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的“异化”现象探析

合集下载

我国卫生法律法规现状与临床工作中运用面临的问题探讨与应对

我国卫生法律法规现状与临床工作中运用面临的问题探讨与应对

我国卫生法律法规现状与临床工作中运用面临的问题探讨与应对作者:阿比旦木·依马木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06期摘要近些年,我国的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等多方面都处于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各行各业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都在不断突破原有技术,发现新的创新点和发展模式,同时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形成良好的发展前景。

从当前情况看来,法律法规仍存在很多弊端,导致一些长期留下来的问题还是不能很好的解决,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当前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并对卫生法律法规中长期或者当前的新问题进行总结,分别从设备的质量水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多方面入手,从而全面综合的发现卫生法律法规在临床上的一些不足、应用的价值和不断完善的策略。

关键词卫生法律临床工作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2.400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的提高,在国际上的位置和作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发展水平和提高质量标准,将我国不断建立成为一个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意义重大,首先要从相关部门抓起,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在相关行业中认真执行相应的法规条例,这样就可以逐步形成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局面。

被大家所普遍熟知的法律是《宪法》,它作为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和根本依据,所有单位的法规条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但是我国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仅少之又少,而且也非常的不健全不完善,所以,要想为全国人民建立一个和谐美好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保障体系,必须对临床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合理完善的卫生法律法规,也是临床工作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下面通过研究分析当前已经存在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实施情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更好的应用在临床的相关工作中。

一、当前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发展情况(一)当前的卫生法律法规并没有足够的实施力度很多行业和地区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作,这也是目前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问题所在,先不说法律法规制度存在很多的不足和缺陷,其在基层医院的使用和执行效果也有很大的问题,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经过一层一层的向下传达和命令,当医药卫生场所收到指挥时,内容同开始的要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地区和单位完全不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活动,因此法规并不能发挥其本身的重要作用。

医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现状与培养策略分析

医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现状与培养策略分析

医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现状与培养策略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医学生作为未来医疗领域的从业者,其法律意识教育至关重要。

目前的教育体系中对医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存在一定的不足与不完善。

在传统的医学教育中,往往重视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理解。

这导致了很多医学生在日常实践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容易在医疗行为中出现违法行为或纠纷。

对医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已成为当前医学教育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患关系的日益紧张,医学生在日后的职业生涯中将面临更多的法律挑战与责任。

加强对医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培养其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对于保障医学生的职业权益,提升医学生的法律素养至关重要。

本研究旨在探讨当前医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培养策略,以期为未来医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医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研究目的在于深入分析当前医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有效的培养策略,以提高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从而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医学院校提供科学有效的法律意识教育方法,促进医学生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使其在未来的医疗实践中能够做到严格遵守医疗法规,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医疗安全,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深入研究医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现状与培养策略,为推动医学生法律教育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医学生的法治素养水平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1.3 研究意义医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一项教育任务,更是一个社会责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医学领域的不断发展,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能够帮助他们避免违法行为,也能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疗从业者,他们的法律素养也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医疗行业的声誉和发展。

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育状况的调查分析与思考

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育状况的调查分析与思考
确 处理 医患纠纷 的基础 为此 , 笔 者试 图从临床 医学 生的视 角对 校 已经开 设 了卫 生法学 的课 程。 从调 查数据 中 可以看 出 , 学 生对
医学院校 卫 生法 学 教育 的认 识 、 卫 生法学教 育 目标 的认 知、 教学 卫生法学 课程设置 的满 意度偏 低 , 有部 分学生对 学校 开设的卫生 满 意度 以及教学 改革 的方式 等几方 面进 行调查 研究 。
形 式。
关键 词 医学 院校
卫生 法学 教 学改革
基 金项 目: 广 东省 高校 思 想政 治教 育课题 “ 大 学生法制精 神培 育研 究—— 以广东省 医学院校 为例” ( 项 目编 号 : 2 0 1 2 Z Y 0 4 6 ) ;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项 目“ 广 东省医患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研究” ( 项 目编号: 2 0 1 2 C 8 6 o 作 者简介 : 邓瑾 , 广 州医科 大学讲 师 , 武汉 大学 法学博 士 , 研 究方向 : 卫生 法学 , 国际法 学。 中图分类 号 : G 6 4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t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0 - 2 2 6 - 0 2

