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法律职业知识教育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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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下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改革探析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下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改革探析
卓越 法律 人 才培 养 计 划 下 知 识产 权 法 学 课 程 改革 的 目标

法 与考试 方法 等方 面 的修 订 与改 革 , 将 卓 越 法 律 人 才 培养计 划 的相关 内容 贯 彻 到整 个 课 程 中 , 坚 持 厚 基础、 宽 口径 , 强化 学 生 法 律 职业 伦 理 教 育 , 强 化 学 生法 律实 务技 能培 养 , 提 高 学 生运 用 法学 与 其 他 学 科 知识方 法解 决实 际 法 律 问题 的能 力 , 以适 应 多 样 化法 律职 业要 求 。
权 法学。
知识产 权法 学课 程作 为 由教学 大纲 、 课程 设 计、 教 学模 式 、 教学方法 、 考 试方 法 等要 素 组成 的 有 机体 , 各个要 素都 为培养卓 越 法律人 才而 协 同工 作, 彼此 既相互 联 系 , 又互 为 条 件 。“ 整体 大 于 部 分 之和” 就是 亚里 士多德 的著名 论 点 , 著名的“ 非 加 和 原则” 也被 一般 系 统论 创 始 人 贝塔 朗 菲所 提 出 。 因 此, 对 知识 产 权 法 学 课 程 进 行 改 革 时 , 应 立 足 于 整 体性 , 从 一个有 机 系统 的视 角来 完善各 个 构成 要 素, 使之相互配合和相互补 充 , 避免 各要素 间的矛 盾 与不 衔接 , 使 整 个 体 系成 为 一 个 功 效 最 大 化 、 协 同配套 、 可 控制 的系 统 。 2 . 符合 知识 产权 法 学 实践 的原 则 课 程改 革 是 为 了促 进 知 识 产 权 法 学 课 程 更 符 合 实 际应用 而进行 的 , 因此 改革 时必 须 考 虑 不 同法 学 院校 、 法学 专业 各 自知 识产 权 课 程 现 有 的 实 际情 况, 从知 识 产 权课 程 发 展 水 平 不 均 的情 况 出 发 , 从 不 同知识 产 权 实 务 部 门对 专 业 人 才 缺 乏 程 度 不 同 的情况 出发 , 从不 同地 区 知识 产 权 发 展 水 平不 均 的 情 况 出发 , 有 区 域性 的 、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改 革 。另 外 , 课程 改革 内所 涉及 的相 关 内容 还 应具 有 可 操 作 性 , 要 充分考 虑 其 在 实施 过程 中可 能 会 遇 到 的 各 种 实 际 困难 , 避 免先 进 的改革 措施 不 能顺 利 实施 。

职业化训练:卓越法律人才理念的践行

职业化训练:卓越法律人才理念的践行

职业化训练:卓越法律人才理念的践行问:自1978年恢复法学专业招生以来,尤其是最近二十年,中国法学教育日益繁荣昌盛。

然而,在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下,人们亦充满了担忧。

作为清华法学院的教学副院长,您认为中国法学教育面临怎样的困境?答:中国当代的法学教育从无到有,取得的成就不容否认,这一点不用多说。

但是,这种“繁荣”很大程度上是虚假的。

“繁荣”主要体现为法学院数量的增加以及法学院赖以存在的学生人数的大幅扩张,法学教育呈现的是一幅“大跃进”的景象。

我这里说“大跃进”,是说法学教育的虚假饱和,因为其中有一部分仓促上马或者改制的法学院系和专业本身并不具备从事法学专业教育的条件,还有一部分够“条件”的法学院校,在教育理念上、培养方式上则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或者说教育理念和思维有待转变。

同时,随着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大大增加,就业压力也相应增加了,而就业压力的增加反过来又影响到法学院日常教学秩序,进而影响法学教学质量。

为了找到一份工作,无论本科生、研究生几乎都要花费一年左右的时间为就业做准备,或者忙于考取各种资格证书(如律师证书、会计师证书等),或者在各种机构实习(非教学计划之实习)以获取就业需要的相关经历,或者奔波于就业市场。

