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及出差管理办法补贴说明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长期驻外员工的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确保合理、公平、透明的发放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包括国内派遣到海外工
作的员工以及雇佣当地员工。
薪资津贴与补助的定义
1. 薪资津贴:长期驻外员工根据相关协议或合同获得的额外工资,用于弥补异地工作带来的生活成本、食宿费用等支出。
2. 补助:长期驻外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获得的额外费用补贴,如
交通费、通信费、医疗费等。
发放方式
1. 薪资津贴和补助的发放应按月计算,并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一同支付。
2. 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如、费用报销单等,以便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申请流程
1. 员工需在每月指定的日期前提交薪资津贴和补助申请。
2. 申请应包括细致的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陈述申请的原因和必要性。
3. 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申请,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4. 审批通过的申请将在下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进行支付。
监督与评估
1. 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薪资津贴和补助发放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监督人员应确保发放符合规定,严禁个人利益输送和滥用津贴、补助资金。
修订与解释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与解释,并于修订后及时通知相关员工。
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出差外派补贴制度

出差外派人员补贴制度(暂行)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外派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及定义: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外派员工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外派指被公司派往上海市以外的地点工作,连续15天(含)以上,累计1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在当地招聘人员及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累计15天以下,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员工差旅费补贴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等。
二、审批权限(一)出差审核权限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人事部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人事部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或火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需要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出差申请与报告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事专员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
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相关说明: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保险费、船票等与所乘坐交通工具有关的必要支出,往返交通费支出凭合法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最全海外常驻和出差补助管理规定

海外常驻和出差补助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海外派驻及长期出差人员有关薪资、补贴、福利、保险及轮调等事项管理有所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一、海外派驻人员:由集团公司或下属公司招聘,在下属海外公司工作之人员。
二、长期出差人员:集团公司或国内各下属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差至下属海外公司协助工作,连续出差时间超过三个月(含)以上者。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海外派驻人员。
二、长期出差人员。
三、在海外当地招聘的员工,不论国籍,均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包括三项:外派离家补助+外派艰苦补助+外派伙食补助。
一、外派离家补助:5000(工资基线)*0.75*0.8=3000 元, 若工资>5000,则按实际工资计算;低于5000的,按5000算,即最少3000元。
二、艰苦补助:1、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目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是对员工长期在海外较艰苦的地区工作所引起的生活不便的一种补贴。
2、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范围2.1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的享受范围,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长期出差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一线营销、产品拓展、用服工程、市场财经及市场辅助人员、研发驻外人员。
2.2但以下人员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
2.3员工出国考察、参展、短期开局、推广、投标等临时出差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出差附加补助的发放原则3.1 对于海外长期出差人员,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享受出差附加补助:3.1.1 在常驻地期间,按其所在地标准享受相应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3.1.2 离开常驻国到其他国家,按出差国对应的补助标准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2 员工调回国内,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3 配偶前往海外探亲或常驻期间,员工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但配偶所享受生活补贴予以废止。
4、艰苦补助根据不同的国家条件分为6种情况:4.1 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标准与出差地区的艰苦程度挂钩。
2023员工长期出差补助标准

2023员工长期出差补助标准2023员工长期出差补助标准(一)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适应范围及定义: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以外的地点工作。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及出差奖励费等。
二、审批权限(一)出差审核权限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副总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副总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出差申请与报告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试行日期:年6 月1 日页码:w-1-2日期:-6-6 修订号:00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
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住宿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适应范围及定义: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以外的地点工作。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及出差奖励费等。
二、审批权限(一)出差审核权限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副总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副总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出差申请与报告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
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住宿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相关说明: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保险费、船票等与所乘坐交通工具有关的必要支出,往返交通费支出凭合法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驻外及出差管理办法 贵总

