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1)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解答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
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
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三章住宿费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五章公杂费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1)

差旅费报销规定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差旅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使公司人员的差旅费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各项费用实行分项计算,统一按集团公司下发的差旅费用标准执行(见第七条)。
各项费用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实报实销。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间如在中午12点以前的,按一天计算,如在中午12点以后的按半天计算。
第三条出差人员接到出差通知后,需持“出差通知单”到行政部填写“差旅费用明细表”,办理出差手续。
该明细表作为出差前借款和返回后报销依据(详见附件)。
第四条到市属县区(周至、户县、临潼、长安、蓝田、高陵、闫良)及三原、咸阳等地出差、上门服务的人员(上门服务人员定义:经销商之间调车人员,经销商驻店培训人员、外地抢修人员、外地展示活动参与人员),当天不能返回的,全部按照三类人员、三类地区住宿、伙食标准执行。
第五条下列情况差旅费不在报销范围内:1、到外地参加会议和各种培训班、训练班,已交过全部会议费的;2、由对方接待单位免费安排住宿、就餐、提供交通工具的;3、伙食补贴的金额是按一日三餐的标准核定的,所以如对方单位管一餐或两餐的,则伙食补助公司按每餐三分之一进行计算,仅报销未提供的餐次补贴;4、如公司派车接送的,则该项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交通工具、费用具体执行办法:1、出差人员可乘坐的交通工具为:汽车(大、中客车)、火车(硬卧以下)、轮船(三等舱以下)。
出差人员乘坐指定的交通工具,可按差旅标准进行实报实销。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严格控制,业务紧急、情况特殊或机票折扣价等于火车票价的前提下,在报请公司总经理获批后,方可乘坐飞机。
差额部分(与火车)由个人承担50%(指管理人员,职员需全部承担)。
如事先无任何申请,私自更换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者,进行差旅报销时公司将仅承担标准内费用,差额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核算飞机票价时,应包含因乘坐飞机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出租车等。
3、飞机票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订购4、出差期间交通补助只报销往返一次的火车站(机场)费用。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19版(1)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18版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出差补助内容包括餐补等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比对表1、执行总裁(或副总裁)及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2、执行总裁(或副总裁)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卧席、公共客车、轮船三等舱,因特殊原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的需由公司总裁审批。
审批意见“……事由,准予乘坐……”3、外出培训或参加会务人员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实报,培训时间10天以内(含)的伙食补助同出差人员。
4、员工因公出差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总监及以上人员、公出地点公共交通工具不发达地区可以私车公用出差,须经总裁审批。
员工私车公用出差,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由员工自行负责。
5、员工私车公用出差,需严格控制费用,必须凭加油票、过路费等有效票据,经公司总裁或执行总裁审批。
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6、出差到北京、上海、广州,确因业务需要,经总裁同意后,三、员工出差备案报批制出差人员需提前通过“钉钉”进行线上审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四、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1、城市间交通费1)按标准凭票实报实销,遇特殊情况经直管领导审核、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乘飞机、软卧、动车一等座;2)普通员工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按照动车二等座/火车硬卧/大巴中较高者核定,市内交通费按照单人一天标准限额予以核定;3)经总裁批准自带交通工具的,可报销过路过桥费、燃油费,不予报销其他交通费,燃油报销标准按每百公里10公升凭票报销,油价参照出差当月中国石油油价;采取发票金额与报销标准孰低原则。
员工报销差旅费时,须列明详细路线,如“呼和浩特→达拉特旗→杭锦后旗→乌海→呼和浩特”,方便财务核定油料费用,如不能列明详细路线,财务将根据始发地和目的地之间的来回里程进行核定。
城市间交通费所用发票务必为正规发票,且能清晰、准确证明往返的具体时间。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2024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差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出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差旅费的开支管理办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围绕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展开探讨,旨在帮助企事业单位更加有效地管理差旅费,并提高差旅活动的效率和控制成本的能力。
正文:一、差旅费开支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用申请流程- 提交差旅费用申请表格,包括行程、预估费用等;- 确认出差事由和时间,填写详细说明;- 申请人需提供预估差旅费用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2.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应明确,审批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应核实差旅事由和费用,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高级主管领导对较大额度差旅费用需进行审批,确保费用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 差旅费用审批材料要求- 差旅费用申请表格;- 出差事由和时间的证明文件;- 预估费用的计算依据和说明;- 充分填写和审核的费用明细,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
