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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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离任交接工作管理办法

教职工离任交接工作管理办法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离任交接工作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离任交接工作,确保交接工作有序、稳妥和岗位工作连续性,现制定离任交接工作的管理办法。

一、交接内容1、工作目标任务交接:将本岗位职责和年度/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执行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目标管理责任书)等进行交接。

2、档案资料交接:将现有的和正在处理中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含电子文档)列明目录进行交接。

3、财务资产交接:将牵涉的账务和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其它公物等进行交接。

4、社会关系交接:将因工作需要而形成的相关社会关系、业务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交接。

5、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二、交接责任1、交接时间:原则上在校长批准离任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交接。

确因工作复杂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但必须确保不影响岗位工作开展。

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监督落实全部交接工作。

2、财务资产交接:原则上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场所和所涉账务的交接要在当天内完成。

由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后勤保卫处指定专人会同交接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监督落实相应的交接事项。

3、工作目标任务、档案资料、社会关系交接:原则上应在交接时间内,由离任者将交接内容列明目录、以纸质材料或音视频(电子文档)形式进行清单移交。

由交接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移交事项。

4、离任者要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接任者负责对所接收的进行查对核实。

每项交接都要有交接清单,离任者、接任者和监督者均须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1、交接工作中,离任者与接任者要本着相互协助、相互补台的原则做好交接,并在交接完后保持一定时间内的衔接。

特别是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离任者要详细说明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继续对接任者给予工作支持,确保岗位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离任者要对在岗期间的工作负责,根据原岗位工作需要,随时接受对其在岗期间未明事项的询问,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持干部在调动、退休、辞职后工作的延续性。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实行工作交接的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全区各管理处(场)、乡、区直机关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事项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书面办理离任工作交接手续。

第四条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任期内已发生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各项工作。

(二)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帐面上未反映的各类经费、款项。

如:借款、集资款、押金、暂存款、工程款、业务招待费及日常办公费用等款项。

(三)任期内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等事项的合同、协议及其变更的书面材料。

(四)任期内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文件、工程的概(预)算及其调整和变更、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书面材料。

(五)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如:车辆、微机、办公用品等)。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公务事项。

第五条在执行公务中对暂时不能完成的公务,应逐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六条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在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之间进行。

领导干部的交接,由区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区纪工委、区财政、区审计部门派人监证。

其他副职的交接,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交。

领导干部移交必须填写《渤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事项移交书》,认真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离任领导、接任领导和监证人员签字后,交区纪工委、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报告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

第七条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

一般应在接到调离通知七天内办理,离任领导必须在实施移交之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相关事项的清理、造册等工作,准备好移交事项的书面资料。

离任时未进行交接的债务,原则上由离任领导自行承担。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二条公司领导干部即将离任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离任交接工作:(一)由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正式会议;(二)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共同编制离任交接工作计划,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核;(三)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共同参加相关工作会议,熟悉并了解工作现状、问题和可行解决方案;(四)离任领导对接任领导重点工作进行详细的讲解,解答接任领导关于工作问题的提问;(五)接任领导分阶段接收与离任领导有关的办公文件和文件材料;(六)接任领导与离任领导共同修改工作手册,确保工作信息和经验的传承;(七)离任领导进行最后的工作总结,并与接任领导进行交流和讨论;(八)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进行交接仪式。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三条离任交接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离任领导工作经验的传承;(二)工作文件和资料的交接;(三)工作计划和目标的交接;(四)工作进展和问题的交接;(五)工作人员和团队的引导交接;(六)工作流程和制度的交接;(七)相关部门和外部联系的交接;(八)工作总结和心得的交流。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四条离任领导在离职前应当做好离任准备,全力配合接任领导的工作,并确保工作交接质量;第五条接任领导应当认真学习和吸取离任领导的工作经验,并按照公司规定落实接任工作,并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离任和接任领导开展交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应当对离任交接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需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本规章制度具体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1. 引言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工作是组织机构重要的事务,对于保障公共事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离任交接流程,确保信息传递完整、顺畅,各级组织应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2. 离任交接流程2.1 离任交接准备阶段在离任交接准备阶段,离任干部应主动与接任干部进行沟通,并及时提供相关交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报告、决策文件、工作计划、项目资料等。

