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差旅费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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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意义教研、学术活动是教师提高教学教研能力、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

为规范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行为,提高外出活动的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参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二中全体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1. 教师需提前向所在部门、年级或学科组提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申请,并填写《教师教研、学术活动申请表》;2. 所在部门、年级或学科组应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3.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申请,可在事后以口头或电话方式进行申报,但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四、外出活动的要求1. 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2. 应具备参加活动所需的教学材料、学术论文等相关资料,以便与他人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3. 活动期间应积极参与讨论、报告等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专业知识能力;4. 如活动期间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队,须及时向所在部门、年级或学科组请假报备和说明缘由,经批准后可顺延归队时间。

五、费用报销与奖励1. 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费用由参加人员自行承担,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会议费等;2. 参加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3. 参加教研、学术活动所获得的学术成果,可作为评定教师绩效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将被视为违反规定行为,并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2. 如因故无法按期归队且未及时请假报备的,将视为违反规定行为,并扣除相应奖金;3. 非法骗取差旅费、住宿费等报销款项的,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审批流程、报销程序、奖励政策等细则由学校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和解释。

总结:以上是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学校科研活动费用管理制度

学校科研活动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科研活动费用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科研活动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经费来源合法,使用合规。

(二)效益性原则:优化经费配置,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科研活动取得预期成果。

(三)公开透明原则: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节约原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第二章费用范围第四条科研活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范围:(一)设备购置费:用于购买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材料等。

(二)材料费:用于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材料、试剂、样品等。

(三)测试分析费:用于科研项目所需的检测、分析、测试等费用。

(四)劳务费:用于科研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报酬。

(五)差旅费:用于科研项目相关人员参加学术会议、调研、实验等产生的差旅费用。

(六)会议费:用于科研项目相关的学术交流、研讨会等产生的会议费用。

(七)其他费用:经批准的其他科研活动费用。

第三章费用审批与报销第五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经费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发票、票据、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科研管理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合规。

(三)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学校财务制度。

(四)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将直接支付给报销人。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活动费用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高效。

第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二)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经费使用效益;(四)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违反规定的项目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2023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3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3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院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差旅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节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差旅费的范围和用途:
1. 差旅费的范围包括学院教职工出差、参加学术会议、培训、考察等与学院工作相关的活动。

2. 差旅费可以用于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等与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

二、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
1. 教职工必须提前向学院行政部门提交差旅费申请,包括差旅费预算、差旅目的、行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2. 学院行政部门将对差旅费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3. 在申请获得批准后,教职工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三、差旅费的报销:
1. 差旅费报销需要教职工提供完整的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差旅目的和活动的报告和总结。

2. 教职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费用明细清单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学院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 学院财务部门将在审核通过后进行费用的报销。

四、差旅费的限额和标准:
1. 差旅费的限额和标准应当符合学院的预算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金额。

2. 差旅费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学院行政部门审核和批准。

五、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
1. 学院行政部门对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节约。

2. 差旅活动结束后,教职工需要向学院行政部门提交差旅目的和活动的报告和总结,供学院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为2023年学院差旅费管理的办法,希望能够对学院的差旅费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学院相应的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二篇)

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二篇)

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根据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需要遵循以下规定:1. 提前申请:教师需要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申请,注明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目的,同时说明参加活动对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与学校其他工作保持协调。

2. 学术成果: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应着重于学术交流和成果分享,在活动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汇报自己的学术成果,并分享给其他教师。

3. 安排调课: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期间,学校需要安排相应的代课教师,确保课程正常进行。

教师需要提前和代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课程安排和教学内容。

4. 外出费用: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所需费用,包括路费、住宿费等,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请报销,但需要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和证明。

5. 假期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期间,可以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假期。

但教师需要确保假期的安排与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相协调,并确保假期后能够按时返校。

总之,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需要提前申请、确保学术成果的分享和交流、安排代课教师、合理安排外出费用和假期。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学校的教学质量。

二中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二)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等活动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作如下规定:一、由市教研室组织的城区教研、学术活动,各教研组应根据波宁市基础教学网上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研组长应把参加活动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由市教研室等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波宁大市教研、学术活动,根据文件或通知的要求,由教研组长提出参加活动建议人员名单,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并备案。