二、差旅费用预算和核销1.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原则- 制定差旅费用预算应参考历史数据,对差旅费用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充分分析;- 根据预计差旅事由和时间进行合理的费用预算,并留有一定的预留空间;-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不同出差目的地的差异性。
2. 差旅费用核销制度- 在出差结束后,差旅人员应及时提交差旅费用核销表格;- 核销表格需包括实际发生费用明细和相关票据的复印件;- 财务人员对核销表格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差旅费用报销和发放1. 差旅费用报销流程- 差旅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 报销申请需包括费用明细、相关票据的复印件和差旅费用核销表格;- 财务人员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差旅费用发放方式- 差旅费用可采取现金报销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财务人员需留存差旅费用发放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记录;- 出差人员应按时领取差旅费用,并签署相关收据和确认文件。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1)

邵中竹综字(2008)58号邵武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职员出差的管理,控制差旅费用支出,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报销程序,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的各部门、车间的差旅费报销。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职责与权限各部门、车间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次。
凡能用电话、电传、信件解决问题的,一律不通过出差来解决。
1、各部门主管、分管领导、总经理负责对《出差审批单》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对公司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对费用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发票金额的正确性及审批权限进行审核。
3、出差人:要对其所报销费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在费用发生后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三章出差审批程序第四条出差审批程序1、各部门、车间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必须写明出差人员出差事由、人数、路线、地点、预计出差天数、交通工具。
报相关审批权人逐级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一般职员出差必须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部门经理、主任(正、副职)出差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出差并报总经理批准。
如因特殊情况超过原定计划,出差人员必须写明原因,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部门对其超计划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2、需预借差旅费的,根据出行费用估算金额填写借款单,相关审批权人逐级审批签字后向出纳领取借款。
第四章费用报销标准及报销规定第五条出差的各项费用标准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实行“限额凭票报销,超支自理”的办法;伙食补贴费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住宿费按住宿实际天数计算,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1、出差人员出差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标准及住宿费报销办法,见下表:类别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住宿费标准(最高限额) 说明一般地区特殊地区1、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①总经理软席车头等舱商务舱实报实报实报包括出租汽车;2、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海、汕头、武汉、天津、杭州、三亚市区。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1)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 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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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
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
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
卧),高铁/动车商务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
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
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九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限额的按标准限额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餐费发票。
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市内交通费票据。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
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普通套间)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北京800 500 350 100 天津800 450 320 100 河北800 450 310 100 山西800 480 310 100 内蒙古800 460 320 100 辽宁800 480 330 100 大连800 490 340 100 吉林800 450 310 100 黑龙江800 450 310 100 上海800 500 350 100 江苏800 490 340 100 浙江800 490 340 100 宁波800 450 330 100 安徽800 460 310 100 福建800 480 330 100
厦门800 490 340 100 江西800 470 320 100 山东800 480 330 100 青岛800 490 340 100 河南800 480 330 100 湖北800 480 320 100 湖南800 450 330 100 广东800 490 340 100 深圳800 500 350 100 广西800 470 330 100 海南800 500 350 100 重庆800 480 330 100 四川800 470 320 100 贵州800 470 320 100 云南800 480 330 100 西藏800 500 350 120 陕西800 460 320 100 甘肃800 470 330 100 青海800 500 350 120 宁夏800 470 330 100 新疆800 480 340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