僧侣修行和宗教活动的场所。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寺庙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宗教的尊严,加强对僧侣和信众的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份寺庙规章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庙规章的管理,维护寺庙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宗教尊严,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寺庙内的人员,包括僧侣、信众、游客等。
第三条寺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章管理制度,并对寺庙的安全和秩序负责。
第四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教义,秉持尊重、和谐、宽容的原则参与宗教活动。
第五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当保持寺庙的清洁和整洁,爱护寺庙的设施和物品。
第二章寺庙内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寺庙内设置防火设施,禁止在寺庙内吸烟,不得在寺庙内使用明火,如需使用蜡烛等物品,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寺庙内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炸药等。
第八条寺庙对外开放的场所应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未经许可者进入。
第九条寺庙内应设置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并妥善保存录像资料。
第十条寺庙内应设置安全逃生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明确疏散路线和出口。
第十一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掌握遇险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知识。
第三章寺庙内的秩序管理第十二条寺庙内的人员应保持清静,不得高声喧哗、辱骂他人。
第十三条寺庙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禁止聚众赌博等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当尊敬僧侣、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不得侮辱、诽谤他人。
第十五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当穿着得体,不得暴露身体,禁止穿着引起公众不适的服装。
第十六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当保持卫生,禁止乱丢垃圾,不得随地吐痰。
第十七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参拜礼仪,不得随意触摸或破坏供奉物品。
第十八条寺庙内的人员应当遵守队伍秩序,不准插队,不得扰乱拜佛等宗教仪式。
第十九条寺庙内的物品不得擅自带出,禁止盗窃、抢劫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信众和僧侣管理第二十条信众应当遵守宗教教义,不得从事宗教极端活动,不得传播邪教和迷信。
寺庙管理制度大全

寺庙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庙管理,维护宗教秩序,保护寺庙财产和信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寺庙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寺庙,包括佛教寺庙、道教寺庙、伊斯兰教清真寺等。
第三条寺庙管理应遵循宗教信仰自由、国家法律、道德规范、社会公德、文明习惯、自愿性原则,并将寺庙建设和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寺庙管理应遵循政策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不违法经营、不乱收费、不搞商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寺庙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或者协会,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确保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或者协会由遵纪守法、具备一定宗教学识和管理能力的代表组成,由当地宗教事务部门依法任命。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或者协会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宗教事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八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日常巡视和保洁工作,确保寺庙环境清洁整洁。
第九条寺庙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寺庙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条寺庙管理应当规范宗教活动,严禁违规举行宗教仪式和活动。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确保寺庙内的文物安全。
第十二条寺庙管理应当加强对信教人员的宗教教育和引导,防止极端宗教活动的发生。
第十三条寺庙管理应当加强对宗教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宗教人员依法依规从事宗教活动。
第十四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寺庙环境卫生,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五条寺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合法、公开的宗教慈善事业。
第十六条寺庙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并主动接受财务审计。
第十七条寺庙管理应当依法保管和维护寺庙财产,确保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寺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防火防盗和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寺庙财产和信教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寺庙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
现代寺庙组织管理规章制度

现代寺庙组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管理,规范寺庙组织活动,维护宗教和谐,保障信教人士的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寺庙的管理组织,包括寺庙管理委员会、住持、僧众、信徒等。
第三条寺庙应当弘扬佛教传统,恪守佛教戒律,保持清正风气,促进佛教文化传承和发展。
第四条寺庙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寺庙的全面管理和运营,由信教人士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
第五条住持是寺庙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指导僧众的学习修行,管理寺庙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僧众是寺庙的主要成员,应当忠于佛教教义,遵守戒律,尽职尽责地履行修行和传播佛法的任务。
第七条信徒应当尊重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住持的权威,遵守寺庙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宗教活动,提升自身的修行境界。
第八条寺庙管理委员会、住持、僧众和信徒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共同致力于寺庙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寺庙管理委员会第九条寺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寺庙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监督和评估寺庙的管理工作,保障寺庙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寺庙的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宗教活动。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寺庙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维护寺庙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二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寺庙工作的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寺庙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升成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寺庙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章住持第十四条住持是寺庙的领导者,应当具备高尚的品德和深厚的佛学修养,模范遵守佛教戒律,慈悲善良,勤勉奉献。
第十五条住持应当指导僧众的学习修行,教导信徒宣扬佛法,传播佛教文化,为信教人士提供心灵慰藉和指导。