对于学校的课业,学生往往处于应付状态,上课反而成为学生的“兼职工作”。

久而久之,恶性循环,法学院学生本该在学校教育阶段获得的能力没有培养起来,所学的理论知识又与实践脱节,用人单位不满意、学生就业率低也就不足为奇了。

问:从目前就业市场反馈的情况来看,确实对现在的毕业生质量颇有微词。

最近,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联合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您对该计划是如何理解的?答:首先要说的是,这个计划的启动适逢其时。

现在所谓的就业“饱和”,也是虚假的,并不是真实情况的反映。

表面上看,社会上似乎不需要那么多法律人才,但事实是适应社会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依然缺乏。

卓越法律人才所具备的特征应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具有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具有处理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解决国际法律事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广博的知识结构,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摘要: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首先要从法学教学改革抓起。

只有综合考虑经济全球化对跨国法律人才的需求、我国的社会转型、法律制度变革等多种因素,从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选择、教学方法、考核模式等方面对法学教学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才能适应国际、国内对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学改革一、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大学扩招与法学热导致法科毕业生不断增加,我国法学专业就业形势严峻,2010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显示:截止2008年11月,全国法学院系本科在校生30万人,专科在校生22万人,硕士6万余人,博士8500人。

《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专业失业人数在全部本科专业中排名第一。

本科生毕业时工作与专业的对口率为47%,排名倒数第二。

法学专业就业的另一个特征是,单凭法律学位就业越来越不易,如果再没有实践经验,就业则难上加难。

然而,说法学人才“供大于求”过于片面。

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法律人才市场日趋饱和,而且我国的法律服务领域遭遇“洋律师”来“抢滩”,律师业竞争非常激烈,另一方面,高层次、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严重缺乏。

如何“产销对路”才是根本问题。

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首先要从法学教学改革抓起。

必须综合考虑经济全球化对跨国法律人才的需求、我国的社会转型、法律制度变革等多种因素,从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选择、教学方法、考核模式等方面对法学教学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以适应国际、国内对高端、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

二、培养目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法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有何不同?法学教育所具有的深刻的法律职业背景决定了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具有实践性强的突出特点,法学的基础特点是职业知识体系,是一种技术理性。

在大多数国家中,法学教育的确都要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和学术类法律人才,但毫无例外是以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为主,亦即法学教育应当关注其实用性。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针对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而设计的一项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系统的培养方案和综合教育措施,培养具备深厚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

首先,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我们将从法律理论知识、法治观念、法律方法和案例分析等方面入手,帮助学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并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

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如理论授课、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使学生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做出合理的法律判断和决策。

其次,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我们将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在学术研究和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为此,我们将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司法实习和社会实践,提供平台和机会,让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实际问题,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研究和创新。

最后,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

我们将推动与国外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法律教育理念和教学资源。

通过国际交流、合作研究、海外实习等方式,让学生接触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培养他们的国际交往和合作能力,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本计划还将组织各类法学竞赛、学术研讨会和名师讲座等活动,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同时,将建立健全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不断优化培养计划,确保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
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综上所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过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为他们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

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法律教育的水平,促进社会法治建设的进步。

笔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应用型

笔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应用型

作者简介 :屈茂辉( 1 9 6 2 一 ) , 男, 湖南新宁 人,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学博士。 主要从事法学教育研究。
①具 体分布是 : 应 用 型复合 型法律 职 业人 才教 育培 养基地 5 8 个, 涉 外法 律人 才教 育培养 基地2 2 个, 西部 基层法律 人才教 育培 养基 地1 2 ②笔者在运 用 网络 等 手段收 集5 8 个高 校的 法学 培养计 划时, 共 收集 到了 . 4 2 所高校 的法 学培 养计划 , 但有些高校 的内容是 2 0 1 2 年 以 前 的, 有 的甚 至是2 0 0 4 年 的, 并且无法 找到 最新版 本 , 所以本 文 目 前 的分析 对象 就 只能 是所获 得 的符 合条件 的3 l 所 高校 的培 养计划 。
才教 育 培养 基地 名 单” 也可 以 发现 , 在9 2 个基 地 中
收稿 日期 :2 0 1 4 — 1 0 — 2 1 基 金项 目:湖南省2 0 1 4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理论传授与实践拓展关系研究”[ 湘教通 ( 2 0 1 4)
6 8 9—6 0 ] 。
“ 首 批 卓 越 法 律 人 才教 育 培 养基 地 拟 入 选 高校 名