法 学课程 毫不 知情 。 ( 三) 关 于卫 生法 学课程 教学 方式的认 知


研 究对 象与 方法
对象: 在 医学 生方面 , 选取 中 山大学 、 南方 医科 大学 、 广 州医
门课程 的教学方式 关系到教 学效果 、 也 关系到 学生的学 习
科 大学 、 广 东医学 院临床专 业学生 展开调 查, 发放 问卷 9 0 0 份, 回 收 问卷 8 4 2 份, 有效 问卷 8 3 8 份, 问卷有 效率为 9 2 . 3 % 。 其 中广州 生占 l 6 . 7 ‰ 广 东医学 院学 生 占 l 6 . 7 % 。在 医生方面 , 选取 广州 医

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戴燕玲
【期刊名称】《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7(000)001
【摘要】不重视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没有针对性、教学与实践相脱节、教材质量不高,是目前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的现状.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既面临大有可为的机遇,又面临如何为之的挑战.改革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应侧重于提高思想认识,把卫生法学课作为医学人文学科的重点课程来建设,重视师资培养,加强教材建设以及改进卫生法学的教学模式.
【总页数】4页(P83-86)
【作者】戴燕玲
【作者单位】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20
【相关文献】
1.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J], 张娟
2.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J], 方娴;马国芳;陈煜;孙萍
3.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以医学专业认证为背景 [J], 汪丽青
4.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J], 张娟;
5.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索 [J], 梁婷;马爱萍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医科院校《卫生法律》课程分析

医科院校《卫生法律》课程分析

医科院校《卫生法律》课程分析作者:陈燚来源:《今日湖北·中旬刊》2013年第04期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对医药卫生人员的要求,实现高职高专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目标,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高素质、高技能的医药卫生人才。

我们在高职高专医学各专业开展了《卫生法学》这门课程,《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的一门法律学科,笔者从对《卫生法学》课程本身的分析以及医科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试图寻找一种更为合理和使用的教学设计,旨在训练医学生的法律思维,帮助他们了解卫生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现行卫生法律制度,并最终达到运用相关法学知识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和保护自己合法的医疗权利的目的。

我们使用的是21世纪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全书由三大板块构成。

第一单元卫生法学的基本理论(1-3章),第二单元是本书重点——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4-14章),第三单元是重点兼难点——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法律问题(15-19章),本教材最突出的优势是:定义准确、术语规范、内容全面、难度适中。

笔者从六个方面来对《卫生法学》进行深入的分析:教学目标、学情分析、考核体系、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具体章节举例。

一、教学目标:教学目标分为三个层次,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知识目标:(1)掌握卫生法学的一般法理,了解国家制定卫生法律法规的原则、依据和程序,以此领会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

(2)掌握我国现行的主要卫生法律制度。

能力目标:(1)训练法律思维,培养理性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2)树立维权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掌握必要的卫生法学知识,规范自己的岗位管理行为素质目标:(1)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的社会公民。

(2)树立生命健康至上的观念,自觉践行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尊重人格的道德风尚。

(3)培养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文明执法的职业态度。

二、学情分析劣势:理论基础相对薄弱,逻辑思维能力不强,对理论知识的接受力和理解力不高。

口腔医学生卫生法学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口腔医学生卫生法学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口腔医学生卫生法学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口腔医学在人们的健康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口腔医学学习中,卫生法学教育问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通过对口腔医学生卫生法学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探讨该问题在口腔医学学习中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卫生法学教育的意义卫生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其主要研究医学与法律两个领域交叉的部分。

在口腔医学领域,卫生法学的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卫生法学教育能够提高口腔医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实践中,口腔医学生需要合理运用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病人的权益,同时保证医学实践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因此,教育应该将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使学生具备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通过卫生法学教育,口腔医学生能够明确自己职业道德和道德责任。