三、由市教育局、市教研室组织的教师职称评审、教坛新秀评比、教学视导等各项活动,参评教师或者评委教师应根据通知到教务处备案。

四、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内,大市外的教研、学术等活动,根据学校教学情况,由教研组长和教务主任提出参加活动建议人员名单,报分管校长审批,然后凭通知到教务处备案。

医院参加院外学术活动规定

医院参加院外学术活动规定

医院参加院外学术活动规定为加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氛围和学术交流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鼓励各部门选派优秀骨干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各种学术活动,规范各种学术活动和参与人员的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涉及全国性和省级各种医学专业领域学会、协会等学术组织名义举办的会议及学术活动(含1个月以内的短期专业培训),由科教部统一管理。

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按照不同专业、不同职称和职务申请参加。

以科室为单位,正高职称每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议1次,省内会议2次;副高职称每2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议1次,省内会议1次/年;中级职称每2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交流会议1次,以院内学习为主;初级职称以院内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安排院外学术活动。

鼓励参加院内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和网络学习获得学分。

三、凭正式通知按程序经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到科教部审批,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参加会议,不得先参加后审批。

科主任、护士长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需经医务部、护理部认可并登记,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半个月以上的省内会议及学习班、出省参加学术会议及学习班,需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

四、原则上一个继续教育培训班只派1名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一个科室只派1名人员参加。

大型年会按照论文录取情况酌情增加人员。

五、使用个人科研参加会议,原则上要求会议与课题相关,有经费预算,经费足够或结余不影响课题实施,按程序审批参加会议。

六、超标准、超指标、超范围者的重要会议,同一个会议超过2人参加,有正式理由者按程序审批并报院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七、参加学术活动结束回院后要进行传达学习,将学术资料交所在科室公用,并在2周内在科室或院内做学术讲座,同时写出参会小结(体会、收获和设想)以电子版的形式交科教部备案。

否则不予报账或取消以后外出学习资格。

八、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差旅费用报销出具审批后的会议通知,按“**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进修、学术会议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差旅费使用的规定

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差旅费使用的规定

XX医院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差旅费使用的规定各处、科(室)、病区:为更有效、合理的使用学术活动经费,并保证必要的学术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类别、参会次数和差旅费的使用作如下修定:一、参加会议类别1、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及相应的省、本市与本专业相关的学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和专题学术会议可参加。

参加者必须必须持相关文件和邀请函或有论文在会议上交流的第一作者。

2、中华医学会、本省、本市医学会:与本专业相关的学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的换届改选及工作会议,可以参加,并报销全部费用。

记录一次外出活动次数,需出具相关聘书复印件在医务科备案。

3、外省、市医学会或杂志社主办的学术会或研讨会,不予参加。

如需参加则全部费用自理。

4、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纳入学术交流统一管理,记入参加学术会议的次数,费用报销同学术交流。

5、外省、市或其他医疗机构举办的各种学习班或学术会议,邀请我院人员去讲学传授技术、经费由邀请单位承担,不在我院报销出差补贴,并应取得所在科室及医务科双重批准。

6、上一年度没有论文发表的必须有当年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或本次会议论文交流通知,否则不予批准。

二、各级各类(医技和非医技)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次数全年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1次学术会议(市级);中级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2次学术会议(省内1次,市级1次);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3次学术会议(国家级1次,省级1次,市级1次);在完成所规定的全年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后,仍需参加会议者,费用自理。

三、各级各类(医技和非医技)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人数1、国家级学术会议1—2人,省级学术会议2—3人,市级学术会议3—4人。

2、如参会人数超过以上规定,费用将由科室或个人自理,并上报医务科审核批准。

四、会议登记,报销流程及报销标准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应凭有效证明(会议正式论文录用通知,邀请书等),并有专科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再到医务科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并请带会议论文电子版在医务科备案,再由分管院长审批。

学校参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参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参旅费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参加各类活动和旅行的费用支出,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提高费用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及相关支出人员。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合规、透明、安全。