样本高校的基本构成
本 研 究 样 本 选 自教 育 部2 0 1 2 年8 月公布 的 “ 首
单” 。 之后 各入 选 高校 根 据教 育部 颁 发 的 关于实 施 卓 越 法 律 人 才教 育 培 养方 案 的若 干意 见 ( 以下 简称 若 干意 见 》 ) , 陆续 推 出各校 的卓 越 法律 人才 培 养 方案 。 尽管 ( ( 若 干 意 见 对 这 三类 培 养基地 有
4 9 > > >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近年来,法律行业的竞争变得愈发激烈。

为了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提高整个行业的素质和标准,许多高校和培训机构纷纷推出了各类法律教育培养计划。

其中,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对法律行业的影响。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备卓越法律专业知识和扎实法律技能的人才。

这类教育计划常常由高校、法学院或培训机构主办,通常涵盖了大量的法律知识、法庭实践、法律技能等方面的培养。

通过这些培训,学员可以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

首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注重学员的专业知识培养。

在法律行业中,专业知识是法律人才的基础,也是法律人才区别于其他行业从业者的重要标志。

这类教育计划通常包括法学基础课程、法律实务技能课程和案例分析等课程。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深入的实践,学员可以全面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日后的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注重学员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

法律行业要求从业者不仅掌握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实践操作的能力。

因此,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常设置了各类模拟法庭、法律实践案例分析等培训环节。

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员可以进一步熟悉法庭程序,掌握法律实际操作技能,提升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此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注重学员的法律分析能力培养。

法律行业注重的不仅仅是法律的操作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因此,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常安排了辩论赛、合法研究等环节,以培养学员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通过这些活动,学员可以逐渐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增强问题解决的能力。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对法律行业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这类教育计划的推出提高了整个法律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标准。

通过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行业内的从业者的专业素质会得到显著提高,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当今社会,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而优秀的法律人才更是稀缺。

因此,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我们制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深厚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首先,我们将通过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在法学基础课程中,学生将系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础课程,为他们打下坚实的法学基础。

同时,我们还将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通过模拟法庭、法律实习等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变能力。

其次,我们将开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在选修课程中,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法学专业领域进行深入学习,比如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环境法等。

通过选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深耕细作,形成自己的专业特长。

此外,我们将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不仅关注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还将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

我们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

同时,我们也将鼓励学生参与法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最后,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评价体系,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和指导。

通过考试、论文、实习报告等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表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指导和帮助。

同时,我们也将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

总而言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深厚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将以严谨的教学态度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养环境,助力他们成为卓越的法律人才。

由“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看中国法学教育模式变革


改革开放 以来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改 革和发展 取得 了
显著成 绩 ,但面对经 济社会 快速 发展 对更高 人才 的需 要 , 我 国高校法学教 育的人才培养方面还存 在一些 不足 。一 方 面体现为法 律人 才市 场 日趋 饱 和,另 一方 面则 是高层 次 、 高素质 的卓越法 律人才严重缺乏 ,也即低端法 律人才供 过 于求 ,高端人 才却相当短缺 。同时 ,也表现为 大多数 法学 毕业生 就业 困难。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难 ,既 与我 国 大学毕业生 就业难 的原 因有重合 之处 ,但 也有 自身原 因。 “ 目前我 国法学专 业人才 出现严重 的就业 困境 ,法学 专业 毕业生 就业率 已经连续 5年位列文科毕业 生最低 ,法学专 业 连续 3年位列失业人数最多 的 8个专业 之一 ,被 列为 高
“ 无疑 ,制定和实施卓越 计划对 引 领法 学教育 具有 十分重 要 的作 用 ,从中我们 能够窥见现代法学 教育发 展的趋 向和 规律 。 ” “ 培 养卓越 法 律人 才 ,是我 国法 学教 育今 后改
[ 作者 简介]朱志峰 ,吉林省社会科 学院副研究员,东北师范大学教 育学部博士研 究生,吉林 长春
1 3 0 0 33。

