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志愿者的管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在图书馆志愿者队伍中形成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图书馆的志愿者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福利待遇和退出等。
第三条图书馆志愿者是指自愿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招募程序加入图书馆志愿者队伍,为图书馆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图书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招募志愿者,并对志愿者进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志愿者的招募第五条图书馆应当通过宣传、招募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
第六条招募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事业心,遵守志愿者的行为准则,认同图书馆的宗旨和发展方向。
第七条招募程序:1. 意向者通过图书馆的官方网站或拨打志愿者招募电话,填写报名表;2. 图书馆组织面试,了解意向者的志愿服务意愿和专长;3. 图书馆根据需求和条件,决定是否录用志愿者。
第三章志愿者的培训第八条新录用的志愿者应当接受图书馆的培训,包括以下内容:1. 图书馆的基本情况和组织架构;2. 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3. 图书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4. 志愿者的礼仪规范。
第九条图书馆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培训材料和培训机会,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专业能力。
第十条培训结果的评估:志愿者应当通过培训后的考试,经过图书馆的评估认定合格。
第四章志愿者的考核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服务效果等。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根据志愿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志愿者的福利待遇和发展机会。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志愿者的考核,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五章志愿者的福利待遇第十四条志愿者的福利待遇包括:1. 志愿者服务证书;2. 志愿者服务记录;3. 综合津贴和奖励机制;4. 志愿者培训和参与学习的机会。
文化礼堂志愿者规章制度

文化礼堂志愿者规章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文化礼堂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志愿者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文化礼堂的所有志愿者。
二、志愿者招募与培训2.1 文化礼堂志愿者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对文化礼堂有浓厚兴趣并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的申请人。
2.2 志愿者招募应通过发布招募信息、面试选拔等环节确定最终人选。
招募信息应明确招募条件、人数、服务内容等。
2.3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服务意识和责任心,遵守文化礼堂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2.4 志愿者应参加文化礼堂提供的岗前培训,了解文化礼堂的历史、文化、服务规范等内容,掌握必要的服务技能和知识。
三、志愿服务内容与要求3.1 志愿者应按照安排参与文化礼堂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讲解、导览服务、活动协助等。
3.2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用语,热情周到服务,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参观体验。
3.3 志愿者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请假、迟到、早退。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负责人报告并经同意。
3.4 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队的活动,加强团队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考核与奖励4.1 文化礼堂应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评价的依据。
4.2 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可获得一定的荣誉证书或物质奖励,并在文化礼堂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4.3 对于表现不佳的志愿者,文化礼堂可视情况给予提醒、警告或解除其志愿服务资格的处理。
五、保障与支持5.1 文化礼堂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装、必要的防护用品等。
5.2 文化礼堂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必要的设备等。
5.3 文化礼堂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交通等。
六、附则6.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文化礼堂管理委员会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文化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文化馆志愿者管理制度一、目的宗旨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 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
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五、权利与义务(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子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文化馆志愿者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馆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文化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文化馆所有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宗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文化馆事业发展。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原则:自愿、无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二章志愿者资格第五条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文化馆志愿者: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4.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5.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特长,愿意为文化馆服务;6. 经文化馆审核批准。
第六条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 个人简历;3. 身份证明材料;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文化馆服务项目及活动安排;2. 参加文化馆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3. 使用文化馆提供的设施、设备;4. 对文化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获得志愿服务证明和表彰;6.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文化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按照规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3. 保守文化馆秘密,维护文化馆形象;4. 积极宣传文化馆,扩大文化馆影响力;5. 参与文化馆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6. 依法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九条文化馆成立志愿者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招募程序:1. 发布志愿者招募公告;2.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3. 文化馆审核申请材料;4. 通知入选志愿者参加培训;5. 审核通过者正式成为文化馆志愿者。
第十一条志愿者培训:1. 文化馆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2. 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礼仪、业务知识、心理健康等;3.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024年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图书馆志愿者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有效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图书馆内的志愿者管理工作。
第三条图书馆志愿者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服从图书馆的管理和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图书馆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图书馆的工作。
第五条志愿者应当具备志愿服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经图书馆认可后方可担任志愿者工作。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和登记第一条图书馆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志愿者招募计划,定期进行志愿者招募活动。
第二条志愿者应填写志愿者登记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并提交个人简历。
第三条志愿者的招募原则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四条志愿者的招募程序包括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凡能力出众、经过审查的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均可被录用。
第五条志愿者的录取结果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志愿者,并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一条图书馆应组织志愿者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图书馆基本情况和服务规范;2. 服务技能和沟通能力培养;3. 读者导引和图书咨询等服务流程;4. 文化素质和职业操守的培养;5. 灾害防范和文物保护知识等。
第二条志愿者培训应以理论培训和实践训练相结合,图书馆可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或引导志愿者参与相关活动锻炼。
第三条志愿者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图书馆负责安排,并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第四章志愿者考核与评优第一条图书馆应制定志愿者考核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二条志愿者的考核主要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
第三条图书馆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和评优,鼓励和表彰优秀志愿者,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和义务第一条志愿者有权享受合法的读者权益和福利待遇。
第二条志愿者有权得到图书馆的必要培训和指导。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4篇)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促进志愿者与图书馆工作的有机结合,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适用于图书馆内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旨在规范志愿者的日常工作行为,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并促使志愿者与图书馆工作有序、协调地开展。
第三条志愿者参与图书馆服务是自愿、无偿的公益行为,图书馆依法予以批准和监督,并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和服务支持。
第四条图书馆应制定志愿者管理计划,明确志愿者的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志愿者的工作与图书馆的整体工作目标相契合。
第五条图书馆应加强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第六条图书馆应建立完善的志愿者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志愿者的招募和登记第七条图书馆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可以通过线上招募平台、校园宣传、社区广告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被招募的志愿者需要填写志愿者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服务意向等内容,经过图书馆审核合格后,方可成为图书馆的志愿者。