离任干部应梳理工作事项清单,明确交接的重点和关键事项。

2.2 离任交接会议离任交接会议是确保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充分沟通的重要环节。

会议应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离任干部对所负责工作的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等。

离任干部应全面、真实地向接任干部介绍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

2.3 交接材料整理和传递离任交接材料的整理和传递是离任交接工作的核心内容。

离任干部应将交接材料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整理,并交接给接任干部。

离任干部应与接任干部进行面对面的交接,确保传递的信息准确、全面。

2.4 离任干部指导和支持离任干部在离任交接过程中,应向接任干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离任干部应根据接任干部的需要,解答相关问题,并提供相关工作经验和建议。

3. 离任交接的原则和要求3.1 沟通和协调原则离任干部应与接任干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注重协调各方利益,为接任干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2 信息传递和保密要求离任干部应将工作情况、问题和挑战等信息全面传递给接任干部,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工作中断或失误。

同时,离任干部应遵守组织机密的保密要求,确保交接过程中不泄露相关机密信息。

3.3 协作和团队精神要求离任干部应积极与接任干部和相关部门进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强调团队精神,将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经验传递给接任干部,促进工作的持续发展。

4. 离任交接的意义和影响4.1 保障公共事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离任交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保障公共事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离任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离任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任交接工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离职、退休、调离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工作交接。

第三条离任交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交接过程中各项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二章交接准备第四条员工提出离任申请后,所在部门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启动离任交接程序。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离任交接计划,明确交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事项。

第六条离任员工应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整理个人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工作日志等;2. 对接替人员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其顺利接手工作;3. 协助完成工作交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交接流程第七条离任交接流程如下:1. 离任员工填写《员工离任交接表》,详细记录工作交接情况;2. 接替人员根据《员工离任交接表》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员工离任交接表》上签字;3.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离任交接表》进行审核,确保交接内容完整、准确;4. 离任员工将个人工作资料、物品等移交给接替人员;5. 人力资源部对离任员工的工作交接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交接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由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

第四章交接资料管理第九条离任交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员工离任交接表》;2. 工作交接清单;3. 个人工作资料;4. 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离任交接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一、概述公司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证离任交接的高效、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本规章制度,以明确离任交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交接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场合,包括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等。

三、离任交接程序1. 准备阶段(1)领导干部应在正式提出离任申请后,向公司提供书面离任申请,包括离任日期、离任原因等内容,并提前与接任者进行沟通。

(2)公司应尽快组织一次集体会议,宣布离任者的离任决定,并介绍接任者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安排。

(3)离任者应按要求准备各类交接资料,包括工作简报、会议记录、项目文件等,并确保其完整、真实性。

2. 离任前交接(1)离任者应与接任者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工作进展等信息,并解答接任者提出的问题。

(2)离任者应将相关交接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将归档资料交由公司负责人保管,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3. 离任后交接(1)接任者在离任者正式离任后,根据交接资料的指引,进行工作的接手和继续进行。

(2)接任者在接手工作后,应向离任者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请教离任者对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工作背景和进行工作规划。

四、离任交接要求1. 信息的全面性离任者应尽可能全面地提供工作资料和信息,确保接任者对工作的了解和接手。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报告、会议纪要、项目文档等。

2. 交接资料的真实性离任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接资料,不得故意隐瞒或篡改相关信息。

如有遗漏或差错,应及时进行补充和纠正。

3. 口头传达的重要性离任者应向接任者进行口头传达,详细介绍工作的情况和要点,解答接任者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 接任者的主动性接任者应根据离任者提供的交接资料和口头传达的信息,主动了解工作情况和工作要点,积极参与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推进。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3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3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明确离任交接各方职责、内容、程序方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离任交接对象离任交接的主要对象为。

因调任、提拔、转岗、免职、辞(离)职等岗位变动的所有人员。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离任交接内容一、工作目标任务交接。