8 0・
失业 风险型专业。法学专业毕业生 就业难与法学 专业 的急 剧扩张 有一定的关系 。… …但是 ,从 本质上 分析 ,法学专 业毕业 生就业难的主要原 因,并不 是毕业生人数 与就业 岗 位严 重失调 ,而是法学教育模式 的僵化和滞后 ,导致法学 专业 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不能满足社会各行 业对于 法 律人 才 的要 求。 ” H 具 体 表 现 为 :学生 实践 能 力 不 强 , 应 用型 、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严重 不足。 “ 卓越法 律人 才教 育培 养计 划 ” ,是 在 现有 法学 教育 已具规模 、但质量急待提升 的大背景下提 出的 ,其主要针

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

目标 定位 的 实 现 。
关键词 : 法学教育 ; 卓越法律人才 ; 培 养
中 图分 类 号 : G 6 4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6 7 1 —9 7 1 9 ( 2 0 1 3 ) 5 一O O 4 3 一O 5 作者简介 : 田其云 ( 1 9 6 6 一) , 男. 重庆 北碚 人 . 教授 . 博士生导师 。 主 要 研 究 方 向为 环 境 与 资 源保 护 法 学 。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0 3 一l 1 修 稿 日期 : 2 0 1 3 一O 4 一O 3
根 据 教 育 部 公 布 的 数 据 ,目 前 我 国 共 有 6 2 3所 高校 开设 法 学 类 本 科 专 业 , 本 科在校 生数 2 9万 多
人 。“ 十一五 ” 期 间, 我 国 高 校 法 学 教 育 累 计 培 养 法
学类 专业 本科 毕 业生 3 6万 多 人 , 为 国 家 经 济 社 会 发 展提 供 了智 力 支 持 与 人 才保 障 。但 是 , 我 国 高 校 法 学 教 育 的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还 存 在 一 些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和 在 国 际 舞 台 上 的 竞 争 力 。为 培 养 适 应 中 国 特 色 社
求 法 学 本 科 生 拥 有 较 广 的 知 识 结 构 覆 盖 面 和 基 本 的 专 业 素养 , 只 有 这 样 的 法 学 专 业 本 科 生 才 能 适 应 今
后 工 作或科 研 的要求 。 法 学 研 究 生 阶段 的 教 育 是 一 种 承 上 启 下 的 法 学
高教 论 坛
2 0 1 3年 5月 第 5期
教 育教 学改 革 ・
Ma y 2 01 3 .N o . 5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3篇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第一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背景及意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由中国教育部和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类学科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旨在推进法律教育的创新和卓越化发展。

该计划自2019年启动,计划持续实施10年,预计将得到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和投入。

该计划的背景是:新时代对我国法学人才的迫切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法律领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同时,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实践的要求,需要进行创新和升级。

因此,推进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该计划的意义在于: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素质和水平,培养高水平法律人才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同时,也促进了法律教育改革和创新,推动了高等教育的优化和提质。

最终,将有利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二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该计划将加强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法学前沿领域和国际法律发展的探索。

同时,强化法学学科建设,加强新兴法学领域的培育和发展。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该计划将通过开展法律课程改革和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该计划将加强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语言能力。

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将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优秀的法学人才,提高他们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他们成为法律领域的专家和领袖。

五、引进和培养海外高层次法学人才该计划将加强对海外高层次法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拓宽国际交流渠道,提高法学的国际化水平。

六、教育资源共享和合作该计划将促进高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合作,推进全国高校法学类学科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

实施路径方面,该计划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完善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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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卷第1期江苏警官学院学报Vol.28No.1 2013年1月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OFFICER COLLEGE Jan.2013·警事教育研究·卓越法律人才法律职业知识教育论析庞凌摘要:近现代以来法律职业化业已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共识。

法律职业者成为化解社会纷争、保障社会秩序、捍卫社会正义的最重要力量。

法律人要担纲起如此重任,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其中职业知识素养又尤为重要。

法律职业知识是在以法律专业知识为主体的基础上,融合其他人文科学和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的复合性知识。

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复合型职业知识的教育。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律职业知识知识复合性法学教育中图分类号:D631.15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2-1020(2013)01-0116-06一、法律职业知识的特点近现代以来,伴随社会分工的细化,社会生活复杂化,特别是法律本身已经相对独立于社会的其他领域而走向自治。

