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重大决策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明确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责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公司内部决策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合法制度的规定,做到公正、透明、科学。
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的战略调整和重大发展方向;(二)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包括投资、融资、并购等;(三)公司的组织结构调整;(四)公司的重大人事任免。
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风险控制原则、合理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具体决策程序由公司法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共同制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公司重大事项应先经公司部门或单位的拟定和论证,形成正式的决策方案。
第七条决策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决策的背景和目标;(二)决策的依据和数据分析;(三)决策的可行性及风险评估;(四)决策的影响及风险控制措施;(五)决策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等。
第八条公司决策方案应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由公司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形成正式的决策文件。
第九条决策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二)决策方案的执行部门和责任人;(三)决策方案的执行时间和过程;(四)决策方案的评估和跟踪机制;(五)决策方案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第十条决策文件应由公司法人亲自签字,并经公司董事会以投票形式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公司决策文件应依法生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对于影响面较大的决策,应及时向公司的股东和其他相关方进行通知。
第三章决策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审批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公司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重大事项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和推动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法人是公司决策的最终责任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
第四章决策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的决策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公司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效果、建立反馈机制等。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5篇)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尽量减少决策的失误,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实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上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公司决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订制度如下:一、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通过高层的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才能最终确定。
公司最高层办公会议成员的组成,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公司总经理以及三个中心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组成。
若是个别专题讨论还可邀请个别专业人员参与;参加人员____最终由董事长确定。
二、公司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总经理和各中心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各部门的经理各岗位的责权划分,各单位的责权划分,由集团总经理主持的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各单位完成目标的制定,由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并报董事长签署后执行。
四、凡公司较大项目的投资(____万元以上)或商贸活动,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分析后确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执行。
五、公司各中心及部门的机构设置的改变,人员编制和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的调整,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下属公司的增设或撤销也必须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六、公司部门副经理级(含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晋升或开除、辞退,必须经由用人单位拟定书面申请报告,报高层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办公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执行。
如是各中心总经理级以上人员还需报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七、年度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或激励方案的兑现等都要经高层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操作程序是:年度员工的工资调整先由行政中心人事部做好初步方案,交高层会议讨论研究,年终奖金分配和激励措施的兑现,总经理根据考核评比结果作出初步方案交高层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和董事签署意见后执行;激励措施的兑现,具体奖励方案必须事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后____天之内由行政中心搜集各种意见;由行政中心经理汇总整理好各种意见,交高层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若意见分歧较大时交董事长最终裁决,裁决后执行。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例(三篇)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财务决策、重大经营计划、重大合同签订等涉及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均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体讨论、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中,各级管理层应积极主动地收集各方意见,广泛听取基层员工的声音,充分调研和评估各项决策的影响和风险,做出明智的决策。
第六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应逐级报批验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第二章决策程序第七条公司重大事项可以由集体讨论、民主表决等方式决策,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对所有重大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
第九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如下:(一)重大事项提议:提议人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提议,提出具体事项、理由和建议等,并送达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提议事项,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各方意见,针对提议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三)董事会表决:董事会成员应对提议事项进行民主表决,决策结果以简洁明了的表格形式记录。
(四)决策结果通知: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并公开于公司内部。
(五)执行和监督:决策结果一旦确定,各部门应根据具体执行计划进行落实,并进行后续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公司员工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有异议或建议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一定时间内得到书面答复。
第三章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涉及一定的风险,各级管理层和决策参与者应充分认识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涉及重要利益关系,决策参与者应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严守商业道德和公司业务规范。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凝聚全体员工的力量,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是指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引起重大财务风险、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或重大影响员工利益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员工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
第二章决策程序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策、股东大会决策、专门委员会决策等。
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岗位和个人的意见,形成全面的决策依据。
第六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应具备以下要素:(一)确定决策议题:由公司高级领导团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决策议题。
(二)召开决策会议:由公司高级领导团队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决策会议,确定决策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
(三)信息准备:相关部门应根据决策议题,准备相应的信息资料,并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
(四)讨论决策议题:决策会议上,与会人员按照议程依次讨论决策议题,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五)形成决策意见:决策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总结各方意见,形成决策意见。
(六)决策追认:决策意见经公司高级领导团队批准后生效,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七)决策执行:决策意见生效后,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并追踪执行情况。
第三章决策参与的原则与权利第七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体现以下原则:(一)充分听取意见: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得私人决策或偏袒某一方。
(二)公正公平公开:决策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偏袒少数人或少数利益。
(三)以事实为依据:决策应以充分的事实依据为基础,不得以主观臆断或个人偏好为基础。
(四)决策结果可追溯:决策结果应能够追溯到决策过程和决策依据,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司员工参与决策的权利应受到保护,公司应提供相关培训和沟通机制,激发员工的参与热情。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模板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决策、财务预算、重大合同、资产处置、高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以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决策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风险控制原则:对重大事项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潜在风险,确保决策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调查研究:对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了解行业动态,掌握市场趋势。
(二)方案制定:根据调查研究成果,制定详细的事项解决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三)征求意见:将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四)决策审批: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五)组织实施:根据审批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实施时间,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决策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作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组织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其职责包括:(一)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二)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预算;(三)决定公司资产处置和重大合同;(四)聘任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五)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六)其他需要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决策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决策。
(三)公开透明原则:决策过程公开,确保决策结果公正、公平。
(四)效益原则:以公司长远发展和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规划的制定与调整;(二)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规章的制定与修改;(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四)公司投资、融资、担保、贷款等重大经济活动;(五)公司收购、兼并、合并、分立、资产重组等重大资产交易;(六)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与审批;(七)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签订与执行;(八)公司高管人员的任免、薪酬和考核;(九)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十)公司涉及公共利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决策方案: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决策方案,经初步论证后报公司决策机构。
(二)审议决策方案:公司决策机构对决策方案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
(三)表决决策方案:决策方案经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表决。
(四)实施决策方案:表决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决策方案。
第六条决策机构:(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审议、表决和监督等。
(二)股东会: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最终表决。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司决策机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决策方案的制定、审议、表决和实施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各部门和人员的智慧和参与度,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大额贷款、业务合作、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二条决策权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分级确定,如下:1. 董事会决策:涉及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变更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以投票形式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董事会投票结果执行。
