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食物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与易滥用的食物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食物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物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为配合冲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物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开展,有针对性地冲击在食物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对食物添加剂超量、超范围利用进行有效监督治理,特提出部份食物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物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该名单仅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供线索,并非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物添加剂问题。
各食物平安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和处置案件进程中,要注意搜集本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物添加剂的情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增补相关信息,适时予以通报。
判定一种物质是不是属于非法添加物,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能够参考以下原那么:
一、不属于传统上以为是食物原料的;
二、不属于批准利用的新资源食物的;
三、不属于卫生部发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一般食物治理物质的;
四、未列入我国食物添加剂(《食物添加剂利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物添加剂公告)、营养强
化剂品种名单(《食物营养强化剂利用卫生标准》
(GB14880-1994)及卫生部食物添加剂公告)的;
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许诺利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附表:1.食物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2.食物加工进程中易滥用的食物添加剂品种名单表1 食物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
表2 食物加工进程中易滥用的食物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食物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第二批)
食物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三批)
食物加工进程中易滥用的食物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三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油条
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过量,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
9
肉制品和卤制熟食
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易出现超过使用量和成品中的残留量超过标准问题
GB/T 5009.33-2003
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的测定
10
小麦粉
违规使用二氧化钛、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
5
面条、饺子皮
面粉处理剂超量
6
糕点
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超量使用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超量使用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GB/T 5009.182-2003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7
馒头
违法使用漂白剂硫磺熏蒸
一氧化碳
水产品
改善色泽
14
硫化钠
味精
15
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
漂白、防腐
16
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着色
17
罂粟壳
火锅
表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序号
食品类别
可能易滥用的添加剂品种或行为
检测方法
1
渍菜(泡菜等)
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超量或超范围(诱惑红、日落黄等)使用。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序号Βιβλιοθήκη 名称主要成分
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
可能的主要作用
检测方法
1
吊白块
次硫酸钠甲醛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
罂粟壳其实就是干燥之后的罂粟果壳。 其采制通常在秋季,当罂粟的果实充分生 长但尚未成熟的时候,割取药用的浆汁后, 摘下果实破开,除去种子、枝梗,之后再 将其晒干。和鸦片、海洛因相比,罂粟壳 内的“有毒物质”虽然含量不大、纯度也 不高,但其成分同样包括吗啡、可待因、 那可汀、罂粟碱等30多种生物碱。注射一 针或吸食一口海洛因,就能使人很快产生 兴奋感。
心是黑的,蛋是红的
讽刺与幽默
王金黄(块黄)
• 闪光棕红色结晶块或砂状。红褐色结晶 性粉末或带绿色光泽的黑色块状晶体。遇 浓硫酸呈黄色,稀释后呈橙色。遇硝酸呈 橙色 。
• •
用途: 工业上用于棉、麻、羊毛、腈纶、皮革、 纸浆、烟草、纸张、羽毛、草(或木、竹)制 品和蚕丝的染色,并用于制色淀。
•
硼砂
• 无色半透明晶体或白色结晶粉末。无臭, 味咸。
应用
• 为外用杀菌剂、消毒剂、收敛剂和防腐 剂。
•