驻外及出差补助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及定义长期驻外人员指公司委派在新乡以外地区进行项目管理、施工等工作,一次性驻外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不包含在当地招聘人员。
新乡本地项目只补助伙食费,基本不考虑住宿费,特殊情况另议。
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15天,当日出差超过24小时以上的,分省内出差和省外出差。
二、驻外补贴办法1、驻外补贴包括:工资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等。
2、工资、生活、通讯补贴:40元/天(省内)60元/天(省外)。
3、交通费:因公往返公司的往返路费实报实销,长期驻外的员工每月可探亲一次,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三、出差补贴办法: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交通费用实行实报实销,伙食补助按出差的日历天计发。
2、住宿费:100元/天。
3、伙食及通讯补助:省内20元/天,省外30元/天。
4、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出差一律按硬座车费及汽车车费。
5、出差期间,住宿费超标的由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限额部分自理。
6、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的,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正规招待费(必须提供正式餐饮发票)。
7、确因任务紧且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的出差人员,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8、公司派车出差的给予报销过路费、油费等。
9、加油制度:每车每月记公里数,报销油款一律凭加油票据及公里记录数找经理签字报销。
10、如工地需要采购工具及其他辅助性设施,必须电话报经物资部,工地所购物资的发票必须由工地施工人员签字,并附出售方电话备查,工具类的物资工地结束后交回公司,办理入库手续。
11、凡单次采购5000元以上的,必须报经公司经理批准以后方可采购。
公司采购款项由公司财务部直接打入供货方账户。
四、驻外人员返回新乡后,将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贴。
五、本办法自二0一三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新乡市恒翔彩钢板钢构有限公司2013年2月15日学习使人进步,相信能就一定能成功。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元/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各岗位:元/日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驻外就餐补贴标准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2.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2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驻外补贴规定

驻外补贴规定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合理权益,决定适当提高常驻外地人员的福利待遇,现就公司常驻外地人员的补贴(简称驻外补贴,下同)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外补贴是根据项目所在区域而实行的一种补偿和鼓励措施。
二、施行驻外补贴的项目一般周期在6个月以上,具体享受人员每月在项目现场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否则,按出差进行管理。
三、补贴标准
(一)国内驻外补贴
国内项目根据所在区域分为A、B、C四类,各类项目划分标准与补贴标准如下:
项目
A类
B类
C类
项目划分标准
周边省项目
周边以外省项目
边远地区(新疆、西藏、青海等)
项目补贴标准
30~元/人.天
50~元/人.天
120~元/人.天
1、项目类别由公司领导班子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在项目部成立时予以明确。
2、驻外补贴按在项目现场实际天数计发,出差按差旅费标准执行,两者不能重复享受。
3、项目部提供伙食的驻外补贴减半发放,但个人。
(二)国外驻外补贴
根据项目详细情况,参照国度有关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办理办法另行制订。
四、驻外补贴发放办理
驻外补贴由各项目部根据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并结合相应标准制表上报人力资源部,由XXX在次月工资发放时统一兑现。
各项目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充分调动常驻外地人员的事情主动性,促进各项事情的顺遂开展。
工勤人员、姑且外聘请工人员由项目部酌情肯定。
各子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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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纺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驻外及出差管理办法补充说明
1、时间界定:因公到外派地连续工作5天以上按驻外计算;5天(含
5天)以内按出差计算,工作天数均含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和往
返路程时间。
2、住宿:如无甲方安排住宿,所有人员的住宿由项目负责人安排,
应本着节约成本的前提,合理安排宿舍或酒店,住宿标准按公司
《差旅费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3、补贴:驻外人员的补贴方式为在驻外人员的工资中增发驻外补贴,
驻外补贴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不另行计算餐补,考勤按单
休计算;出差人员的补贴方式为在出差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出差报告(附带支出凭单),待审核通过
后凭单领取。
如无项目所在地安排用餐,自费用餐部分按《差旅
费支出管理规定》标准填单报销,考勤按双休计算。
4、以上补充说明仅适用于公司总部人员。
项目当地招聘人员如有出
差情况原则上无补贴,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5、项目当地招聘人员餐补:到外地进行全天拓展、派单、营销等团
队工作可报销午餐,如当晚加班则报销晚餐。
餐费标准按《差旅
费支出管理规定》执行,报销仅限于我方自费的情况。
以上说明如有不详之处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人事行政部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