这些因素推动和促成了法律职业从其他职业中分化出来,法律职业化成为潮流和共识。

“作为法律家的法律职业者,是法律制度的载体,是媒合法律制度和社会生活之间距离、实现法律对社会生活关系的有效调整的中介。

”①不仅如此,法律职业一经形成就被寄寓着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价值,承担着运作法律以公正化解社会纷争,实现社会正义的重任。

在当代,人们更是将维护宪政法治的重任托付与他们。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被认为就是法律家之治。

法律职业者要担纲起如此重负,就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这其中最基础而重要的素养就是职业者的职业知识素养。

如果没有对法律职业知识的精深了解,“不经过专门的学习和研究,一个人的法律知识大抵高不过‘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之类的水准”②,这是难以适应纷纭复杂的案件处理需求的。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法律“它形成了自己的一整套概念体系和研究方法,成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传统。

法律越来越成为一整套普遍的和具有可预期性的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9YJC820080;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批准号09SJB820002。

收稿日期:2012-11-19作者简介:庞凌(1972-),男,江苏苏州人,汉族,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江苏苏州,215006。

①张志铭:《法治社会中的法律职业》,《人民法院报》2001年11月23日。

②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2页。

-115-规则体系,普遍性和可预期性乃是近代法治的基本特征。

维系这类基本特征的重要因素之一正是由法律教育所培育的思维方式和积累的知识体系。

”①在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中,职业知识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法律人立身之本的法律职业知识具有如下特点:1.法律职业知识以法律知识为主体并具有复合性。

法律职业者的职业知识的核心是法律知识,精通法律,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无疑是合格法律人的首要前提。

但是职业知识并不限于对法律的精通,而是融合了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在内的复合体。

法律与政治、经济、科技紧密相连,具有内容上的复合性。

成功的法律职业者应当具有广博的知识,“古往今来的伟大法学家极少是除了法律、其他领域一概不越雷池的那种类型。

此外,一个成功的司法职业者也常常具有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修养。

”美国著名法官汉德认为,“法官应当阅读一些伟大学者的作品,这些学者包括阿克顿、梅特兰、修斯底德、吉朋、卡莱尔、荷马、但丁、莎士比亚、密尔顿、马基亚维里、蒙田、拉伯雷、培根、康德。

”②从职业知识角度看,上述要求也正说明职业知识应是多元的、复合性的。

2.法律职业知识旨在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

职业知识是社会分工后职业分野、职业群体形成的条件和标志。

它以满足职业需要为基本要求,并以此区别于一般学科知识。

《不列颠百科全书》将法律职业定义为“以通晓法律及法律应用为基础的职业”③。

法律职业知识自然应以法律专业知识为核心,并融合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的部分内容。

法律职业知识强调服务于法律职业需要,法律职业的特点、法律实践的知识需求决定着法律职业知识的内容和范围。

这也是法学本身的特点使然。

与其他类型学科相比,法学既要注重法律的价值、本质等有关人类终极关怀的基本问题,同时又要涉及具体的法律操作和法律应用,具有“经世致用”的学科功能。

④因此,在法律职业知识中,有关法律应用原理和技能的知识占据显赫地位,在获致知识的路径中强调实践性环节的意义和作用。

即便就法律理论知识而言,法律职业者也不同于法学家,职业者对理论知识的研习不在于构建完美的思想学说和知识体系,而更强调其对职业实践的指导和应用价值,如运用法学原理进行法律解释、说理进而弥补法律空白和纠正法律失误等。

总之,虽然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法学知识体系和内容都较注重实践性,但法律职业知识无疑更强调实践性要求。

服务于法律职业需要是法律职业知识的基本要求,是检验法律职业者职业素养高低的标尺。

3.法律职业知识主要是规范性知识。

法律通过设定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确定人们行为的模式及其法律后果,从而实现人们行为的整齐划一、规范有序。

规范性既是法律的基本特征,也是法律调整的首要目的。

因此,法律职业知识主要就是规范性知识。

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法律本身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具有规范性知识的特点。

如,法律构成要素的逻辑联系、法律运作的确定性安排等,甚至抽象的法律价值也是寄寓在规范中得到最大的实现的。

法律本身的规范性自然决定了法律职业知识主要是规范性知识。

其二,法律的规范性功能决定了职业知识首先是规范性知识。

法律功能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就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功能。