2. 高级管理层决策:涉及公司业务发展、项目投资等事项,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高级管理层决策结果执行。
3. 部门决策:涉及部门内部的业务操作、人事任免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协商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决策文件执行。
第三条决策程序1. 事项提议:任何与公司重大事项相关的人员,包括高级管理层、部门负责人等,均有权向相应决策权限的机构提出事项提议。
提议应包括事项的背景、目标、可行性研究等必要信息。
2. 决策准备:决策权限机构需组织相关人员对提议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研究,制定决策方案和实施计划。
涉及重大投资、贷款等事项,还需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
3. 决策讨论:决策准备工作完成后,决策权限机构召开讨论会议,就提议事项进行讨论和辩论。
会议应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
4. 决策投票:决策权限机构成员针对提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方式可以是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投票结果以多数意见为准。
5. 决策执行:决策权限机构根据投票结果制定决策文件,明确决策内容、责任人和执行计划,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6. 决策监督:决策权限机构应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召开监督会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条决策纪要和归档决策权限机构应对每次决策过程进行纪要记录,包括讨论内容、投票结果和决策理由等。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例文(5篇)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例文为尽量减少决策的失误,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实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上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公司决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原则。
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订制度如下:一、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通过最高决策层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才能最终确定。
公司最高决策层办公会议成员的组成,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组成。
若是个别专题讨论还可邀请个别专业人员参与;参加人员____最终由董事长确定。
二、公司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各部门的部长各岗位的责权划分,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各单位完成目标的制定,由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经副董事长审核同意,并报董事长签署后执行。
四、凡公司较大项目的投资(____万元以上)或商贸活动,必须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后确定;副董事长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执行。
五、公司各部门的机构设置的改变,人员编制和部门副职级以上人员的调整,必须经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下属子公司的增设或撤销也必须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六、公司部门副职级(含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晋升或开除、辞退,必须经由用人单位拟定书面申请报告,报经营决策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办公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执行。
如是各二级单位总经理级以上人员还需报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七、年度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或激励方案的兑现等都要经经营决策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操作程序是:年度员工的工资调整先由人力资源部做好初步方案,交经营决策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年终奖金分配和激励措施的兑现,总经理根据考核评比结果作出初步方案交经营决策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和董事签署意见后执行;激励措施的兑现,具体奖励方案必须事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后____天之内由人力资源部搜集各种意见并汇总整理好各种意见,交经营决策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若意见分歧较大时交董事长最终裁决,裁决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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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重大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财产清查处理决策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与生产、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1、项目承办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投资计划和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总投资匡算等。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立项可行性分析,提出是否立项的结论性意见,提交《项目建议书》;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4、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审批权限:1、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低于500 万元(含500 万元)且连续12 个月对内投资项目累计投资总额低于2,000 万元(含2,000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2、单个项目投资总额在500 万元至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之间或连续12个月对内投资项目累计投资总额高于2,000 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含30%)的,由董事会批准;3、单个项目投资总额高于5,000 万元或连续12 个月对内投资项目累计投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视评价结果对项目验收或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第七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八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5、其他投资行为。
第九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1、证券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2、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4、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一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审批权限:1、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由总经理批准;2、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小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由董事会批准;3、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二条公司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1、证券投资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报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初审;2、证券投资部按照项目投资建议书,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3、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4、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5、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含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超出该范围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四条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
第十五条公司监事会、审计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四章收购、出售资产决策管理第十六条收购、出售资产是指公司收购、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十七条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1、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标的资产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提交项目建议书;2、聘请专业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如需要);3、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4、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5、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由董事会批准,超出该范围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收购、出售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含30%)以下,该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收购、出售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 (含5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3、收购、出售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含5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 万元;4、收购、出售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含5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5、收购、出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九条在第十八条规定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对于收购、出售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5%,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公司在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进行收购、出售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额确定。
第五章对外融资决策管理第二十一条对外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方式。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方式融资,债务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资产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的决策程序: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提出申请;2、财务负责人审批;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4、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外借款的审批权限:1、单笔借款金额低于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且当期累计借款余额低于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2、单笔借款金额在1,000 万元至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之间且当期累计借款余额在5,000 万元至 1.2 亿元之间的,由董事会批准;3、单笔借款金额高于3,000 万元或当期累计借款余额高于1.2 亿元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融资租赁资产的审批权限:1、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低于500 万元(含500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2、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在500 万元至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之间的,由董事会批准;3、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高于5,000 万元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章对外担保决策管理第二十六条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履行以下程序:1、经办人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予以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其他关系);(2)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3)债权人的名称;(4 )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5)与借款有关的主要合同的复印件;(6)其他重要资料。
2、财务部对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分析对该担保事项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明确表明核查意见,提出申请报告;3、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4、公司总经理审批;5、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6、授权董事长或其他公司高管对外签署担保合同。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 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 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三十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前,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对方不能提供的,应拒绝为其担保;被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如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应当拒绝担保。
第三十二条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
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三条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第七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第三十四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但下列情况除外: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参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执行。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履行以下程序:1、被资助对象提出书面申请;2、财务部门对被资助对象的基本状况予以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其他关系等);(2)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营情况、行业前景、资产质量、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3 )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偿还债务能力的分析;(4)其他重要资料。