第十六条住持应当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僧众和信徒的教育管理,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住持应当始终保持清净的僧团氛围,示范出正信正念的僧尼形象,引导僧众和信徒走上正道。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一、庙宇管理机构:1. 庙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庙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庙宇管理规章制度,协调管理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 庙宇管理人员:确定庙宇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主任、副主任、保安、祭祀人员等,确保庙宇的日常管理和安全。
3. 庙宇管理办公室:设立庙宇管理办公室,处理来访者的咨询、投诉、意见等事务,保持与信众的沟通。
二、庙宇管理规章制度:1. 庙宇开放时间:规定庙宇开放时间,以便接待信徒和参观者,同时确保庙宇安全和秩序。
2. 庙宇礼仪规范:规定信徒和参观者在庙宇内的礼仪规范,如注意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维护庙宇的肃穆氛围。
3. 庙宇祭祀仪式:规定庙宇的祭祀仪式流程和内容,确保祭祀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庙宇保洁规定:规定庙宇的保洁工作,包括庙宇内外的卫生清洁、废物处理等,保持庙宇的整洁和卫生。
5. 庙宇安全管理:规定庙宇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盗、应急救援等,确保庙宇内外安全。
6. 庙宇文物保护:规定庙宇的文物保护措施,包括文物的保护、修护和展示,维护庙宇的历史文化价值。
7. 庙宇财务管理:规定庙宇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公开,确保财务透明和合法。
8. 庙宇活动管理:规定庙宇的活动管理办法,包括开展文化交流、宗教论坛等活动,丰富庙宇的功能。
9. 庙宇外卖售规定:规定庙宇内外的商业活动,包括庙会、祈福品销售等,避免商业活动干扰庙宇的宗教氛围。
10. 庙宇纠纷处理:规定应对庙宇内外纠纷的处理办法,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确保纠纷及时妥善解决。
以上是庙宇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庙宇管理者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庙宇安全、有序、文明管理,让信徒和参观者在庙宇内感受到宗教信仰的力量和文化底蕴。
愿每一个庙宇都能成为信仰者心灵归宿的圣地,展现出宗教文化的无穷魅力。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图片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图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庙的管理和运作,保障信教者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寺庙的管理,具体执行单位为寺庙的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寺庙是信教者进行信仰活动的场所,是宗教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管理应注重维护其宗教特色和文化传统。
第四条寺庙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决策机构,负责寺庙的全面管理和规划。
第五条寺庙管理委员会由寺庙的主要僧侣和信教者组成,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二章寺庙的设立第六条寺庙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宗教教义的用地和建筑;(二)有一定数量的信教者支持;(三)有完喂的宗教法人资格。
第七条寺庙的设立需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方可正式开展宗教活动。
第八条寺庙的名称应当与宗教教义相符,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寺庙的经营第九条寺庙的经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信教者的正常信仰活动;(二)开展宗教文化传承和普及教育;(三)合理利用寺庙资源,增加自身收入。
第十条寺庙应当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寺庙应当根据需求合理规划宗教活动,确保信教者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寺庙的保护第十二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寺庙建筑和文物的保护,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十三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信教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对信教者的宗教教育,防范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
第五章寺庙的管理第十五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
第十六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保证寺庙正常运作。
第十七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落实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寺庙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者,将依法处理。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寺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寺庙管理委员会成员:主要僧侣:信教者:制定人:__________________审定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便是关于寺庙管理规章制度的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作为一个神圣的宗教场所,寺庙的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维护宗教秩序,保护信徒的权益,加强寺庙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信徒参拜规定:1.信徒参拜寺庙前,应先进入庙堂前的净手池洗手。
2.信徒应保持内心神圣,衣着整洁,不穿着奢华、暴露的服饰。
3.信徒应尊重寺庙中的佛像和其他供奉的神圣物品,不得随意触摸、移动或损坏。
4.信徒参拜时,应按照宗教仪式要求,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
5.信徒应遵守排队秩序,不得插队或推搡他人。
三、寺庙开放时间:1.寺庙每日开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9点。
2.寺庙在特殊节日或仪式庆典时,可能会延长开放时间,具体时间由寺庙管理者决定。
四、寺庙仪式和讲解活动:1.寺庙每日定时举行佛事仪式,信徒可自愿参加。
2.寺庙每周安排一次佛法讲解或禅修活动,信徒可按时参加。
五、静坐和讲经:1.信徒进入寺庙静坐或听经前,应先进入庙堂前的净心池洗净内心。
2.信徒应保持沉静专注的心态,不得大声说话、嬉笑或走动。
3.凡参加禅修课程的信徒,需爱护场地设施,不得乱扔杂物或损坏寺庙设备。
六、禁止行为:1.禁止在寺庙内吸烟、喧哗、争斗或吵闹。
2.禁止携带毒品、酒精和其他违法物品进入寺庙。
3.禁止破坏、涂抹或损坏寺庙的建筑、佛像、经像和其他供奉物品。
4.禁止在寺庙内进行商业活动、摄影、录像等未经批准的行为。
5.禁止随意进入寺院内的茅厕、厨房、禅堂等非公众区域。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寺庙规章管理制度的信徒,会由寺庙管理者进行劝导和教育。
2.对于严重违规的信徒,将被暂时禁止进入寺庙,并作出适当的处罚。
3.对于破坏寺庙设施、损坏佛像和其他供奉物品的行为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1.寺庙接待游客和团体参观时,应事先进行预约,并遵守寺庙管理者的安排。
2.寺庙举办特殊活动或庆典时,应提前公告,并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以上为本寺庙规章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寺庙管理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信徒及人员。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庙宇管理,保障庙宇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庙宇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庙宇,包括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教堂、基督教教堂等。
第三条庙宇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庙宇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庙宇活动的合法性。
(二)民主管理:庙宇内部事务应充分发挥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庙宇管理水平,优化庙宇环境。
(四)文明管理:倡导文明敬香、文明参观,营造和谐、宁静的庙宇氛围。
第四条庙宇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国家宗教政策,维护庙宇合法权益。
(二)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弘扬宗教文化。
(三)管理庙宇财务、资产,确保庙宇财产安全。
(四)维护庙宇治安、消防、卫生等秩序,保障信教群众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五)组织开展庙宇维修、文物保护工作。
(六)负责庙宇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庙宇登记与审批第五条设立庙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庙宇的申请书。