第九条图书馆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向志愿者提供详细的招募信息,包括志愿者的工作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工作要求等。
第十条志愿者在填写志愿者登记表时,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三章志愿者的培训与评估第十一条图书馆应为志愿者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专业知识、服务技能、沟通能力等培训内容,促使志愿者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图书馆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志愿者进行培训,也可以组织内部培训班或培训研讨会,确保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开展。
第十三条志愿者完成培训后,图书馆应对其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和志愿者服务能力评估,在评估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到相关的志愿者工作中。
第十四条志愿者定期参加图书馆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志愿服务培训,不少于每年一次,以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文化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活动、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文化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自愿、无偿、以文化为主要内容,为他人、社会提供帮助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文化志愿服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者自愿参与,不得强迫。
(二)无偿原则:志愿者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
(三)公益原则:志愿服务以社会公益为目的。
(四)专业原则: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规范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成立文化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志愿服务宗旨。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三)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和志愿者队伍。
(四)有完善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招募、培训志愿者。
(二)组织、策划、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三)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价和表彰。
(四)与相关部门、单位合作,拓展志愿服务领域。
(五)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第八条建立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评估等流程。
第九条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制度,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应当真实、准确记录。
第十条建立文化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志愿服务信息,方便志愿者查询和参与。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建立文化志愿者招募制度,公开招募志愿者,确保志愿者来源广泛、素质优良。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自愿参与文化志愿服务。
文化志愿服务管理规定
文化志愿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动文化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化志愿服务,是指在不获取报酬的情况下,为提高公民文化素质、促进文化传播和文化遗产保护等目的,自愿为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第三条文化志愿服务应当坚持自愿、无偿、平等、诚信的原则,尊重志愿者和接受服务者的权利,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具有管理文化志愿服务项目能力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五条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包括:1. 制定文化志愿服务计划和项目;2. 组织、协调、指导文化志愿服务活动;3. 培训文化志愿者;4. 维护文化志愿者的合法权益;5. 管理文化志愿服务资金和物资;6. 定期向社会公开文化志愿服务信息。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六条文化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志愿者守则;2. 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有时间、能力和意愿从事文化志愿服务工作;4. 具备所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者培训合格。
第七条文化志愿者的权利:1. 选择参与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2. 获得文化志愿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信息;3. 获得文化志愿服务所需的培训和保障;4. 请求解决文化志愿服务中的困难;5. 退出文化志愿服务。
第八条文化志愿者的义务:1. 履行文化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分配的任务;2. 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和尊严;3. 不得获取报酬或者利用文化志愿服务之便谋取私利;4. 保守在文化志愿服务中获取的隐私和秘密;5. 参加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活动的其他规定。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九条文化志愿服务内容应当围绕提高公民文化素质、促进文化传播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包括但不限于:1. 文化宣传和普及;2.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志愿服务;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4. 重大文化活动的组织和辅助工作;5. 其他符合文化志愿服务宗旨的活动。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三篇)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图书馆志愿者的工作行为和责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内容:1. 志愿者招募和录用:图书馆会通过招募公告或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募消息,并要求有意愿参与志愿工作的人员进行申请。
经过面试、背景调查等程序后,图书馆会确定合适的志愿者并予以录用。
2. 志愿者职责和权利:图书馆会明确告知志愿者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志愿者有权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包括保障其安全和健康。
3. 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志愿者需要按照图书馆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并按时准确记录工作时长。
对于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的情况,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4. 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志愿者在图书馆内工作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服从管理、保护图书馆财产、保护读者隐私等。
5. 安全和保险:图书馆会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险保障。
志愿者需要积极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 保密和隐私:志愿者需要保护读者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未经许可泄露、使用或散布相关信息。
7. 志愿者表现和奖励:图书馆会定期对志愿者的表现进行评估,根据其工作成绩和贡献情况,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8. 志愿者纠纷解决:如果志愿者之间或志愿者与图书馆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解决。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图书馆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志愿者的管理行为,提高志愿者工作效率,保障图书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志愿者的资格与招募第二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图书馆事业,有志于为读者提供服务;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读者和馆员进行良好的交流;3. 对文献检索和图书分类有一定基础知识;4. 年龄在18岁以上;5. 无不良行为记录。
文化志愿者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志愿者日常管理,提高文化志愿者服务质量,发挥文化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所有志愿者,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中心等文化场所的志愿者。
第三条文化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文化场所的规章制度,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四条文化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具有良好思想品质、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的公民。
2. 招募条件:年龄在18岁以上,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或专业技能。
3. 招募程序:通过公告、网络、现场等多种方式发布招募信息,进行报名、筛选、面试、录用等环节。
第五条文化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文明礼仪、安全防范等。
2.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等。
3.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第六条服务内容:1. 参与文化场所的讲解、导览、咨询、接待等工作。
2. 参与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宣传等工作。
3. 参与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传承、文化交流等活动。
4. 参与文化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服务时间:1.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与管理部门协商确定服务时间。
2. 服务时间应保证每月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
3. 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时间,应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
第八条服务纪律:1. 志愿者应服从管理部门的安排,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志愿者应遵守文化场所的规章制度,维护文化场所的秩序。
3.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形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 志愿者应尊重他人,保护文物,爱护公共设施。
第九条服务考核:1. 管理部门将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时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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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志愿者管理制度一、目的宗旨
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 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
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五、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子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