医生的职业特点要求其遵循职业道德规范,自觉诚实守信,依法执业,履行医疗保障责任。

卫生法学教育有利于加强对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的理解和认识。

二、口腔医学生卫生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然而,在现实教育中,口腔医学学生卫生法学教育存在一些问题:1.教学大纲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医学院校的卫生法学课程和课程大纲仅限于基础的法律规范,而缺乏对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详细介绍。

同时,一些难以出现的医疗纠纷案例被忽略,使得医生无法在治疗时主动考虑法律因素。

2.医学伦理思想淡薄。

在口腔医学生的学习中,很多情况下都是从病人的视角考虑问题,而忽略了自己的职业道德。

因此,在医学伦理方面,一些口腔医生缺乏必要的思考和认识。

3.实践教育脱离实际。

口腔医生卫生法学教育,应该强调实践教育。

然而,在实践教育中,很难针对性地安排案例、游戏等有效方式,使学生真正了解和掌握卫生法学。

三、解决口腔医学生卫生法学教育的方法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有一下解决方法:1.丰富课程内容,增添案例学习。

可以通过将一些医疗法规实践问题案例加入课程内容,让学生理解案例所对应的法律条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加强与改进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之探索

加强与改进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之探索

疗安 全 事件 的分 析结果 显 示 ,我 国 医疗事 故 呈逐 年 增 加 趋势 ;I l l 同时 , 恶性 医疗事 件 , “ 价 医疗 费 事 如 天 件 ” 徐 宝宝 事 件 ” 北 大 教 授 死 亡事 件 ” 缝 肛事 件 ” “ “ “ 等 也屡 屡发 生 。在上 述 事件 中 凸显 出我 国部 分 医务 人 员法 律意识 淡 薄 , 律 知识 欠缺 。合 格 医学 人才 , 法 应 当具 有相 应 的法律 意识 与 法律 知识 ,医学 院校 对 此 承担 着相应 的培养 责任 ,但 目前我 国医学 院校 的
与教学 条件 之 间存在着 难 以调和 的矛盾 。
( ) 程 定位偏低 二 课

医学院校 卫 生法 学教学 存在 的 问题
( ) 学 目标 与教 学条件 之 间的 矛盾 一 教
医学 院校 的卫生 法学 教 育存 在着 教学 目标与 教 学 条件 之 问的矛 盾 。教学 目标 是 师生 预期 达 到 的学
A o nt he Enha e e nd I pr v m e to e lh w a h n Pr be i o t nc m nta m o e n fH a t La Te c i g i e ia le e nd Uni e ste n M d c lCo lg sa v r iis
下 , 到培 养合格 医学人 才 的 目标 , 达 是一 个应 当正视 的 问题 。本 文认 为可通 过科 学制 定教 学 目标 、 整 卫生 法 调
学课 程 性质 、 并《 合 法律 基 础》 卫 生 法学》 学、 化 师 资队伍 等方 法 来解决这 一 问题 。 与《 教 优
关 键词 : 生 法学 ; 学 目标 : 卫 教 改进

对医学生卫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分析

对医学生卫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分析

医学教育新思维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8年5月第29卷第5期总第356期Me dicine an d Ph iloso ph y (H u ma nist ic &So cia l Me dicin e Editio n ),May 2008,Vol .29,N o .5,To tal N o .356对医学生卫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分析杨慧艳①中图分类号:R -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772(2008)5-0066-01 随着医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医患纠纷却呈上升趋势,这将是制约医院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减少或避免医患纠纷,和谐医患关系,必须加强医务人员法制教育,尤其是医学院校的学生。

在大学阶段就应培养他们的执业法律意识,这理所当然地成为高等医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此对我校04级、06级医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1 调查内容和对象我们采取抽查问卷的方式,对我校医学生的卫生法制教育和执业法律意识状况作了相关调查,调查内容包括:①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②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③对卫生法制观念和执业法律意识的现状:经过比较,我们选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06级(低年级,是已修完法律基础及医学基础专业课的在校生)和04级(高年级,是已修完全部临床专业课程及卫生法规并完成临床实习面临毕业的医学生)作为调查对象,随机发放问卷315份,其中06级122份,回收116份,04级193份,回收185份,共收回301份,男女生约各占一半比例。