用于食品中,可以起到防腐、膨松的效果。 以此来增加食物韧性、脆度及改善食物保 水性及保存度等功能。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 硼酸进入到体内,蓄积排泄很慢,影响 消化酶作用,每日食用0.5g硼酸即可引起食 欲减退,妨碍营养物质的吸收,以致体重 下降。成人食用1~3g即可引起中毒,主要 表现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 症状,有些人会还有中枢神经系统和皮肤 症状,包括嗜睡、头痛、肌肉痉挛和皮疹 等症状。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 食用物质
王选平 副主任医师 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卫生部公布
•
•
2011年4月19日,汇总已公布的食品中 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计47种。
•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 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 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全)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
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三批)
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三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的规定,为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专家组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并对前三批已公布名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
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
对前三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
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47种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22种食品添加剂名单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47种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22种食品添加剂名单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对企业巡查工作的建议1.关注企业使用的各种复合香精、改良剂等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如标签上未标明其成分或无标签应要求企业停止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应查阅、复制进货台帐、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当场封存此物品、在制品、库存品并将产品抽样送检。
2.关注生产现场无包装的不明物质。
不法企业在故意使用一些违规物质的时候,一般均会去除该物质的外包装,不存放在仓库,往往在其生产现场的角落可以见到没有任何标识的不明物质,如企业不能说明是何物质、作何用途,并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情况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查阅、复制进货台帐、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当场封存此物品、在制品、库存品并将产品抽样送检。
3.关注企业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及配料记录企业购买添加剂应当按照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巡查人员可以对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及配料记录进行抽查,核对其所用添加剂的品种、数量是否可以对应。
若发现有不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复制相关资料,当场封存在制品、库存品并将产品抽样送检。
4. 关注企业添加剂的实际使用情况(1)注意称量用的计量器具的精度是否能满足要求,使用的方式是否合理。
(2)气温较高、湿度较大的春、夏季应加强对企业防腐剂使用情况的监督。
若发现有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应当场封存在制品、库存品,登记相关记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八十六条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
单(第1—5批汇总)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1.04.19
【实施日期】2011.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为方便查询,现将五批名单汇总发布(见表一、表二)。
表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1 / 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有哪些

⾷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有哪些全国打击违法添加⾮⾷⽤物质和滥⽤⾷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组⾃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五批《⾷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和易滥⽤的⾷品添加剂名单》。
想知道⾷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有哪些?店铺⼩编整理如下,快来看看吧。