因之,法律职业知识就其内容的性质和功能来看,主要是规范性知识,着重点就在于“规范”二字。

法律职业知识主要涉及的就是如何通过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达到合理规范人际行为和社会生活的目的,法律职业知识是能够服务于规范功能的需要的。

借助于规范性知识,法律运作的确定性、一致性才有了可靠保证。

其三,法律职业知识中的思维知识主要是规范性思维。

法律职业知识中变换了有关思维方式方面的知识。

就此而言,法律职业思维主要是规范性思维,在法律实务中,追求的是整齐划一,法律的普遍适用,相同情况的相同对待。

法律职业知识在思维方式方面更多考虑的是规范性,而不是过多关注事实和结果的差异。

法律职业的规范性思①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2页。

②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0页、第121页。

③转引自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载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④胡玉鸿:《法律原理与技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

-116-维突出表现为对既有规范的尊重,不轻易突破法律。

以法官司法过程为例,虽然个案的复杂性,可能使法官在特殊情况下,基于事实和个案公平的考量而抛开既有规范,但这仅是例外。

“因为试图使每个案件都达到绝对的公正就不可能发展和保持一般规则;但是如果一个规则不断造成不公正结果,那么它就最终将被重新塑造。

”①这就是说,多数情况下法官要追求规范的划一适用,而不是绝对的个案结果合理。

因此,规范性知识和思维是法律职业知识的主要特点。

4.法律职业知识具有正义导向性。

在强调法律职业知识以及法律活动的规范性特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是以正义为价值导向的,法律职业同样将正义的实现作为最高追求。

公平正义与法律职业存在着天然的联系。

古今中外,法律职业者也都被看作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他们必须“载仁抱义”。

就此而言,法律职业知识也就是如何通过法律运作使正义诉求得以规范实现的知识。

这正如古罗马人将法学界定为“正义与非正义之学”一样,正义是法律职业、法学的价值导向。

正义是理解和运作法律的导向,离开了正义,法律职业知识就失去了价值依托,甚至会发挥负面影响。

二、法律职业知识教育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分工群体,或者任何一种职业都是靠特定的知识来确定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的。

”②法律职业也不例外,法律职业共同体首先就是职业知识共同体。

全职的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和经验,判断和分析的能力,有良好的决定和交流技巧。

富有权威、道德、公正、能够理解普通人和社会,性格温和,有礼貌和尊严,对社会服务具有责任。

”③美国普通初审法院对法官“业务精良”的要求之一就是“法律知识面广,分析能力强”。

④在德国,一名职业法官的任用首先看重的是其法律知识,而不是生活经历,不是社会能力,不是审问技巧,也不是其稳重和谨慎。

⑤拥有共同专业的法律知识、人文社会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是法律职业者的共性特征和要求。

法律职业知识和技能是法律职业者生存的基础,也是法律职业独立性和崇高社会地位的保障。

由此可见,法律职业知识教育无论对于卓越法律职业者还是对于法治实践来说都是意义重大的。

1.法律职业知识教育是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要条件,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

众所周知,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高素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存在。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涵强调法律人应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伦理共同体、价值共同体、知识共同体、相互认同的意义共同体。

其中最基础性的就是首先应是知识共同体。

失去了这一基础,就不可能形成共同的语言、思维和理想。

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民主制度时指出了职业知识对于形成法律家集团的重要意义。

“法学家在研究法律当中获得的专门知识,使他们在社会中独辟一个行业,在知识界中形成一个特权阶级。

他们在执业当中时时觉得自己优越,他们是一门尚未普及的不可缺少的科学的大师,他们经常在公民中间充当仲裁人;他们还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团体。

这不是说他们彼此已经互相了解和打算协力奔向同一目标,而是说犹如利益能把他们的意愿联合起来一样,他们的专业相同和方法一致使他们在思想上互相结合起来。

”⑥虽然法律职业具有久远的历史,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兴起却完全是现代社会的特有现象,究其原因主①[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0页。

②谢晖:《论法律职业》,载于杨海坤:《东吴法学》2003年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1页。

③王利明:《法律职业专业化与司法改革》,载于《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2003年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

④Harry jones:《初审法官作用透视》,翟玉成译,载于宋冰:《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0页。

⑤[德]韩内特:《德国的行政司法》,杜涛、王建斌译,载于宋冰:《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外国法学家在华演讲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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