一、费用申请流程1. 参加学术、文体活动、科研、实习等非旅行类费用支出:参与人员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费用申请,明确费用用途、金额,并经过审批后方可使用。

2. 参加旅行类费用支出:计划进行旅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学校行政部门递交出访计划及费用预算,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预算1. 参加各类活动和旅行费用支出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导游费等各项支出。

2. 费用预算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合理、节约,并必须在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费用报销流程1. 参与活动或旅行结束后,参与人员应按照费用报销标准,将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规定报销。

2. 报销申请应填写真实准确的费用明细,附上相关票据和票据原件,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

四、费用管理责任1.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费用支出合规、透明。

2. 学校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费用支出,确保费用支出符合规定标准,合理、合法。

3. 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费用管理制度,禁止变相套取公款、虚报费用等违规行为。

五、费用审计与监督1. 学校应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审计,并向相关岗位人员通报审计结果,督促各部门改进管理工作。

2. 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费用支出合规。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对于不遵守本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学校参旅费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确保费用支出合规、透明、安全。

外出参加学术会管理规定(3篇)

外出参加学术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行为,提高学术交流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以下简称“参会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

第三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有利于提高我单位职工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有利于推动我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三)有利于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单位设立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术会议管理制度;(二)负责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和监督;(三)负责学术会议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四)负责学术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和推广;(五)组织开展学术会议交流活动。

第六条参会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参加学术会议:(一)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三)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四)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参会人员可参加学术会议。

第七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参会人员申报的学术会议应进行以下审核:(一)会议主题是否符合我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二)会议组织单位是否具有权威性;(三)会议内容是否具有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四)参会人员是否具备参会条件。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管理:(一)国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二)国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并需提供相关费用发票。

第九条学术会议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章学术成果管理第十条参会人员应认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发言,展示我单位学术成果。

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在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报告等成果,并积极争取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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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差旅费使用的规定
各处、科(室)、病区:
为更有效、合理的使用学术活动经费,并保证必要的学术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类别、参会次数和差旅费的使用作如下修定:
一、参加会议类别
1、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及相应的省、本市与本专业相关的学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和专题学术会议可参加。

参加者必须必须持相关文件和邀请函或有论文在会议上交流的第一作者。

2、中华医学会、本省、本市医学会:与本专业相关的学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的换届改选及工作会议,可以参加,并报销全部费用。

记录一次外出活动次数,需出具相关聘书复印件在医务科备案。

3、外省、市医学会或杂志社主办的学术会或研讨会,不予参加。

如需参加则全部费用自理。

4、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纳入学术交流统一管理,记入参加学术会议的次数,费用报销同学术交流。

5、外省、市或其他医疗机构举办的各种学习班或学术会议,邀请我院人员去讲学传授技术、经费由邀请单位承担,不在我院报销出差补贴,并应取得所在科室及医务科双重批准。

6、上一年度没有论文发表的必须有当年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或本次会议论文交流通知,否则不予批准。

二、各级各类(医技和非医技)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次数
全年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1次学术会议(市级);中级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2次学术会议(省内1次,市级1次);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3次学术会议(国家级1次,省级1次,市级1次);在完成所规定的全年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后,仍需参加会议者,费用自理。

三、各级各类(医技和非医技)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人数
1、国家级学术会议1—2人,省级学术会议2—3人,市级学术会议3—4人。

2、如参会人数超过以上规定,费用将由科室或个人自理,并上报医务科审核批准。

四、会议登记,报销流程及报销标准
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应凭有效证明(会议正式论文录用通知,邀请书等),并有专科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再到医务科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并请带会议论文电子版在医务科备案,再由分管院长审批。

学术活动前不履行审核登记手续者一律不予报销。

2、会议结束后,带会议正式通知和票据先到财务处核算差旅费,然后到医务科签字报销。

会议通知和票据遗失者医务科不出具遗失证明,请自行保管好会议通知和票据。

3、外出人员参加学术会议的将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会务费、车船飞机票、住宿费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医务科、财务科按规定审核结算。

4、过去的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医务科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XX医院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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