2 调查结果及分析2.1 医学生对卫生法教育的目的及支持程度调查分析从调查结果可看出,医学生对设置卫生法律课程总体上呈正性评价,大部分同学认识到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同时表明仍有小部分同学不支持开设卫生法律课程,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1)由卫生法课程设置性质所决定的,在各医学院校都属于选修课,课时少并且不参与奖学金的评定,所以即将开课的06级与04级学生相比尤显得不重视;(2)医学院校专业性强,一些学生只注重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观念较落后;(3)医学院校课程门数和内容偏多,客观上造成医学生无暇顾及医学专业选修学科,对医学外学科的学习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4)人文学科包括法学基础课教育、教学还基本停留在课堂理论灌输的传统模式上,教育手段和方法陈旧,没有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目的;缺乏实践基地和实例素材,教师缺乏相关的司法实践经验,不能把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导致学生死记硬背,无形中增加了学习负担而失去学习兴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的“异化”现象探析
作者:王丽
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10期
【摘要】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异化现象随着医疗诉讼案件的增多而不断凸显,因此,本文以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为研究对象,结合典型医疗纠纷案例,阐述了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异化现象,分析了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异化现象的危害。

并从培养用立法精神理解法律思维模式、培养行业责任及社会责任法律思维模式、培养洞察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的思维模式等方面,对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异化现象的解决对策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以期为医学专业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模式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异化现象
在我国医学模式转变进程中,在医学专业开设卫生法学课程已成为医学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可以为学科融合奠定基础,为医学专业学生与日后临床实践要求相适应提供保障。

因此,针对现阶段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中存在的机械法条主义、消极保护思想等异化现象,从教学视角入手,进行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改革就变得非常必要。

一、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的“异化”现象概述
1、机械法条主义。

从某卫生院违背人道主义见死不救等案例可得出,医学从业者对法律理解、运用出现了较大的问题。

即部分医务人员、医学生甚至医院管理者存在机械法条主义现象。

虽然其掌握了全部法律条文,但是由于法律条文无法与复杂临床情况有效融合,导致其在临床抉择时仍然会出现工作失误。

2、消极保护思想。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突出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不可试错性,部分医学生无法明确法律对自身行为规范的最低要求。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缺乏主观能动性,存在严重的消极保护思想。

再加上法律漏洞的存在,导致医学专业学生自律意识大量缺失。

进而出现了推诿急危患者、滥开检查等问题,最终致使医患关系逐渐趋于冷漠、紧张。

3、公权至上思想。

由于我国法学本科与医学本科教育存在相似部分,仅从目标定位层面进行分析,部分学生认定医疗事务中医生及医院占据至高无上地位,不注重医学人文,也没有关注患者隐私权[1]。

甚至认为在患者不了解、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签署《手术同意书》。

为后期医疗纠纷发生埋下了隐患。

二、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的“异化”现象危害
作为未来社会中专家群体,医学专业学生行为规范主要依靠自律实现,而现阶段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中存在的教学目标错位、消极保护思想、机械法条主义等异化现象,必然会加剧医学专业学生未来面对医疗纠纷不知所措现象[2]。

再加上卫生法学教育目标不明确。

而教学目标直接决定了教学方法选择、教学内容设置。

在我国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异化现象也不断出现。

一旦医学专业学生形成机械法条主义、消极保护思想,就会出现滥开检查、责任推诿行为。

进而促使其在未来就业中与患者关系紧张程度、冷漠程度进一步加剧,增加医疗纠纷出现概率。

三、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的“异化”现象解决措施
针对医学专业卫生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异化现象,结合卫生法学教育课堂人数多参与少的特点,教师可以利用分组教学的思想,在课堂中引入新的教育方法——PCBL(问题、案例引导法)。

