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教师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方案

教师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与意义教师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旨在激励和表彰在教学岗位上表现出色、德行高尚的教师,为全社会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该评选活动具有较高的教育意义和社会影响力。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1.评选对象: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
2.评选条件: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教学能力突出,学生评价良好,教学成果丰富。
3.评选标准:包括德行表现、教学质量、教学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综合考量评选对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全面表现。
三、评选程序与步骤1.内部推荐:学校组织教师内部自荐和推荐,搜集候选人名单,形成初步名单。
2.初步筛选:由评选工作组对初步名单中的候选人进行资料审核,将不符合条件者剔除。
3.评审评议:成立专家评审组和师生代表评议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议。
4.公示投票:根据专家评审和师生代表评议结果,进行相关数据分析,选出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投票。
5.网络投票:通过校园网和社交平台开展网络投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评选。
6.最终评选:根据专家评审、师生代表评议和网络投票结果,综合评定候选人,并产生优胜标兵。
四、评选方式与展示1.颁奖典礼:举行庄重隆重的颁奖典礼,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表彰获奖教师。
2.媒体宣传: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和教育成果。
3.标兵经验分享:组织获奖教师开展经验分享,举办师德师风讲座和研讨会,提升全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师德师风意识。
五、评选保障措施1.评选程序公开透明:评选工作组成员公开择期公示,评选过程全程公开,有纪律严明的监督机制。
2.权威专家参与评审:邀请教育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团队,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3.网络投票防止作弊:采用防作弊技术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网络投票过程的公正性与公开性。
六、评选效果与成果1.树立典范形象:评选出的优秀教师标兵将成为学校和社会树立的行业典范,受到广大教师的崇敬和追随。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美中学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一、评选范围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原则师德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在本部门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办法1、学校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用个人申报,校长推荐,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事迹材料、各种证件进行评选,每学期先按教职工的总数的15%师德优秀格次,在其中评出3—5名校级“师德标兵”。
4、学校实行逐级推荐,县级师德标兵在校级师德标兵中产生,市级师德标兵在县级师德标兵中产生。
五、师德标兵责任和义务1、师德标兵应严格要求自己,承担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2、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师德论文进行交流或发表。
3、师德标兵在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待遇学校对师德标兵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考核中按校级先进标准加分。
(完整版)“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为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树立学校教师中的师德楷模,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加快我校事业的稳步发展,按学校研究决定在学校进行一次“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学校就开展“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制订如下方案:一、活动目的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树立本校选进教师的典型,扩大师德标兵的影响力,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团结协作、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进一步塑造学校教工的新形象,推进我校师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参评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觉悟高,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有关决议。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无师德违规记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时时处处以学校的发展大局出发,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3.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素养,教学成绩优秀,工作业绩显著;近两年教学成绩在同年段、同学科中居中等以上。
1/ 7三、评选名额:6名四、奖励办法1.学校颁发“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证书。
2.评优评先和职务聘任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评选办法由校党支部、行政会对学校教师进行条件审查。
首先,由各年级组讨论推荐人选一名,再报校党支部、行政会研究确定,最后在全校公示师德标兵名单。
一、领导机构及机制(8分)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4分)2、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教职工认真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制度。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树立行业典范,教育局决定于2024年举办“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评选对象与条件本次评选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公办、民办及外籍教师。
参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
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优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评选标准与流程评选标准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体如下: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敬业精神等方面。
社会影响力: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贡献和影响等方面。
评选流程如下:学校推荐: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
资格审查:教育局对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评教师符合评选条件。
专家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团,对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名单。
社会评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
评选方式与权重评选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包括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评议三个环节。
各环节权重如下:学校推荐: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学校内部的表现和认可度。
专家评审:占评选总权重的40%,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社会评议: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力,以及公众的认可程度。
奖励措施与激励机制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提升师德师风水平,教育局将给予获奖教师以下奖励措施:荣誉证书:颁发“师德标兵”荣誉证书,表彰获奖教师的优秀表现。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等学校: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新时代我省广大教师“学史崇德守初心、培根铸魂育新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印发的《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冀教师〔2018〕22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评选范围: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
评选名额:评选400名河北省师德标兵。
其中,中小学(含幼儿园)300名,普通高等学校100名。
采取差额推荐办法,各部门和单位在推荐参评人选时,要兼顾各类教师,同时要适当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一线教师倾斜。
各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差额推荐人选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市推荐的校长不超过总数的20%。
全省各高等学校(含驻冀部委属高校)每校推荐1名师德标兵人选。
高等学校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中小学(含幼儿园)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和心理健康;培根铸魂,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精选13篇)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精选13篇)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精选13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
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篇1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z和z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强化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准。
通过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以师德立身,以师德立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教师;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全校教职工均可参评,但以一线教师为主,班主任和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总数的60%。
指标总数分别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3%和5%左右,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
三、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深受师生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
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着,综合量化考核位于可比系列前15%。
师德标兵方案

