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制订、复审和备案工作流程图【模板】
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

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一、办理部门唐山市质监局标准化处二、办理职责负责企业标准资料的审核和备案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四、办理范围在唐山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五、办理条件企业生产的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严于、异于上述标准的,可制定企业标准并应达到制定标准的预期目的,该产品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六、办理程序(一)新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程序企业向市局标准处提出备案申请,承办人员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且标准内容合格后,办结备案手续。
企业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之内办理备案。
标准内容的审查如下:1.目的性审查: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严于、异于上述标准的,可制定企业标准并应达到制定标准的预期目的。
2.政策性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3.技术性审查:标准规范性要素应体现目的性原则、性能原则、可证实性原则、数值的选择性原则、避免重复原则。
a)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b)推进科技成果;c)合理利用国家资源;d)利于产品通用互换;e)积极采用国际标准;f)试验方法科学,检验规则合理。
4.规范性审查: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达方法符合GB/T1的规定。
(二)复审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程序企业标准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标准有效期内,其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可提前复审。
复审方式如下:1.确认:经复审,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不需要修改或只做编辑性修改,可确认继续有效。
备案人员对标准内容重新审查,合格后备案。
2.修订:经复审,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或与新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相抵触,应对标准进行修改。
由企业填写〈企业产品标准修订申请表〉,备案人员对标准内容重新审查,合格后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办事规程

提交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
企业需提交产品标准正式文本一式两份,以及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 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技术文件。
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内容完整、准确,表 述清晰。
相关技术文件应详细阐述产品标准的制定背景、目的、依据以及主要技术 内容等。
明确备案申请条件与流程
01
申请条件
02
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03 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明确备案申请条件与流程
• 企业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明确备案申请条件与流程
01
申请流程
02
企业向所在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03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 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02 提交备案申请
填写备案申请表
企业需填写完整、准确的备案申请表,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标准信息等 内容。
05 备案后监管与变更
企业按照备案的标准组织生产
01
02
03
企业应严格按照备案的 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确 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
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 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 职责,确保生产过程中
的质量控制。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
品质量稳定可靠。
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1
审批、核准、备案流程图

审批、核准、备案流程图市发改委窗口企业审批制项目流程图一、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
二、申报材料:(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
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文本。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估意见。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或手续。
土地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资金筹措渠道落实情况的证明文件。
项目建设其它外部条件(包括水、电、气、热等)落实意向。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所在市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
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
经批准的建设地址报告。
环保部门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相关环保手续。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项目建设其它外部条件(包括水、电、气、热等)落实协议文件。
资金筹措落实的承诺文件。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5—市发改委窗口企业核准制项目流程图一、划拨用地项目一、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意见:
一、本标准已通过了本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同意本标准批准、发布。
二、本单位对本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负责。
三、本单位所提供的标准备案材料合法、真实。
四、本标准所涉及的现行有效强制性标准如下:
1、
2、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电话
法人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标准名称
企业标准编号
原标准备案号
代替标准号
采用的国际标准编号及名称
采用程度
产品生产者名称
联系人
生产者地址
联系电话
备案月 日
注:
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当填写异地生产或者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新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图