(二)庙宇的管理组织成员名单和管理制度。
(三)庙宇的财务、资产状况报告。
(四)庙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庙宇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庙宇活动管理第八条庙宇应当定期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弘扬宗教文化。
宗教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庙宇内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寺院正常秩序,保障信众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佛教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寺院应当坚持爱国爱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佛教教义,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寺院管理应当遵循民主、法治、科学、效能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寺院组织和人员管理第四条寺院应当设立民主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由信众代表、僧职人员和职工组成。
第五条寺院住持(方丈)作为寺院最高领导人,负责寺院的全面工作。
住持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佛学修养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寺院僧职人员应当遵守佛教戒律,具有良好的宗教情操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第七条寺院职工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遵守工作纪律,服务信众和游客,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第三章寺院活动和场所管理第八条寺院应当定期举行法会、佛事活动,服务信众。
法会、佛事活动应当遵循佛教教义,弘扬正能量。
第九条寺院应当加强宗教教育,开展佛学研究和交流,提高信众的宗教素养。
第十条寺院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庄严,不得乱扔垃圾、损坏设施。
信众和游客应当遵守寺院规定,保持公共秩序。
第四章财务和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寺院财务应当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寺院资产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寺院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营利性场所。
第五章安全和管理第十四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信众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寺院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六条寺院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寺院管理组织应当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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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寺院制度
东初寺“两务”公开办法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侣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进行公示,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二、财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
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进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东初寺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
(一)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佛堂、昂欠、佛像、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壁画、唐卡、版刻、经典、经卷、法器和捐赠物以及耕地、草尝牲畜的均属寺院资产。
(二)价值在300元(包括3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均属寺院固定资产;价值在3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为本寺的低值易耗品。
(三)寺院资产及文物建立固定资产帐目。
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护制。
(四)寺院资产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
(五)寺院资产的增减由民管会研究决定,文物的保护、修缮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管理
(一)收入。
按宗教习惯公民自愿捐献的和合法捐赠的钱物以及草山、耕地、牲畜等方面的收入为寺院收入。
(二)支出。
支出范围为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方面。
(三)寺院设定会计、出纳各一人,设置财务账目,做到帐帐、帐物、帐证、帐卡相符。
(四)寺院200元以下的开支,由民管会主任决定审批,
200元以上的支出由民管会集体研究决定。
支出实行民管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
民管会年终要公布财务帐目,接受僧侣及信教群众的监督。
东初寺国-家-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寺院维护国-家-安-全管理的能力,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寺院的参透破坏活动,根据《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特制定本法。
一、寺院民管会负责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民管会主任为维护寺院国-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动员、组织本寺僧侣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寺院僧侣根据《国-家-安-全法》,严格履行“公民(僧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权利的行为。
对参与和有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僧侣,除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外,开除寺籍。
三、民管会组织僧侣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每个僧侣掌握和懂得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有关部门将对学习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民管会要积极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苗头和言行,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报告。
五、寺院、僧侣不得自行留宿和与外来无“四证”(身份证、阿卡证、介绍证、暂住证)僧侣从事佛事活动,不得自行接收国家规定以外的境外捐赠。
篇二:寺院管理制度
寺庙管理人员寺规
为了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宗教仪规,结合我寺实际,经全体本寺理事会充分酝酿,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
二、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
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
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团结、互相支持。
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知名度。
把本寺的事情办好。
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礼貌待人,做到一个“请”、“您好”、“再见”不离口。
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四、树立环保意识,提高卫生素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搞好寺院清洁卫生,切实落实好卫生检查制度。
五、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六、对那些入寺目的不纯,违犯寺规,酗酒赌博,威仪不整、不服管教,私自外出、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破坏团结,盗窃财物等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由理事会批准清除出寺。
对于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学业有成者,由理事会给予表彰奖励。
东初寺管理委员会
香客注意事项
1、不要穿着短裙、短裤、露背、露脐的衣服、剪奇怪发型、染奇怪头发、化浓妆进寺烧香;宽领、短衣、低腰裤也最好不要穿,以免在礼佛时露出不雅之态。
2、不要在寺庙内抽烟、嬉笑、拍照摄影、说对佛菩萨不敬的言语。
3、进寺院门,游客进寺院门应尽量走两边,走右边门先迈右脚,走左边门先迈左脚,不要跨中间门槛,更不可站在或坐在门槛上,那是对佛和菩萨的不敬。
4、跪拜礼佛的规范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