⾷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有哪些1、吊⽩块:腐⽵、粉丝、⾯粉、⽵笋2、苏丹红:辣椒粉、含辣椒类的⾷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3、王⾦黄:块黄腐⽪4、蛋⽩精、三聚氰胺:乳及乳制品5、硼酸与硼砂:腐⽵、⾁丸、凉粉、凉⽪、⾯条、饺⼦⽪6、硫氰酸钠:乳及乳制品7、玫瑰红B:调味品8、美术绿:茶叶9、碱性嫩黄:⾖制品10、⼯业⽤甲醛:海参、鱿鱼等⼲⽔产品、⾎⾖腐11、⼯业⽤⽕碱:海参、鱿鱼等⼲⽔产品、⽣鲜乳12、⼀氧化碳:⾦枪鱼、三⽂鱼13、硫化钠:味精14、⼯业硫磺:⽩砂糖、辣椒、蜜饯、银⽿、龙眼、胡萝⼘、姜等15、⼯业染料:⼩⽶、⽟⽶粉、熟⾁制品等16、罂粟壳:⽕锅底料及⼩吃类17、⾰⽪:⽔解物乳与乳制品18、溴酸钾:⼩麦粉19、β-内酰胺酶(⾦⽟兰酶制剂):乳与乳制品20、富马酸⼆甲酯:糕点21、废弃⾷⽤油脂:⾷⽤油脂22、⼯业⽤矿物油:陈化⼤⽶23、⼯业明胶:冰淇淋、⾁⽪冻等24、⼯业酒精:勾兑假酒25、敌敌畏:⽕腿、鱼⼲、咸鱼等制品26、⽑发:⽔酱油等27、⼯业⽤⼄酸:勾兑⾷醋28、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猪⾁、⽜⽺⾁及肝脏等29、硝基呋喃类药物:猪⾁、禽⾁、动物性⽔产品30、⽟⽶⾚霉醇:⽜⽺⾁及肝脏、⽜奶31、抗⽣素残渣:猪⾁32、镇静剂:猪⾁33、荧光增⽩物质:双孢蘑菇、⾦针菇、⽩灵菇34、⼯业氯化镁:⽊⽿35、磷化铝:⽊⽿36、馅料原料漂⽩剂:焙烤⾷品37、酸性橙Ⅱ:黄鱼、鲍汁、腌卤⾁制品、红壳⽠⼦、辣椒⾯和⾖瓣酱38、氯霉素:⽣⾷⽔产品、⾁制品、猪肠⾐、蜂蜜39、喹诺酮类:⿇辣烫类⾷品40、⽔玻璃:⾯制品41、孔雀⽯绿:鱼类42、乌洛托品:腐⽵、⽶线等43、五氯酚钠:河蟹44、喹⼄醇:⽔产养殖饲料45、碱性黄:⼤黄鱼46、磺胺⼆甲嘧啶:叉烧⾁类47、敌百⾍:腌制⾷品以上就是⾷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如果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已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

13.水玻璃:硅酸盐 面制品(增加韧性--餐饮)
14.孔雀石绿:鱼类(抗感染—养殖、流通)
15.乌洛托品:六亚甲基四胺
腐竹、米线等(防腐--加工)
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第四批)
1. 山梨酸:乳制品(除干酪外)(防腐-加工) 2. 钠他霉素:乳制品(除干酪外)(防腐-加工) 3. 硫酸铜:素菜干制品(掩盖伪劣-产品加工)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第一批)
1. 吊白块 腐竹、粉丝、面粉 (增白、保鲜、增加口感、
(甲醛次硫酸铵)
竹笋
防腐)
2. 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 、 (增筋) 面条 、 饺子皮
3. 苏丹红 辣椒粉 [增加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 调味 品 ] (着色)
4. 王金黄、块黄(碱性橙) 腐皮
3. 玉米赤霉醇: 牛羊肉及肝脏、牛奶(促进生长--养殖)
4.抗生素残渣:万古霉素 猪肉 (抗感染--养殖)
5. 镇静剂:氯丙嗪、安定 猪肉(镇静,催眠,减少能耗--养殖、运输)
6. 荧光增白剂: 双孢蘑菇、金针菇、白灵菇、面粉(增白-加工、 流通)
7. 工业氯化镁:氯化镁 木耳(增加重量--加工、流通)
8. 磷化铝:木耳(防腐--加工、流通) 9. 馅料原料漂白剂:二氧化硫脲
焙烤食品(漂白--加工、餐饮)
10.酸性橙II 黄鱼[增加鮑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 子、辣椒面和豆瓣酱](增色—流通)
11.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氯霉素(增加肉制 品、猪肠衣、蜂蜜)、四环素、β-内酰胺类 生 食水产品(杀菌防腐—餐饮)
2. 面粉处理剂
面条、饺子皮
3. 膨松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甜味剂 糕点 超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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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品种 食品细类 检验项目 铝的残留量 馒头、花卷等 硼砂 酿皮、擀面皮 、凉皮等 铝的残留量 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膨化食品、馒头、发糕等面制品生产中,不得再使用 任何含铝泡打粉和明矾等含铝食品添加剂。 硼砂是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作为添加剂使用的物质 《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膨化食品、馒头、发糕等面制品生产中,不得再使用 任何含铝泡打粉和明矾等含铝食品添加剂。 《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膨化食品、馒头、发糕等面制品生产中,不得再使用 任何含铝泡打粉和明矾等含铝食品添加剂。 硼砂是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作为添加剂使用的物质
淀粉制品
粉条
硫酸铝钾(又名钾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 -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 明矾),硫酸铝铵 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 (又名铵明矾) 二氧化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淀粉制品不得用SO2熏制
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腐、豆腐皮 等 卤肉
肉制品
皮冻、肉冻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凡是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国家禁用物质即属有毒、有害物 质)的行为,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苯甲酸等食品防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豆制品中不得添加苯甲酸和亚硝酸盐,山梨酸只能在豆干再制品和新型豆制品 剂 中添加,且最大使用量为1g/kg,其他豆制品中不得添加山梨酸。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规定 酱卤肉制品类亚硝酸钠,残留量≤30mg/kg 亚硝酸盐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凡是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国家禁用物质即属有毒、有害物 工业明胶 质)的行为,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工业石膏
米面及其制品(自 制)
铝的残留量 面条等生用标准》规定苯甲酸等食品防腐剂不得在面制品中使用 剂 铅 食用农产品 豆芽 二氧化硫 无根粉 《豆芽卫生标准》gb22556-2008规定豆芽中铅(以pb计)/(mg/kg)≤0.2 《豆芽卫生标准》gb22556-2008规定亚硫酸盐(以SO2计)(g/kg)≤0.02 无根粉主要成分为含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规定,6-苄基腺嘌呤和 赤霉素均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中添加。从2013年6月20日开始,国家明令禁止6-苄基腺嘌呤在食品加工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