参考文件/ 使用表单 /
产品结构评审 OK
产品工程师 各相关部门
会议记录
5.3
打功能手板
模具可行性评审
产品工程师 模具工程师 各相关部门
制样报告 会议记录
5.4
产品公差分析
产品工程师 各相关部门
/
5.5
2D图纸转换(含材料/
产品工程师 产品工程师 各相关部门 产品工程师 手板供应商
/
5.6
产品图(3D/2D)最终评审
试装样品确
出ECN改模
5.18
样品评审
试模
产品工程师 各相关部门
NG
OK
5.19 出ECN改模
全方位测试 NG (可靠性测试)
OK
产品工程师 TQC
试模
所有半成品物
产品工程师
5.20
小批量试产
产品工程师 各相关部门
1.模具组立调试好后,模具师傅开出试模 申请单给PMC安排试模,试模申请单需分 别发放给生产部、品保部、工程部等; 试模申请单 2.试模时,各部门相关人员需到试模现场 试模报告(含尺 进行跟进和确认,注塑调机技术员负责对 寸检验记录、成 试模时的成型参数进行调整,以使试出的 型参数等) 产品达到最佳效果,并记录相关参数和问 题点; 1.模具工程师和模具师傅需对模具结构和 产品结构进行确认; 2.模具QC需全方位跟进,并对试出的产品 试模报告 重点尺寸进行测量和产品结构、外观的确 认等; 1.模具工程师确认产品OK后,安排送5啤 样品给品保部实验室做全尺寸测量,所送 测量样品必须是合格的;2.品保部测试员 参照产品2D图对产品进行全尺寸测量,并 测试申请单 记录真实数据;3.产品工程师对试模合格 尺寸测量报告 的产品进行试装样品,以确认产品的装配 ECN 效果和性能;4.产品确认不合格需安排修 /改模的,由产品工程师开出ECN通知模具 部进行改模,模具QC对更改的相应部位进 行跟踪检验并记录; 1.样品装配后,产品工程师需召集相关部 门人员对样品的相关问题点进行评审,并 会议记录 确定改善方案; 试模申请单 2.模具改好后,需安排试模,具体试模要 求参照5.15; 1.样品评审合格后,产品工程师送样给实 验室做可靠性测试;2.品保部测试员参照 工程部提供的产品规格书及相关的通用标 准对产品进行全方位测试(含可靠性测 测试申请单 试),并填写可靠性测试报告;3.若样品 可靠性测试报告 评审不合格或可靠性测试不合格需更改, ECN 由产品工程师开出ECN对相应的结构或模 具进行修改,QC对更改的相应部位进行跟 踪检验并记录; 1.所有测试通过后,产品工程师需安排对 半成品物料进行封样;2.外购物料要求供 样品承认书 应商送承认书进行承认;3.产品工程师负 试模申请单 责师制定SOP、工艺流程图、包装规范、 产品规格书等;4.模具改好后,需安排试 模,具体试模要求参照5.15; 1.所有测试通过后,产品工程师开出试产 通知单给PMC安排计划对外购件的物料采 购及半成品生产,并计划装配拉线进行小 批量试产,生产部统计直通率(试产数量 根据不同型号产品评估确定); 试产通知单 2.小批量试产时,由生产部排拉组装生 产,产品工程师现场对每个工序进行技术 指导,品保部人员全程参与并检验和做相 关的测试、尺寸的测量等,并对每个工位 的问题点进行记录; 样品承认书
产品检验流程图