年度/月度工作目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档案资料交接。

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工作档案。

三、资产交接。

固定资产、公用财物、个人保管的公物。

四、社会关系交接。

日常工作相关的政府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关系,供应商、厂家等业务单位的清单及____。

r/>五、离任审计结果交接。

六、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第三条离任交接职责一、离任者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离任者上级负责对离任者的工作交接进行审核。

三、接任者负责对接收的工作进行查对核实。

四、人事中心负责对交接工作全过程的____监办和协调。

五、财务中心负责离任审计。

第四条离任交接程序和方法人事中心负责离任管理的____工作,必要时可组成网工作组,制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实施计划。

人事中心负责向离任者、分管上级、接任者、财务中心等发送《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并____监督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一、离任审计。

财务中心在接到《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后,按《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在一周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未经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不能进行离任交接。

二、财务交接。

在规定时间内,财务签字权自然人从原任转为新任人员,凡发文后原任人员签字的财务帐单一律无效,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离任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中予以明确。

三、工作交接。

1、交接时间。

一般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交接。

2、交接仪式。

交接工作由人事中心主持,离任者、接任者、直接上级及人事中心负责人在《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生效。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工作交接:离任干部应在离职前充分交接工作,将工作进展、重要事项、待处理事项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传达给接任者,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2.文件资料:离任干部应整理并移交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决策文件、项目资料等,确保接任者可以顺利了解和继续相关工作。

3.数据整理:离任干部应将个人工作相关的数据和资料整理归档,并将相关数据和数据库的使用权限转交给接任者。

4.业务知识传授:离任干部应将个人在工作中积累的业务知识和经验进行传授,包括工作方法、行业动态、业务流程等,以便接任者快速适应新工作。

5.联系人转交:离任干部应将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的重要联系人和合作伙伴信息进行说明和转交给接任者,确保业务合作的顺利进行。

6.交接会议:公司可以组织离任干部与接任者进行交接会议,就待处理事项、工作重点、问题难点进行沟通和交流,让接任者更好地掌握工作情况。

7.离任报告:离任干部应向公司提供离任报告,对自己在岗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包括工作成果、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帮助公司了解情况并进行工作调整。

8.协助配合:离任干部应积极配合接任者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解答疑问,确保接任者尽快适应新工作。

以上是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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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受人的人员;接受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
一、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

二、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1、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2、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3、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4、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5、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1、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
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2、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
一、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二、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三、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四、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受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五、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受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六、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七、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表》。

原件送行政部存档;《工作交接表》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各一份。

第四章工作交接的要求
一、接收人一般为移交人的工作接替者,特殊情况可是移交人上级领导指定的临时接收人员;监交人一般为移交人的上级领导,特殊情形可是移交人上级领导委派的人员。

二、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一般指一个月以上)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确定需工作交接之日起的两日内列出《工作交接表》,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三、若移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工作交接或当面交接,则由移交人填写《工作交接表》并签字,经监交人审核后,由监交人代替移交人同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

四、若移交人属于工作调动的情况,工作交接完后,接收人对交接的工作尚有不清楚的,应及时联系移交人,移交人应积极配合接受人作说明,直接交接清楚。

五、若移交人属于离职的情况,应凭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工作交接表》,方可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自交接之日起七日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监督考核
一、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负责执行。

二、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移交人上级领导未安排工作交接:给予移交人上级领导警告处分,绩效10分;
2、移交人上级领导安排口头的工作交接,因工作交接不清,造成公司损失:给
予移交人上级领导警告处分,绩效10分;
3、移交人因工作交接不全,造成公司损失:给予移交人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同时视公司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4、监交人因审核、监督把关不严,造成公司损失:给予监交人警告处分,绩效10分;
5、接受人因未认真确认,造成公司损失:给予接收人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同时视公司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的权利;
6、未按工作交接程序进行工作交接:给予各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
7、《工作交接表》未存档、保留:给予行政部警告处分,绩效扣10分。

第六章其它
一、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制定、修改和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工作交接表》
附:工作交接表
交接人所属部门职位
○调动
○离职
交接分类交接具体内容交接情况交接人签字交接日期









文件资料的交接
物品的交接


移交人签字:接受人签字:监交人签字: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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