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较大贡献。
6.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评选程序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发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标准、程序和时间安排。
3.教师自荐或他荐,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4.各部门对申报教师进行初评,推荐候选人。
5.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师德标兵名单。
6.公示师德标兵名单,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7.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师德标兵名单。
五、奖励措施
1.对师德标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2.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术交流和外出考察等活动。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公平公正,严格评选。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客观真实。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4.注重实效,持续改进。要注重评选活动的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评选办法。
二、目标
1.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每位教师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3.发挥师德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校师德师风建设。
三、评选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5.持续关注:对师德标兵进行持续关注,了解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表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
师德标兵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

上明中心校师德标兵申报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高的师德修养。
2、自觉接受学校合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3、认真学习,不断探讨成熟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
4、团结同志能与与点上负责人和同事和谐相处。
5、关爱学生,尤其是双差生,在优生的拔尖、边缘生的扶持、差生的转化上有一技之长。
6、能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7、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学生评价占10%
2、能提供特殊的关爱学生的材料占10%
3、以点为单位的教师互评占20%
4、领导组评价占30%
5、成绩占30%
三、奖励办法
1、初步计划设三名受奖人,每人奖500元。
2、学校评出的师德标兵作为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的后备人选。
说明:
1、成绩的采分待申报完后,学校统一对申报教师所代科目组织一次考试。
2、采用学生、教师、领导组评议的办法,学校统一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申报教师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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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为配合做好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开展师德建设 ___月活动期间,评选出石角镇中心小学“师德标兵”,并推荐相关人员参加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热爱关心学生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勇于创新,学而不厌,刻苦钻研业务,始终站在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前沿,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优良,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爱岗敬业,奉献教育,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成为学生道德的表率。
5、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
7、担任过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教师。
三、推荐办法
先由各单位评选出本单位“师德标兵”(石角中心小学、三八中心小学、龙南中心小学各评出3名,石角镇中心幼儿园评出2名,黄花中心小学评出1名)。
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各单位评出的“师德标兵”的表现和实绩,推荐3名参加县“十大师德标兵”候选提名。
县教育局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后,从中推选出15名候选人,通过公示,投票和测评,评选出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3份盖章后报镇中心小学,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镇教研中心公共邮箱。
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
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为弘扬高尚师德,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根据 ___《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___》和铜陵市文明委关于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评选名额:2—3名;
2、评选范围: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具体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品格高尚,廉洁从教,堪为师生的表率;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校内名列前茅。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对业务精益求精,在教学或科研方面做出贡献。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工作中能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
三、组织领导
组长:梅杰
副组长:沈志福、杨莉
组员:刘再兵、章龙宏、江秀芳、陈晓雅、谢贵武、祝俊、吴龙凤、洪莉莉、吴晓燕、唐阿抒、袁安民、赵继玲。
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再兵,具体负责“师德标兵”评选方法的制定、完善、实施和总结。
四、评选程序
1、推选阶段(每年11-12月份)
各教研组初评及推荐申报1人,并准备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每位候选人要求有500字的详实事迹材料和80字的事迹概要,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
2、评选阶段(每年12月)
由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宜,评选产生候选人,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第二年元月)
在每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表彰及奖励
1、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本年度考核等次将确定为“优秀”;
3、将作为晋职、晋级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4、将其先进事迹和照片将在校网站、宣传栏上刊载。
一、评选目的:
为认真落实邹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展现教师风采,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敬业奋进的校园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践行师德承诺,学校校委会和工会决定开展**年度“树立身边的先进,学习身边的典型”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工作中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在工作中能够率先垂范,能起到良好 ___和带头作用,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师德高尚,群众威信高,业绩突出。
3、扎实教学,兢兢业业。
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
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4、教辅后勤人员能够精通本职务业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强烈的服务意识。
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对学生、家长、同事无不良言行,自觉践行师德承诺,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评为师德标兵: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故旷课缺勤者;
3、违 ___公德,教师之间不团结,邻里家庭不和睦者;
4、违反廉洁从教若干规定之一者;
5、经国家职能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者。
四、评选时间、范围、名额:
评选于**年1月4日至12日举行。
我校在岗、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校委会成员除外)均可参加师德标兵的评选。
推荐名额分配:六年级3人;七、八、九年级各4人;后勤、食堂2人(李成、张士意组织);校办公室、公寓2人(刘海鹏、
刘恒孟组织);实验室、图书室、门卫、艺体器材管理2人(牛学仁、宋明俭组织)。
五、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由各口负责人推荐,组织讨论初选确定。
2、各口将评选人员于1月12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3、经师德评审小组评议产生学校十佳师德标兵。
青阳中学校委会、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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