《质量检验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检验标准
根椐技术部提供的文件指定检验标准
3
材料与外协件检验
检验部门
根据进料检验程序,实施原料料外协件的检验,并做好记录,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单,
《进料检验程序》
《进货检验记录单》
质量问题反馈单
《不合格品处置单》
产品入库单
技术部
经检验不合格产品填写质量问题反馈单,技术部审核,按《不合品控制程序》执行
产品检验工作流程说明:
文件编号:
序号
节点检验
责任部门
相关检验内容说明
文件/记录
1
生产检验
任务单
技术部门
采购部门
质检部门
生产、技术、质检进行合同评审,图纸审核发放,制定相应的采购进度计划,生产计划,技术工艺检验标准实施
《采购物料清单》
图纸技术工艺文件
检验标准发放
2
编制实施质检计划标准文件
检验部门
依据采购物料单与生产计划表编制产品检验计划
6
缺陷分析与修订
检验部门
技术部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出质量问题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时修订技术检验标准
《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检验标准》
产品检验工作流程图
生产部门
检验合格后,流入下道工序生产
5
成品检验
检验部门
根据产品出货检验程序实施检验并做好记录
《出货检验程序》
《产品出货检验单》
《质量问题返馈单》
《不合格品处置单》
成品出库单
技术部门
发现不合格品由技术部审核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采购部门
经技术判定不合格品需通知返修与退货处理
2.2 广州市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 复审备案办事指南.
广州市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复审备案办事指南一、办理部门各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业务科)。
二、工作职责对企业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告知性备案。
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三)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四)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五)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六)关于调整部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标〔2002〕337号);(七)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09〕187号)。
四、办理范围(一)在广州注册登记的企业为其生产的产品制定发布的除食品类、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软件产品、特殊化妆品、医药产品、医疗器械(Ⅱ类和Ⅲ类)、卫生杀虫剂、农业种植(养殖)产品、农药、液体肥料、饲料添加剂以外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告知性备案。
(二)企业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五、办理条件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企业产品标准已按规定通过企业组织或委托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二)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三)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办理备案,备案的有效期为3年(以企业产品标准发布日期开始计算)。
企业应当在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该标准备案注销。
(四)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在颁发新的代码证书之日起30日内重新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手续。
六、办理程序(一)申请1、企业应当对所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企业在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时,应提供下列材料:2、企业提出申请,将上述备案材料递交到备案受理窗。
(二)受理备案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初审。
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
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流程一、受理条件:1、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1) “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表”,一式二份;(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4) 标准文本草案,一份。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1)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2) 标准批准发布文件,一份;(3) 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word格式);(4)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5)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一份;(6) 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一份(如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还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一份);(7)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8)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9) 产品相关检测报告,一份;六、受理程序:1、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1)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前应先申请产品标准代号。
(2)在受理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代号的发放。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发放代号,承办人应在申请表内说明理由。
代号申请表签署后一份留存,一份退还申请企业。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企业应在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将标准送代号发放部门备案。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备案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备案工作。
(3)受理备案人员对符合规定的标准应予以备案;对不予受理的标准,应在书面说明理由后退回企业。
3、企业备案产品标准的变更(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对标准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为对标准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
(2)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继续有效且备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企业应当在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按照《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要求(具体要求见受理条件2),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产品审核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OK
产品缺陷分级原则
产品审核检验规程产
审核员审核前准备。详见 6.2,6.3 要求。
品审核记录表 审核流程计划的编制,审批表。详见 6.3.3 要
求。
产品审核评价报告
审核开始
抽取样品 产品审核
抽取样品,详见 6.4.2 要求。 产品审核,详见 6.4.3。
产品审核记录表
审核结果 分析
审核报告
审核结果统计分析,详见 6.5 要求
6.程序重点:
6.1 编制产品审核计划:
6.1.1 每年底工程部编制下一年度《年度产品审核计划》,确定审核员,规定受审核产品的 规格名称及受审核的大致时间安排。将年度产品审核计划报管理代表审批,将审批后的《年 度产品审核计划》发放至相关部门。
6.1.2 本公司产品审核频次原则上每年按计划安排一次,覆盖公司的所有产品。特殊情况需 适当增加审核频次。
8
<85
有
有(无)
有
退回车间
6.6 编制审核报告
6.6.1 审核员需依据《产品审核记录表》及分析结果,做出《产品审核评价报告》,内容包 括:
审核对象、样品数;
审核结果统计资料;
质量缺陷及说明;
6.6.《产品审核评价报告》由审核组长审核、管理代表批准,按《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实 施控制,并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6.7 不合格项处理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ABC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审核控制程序
II-QP-03
页数
5/6
生效日期 2022-08-01
生效版本
01
6.7.1 以下结果必须由审核组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通知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实施整改: a.审核中发现 A 类/B 类缺陷; b. QKZ 值不达标的; 6.7.2 实施整改的内容必须包括对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和防止再发生的纠正措施依《纠正与预 防措施控制程序》。由审核员跟踪不合格改进的实施情况,直至不合格项关闭。 7. 相关附件 7.1 年度产品审核计划 7.2 产品审核检验规程 7.3 产品审核记录表 7.4 产品审核评价报告
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备案手续
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备案手续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备案按下列程序办理:1.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
2.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3.审查企业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
4.审批企业标准时,一般需备有以下材料:(1)企业标准草案(报批稿);(2)企业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包括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等);(3)必要的验证报告。
5.企业标准的编写和印刷,参照国家标准GBI《标准化工业导则》的规定执行。
企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
企业代号,按中央所属企业和地方企业分别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6.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继续有效、修汀或废止。
7.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三十日内办理备案。
一般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双重领导的企业,企业产品标准还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受理备案的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即予登记。
当发现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申报备案的企业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
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后,应及时向受理备案部门报告复审结果。
修订的企业产品标准,重新备案。
9.报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材料有:备案申报文、标准文体和编制说明等。
具体备案办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