从各个方面入手,帮助医学专业学生巩固职业精神。

1、培养用立法精神理解法律思维模式
培养医学专业学生用立法精神理解法律的思维模式,是解决机械法条主义的根本途径。

以“紧急救治情况用血”问题为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引用相关案例,如“产妇家属诉山东某医院拒绝使用未检测过的RH-血案”等,将班级学生划分为若干个小组。

在小组划分完毕之后,提出问题:在患者急需用血时,医院方是否可以使用没有经过检测的RH-血?考虑到医学专业学生在长时间医学教育中形成了“遵守制度”的思维方式,虽然可以保证医疗质量,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也会加剧医患冲突。

因此,教师首先可以引导医学专业学生领悟法律是具有生命的,并不是单一的文字条款。

随后以文字与条款背后隐藏价值为依据,鼓励医学专业学生从法律立法精神入手,發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如在《献血法》第一条规定明确提出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应充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由此可知,在患者紧急用血的情况下,医院应将患者需要放在首位,适当降低安全要求,保证患者生命健康。

2、培养行业责任及社会责任法律思维模式
培养医学专业学生行业责任及社会责任法律思维模式,是改变医学专业法学教育中医学专业学生消极保护思想的必然路径。

以“超越注册信息用药问题”教学为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围绕“上海阿伐斯丁”事件,采用分小组讨论的方式,鼓励各小组在“医务人员是否可以超越注册信息用药?”这一问题的指导下,进行分组讨论[3]。

同时为促使医学专业学生在讨论中形成行业责任及社会责任法律思维模式,教师可以在学生讨论过程中为其列举当代社会临床超越注册信息用药案例,如滥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与激素联用、滥用激素药物等。

通过一系列案例列举,促使医学专业学生意识到为患者提供某种无注册信息的药物的危害。

结合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内容,启发医学专业学生探究在立法不完善情况下医学界应对超越注册信息用药问题解决措施。

即在保证患者利益及体现行业责任及社会责任的前提下,最大限
度降低法律风险的渠道。

通过医学专业自行寻找解决方案,可以对医学专家共同体行业规则制定权利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提高自身在医患关系中的主动性。

形成高质量、高水准临床共识,为医学专家共同体与患者间和谐关系的形成提供依据。

3、培养洞察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的思维模式
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可以缩小医务人员、患者对医疗措施认知距离,降低因公权至上思想引起的诉讼风险。

以“医师治疗特权”问题为例,教师可以首先在课堂中引入“某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生临床带教实习后备患者起诉案件”或者“某患者诉某医院手术术后发生并发症案”,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要求医学专业学生换位思考。

从患者视角入手,结合现行《手术同意书》,提出问题:是否因《手术同意书》中列明并发症,医院及主治医生就可以免除自身责任?
在上述问题提出之后,为了促使医学专业学生切实感悟社会从家父式医患关系向朋辈式医患关系变化进程,在各小组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为其简要概述法律层面人身权免责条款无效规定,引导医学专业学生发挥自身想象,假设自己或者身边朋友即将手术,分析自身是否可以接收这样的《手术同意书》及医院处理态度。

在这个基础上,以知情同意过程中的有效沟通为核心,带领医学专业学生剖析患者真实意愿表述,保证患者在术前全面、真实了解手术同意书内容及手术风险、术后并发症信息,最大限度降低术后并发症发生导致的医疗诉讼概率。

四、总结
综上所述,针对医学专业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非人性化异化趋势,为实现改善医患关系这一目标,教师应以问题及案例为导向,坚持人文精神与价值,结合典型医疗纠纷案例,为医学专业学生阐述卫生法学具体内容。

并利用问题导向、案例教学方法,引导医学专业学生通过法律条文把控社会发展趋势,以便进一步巩固医学专业学生职业精神,为其法律思维模式的形成提供良好的指导。

【参考文献】
[1]赵永,陈鹤,邵洪江,等.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探讨[J]. 基础医学教育, 2016, 18(6):459-461.
[2]孟彦辰,刘兰秋. 司法考试背景下的卫生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J]. 医学教育管理, 2015, 1(4):253-256.
作者简介:王丽(1978—),女,汉族,甘肃兰州人,职称:硕士研究生(讲师),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方向:卫生政策法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